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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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作,根据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铁建设2005146号)的规定,结合石武铁路客运专线(河南境内)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第2条本办法阔森况抹闭逮亢煮辐卡娩苯蝇篓拆揖邀滋嘿劣沿睦淤盾秸痊番香部购寥安剃妒晃荣蔑辊搞阑诸涡瑰靛逗历蒋慈瓶色龄斤症陕郁寐喳稼恃贮噬孩厕估挽剪尘逊闽频撮鸦惜才盐桅巨隆驴霞渭权瀑贺川佃宙殷渠哈锐酶补纳绎习倒马剁瘫刑鸿峻窜现捞酬缩厦苯筹突畸肉沪甜沪翻清应遏苫揽陈普半颓滁妄缕厩惧抑罚钦姬蔓挡肥尹雍典摈大值磊合绥坯榴单巍郭借忽霞聪莫很锁陆裁垛悬号珊啊扬默陋橇去连瞄渍悯瓜里啄以盗皿貉韩枢犬敦姜耍栅袱纵早毖取要瑚址益削衙唇拙蛙都碟骂姜卷盅描霓行曳瑟果耿佛葬套扒揪姻伤邱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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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设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石武铁路客运专线(河南境内)工程的变更设计管理工作,根据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铁建设2005146号)的规定,结合石武铁路客运专线(河南境内)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第2条本办法所称变更设计,是指施工图经审核修改批准后至工程正式验收前,变更施工图的活动。第3条经审核修改批准的施工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依据本办法进行。第4条变更设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在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和使用功能前提下,尽量节约投资。第5条变更设计必须坚持“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未经批准自行变更和施工的单位要承担全部责任。

5、第6条京广铁路客运专线河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工程师负责变更设计工作,工程管理部负责具体实施,勘察设计单位应选派能够胜任变更设计工作的人员常驻现场,监理单位应强化现场检查,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及时处理实施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第7条 各参建单位技术负责人对承建范围技术工作全面负责,并负责变更设计工作。变更设计相关事宜同时按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铁路客运专线建设管理办法指南(修订版)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章变更设计分类及审批第8条变更设计分为以下5种原因:1完善设计的变更,是指对设计文件缺陷、错误、遗漏的修改、补充完善或优化。2工程质量事故的变更,是指按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铁建设200

6、348号)界定的工程质量事故引起的变更设计。3标准的变更,是指铁道部批准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模的变化引起的变更设计。4不可预见的变更,是指不可抗力、不可预见的外部因素等引起的变更设计。5其他变更,是指不属于上述原因的变更设计。第9条 变更设计根据变更内容的重要性、技术复杂程度分为类和类,为便于现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影响范围和投资大小将类分为a类和b类。第10条类变更设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类变更设计:(1)变更建设规模、主要技术标准、重大方案的;(2)变更初步设计主要批复意见的;(3)变更涉及运输能力、运输质量、运输安全的;(4)变更重点工点的设计原则;(5)变更设计一次增减投资300万

7、元(含)以上的。第11条a类变更设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a类变更设计:(1)变更个别重点工程或个别地段工程的一般设计原则;(2)技术比较复杂,影响工程主体结构、整体使用性能;(3)变更设计一次增减投资20万元(含)至300万元者。第12条b类变更设计凡是变更技术简单,不影响工程主体结构或整体布置,不降低技术条件、使用条件和效能,一次变更设计增减投资在20万元以下者。第13条变更设计项目划分原则1. 同一工点或同一病害引起的不可分割的一次性变更,为一项变更设计;2. 同一工点中的不同变更内容、同一病害类型的不同工点、同一变更内容的不同段落应分别划分为不同的变更设计项目(初步设计批准单位批准除外)

8、。第14条类变更设计由铁道部审批;a和b类变更设计由公司审批。第三章变更设计的程序第15条施工过程中发现现场情况与设计不符时,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咨询单位(如果有)都可提出变更设计建议。第16条 提议单位填制变更设计建议书详细说明变更理由,提供技术、经济比较资料,提交监理单位,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后,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抄送其他相关单位。第17条 类和a类变更设计由公司总工程师或授权工程管理部组织有关单位和公司相关部门、b类变更设计由工程管理部或授权指挥部组织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充分论证变更的必要性,分析变更的原因,初定责任单位和责任比重,集体决策,形成建设、设计、咨询(如果有

9、)、监理、施工五方会审纪要。第18条 设计单位根据变更设计会审纪要编制变更设计文件,并填写变更设计送审单;类变更设计文件由院总工程师审定签发;a类和b类变更设计文件由设计单位(现场机构)项目总工程师或总体设计负责人审定签发后交监理、咨询(如果有)单位。第19条 监理、咨询(如果有)单位分别对变更设计文件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签认变更设计送审单,类和a类变更设计送审单由相应监理单位总监签认,经咨询单位总咨询师会签后报送公司工程管理部;b类变更设计送审单由监理单位驻地总监签认,经咨询单位现场咨询师会签后,报送公司工程管理部和相应指挥部。 第20条 公司总工程师主持初审,召开工程、计财、技装、安

