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强宇石化机械有限公司潜油电泵叶、导轮生产线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

上传人:大米 文档编号:562637086 上传时间:2022-09-03 格式:DOC 页数:85 大小:1.87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福建强宇石化机械有限公司潜油电泵叶、导轮生产线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_第1页
第1页 / 共85页
福建强宇石化机械有限公司潜油电泵叶、导轮生产线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_第2页
第2页 / 共85页
福建强宇石化机械有限公司潜油电泵叶、导轮生产线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_第3页
第3页 / 共85页
福建强宇石化机械有限公司潜油电泵叶、导轮生产线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_第4页
第4页 / 共85页
福建强宇石化机械有限公司潜油电泵叶、导轮生产线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_第5页
第5页 / 共8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福建强宇石化机械有限公司潜油电泵叶、导轮生产线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福建强宇石化机械有限公司潜油电泵叶、导轮生产线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8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 目 名 称:潜油电泵叶、导轮生产线技改扩建项目建设单位 (盖章):福建强宇石化机械有限公司编 制 日 期:2023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潜油电泵叶、导轮生产线技改扩建项目项目代码2205-350924 -04-02-44567建设单位联系人胡*联系方式177*8997建设地点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犀溪际武工业集中区(现有厂区内)地理坐标(119 度 41 分 32.265 秒,27度 30 分 31.514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391 黑色金属铸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金属制品业33,68 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

2、339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建成)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寿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闽工信备2022J050009号总投资(万元)4348.75环保投资(万元)280环保投资占比(%)6.44施工工期24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 用地(用海)面积(m2)9599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建设指南污染影响类专题评价设置原则表,本项目专题评价设置情况判定如下:专项评价类别设置原则项目情况判定结果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

3、污染物、二噁英、苯并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项目本项目排放废气不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不需开展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站(处理能力120 t/d)预处理后接入管网纳入际武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不需开展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不需开展生态取水口下游500m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本项目无取水口不需开展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本项

4、目不属于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不需开展经判定,本项目无需设置专项评价。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寿宁县际武工业集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审批单位:寿宁县人民政府审批文号:寿政文202179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际武工业集中区控制性规划根据寿宁县际武工业集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际武工业集中区的规划内容如下:(1)规划规模及总体定位规划范围:规划区范围总规划用地面积122.6公顷,其中规划建设用地规模104.02公顷。功能定位:闽浙边界地区加工业基地,以机械配件制造、农副产品加工业为主导,集工业、综合服务一体化发展的示范园区。本项目是以硅溶胶熔模精密铸造工艺生产潜油

5、电泵叶、导轮配件,属于机械配件制造产业,符合际武工业集中区发展定位。(2)布局结构规划区形成“一心、一带、四片区”的总体间架构。一心:指规划区工业区配套生活区以及化休闲等复合功的共服务中心。一带:指依托地形延伸展开的规划区主道观带。四片区:指主要由主次划分的四大工业片区。(3)工业用地规划本工业园规划发展二类工业(M2)为主,考虑到规划工业用地布局与居住配套区的关系,规划对各工业区块工业类别提出如下要求:规划西部临近235国道应保证道路防护带的宽度,应严格控制用地边界不得侵蚀绿化边界线;同时入驻企业应为二二类工业,严格限制三类企业入驻;且加强企业污染防治和减缓措施,严格控制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

6、以免造成对规划居住新区以及规划区北部武溪村居民聚居地的环境影响。本项目位于寿宁县犀溪际武工业集中区,用地符合际武工业集中区用地规划要求。2、际武工业集中区基础核实建设PPP项目概况寿宁县犀溪工业集中区规划规划总用地为122.60公顷,其中规划建设用地规模104.02公顷。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包括职工宿舍楼及配套设施建设、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绿化景观、路网建设等基础设施,项目建成后,可满足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需要。具体包括:(1)职工生活配套区总用地面积为18218.19m2,位于工业集中区的东北侧,总建筑面积31644.13m2,建设内容有宿舍楼、专家楼、职工食堂、超市、停车场等建筑物,配套建设

7、道路、绿化、消防、照明、管线综合设施等相关工程。(2)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污水处理厂主要建设包括格栅与进水泵房、水解酸化调节池、一站式污水处理终端、紫外线消毒池、污泥干化池以及综合用房。配套管网工程主要建设2000m/d的集中区污水管网,管网总长4001m。本项目在际武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纳范围内,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工业区污水管网排入际武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1)该项目对原年产潜油电泵叶、导轮300万套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升级,同时新建年产3500吨的潜油电泵叶、导轮生产线。由表1.1-1可知,本项目生产的产品、生产工艺和设备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

8、导目录(2019年本)中限制类和禁止类,为允许类项目。且项目经寿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备案号:闽工信备2022J050009号),符合寿宁县经济发展的要求,符合地方产业政策。表1.1-1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限制类、淘汰类节选)序号项目/工艺类别本项目情况1使用淘汰类和限制类设备及工艺生产的铸件、锻件;不采用自动化造型设备的粘土砂型铸造项目、水玻璃熔模精密铸造项目、规模小于20万吨/年的离心球墨铸铁管项目、规模小于3万吨/年的离心灰铸铁管项目限制类不属于,本次技改对原有蜡模制壳工序原材料进行更换,由硅溶胶+水玻璃复合材料更换为全硅溶胶材料;本项目选用硅溶胶熔模精密铸造工艺和

