生产设备检查 锅炉运行 锅炉检查 锅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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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生产设备3.1锅炉设备15003.1.1常规锅炉运行工况( 包括其它锅炉通用项目)5503.1.1.1锅炉燃烧工况是否正常。查阅运行日志、不安全情况记录、查阅有关试验、技术资料、DCS记录曲线、定期工作记录、现场查询等。主要检查以下内容:1、炉膛压力是否维持在规程允许的范围内,是否有炉膛压力超限的记录,单次时间是否超过5s以上;2、是否经常发生燃烧不稳定情况,是否有运行分析报告,是否有相应的防范措施;3、炉膛出口两侧烟温偏差是否超过规定,尾部受热面前两侧烟温偏差是否超过50度;4、燃烧火焰中心是否出现偏斜、刷壁现象;5、煤质分析是否每值在都做,飞灰可燃物是否每日分析,锅炉运行人员是否掌握数

2、据;6、运行中锅炉是否存在连续长时间超出力运行的情况;7、是否存在有燃烧调整不当导致水冷壁高温腐蚀的情况,锅炉改燃非设计煤种,是否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8、总风量不许减至小于满负荷风量的25%;9、各燃烧器的安全关断门挡板应全开或全关;10、运行人员是否掌握,对各种煤质有允许低负荷运行的持续时间的规定和液态排渣炉最低负荷值的规定;11、运行人员是否按规定执行锅炉受热面定期吹灰和除渣工作。1、 DL612-1996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2、DL/T611-1996300MW级锅炉运行导则;3、DL/T610-1996200MW级锅炉运行导则;4、DL/435-2004电站煤粉锅炉炉膛防爆规

3、程;5、SD268-1998燃煤电站锅炉技术条件;6、电力部安生1993540号加强大型燃煤锅炉燃烧管理的若干规定;7、集团公司重大事故预防措施。1、没有炉膛压力超限运行记录,或评价期内,任一月单台炉炉膛压力超过报警值6次扣标准分的30%100%;2、运行中由于人员操作不当,导致燃烧不温,使机组出现异常情况的扣标准分的10%50%。经常发生燃烧不稳,未进行原因分析,也没有防范措施的扣标准分的30%70%;3、存在燃烧火焰中心出现偏斜、刷壁现象。扣标准分的30%50%。4、烟温差超过规定值,根据超差幅度扣标准分的10%100%;5、飞灰可燃物含量含量过大,较常时间不符合要求,扣标准分的30%50

4、%;6、运行人员不能及时掌握燃煤煤质数据,扣标准分的20%50%;7、锅炉存在超过设计最大出力连续运行的情况,扣标准分的30%70%。503.1.1.2评价期内是否发生受热面超温爆管事故。查阅运行日志、异常情况记录、DCS记录曲线、事故分析报告、有关试验、技术资料、现场查询等。主要检查内容:1、评价期内锅炉水冷壁、过热器、再热器、省煤器是否发生过因超温过热引起的爆管事故,发生爆管的原因是否找到,是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集团公司重大事故预防措施制订本企业防止锅炉爆管事故的防范措施,措施是否符合企业实际,是否有效得到落实;2、是否发现过热器、再热器内部有氧花皮脱落现象,发现有氧化皮脱落现象,是否组织

5、了专题分析,对分析出的原因是否采取了有效措施,如:必要的燃烧调整;3、运行中受热面的壁温监测是否可靠正确;是否建立锅炉受热面超温管理制度;记录对受热面超温的幅度、持续时间是否真实正确;对发生的异常原因是否进行了分析,是否制订了防止受热面超温的防范措施,执行的效果如何。1、DL/T715-2000火力发电厂金属材料选用导则;2、能源电19921069号防止火电厂锅炉四管爆漏技术导则附件;3、集团公司重大事故预防措施。1、未建立锅炉受热面超温管理制度和记录簿、或记录不真实、不全面扣标准分的20%50%;2、评价期内发生超温爆管扣标准分的50%100%;3、有过热器、再热器内部氧化皮脱落造成堵塞现象