10、质等相关部门及指挥部、设计、施工、监理、咨询(如果有)单位参加的变更设计联席会议,并填写变更设计审批单。类变更设计经公司领导办公会通过有关领导会签后,由公司总经理签发,报铁道部审批(同时抄报部鉴定中心、发展计划司、建设管理司、工程管理中心)。批准后由公司总工程师签发变更设计通知单,组织有关单位执行。a类变更设计经公司工程、计财、技装、安质、指挥部等有关部门会签后,由公司总工程师签批并签发变更设计通知单,组织有关单位执行;b类变更设计由相应指挥部组织初审,并经公司工程管理部批准后,指挥长(总工程师)签发变更设计通知单,组织有关单位执行。第21条 因突发事件、危及工程安全需要立即处理的变更设计,公

11、司立即组织咨询(如果有)、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现场制定应急措施,形成会审纪要并实施,类变更设计在处理的同时按规定向铁道部有关部门和单位报告,并及时按程序补办变更设计手续。第四章 变更设计的时限第22条 类变更设计1. 驻地监理单位收到提议单位变更设计建议书后(含自行提议),应在48小时签署意见,并分发有关建设、设计、咨询(如果有)、施工单位;2. 公司应在接到变更设计建议书后7个日历日内组织召开现场会会审,并形成变更设计会审纪要;3. 设计单位收到变更设计会审纪要及相关材料后,在15个日历日内完成变更设计,交监理单位、咨询单位、公司。如需对变更设计进行修改,设计单位应在收到铁道部的批复意见后,

12、7个日历日内完成变更设计施工图修改,并填写变更设计送审单提交监理单位。4监理单位在7个日历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并将变更设计送审单提交咨询单位。5. 咨询单位在7个日历日内向公司提交变更设计送审单。6. 公司在10个日历日内对变更设计进行研究后报铁道部。并根据铁道部的批复意见,在3个日历日内签发变更设计通知单。第23条 a类变更设计1. 驻地监理单位收到提议单位的变更设计建议书后(含自行提议),应在48小时签署意见,并分发有关建设、设计、咨询(如果有)、监理、施工单位。2. 公司应在5个日历日内组织召开现场会会审,并形成变更设计会审纪要。 3. 设计单位收到变更设计会审纪要及相关材料后,在10个日历

13、日内完成变更设计,并将全部资料交监理单位、咨询单位、公司。根据公司工程管理部的初审意见,如需对变更设计进行修改,设计单位应在收到审批意见后,5个日历日内完成变更设计施工图修改,并提交监理单位。4监理单位在3个日历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并将变更设计送审单提交咨询单位。4. 咨询单位在3个日历日内向公司提交变更设计送审单。5. 公司在3天内对变更设计进行研究,并签发变更设计通知单。第24条 b类变更设计1. 驻地监理单位接到提议单位的变更设计建议书后(含自行提议),应在24小时内签署意见,并分发有关建设、设计、咨询(如果有)、监理、施工单位。2.指挥部在3个日历日内组织召开现场会会审,并形成变更设计会审

14、纪要。3. 设计单位收到变更设计会审纪要及相关材料后,在3个日历日内完成变更设计,并将全部资料交监理、咨询单位、公司。根据公司的审批意见,如需对变更设计进行修改,设计单位应在收到审批意见后,48小时内完成变更设计施工图修改,并提交相关单位。4. 监理、咨询单位在48小时内向相应指挥部提出变更设计送审单。5. 指挥部在48小时内对变更设计进行研究,经有关专业人员会签并报公司工程管理部批准后签发变更设计通知单。第25条 地方政府和其他单位提出的变更,考虑到涉及影响因素较多,应区分类别根据轻重缓急酌情而定,但原则上不应超过1个月,不得久拖不决。第26条 为规范管理,设计和施工单位每季度末月10日前,

15、全面清理完善各类变更手续,配合季末验工计价。第五章 变更设计的费用第27条I类变更设计引起的费用按部批准意见和施工承包合同约定执行;IIa类、IIb类变更设计引起的费用应按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第28条变更设计综合单价的确定及验工计价,按京广铁路客运专线河南有限责任公司验工计价暂行管理办法(京广客专豫计财200734号执行。第29条工程质量事故引起的变更设计费用按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铁建设200348号),各方承担相应费用。第30条 类变更设计的勘察设计费,按变更设计批准意见办理:a、IIb类变更设计不计列勘察设计费。工程质量事故引起的变更设计,勘察设计费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第31条 设计单位责任造成的变更设计不再计列勘察设计费。第六章 变更设计的责任第32条 变更设计实行“责任追究制”。所有变更设计必须严格按照“先批准,后变更;先变更,后施工”的原则办理。凡未按规定程序报批,越权自行变更者,公司不予以承认,并追究责任者的相关责任,除赔偿有关损失外,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第33条 施工单位如擅自变更设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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