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烟花爆竹现场处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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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欢迎阅读本文档,希望本文档能对您有所帮助!烟花爆竹现场处置方案 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防止事故的发生。今年以来,国内部分地方相继发生烟花爆竹生产安全较大事故。当前,正值烟花爆竹生产、销售旺季,烟花爆竹燃放季节即将来临。为强化安全监管,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实现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和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创

2、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张文富 副组长:王浩 成员:罗凤张雁鸣陈再禄杨立衡詹永洋 刘天贵王乾峰各村(社)总支书记 三、重点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 在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 (二)重点整治内容 1、生产企业 (1)是否有无证或证照到期后继续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行为。 2、经营(批发)企业 (1)是否按要求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并按期达标; (2)视频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及值班情况,仓库温湿监控设施、避雷设施、消防设施、防静电设施、机械设备接地、电气设备选用和安装是否符合要求;(3)烟花爆竹商品流向登

3、记制度落实情况; (4)是否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向未经许可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烟花爆竹用于经营行为;(5)是否有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以及未列入省外供货企业名单的烟花爆竹行为; (6)烟花爆竹库房红线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商品堆放是否符合要求,严禁合法商品与收缴的非法商品混存; (7)商品质量检测检验制度落实情况,严禁销售“三无”商品和非法商品; (8)库区范围内是否存在其他与库房安全管理无关的生产生活行为及设施、设备; (9)职工着装是否规范,进出库区检查登记制度落实情况。 3、经营(零售)户 (1)经营场所的面积是否小于10平方米; (2)周边50米范围内无其他

4、烟花爆竹零售点、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场所或设施; (3)有无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4)是否实行专店或专柜销售,专人负责安全管理;(5)是否建立流向登记台账。进货渠道是否符合要求,严禁采购、销售无安全标志(安全标志应包括产品名称、产品级别、警示语、燃放说明、含药量、制造商或出品人名称及地址和生产日期、计数类产品应标明数量)、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以及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销售烟花爆竹是否进行登记,是否给购买人宣传烟花爆竹燃放相关要求; (6)经营场所是否超量储存烟花爆竹; (7)严禁烟花爆竹零售点集中、连片经营或

5、设置在居民楼;严禁爆竹零售户一证多点、流动贩卖或设置烟花爆竹超市等违法违规行为; (8)严禁非法转让、买卖、出租、出借、伪造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行为。 4、“打非”工作 (1)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认真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强化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监督检查,避免烟花爆竹生产原料流入非法渠道或使用来历不明的非法原料进行生产; 四、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与持续开展的“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时间从2012年10月至2013年2月28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10月15日至10月31日) 结合实际制定我镇的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部署专项整治工作;以“安全第一主题活动周活

6、动”为契机,制定宣传计划,加大宣传力度,做好生产、经营、零售以及市场“打非”工作的宣传,做到整治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措施具体。 (二)自查自纠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 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非法纠正违规行为。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近两年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的企业主体责任。 (三)集中整治阶段(1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 在第二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执法检查,保持“专项整治”的高压态势,切实做到“四个一律”,注重源头治理,深挖严打非法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

7、合法权益。 检查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一是批发企业的烟花爆竹产品是否张贴省安监局监制的专用封签;是否从XX省安监局指定的生产厂家采购烟花爆竹产品;是否采购、销售无生产厂家名称、无注册商标、无合格证的“三无”产品;是否采购、销售法律法规明令禁止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是否向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非法经营者供货。 二是烟花爆竹经营者是否有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所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是否在合法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采购;所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是否张贴镇安监局监制的防伪标签;是否销售无生产厂家名称、无注册商标、无合格证件的“三无”产品,以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是否销售按照国家标准

8、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三是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和擅自改变烟花爆竹经营点的行为。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3年2月28日) 对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治理”行动情况进行总结,召开专题会议并积极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回头看”,及时查缺补漏,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安监办要认真分析本辖区、本行业烟花爆竹行业安全形势,充分认识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认真清理排查存在的事故隐患,努力解决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工作不留死角、盲区。 (二)

9、加大宣传,综合治理。安监办要切实抓好宣传发动工作,迅速将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事故通报传达到各村(居)、村民组负责人和相关监管单位,通过发布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导致事故发生作为典型案例,广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危险性和危害性,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切实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做到:不参与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教育部门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严禁未成年人、学生参与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活动。做到群防群治,坚决把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不断推向深入。篇二:烟花爆竹整治工作方案 花桥镇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强化烟花爆竹

10、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有效预防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管理和监督,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做到依法整治、标本兼治、长治久安。 二、总体目标 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执法”的原则,严格实施行政许可, 强化政府监管责任,通过深化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逐步规范我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秩序,使非法生产经营得到有效遏制。 一是加强零售网点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的经营行 为和市场秩序。 二是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加大联合执法力

11、度,更加有力地打击烟花爆竹“四私”行为。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花桥镇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雷传维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胡天风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员。陈斌廖军丁军周小春倪发好汪召仁杨楚华陈先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安监站,陈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整治重点 对全镇所有烟花爆竹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整治。 (一)严查持证经营情况。检查经营单位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是否齐全、一致、有效;做到“三证”齐全,证照一致,亮证经营,严查无证、无照销售行为。 (二)严查安全经营条件。检查经营场

12、所内是否存在高温高热辐射源(如煤气灶、电磁炉、电水壶、取暖器具等);是否配备消防器材;是否设立禁烟禁火标识;是否设立烟花爆竹销售专柜(店);是否符合周边安全要求;是否按规定控制零售单位配送存量。 (三)严查安全经营秩序是否超范围销售;是否销售国家严令禁止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是否存在一证多点、私转私批行为。 (四)严查车辆私运。检查过往车辆是否具备运输资格;是否持准许运输证明;是否符合配载规定;是否遵守行车安全规定。 (五)打击非法窝点。严查镇内可能存在的私储窝点,打击“四私”违法行为的源头。 (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继续抓好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隐患排 查治理工作,指导经营单位建立隐患排查制度

13、,并认真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五、主要措施 (一)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活动,严肃查处私产、私销、私藏、私运烟花爆竹的行为,重点打击无证经营烟花爆竹、超范围经营礼花弹和无资质进行烟花爆竹批发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违规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使用氯酸钾烟花爆竹产品的行为。 (二)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领证后的“回头看”工作。对领证后放松安全管理要求、不具备安全基本条件的,特别是擅自变更经营地点,擅自增加储存设施,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要求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并按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实施行政处罚,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吊

14、销其经营许可证。 (三)指导、督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健全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增强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事故预防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提高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安全管理水平。 六、整治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4月)。安监站要继续加大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宣传贯彻力度,按照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宣传培训考核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4月11月)。安监站要对辖区内的所有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一次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落实经营单位主体责任,逐项治理、消除隐患;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换发工作。开展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标准化和氯酸钾专项整治工作;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12月)。各村、各单位对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认真的总结,整理专项整治工作台帐和工作总结,并将工作总结于2011年12月15日前交镇安委办,镇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检查验收,并将验收情况列入年终考核的内容。 七、职责分工 镇烟花爆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各有关部门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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