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职业防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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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护理职业防护管理制度一、 职业暴露的防护措施(一) 手及皮肤表面接触血液、深层体液或可能受污染的器具后应立即彻底清洗(二) 在任何情况下处理深层体液时必须戴手套。(三) 工作完成后应尽快脱去被血液、体液污染的手套。(四) 接触每一位患者后更换手套。(五) 脱去手套后,即使手套表面没有破损也应马上清洗双手。(六) 在工作中预料会有血液、体液溅出应戴防护眼罩并穿不浸透防护服围裙。(七) 针头使用后切勿套上针帽,应将针头置于固定的容器内。(八) 任何地方被血液、体液污染,应先用稀释的含有效氯的消毒剂浸洒在污染面1530分钟,然后洅清洁,再脱手套,认真清洗双手。(九) 应记录及报告血液、体液暴露的情况

2、。二、 化学治疗的防护措施(一) 涉及化疗科室的护理人员要进行上岗前教育,定期进行防护知识讲课,增强化疗病房护理人员的防护意识及防护意识。(二) 化疗病房配药室要求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配药室要求自然通风。应安装排风扇并有洗手池,有条件的最好安装生物安全柜。(三) 护理人员在配制化疗药及为患者进行化疗药物的穿刺注射时,应戴口罩、帽子及双层手套(一层PE手套和一层一次性乳胶手套),有条件应戴护目镜,穿一次性防护服。(四) 配制化疗药后的垃圾应按有毒垃圾处理,装入黄色垃圾袋,盛垃圾的容器要加盖,防止化疗药物蒸发与空气中污染环境。(五) 护理人员在配制化疗药、输入化疗药物时,如污染皮肤和粘膜应立即用大

3、量清水冲洗。(六) 化疗患者的排泄物、分泌物、呕吐物用马上处理或用加盖容器。(七) 严格化疗药物的管理,设专人、专柜保管。药瓶有损坏时应及时处理,防止污染环境。三、 医疗锐器刺伤的预防措施(一) 临床护理人员加强教育,加深临床护理人员对医疗锐器刺伤的认识和重视,掌握预防医疗锐器刺伤的措施。(二) 了解与锐器伤有关的不规范操作,以在临床工作中避免和减少发生锐器伤。与锐器刺伤有关的不规范操作有:将用过的锐器或注射器进行分离、浸泡、清洗;将用过的针帽套回针头;将血液和体液从一个容器转到另一个容器;将针头遗弃在不耐刺的容器中;用过的注射器没及时处理针头等过程中不规范的操作。(三) 掌握医疗锐器处理原则

4、及方法,减少污染物对环境及工作人员的二次污染。医疗锐器处理原则是用后的锐器一定要放回固定的坚硬的容器中,对重复使用的注射器和其它医疗器具应进行严格的灭菌处理。四、 护理人员发生针刺时的处理程序(一) 医护人员在进行医疗操作时应特别注意防止污染的锐器划伤刺破,不不慎被乙肝病毒、丙肝病毒、HIV污染的尖锐物体划伤刺破时。应立即挤出伤口血液,然后用肥皂和清水清洗,洅用碘酊和酒精消毒,必要时去外科急诊进行伤口处理,根据损伤程度定期进行血源性传播疾病的检查和随访。(二) 被乙肝、丙肝阳性患者血液、体液污染的锐器刺伤后,应在24小时内去保健科开单抽血查乙肝病毒抗体和丙肝病毒抗体,必要时同时抽取患者血液进行

5、对比,同时注射乙肝免疫高价球蛋白。刺伤后1个月、3个月、6个月进行复查。被HIV阳性患者血液、体液污染的锐器刺伤后,应在24小时内去保健科开单抽血查HIV抗体,必要时同时抽取患者血液标本进行对比。受伤后1个月、3个月、6个月定期复查,同时尊医嘱口服贺普丁1片,并报告保健部、医务科进行登记、上报、追访等。 艾滋病职业暴露预防:(一) 艾滋病患者和艾滋病病毒携带者检查和病房处置流程1、 病人前往辅助科室检查,应提前通知相关科室工作人员病人为艾滋病毒携带者,以便检查科室做好准备。2、 病人的血液、体液消毒(漂白粉剂0.5%过氧乙酸溶液或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溶液作用15分钟-30分钟)清洁。3、