6、的扣标准分的50%100%;4、运行中壁温监测不正确而未采取有效措施的,扣标准分的50%70%;5、受热面超温的根据超温范围,超温幅度及累计超温运行时间,扣标准分的20%80%;6、对发生的超温的原因的异常原因未进行分析,或为制订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或防范措施执行不力扣标准分的30%100%。403.1.1.3评价期内是否发生主、再热汽温异常工况。查阅运行日志、异常情况记录、事故分析报告、DCS记录曲线、现场查询。主要检查内容:1、 是否有锅炉汽温异常管理制度和记录簿,汽温异常记录是否齐全;是否发生因汽温异常引起机组停运的事故。汽温偏离正常值的幅度是否超过规程的允许值、事故次数、持续时间是否有

7、记录;原因是否查明;是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集团公司重大事故预防措施制订本企业防止锅炉超温事故的防范措施,措施是否符合企业实际,是否有效得到落实;2、查过热器、再热器减温水量是否超过设计量;3、从DCS记录中查汽温、减温水用量曲线;4、查AGC测试速率是否符合要求(如何查?)。1、DL647-2004电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2、DL/T611-1996300MW机组级锅炉运行导则;3、DL/T610-1996200MW机组级锅炉运行导则;4、集团公司重大事故预防措施。1、未建立锅炉汽温异常管理制度,或对锅炉汽温异常未正确记录扣标准分的20%100%;2、运行中汽温偏差超过规程规定值,根据超限次

8、数、持续时间、超限幅度及对机组负荷的影响程度扣标准分的30%100%;3、未对温度异常工况进行认真分析,未制订防范措施的,扣标准分的50%100%;4、过热器、再热器减温水量超过设计值,扣标准分的30%100%;5、AGC变负荷率不符合要求,造成锅炉受热面频繁超温的,扣标准分的30%100%。403.1.1.4锅炉水动力工况是否正常。查阅运行日志、异常情况记录、DCS记录曲线、有关技术资料、检修记录、事故分析报告等。主要检查内容:1、评价期内是否发生过汽包水位失控导致停炉事故;原因是否查明;是否有完整的事故报告;2、是否按规程进行日常的维护及校核水位计。校核记录是否齐全、正确;3、锅炉水位保护

9、是否经过实际校对试验,校核记录是否齐全、正确。炉水循环泵保护是否经过实际动作试验,动作试验记录是否齐全、正确。以上保护是否有投运记录;4、评价期内是否发生过控制失误、保护误动或泵本身故障导致炉水循环泵停运,影响机组负荷或导致停炉事故;事故原因是否分析清楚;5、评价期内是否发生过由于人员误操作或维护不当造成炉水循环泵损坏事故;6、直流锅炉评价期内是否发生过因控制失误或保护误动,导致给水流量低造成停炉事故;原因是否查明,是否有分析报告;7、是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集团公司重大事故预防措施制订本企业防止锅炉水位事故的防范措施;措施是否符合企业实际,是否有效得到落实;8、评价期内是否发生过给水流量低于最

10、小启动流量事故;原因是否查明,是否有分析报告;是否制订了防范措施,防范措施是否符合企业实际。集团公司重大事故预防措施。1、运行中锅炉水位失控导致停炉的,没有事故分析报告的,没有防范措施的,扣标准分的100%;2、发生过炉水循环泵跳闸事故,影响机组负荷的,或没有事故分析报告和防范措施的扣标准分的50%70%,导致停炉的扣标准分的100%;3、因人员控制失误或热工保护误动、设备故障导致直流锅炉因给水流量低,锅炉停运的扣标准分的50%100%;4、未制订企业锅炉水位事故防范措施,或措施不全面、不具体,可操作性不强的,扣标准分的30%80%;5、发生水动力工况异常,未查清原因,制订的防范措施不全面、不

