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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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广东白云学院教案首页授课题目(章节或主题): 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了解合伙企业的概念、法律特征、地位和分类,掌握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和程序等法律规定,理解入伙、退伙及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以及合伙人的法律责任等法律规定的内容。教学重点: 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和程序。教学难点:入伙、退伙及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教学时间: 2学时 教学过程: (一)用经济法案例导入新课(二)讲授新课(三)课堂教学互动,分析讨论案例(四)本章小结(五)布置课后作业 广东白云学院教案 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教学目的与要求: 见教案首页内容教学重点: 见教案首页内容教学难点:

2、 见教案首页内容 教学时间: 2学时教学过程:(一)用经济法案例导入新课案例一:2010年1月,甲.乙.丙共同设立一家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甲以现金5万元出资,乙以房屋作价8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4万元出资。各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担亏损。合伙企业成立后,为扩大经营,于2010年6月向银行贷款5万元,期限为1年。2010年8月,甲提出退伙,鉴于合伙企业盈利,乙.丙表示同意。同月,甲办理了退伙结算手续。2010年9月,丁入伙。丁入伙后,因经营环境变化,企业严重亏损。2011年5月,乙、丙、丁决定解散合伙企业,并将合伙企业现有价值3万元的财产予以分配,但对未到期的银行贷款未予清偿。2011

3、年6月,银行贷款到期后,银行找到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发现该企业已经解散,遂向甲要求偿还全部贷款,甲称自己早已退伙,不负责清偿债务。银行向丁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丁称该笔贷款是在自己入伙前发生的,不负责清偿。银行向乙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乙表示只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清偿相应数额。银行向丙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丙则表示自己是以劳务出资的,不承担偿还贷款义务。根据上述资料,回答问题:(1)甲、乙、丙、丁各自的主张能否成立?并说明理由。(2)合伙企业所欠银行贷款应如何清偿?案例二:李大年在某大学管理学院毕业,获硕士学位。在上学期间,其与好友张甲和孙乙开了一个合伙企业。研究生毕业不久,李大年因车祸而去世。李大年的妻

4、子梅女士与未成年的儿子李丁丁及李大年的母亲依法继承李大年的遗产。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1 张甲和孙乙在梅女士提出继承合伙份额时,同意梅女士做合伙人,但李大年的母亲不同意。此时只能按退伙处理。2在退伙结算时,发现合伙企业亏损大于盈利,李大年应承担亏损的部分,梅女士、李丁丁及李大年的母亲在李大年遗产范围内应承担部分亏损。3 如张甲和孙乙不同意梅女士、李丁丁或李大年的母亲成为合伙人,应按退伙处理。请同学们带着以上案例中的问题学习本次课内容。(二)讲授新课 第一节 合伙企业概述此节主要讲授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合伙企业的概念 我国合伙企业一般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

5、和有限合伙企业。 目前我国调整合伙企业的法律规范是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会议于2006年8月27日修订通过并于 2007年6月1日起 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该法共6章,109条。 二.合伙企业的法律特征 1.合伙协议是合伙企业得以成立的法律基础。合伙协议是调整合伙关系,规范合伙人相互的权利义务,处理合伙纠纷的基本法律依据,也是合伙企业得以成立的法律基础。 2.合伙须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3.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4.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三.合伙企业的分类 依照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可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1.普

6、通合伙企业是由普通合伙人组成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组织形态。 2.有限合伙企业是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组织形态。 四.合伙企业法的适用范围 适用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设立。但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不适用于隐名合伙和不具有企业形态的合伙。 隐名合伙是特殊合伙中的一种。特殊合伙是部分成员不参加经营并且对合伙债务负有限责任的合伙。特殊合伙主要包括两种,一为隐名合伙,二为有限合伙。前者出自大陆法法系,后者出自英