6、 废弃的血液污染物如卫生巾、卫生护垫、卫生纸黄色塑料袋包装集中处置或到指定地点焚烧。4、 病人排泄物和呕吐物稀薄的排泄物或呕吐物1000ml加漂白粉50g或20000mgL含氯消毒剂溶液2000ml搅匀放置2小时。无粪的尿液1000ml加漂白粉5g或10000mgL含氯消毒剂溶液100ml混匀放置2小时。5、 更换的床单、被子、被套等,用完后用清洁大单严密包裹,标明艾滋病病毒携带者使用,经高压灭菌消毒后西欧那个洗衣房处理。6、 终末处理:使用过的病床和检查、治疗车、平车、轮椅0.5%过氧乙酸溶液或10002000mgL含氯制剂喷洒或擦拭。(二) 艾滋病患者或者艾滋病病毒携带者手术处置流程1、

7、手术科室提前通知手术室工作人员病人为艾滋病。2、 确定手术间,移出不需要的仪器及手术间用物,不能搬移者,用清洁大单遮盖。3、 手术间门口挂“隔离手术”牌。4、 手术间内护士的手不得有破口,应穿隔离衣、隔离鞋、戴手套,不得外出取物,手术人员需衣帽整齐,并戴防护眼镜,穿防浸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鞋套、戴手套。5、 手术中不允许将刀、缝纫针、剪刀直接递交到医生的手中,必须放在盘中传递,严防刺破皮肤。6、 术中切下的标本用一次性防水中单包裹,绷带紧固,防止松散滑出,由专人送去焚烧。7、 术中血水要尽量用吸引器吸走,不遗漏遭手术台和地面,血敷料应严格丢置于指定敷料盒内。8、 敷料桶和吸引瓶的血水置于室

8、内用0.5%过氧乙酸浸泡30分钟后捯弃。非一次性的敷料、纱布、沙垫及布类、被子、被套、压腿带等,在手术间清点后用清洁大单严密包裹,标明艾滋病病毒携带者使用,经高压灭菌消毒后送洗衣房处理。9、 所有手术器械,置于0.5%过氧乙酸浸泡30分后用清水洗净血迹,然后用清洁大单包裹送高压蒸汽灭菌后按常规作打包消毒处理。10、 尽量使用一次性用物,术毕,所用的一次性敷料布类用黄色塑料包装袋装,集中处置或到指定地点焚烧。11、 手术间1米以下墙、台面、床、器械车、接送患者的专用平车、止血带、电凝器等所有用物均用0.5%过氧乙酸擦拭后置于手术间内消毒。12、 手术间内工作人员脱去手套,离室前需用0.1%过氧乙

9、酸泡手,脱去鞋套,穿拖鞋并行淋浴后方可参加其它工作。工作人员脱下的洗手衣裤和未被污染血迹的布类用清洁大单包裹送高压灭菌处理。13、 手术间地面用0.5%过氧乙酸托擦并泼洒。14、 手术间用2%过氧乙酸或1000mgL2000mgL有效含氯消毒剂溶液喷雾消毒。密闭46小时后通风。(三)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处理措施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应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1、 用肥皂水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沈路盐水冲洗粘膜。2、 如有伤口,应在伤口旁轻轻挤压,尽可能的挤出伤口旁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3、 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者

10、0.5%碘伏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4、 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应立即报告医务科、保健部,由保健部组织专家对其暴露的级别和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进行评估和确定,并根据暴露的级别和暴露源的载量水,对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的医务人员确定预防性用药方案。5、 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级别分为三级(1) 发生以下情形时,确定为一级暴露暴露源为体液、血液或者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暴露类型为暴露源沾染了有损伤皮肤或者粘膜、暴露量小且暴露时间较短。(2) 发生以下情形时,确定为二级暴露暴露源为体液、血液或者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暴露类型为暴露源沾染