9、熔(腊)模铸造工艺不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2用于熔化废钢的工频和中频感应炉(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取缔“地条钢”有关要求淘汰)淘汰类不属于;本项目配备中频感应电炉,并配置化学成分分析、金属液温度测量装备,如X射线荧光光谱仪,并落实通风除尘、除烟措施;项目配备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造型、制芯、砂处理、清理等设备;项目配有必要检测设备,如拉力试验机、三坐标准测量仪、水力测试台等3砂型铸造粘土烘干砂型及型芯淘汰类4砂型铸造油砂制芯淘汰类5无磁轭(0.25吨)铝壳中频感应电炉淘汰类6无芯工频感应电炉淘汰类(2)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本项目用地均不在限制

10、、禁止用地项目之列。(3)根据工信部部分工学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有关条款,本项目生产工艺及生产和设备均不属于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4)与铸造企业规范条件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铸造企业规范条件(T/CFA0310021-2019)的符合性分析具体判定过程见表1.1-2。项目的建设符合铸造企业规范条件,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表1.1-2 与铸造企业规范条件符合性分析表类别政策内容本项目内容符合性分析建设条件与布局4.1企业的布局及厂址的确定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以及各地方政府装备制造业和铸造行业的总体规划要求。4.2企业生产场所应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并符合土地

11、使用性质。4.3环保重点区域新建或改造升级铸造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联合发布的关于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铸造产能的通知。本项目用地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以及各地方政府装备制造业和铸造行业的总体规划要求,并已在寿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符合企业规模福建省铸钢新(改、扩)建企业上一年度(或近三年)销售收入7000万元,参考产量8000吨本项目为技改项目,上一年度(或近三年)销售收入7000万元。符合生产工艺6.1企业应根据生产铸件的材质、品种、批量,合理选择低污染、低排放、低能耗、经济高效的铸造工艺。6.2企业不应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不应

12、采用粘土砂干型/芯、油砂制芯、七0砂制型芯等落后铸造工艺;粘土砂批量铸件生产企业不应采用手工造型;水玻璃熔模精密铸造企业模壳硬化不应采用氯化铵硬化工艺;铝合金、锌合金等有色金属熔炼不应采用六氯乙烷等有毒有害的精炼剂。6.3采用粘土砂工艺批量生产铸件的现有企业不应采用手工造型。6.4新建粘土砂型铸造项目应采用自动化造型;新建熔模精密铸造项目不应采用水玻璃熔模精密铸造工艺。项目选用硅溶胶熔模精密铸造工艺和熔(腊)模铸造工艺不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不采用粘土砂干型/芯、油砂制芯、七0砂制型芯等落后铸造工艺。符合生产装备7.1总则7.1.1 企业不应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装备,如:无芯工频感应电

13、炉、025吨及以上无磁轭的铝壳中频感应电炉等。7.1.2 现有企业的冲天炉熔化率不应小于5吨/小时(环保重点区域铸造企业冲天炉熔化率应大于5吨/小时)。7.1.3 新建企业不应采用燃油加热熔化炉;非环保重点区域新建铸造企业的冲天炉熔化率应不小于7吨/小时。7.2熔炼(化)及炉前检测设备7.2.1企业应备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熔炼、保温和精炼设备,如冲天炉、中频感应电炉、电弧炉、精炼炉(AOD、VORKIF炉等)、电阻炉、燃气炉、保温炉等。7.2.2 熔炼、保温和精炼设备炉前应配置必要的化学成分分析、金属液温度测量等检测仪器。7.2.3大批量连续生下铸铁件的企业宜采用外热送风水冷长炉龄大吨位( 10

14、吨/小以上)冲天炉。项目配备中频感应电炉,并配置化学成分分析、金属液温度测量装备,如X射线荧光光谱仪,并落实通风除尘、除烟措施;项目配备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造型、制芯、砂处理、清理等设备;项目配有必要检测设备,如拉力试验机、三坐标准测量仪、水力测试台等符合质量控制8.1企业应按照GBT19001(或IATF16949、GJB 9001B)等标准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通过认证并持续有效运行,有条件的企业可按照T/CFA0303.1的标准要求开展铸造行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升级版认证。8.2企业应设有质量管理部门,配有专职质量监测人员,立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并有效运行。8.3铸件的外观质量(尺寸精度、表面粗糙度等)、内在质量(化学成分、金相组织等)及力学性能等应符合规定的技术要求。企业设有质量管理部门,对产品质量进行检测,产品符合要求。符合能源消耗9.1企业应建立能源管理制度,可按照GB/T23331标准要求建立能源管理体系、通过认证并持续有效运行。9.2新(改、扩)建铸造项目应开展节能评估和审查。9.3企业电弧炉容量40t时,电弧炉熔炼(普通炼钢)的最高能耗限值为650kWh/t金属液。企业建立能源管理制度,之后开展节能评估和审查。符合环境保护10.1企业应遵守国家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并按要求取得排污许可证。10.2企业应配置完善的环保处理装置,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