11、具体、可操作性不强、或不落实扣标准分的50%100%;6、因人员误操作,造成炉水泵损坏扣标准分的50%100%。403.1.1.5评价期内是否发生过锅炉尾部再次燃烧事故。查阅运行日志、异常情况记录、事故分析报告、设备管理台帐等。主要检查内容:1、采用微油、等离子点火装置点火的锅炉,在启动初期煤粉着火情况,是否存在由于燃烧不完全、造成尾部受热面可燃物粘附的现象;2、评价期内是否发生过尾部再燃烧事故,是否有分析报告,原因是否查明;3、是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集团公司重大事故预防措施制订本企业防止锅炉尾部再燃烧事故的防范措施;防范措施是否符合企业实际,是否有效得到落实;4、在机组启动初期,如投用微油、

12、等离子点火系统,是否制订措施防止煤粉未燃或燃尽率偏低。措施执行的效果如何。1、DL/T611-1996300MW机组级锅炉运行导则;2、DL/T610-1996200MW机组级锅炉运行导则;3、电力部安生1993540号加强大型燃煤锅炉燃烧管理的若干规定;4、集团公司重大事故预防措施。1、评价期内发生尾部再燃烧事故,不得分;已发生事故的原因未分析清楚、或未制订防范措施,措施为落实不得分;2、防范措施不全面扣标准分的50%100%;3、投用等离子点火系统,没有防止煤粉未燃或燃尽率偏低的措施扣标准分的10%30%。403.1.1.6评价期内是否发生锅炉灭火、炉膛爆炸事故。查阅运行日志、DCS记录曲

13、线、安全台帐、事故分析报告、设备管理台帐等。主要检查内容:1、评价期内是否发生过灭火事故,是否有事故记录和分析;2、评价期内是否发生过炉膛爆炸事故;3、是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集团公司重大事故预防措施制订本企业防止锅炉灭火及炉膛爆炸事故的防范措施;防范措施是否全面、具体、正确、符合企业实际,是否有效得到落实;4、新炉投产、锅炉改造大修后,以及使用煤种与设计煤种有较大差异时,应进行燃烧调整试验和锅炉不投油最低稳燃负荷试验,确定合理控制参数和运行方式,并及时修订相关规程和应急措施;5、炉膛压力保护定值应综合考虑炉膛防爆能力和锅炉正常燃烧要求,同时应保证炉膛压力信号取样部位的设计、安装合理,系统工作可

14、靠,安装或检修调试时必须进行炉膛压力保护带工质传动试验;6、运行中严禁随意退出火焰探头和锅炉灭火保护装置,因设备缺陷需退出时,必须经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副厂长)或总工师批准,并做好安全措施,限期恢复。1、DL/T611-1996300MW机组级锅炉运行导则;2、DL/T610-1996200MW机组级锅炉运行导则;3、电力部安生1993540号加强大型燃煤锅炉燃烧管理的若干规定;4、DL/T435-2004电站煤粉锅炉炉膛防爆规程;5、集团公司重大事故预防措施。1、发生灭火事故扣标准分的30%50%;2、发生炉膛外爆或内爆事故扣标准分的100%;3、未制订防止灭火及炉膛爆炸事故措施的不得分,防

15、范措施不全面、不具体、不正确、不符合企业实际的扣标准分的30%50%;4、炉膛压力保护定值不合理,保护系统不可靠,或未进行炉膛压力带工质传动试验扣标准分的50%100%;5、运行未按程序,随意退出火焰探头或锅炉灭火保护装置的扣标准分的100%。503.1.1.7制粉系统运行是否安全。查阅运行日志、DCS记录曲线、事故分析报告、设备台帐、现场查询等。主要检查内容:1、评价期内是否发生过因堵煤等引起磨煤机跳闸,并造成机组减负荷或停运事故,事故的原因是否查明;2、评价期内是否发生制粉系统内部自燃、着火和爆炸事故;3、磨煤机出口温度是否符合防止制粉系统爆炸的要求,是否根据燃煤煤种确定出口温度报警和保护值;磨煤机出口空气煤粉混合物的温度应根据煤种、制粉系统的型式及干燥介质以及制造厂家的规定控制在限定防围内。磨煤机出口温度是否根据煤种的变化进行调整;4、运行中的制粉系统是否有漏煤、漏粉现象,是否发生过外漏积粉自燃事故;5、断煤信号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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