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工程技术实训中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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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子工程技术实训中心项目招标文件项目名称:电子工程技术实训中心项目 武汉光谷职业学院财务资产处2018年6月27日目 录第一章 招标邀请函(招标公告)3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4第三章 拟购设备数量及技术要求 13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细则 15第五章 合同格式 16第六章 投标商务部分要求 17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17第一章 招标邀请函武汉光谷职业学院为教学的实际需要,欢迎能按照标书要求提供实施服务和承诺达到售后服务条款的企业前来投标。一、项目内容招标内容:电子工程技术实训中心项目设备明细和本次商务活动的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以下内容。二、关于招标技术服务及投标企业资质的特别说明1、投标企

2、业必须从事相关教育设备行业4年以上生产资质,相关项目具备3年以上生产资质。2、本项目均需提供5-10天2名教师的实训项目及相关专业技能培训。3、投标企业必须是设计、生产、销售一体公司,大型教学设备器材的供应商,2000平以上的生产车间。4、本次4项目均采用竞价式招标,且收到招标信息企业请到我校财务处购买标书,购买标书时需提供本次招标相应资质真实有效文件,经验证后方能购买标书。 三、 发标时间 2018年6月27日至2018年7月6日,资格合格且应邀的投标单位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到武汉光谷职业学院财务资产处办理招标文件事宜。 四、投标截止日期投标单位于2018年7月9日(星期一)上午12时前,将投标

3、文件送交到武汉光谷职业学院财务资产处,联系电话 027-87181805,逾期视该单位放弃。五、开标日期:2018年7月19日(星期四)14时 招标单位:武汉光谷职业学院 执行单位:武汉光谷职业学院财务资产处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雄楚大道666号武汉光谷职业学院 邮政编码:430074 电 话:027-87181805 联 系 人:江老师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一)前附表本表关于要采购的货物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序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1项目名称电子工程技术实训中心项目2.2.1招标范围电子工程技术实训中心及辅助材料3.2.2完工期(日历

4、天数)合同签订后45个工作日4.3.1资金来源自有资金5.5.1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资格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件: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接受6.15.4备选方案不允许 允许 7.16.1投标货币人民币8.18.3质保期质保一年9.20.1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开始保持90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0.21.1投标文件份数一式 陆 份,壹份正本, 伍 份副本。11.23.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收件人:武汉光谷职业学院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武汉光谷职业学院财务资产处截止时间:2018年7月9日12

5、时 00分12.26.1开标开标时间:2018年7月19日14时00分开标地点:武汉光谷职业学院行政楼2楼会议室13.27.1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技术、经济专家4人14.28.2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性价比法(二)说 明1. 适用范围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前附表”中所述项目的采购及建设。2. 招标范围2.1 本次招标的范围详见“前附表”所述。2.2 本项目的完工期限详见“前附表”所述。3. 资金来源3.1 本次项目的采购计划已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项目资金通过“前附表”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项目合同项下的合理支付。4. 合格的投标人4.1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前附表”中规定的特定条件。4.2 同等条件下,活动与比赛举办经验丰富的企业优先。5.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5.1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境内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所投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合格货物,并能够按照货物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5.2 “服务”是指除货物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卖方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其它类似附加服务的义务。5.3 货物和服务的原产地有别于投标人的国籍。6. 勘察现场6.1 经招标人允

7、许,投标人可自行对本项目实施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基础资料。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现场踏勘的责任、风险和费用。6.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根据这些资料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三)招标文件7. 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与构成7.1 本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04年第1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7.2 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8、。7.3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投标程序、技术要求和合同主要条款等。招标文件共七章,内容如下:招标邀请投标须知及前附表拟购设备数量及技术要求评标办法及评分细则合同格式投标商务部分要求投标文件格式7.4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缺损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3日内向招标人和采购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四)投标文件的编制8. 投标的语言8.1 投标人

9、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翻译本为准。8.2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 投标文件的组成9.1 投标文件由价格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9.2 价格部分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1) 投标书;2) 投标分项报价表;9.3 商务部分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9.3.1 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的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其投标将被拒绝。1

10、) 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 投标人应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资信证明的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或提供上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9.3.2 履约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未提供证明。1) 拟投入人员列表;2) 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9.4 技术部分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9.4.1 技术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技术方案及服务能满足采购需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未提供证明。技术方案:1) 对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

11、术规格要求,逐条说明拟提供货物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离(见后,第七章,格式一),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货物的具体参数值;2) 技术规格建议书(见后,第七章,格式二),其中应对拟提供货物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描述;3) 售后服务方案(见后,第六章,格式四);4) 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10. 投标文件格式10.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1. 投标报价11.1 投标人须报出所提供货物的价格,包括要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

12、一切税费、所供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交运的有关费用。投标人对报价的准确性负责,任何漏报、错报等均是投标人的风险。11.2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及其他伴随服务的费用(包含安装、测试费等费用,如有)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1.3 投标分项报价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1) 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应标明“免费”;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11.4 投标

13、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所确定的采购需求范围所需的全部费用。除“前附表”中允许有备选方案外,本次招标不接受选择性报价,每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除本须知另有规定外,本次招标不接受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1.5 除非“前附表”另有规定,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2. 投标货币12.1 除非“前附表”另有规定或许可,本项目投标报价及将来合同费用支付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13.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3.1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

14、和数据,它包括: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2) 货物从招标人验收后开始使用至“前附表”中规定的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3)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14.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14.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如果招标文件“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按财政部第1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4.2 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符合本须知的规定。15. 投标有效期15.1 投标有效期详见“前附表”中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5.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人和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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