7、美法系。在我国,隐名合伙不属于合伙企业法调整范围,适用于民法通则的调整范围。 不具备企业形态的契约型合伙:契约型合伙不一定具有营利目的(例如以居住为目的合伙购房);契约型合伙的营业往往是临时性(例如一次性的合伙贩运);契约型合伙则不以具备名称为必要;契约型合伙只要订立合伙合同即为成立;契约型合伙不适用合伙企业法,只适用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 课堂讨论一 1、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在对合伙企业债务责任的承担上有何不同? 2、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能依法设立合伙企业。但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这种说法对吗?(对) 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 此节为

8、本章的重点,主要讲授七个方面的内容:一、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合伙企业法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符合要求的合伙人-合伙人数应不少于两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能承担无限责任。 2有书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又称合伙合同,是指两个以上的合伙人为设立合伙企业而签订的合同。合伙协议是要式合同,需要以书面方式订立,而且还要在申请登记时向行政登记机关提交。3有合伙人认缴或实际缴付的出资- 合伙企业法未规定合伙企业设立时注册资本制度。但作为一个经营性实体,应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合伙人必须向合伙组织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9、件 二、合伙人的出资合伙出资的形式可以是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技术等出资。合伙人以劳务出资要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合伙人的出资是合伙企业的基本物质条件,也是合伙人资格取得的必备条件。 合伙人应按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履行出资义务。合伙企业为人合企业,其信用来自合伙人的个人信用而非企业的资本信用,故没有法定最低资本的要求。所以,不以合伙人的实缴资本为其成立条件,认缴即可。合伙人要签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应当载明有关事项。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课堂讨论二

10、:案例分析 甲.乙.丙欲成立一普通合伙企业。下列关于其设立程序与条件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乙、丙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B.三者必须签订书面合伙协议 C.可以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但不得以劳务出资 D.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 ABD) 三.合伙企业财产 1.财产的范围与性质财产的范围是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企业收益;财产性质为合伙人全体共同共有。2.合伙企业财产的处分和管理主要抓住两个方面进行管理:一是出资额的转让;二是资份额质押。以上两个方面的处分都必须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才行。课堂讨论三:案例分析下列属于合伙财产的是

11、( ) A.合伙人实际缴纳出资 B.合伙企业在存续期间的合伙收益 C.合伙人在协议中应缴而实际未缴的出资 D.以合伙企业名义接受的捐赠 ( ABD )四.合伙企业事务执行(讲七点)(一)合伙事务执行的原则1.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享有平等的权利。2.合伙企业法 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规定外,合伙人均有权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注意:而公司企业只有法人代表能对外代表公司。(二)合伙事务执行的方式1.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2.各合伙人分别执行3.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则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事务,但对企业重大事务有决策权。(三)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中的监督1.合伙人有对事务执行的监督权;

12、2.有查阅帐簿权;3.有提出异议权和撤消委托权; 4.有重大事件的决策权。(四)合伙事务的决议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办法。(五)合伙事务的决定 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对重大事件的决策权):改变合伙企业名称;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有关事项,如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延

13、长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等事项。 课堂讨论四:案例分析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可以采取下列哪些方式? A、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 B、委托一名合伙人执行 C、委托数名合伙人执行 D、招聘经理执行 ( ABCD ) 课堂讨论五:案例分析 李某、简某等5人共同设立一个名为“速过会”普通合伙企业,从事注册会计师培训业务,请问下列行为需要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作出的是( )。 A.将企业名称改为“会速过” B.将本企业所有的剩余办公场所拿出质押 C.以本企业的名义为培训老师提供担保 D.销售一批培训教材 ( ABC)(六)合伙人的竞业禁止及经营管理人员的义务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为了维护全体合伙人共同的利益,合伙人不得从事下列对合伙企业不利的活动:自营或者与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绝对义务);除合伙协议有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不得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相对义务)。被聘任的管理人员应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务,不得损害企业利益,不得利用职权侵占合伙企业财产。 (七)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及亏损分担 利润分配及亏损分担原则:有约定的按约定,无约定的按协商,协商不成,按实缴出资比例,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按平均分摊,但不得作出显失公平的约定。 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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