11、了有损伤皮肤或者粘膜、暴露量小且暴露时间较长。或者暴露类型为暴露源刺伤或者割伤皮肤,但损伤程度较轻,为表皮擦伤或者针刺伤。(3) 发生以下情形时,确定为二级暴露暴露源为体液、血液或者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暴露类型为暴露源刺伤或者割伤皮肤,但损伤程度较重,为深部擦伤或者割伤物有明显可见的血液。6、 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分为轻度、重度和暴露源不明三种类型。经检验,暴露源为艾滋病病的阳性,但滴度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无临床症状、CD4计数正常者,为轻度类型。经检验,暴露源为艾滋病病的阳性,但滴度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有临床症状、CD4计数低者,为重度类型。不能确定暴露源是否为艾滋病病毒阳性者,

12、为暴露源不明型。(三) HIV检测报告对于手术病人、输血前、孕产妇、吸毒史者、不洁性行为者、有输血史、器官移植、创伤性检查、放射介入、同性恋者及其他需要穿刺检查等的病人,在临床处置前均须取2ml血液标本送输血科进行HIV检测。初筛报告:11:30以前的标本当日报告,11:30之后的标本于次日出报告,急诊送检者1小时内出报告。初筛检测阳性者,由输血科立即电话通知病房经管医生、护士长和科室主任,科室在加强诊疗过程中的职业防护的同时,要根据病房情况,尽量将该患者所在病房的其他患者以适当理由调离该病房,对于经济条件许可的HIV初筛阳性的患者,也可将其调整到单间病房并采取相应隔离措施(如专用治疗车、血压

13、计、听诊器、废物收集袋等),医务人员在对HIV检测阳性的患者实施诊疗和护理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进行操作。确诊报告:对于HIV初筛检测阳性的患者,输血科应及时通知患者所在科室重新采取血液标本,由输血科送重庆疾控中心检测确认。输血科收到确认检测结果报告以后,确诊为AIDS患者的,应立即电话通知医教部、门诊部以及患者所在科室。门诊部在接到输血科通知后,通过网络向国家卫生部报告。确诊为AIDS患者的,患者所在科室通过适当的形式,及时与患者本人及其家属进行沟通,动员其转往重庆市传染病医院进行治疗。(五)医务人员发生HIV职业暴露后的报告医务人没发生职业暴露后,立即实

14、施局部处理措施并报告科室主任,同时电话报告输血科和医教部医疗科。输血科和医疗科对暴露情况进行初步调查后,作好记录,上报医教部领导,输血科立即向学校临管处或所在地区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市卫生局接到报告后将指派“重庆市艾滋病病毒暴露应急处理专家组”核实,根据暴露情况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预防用药的必要性和用药程序,并立即通知报告单位和“重庆市艾滋病病毒暴露安全药品储备库(市传染病医院)”组织实施紧急处理。设立在市传染病医院内的“市艾滋病病毒暴露安全药品储备库”输血科根据市卫生局通知和医教部出具的证明和经办人签名等领出药品,并负责在服药期间的随访同时作好记录。医院输血科艾滋病初筛实验室还负责定

15、期(在暴露后第4周、第8周、第12周及6个月)检测被暴露者的HIV抗体。输血科负责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预防用药及复查的督促、随访工作。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输血科建档存档。每半年将本单位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情况进行汇总,分类逐级上报到学校卫生处或所在地区病症预防控制中心,对确诊病例由门诊部同时进行传染病网络直报。(六)预防用药预防性用药方案分为基本用药程序和强化用药程序。基本用药程序为两种逆转录酶制剂,使用常规治疗剂量,连续使用28天。强化用药程序在基本用药程序的基础上,同时增加一种蛋白酶抑制剂,使用常规治疗剂量,连续使用28天。预防性用药应当在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尽早开始,最好在4小时内实施,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即使超过24小时,也应当实施预防性用药。发生一级暴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为轻度时,可以不使用预防性用药;发生一级暴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为重度或者发生二级暴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为轻度时,使用基本用药程序。发生二级暴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为重度或者发生三级暴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为轻度或者重度时,使用强化用药程序。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不明时,可以使用基本用药程序。(七)保护隐私参与事故处理人员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将其姓名、住址和家人情况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以保护当事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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