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模板(三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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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模板第一条为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移民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办公务员在行政过程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应尽的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追究所在科室科长、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一)超过规定时限或承诺时_结的;(二)公务时间擅自离岗的;(三)态度恶劣,故意刁难公民、法人或其他_的;(四)不按规定登记首问负责事项的;(五)不按规定接待、引导、协助公民、法人和其他_办理有关事项的;(六)对把握不准或特别重大和紧急的事项,应当及时请示报告而不及时请示报告的;(七)应当当场办结而不当场办结的;(八)不一次性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_所需

2、要补正全部材料的;(九)其他违反首问责任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规定的。第三条有上述情形之一,情节较轻的,责令直接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并对科长进行批评教育;情节较重,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取消直接责任人、科长评优评先资格,对直接责任人予以告诫或限期调离工作岗位,并责令科长作出书面检查或予以告诫;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或后果的,对该科室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直接责任人、科长评优评先资格,对直接责任人予以诫勉或降职,并可对科长予以诫勉或免职。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一)主动赔礼道歉,公民或其他_已谅解的;(二)有效阻止不良后果发生的;(三)主动挽回损失的;(四)其他可以从轻、减轻

3、或免予处理情形的。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一)一年内出现两次以上应予追究责任行为的;(二)干扰、阻扰责任追究调查、处理的;(三)打击、报复、陷害投诉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调查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四)其他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情形的。第六条受到责任追究的人员,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责任追究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处理决定的部门提起申诉。第七条本制度所称告诫是指对违反行政效能建设有关规定,但不够纪律处分的人员,以书面形式进行批评教育的问责方式。第八条本制度由综合科负责解释。第九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模板(二)2、凡涉及金额的责任事故,按其涉及金额作如下划分

4、:(1)涉及金额在人民币_元(含_元)以上至_万元以下的,为轻微责任事故;(2)涉及金额在人民币_万元(含_万元)以上至_万元以下的,为一般责任事故;(3)涉及金额在人民币_万元(含_万元)以上至_万元以下的,为重大责任事故;(4)涉及金额在人民币_万元(含_万元)以上的,为特别重大责任事故。3、凡不涉及财产金额,或涉及财产金额不大,但造成不良影响的,应综合考虑事件本身的大小、情节、动机、恶劣程度、对公司形象和声誉的损害程度等方面因素,对责任事故的性质和等级进行认定后做出判定。第四节责任范围及解释1、过错追究责任是内部管理机制,最高追究层面至集团总经理。2、过错追究分为直接损失责任追究和管理责

5、任追究。3、直接损失责任追究是指各级管理者在具体过错事件中应承担的责任,涉及各个管理阶层。直接损失责任根据责任轻重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连带责任。4、全部责任:由直接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即_%的责任;5、主要责任:由直接责任人对事故承担主要的责任,即_%的责任;6、次要责任。对事故承担次要的、间接的责任,即_%的责任。7、连带责任:指部门内部人员及关联部门岗位的协作责任,即_%的责任。比如监督责任、协调责任等,目的是强调团队的协作性和_荣誉感。8、管理责任。指管理者对下属出现工作失误,应承担的日常工作指导培养不足、管理不善的责任。该责任追究不涉及普通员工层面。9、_负责根据各责任人

6、所承担责任的不同和过失的大小对其在责任事故中应承担的责任进行界定。第五节_机构1、集团设立事故仲裁小组,实施过错追究责任。2、仲裁小组由集团董事会办公室、法律事务部和相关部门组成,直接对集团董事会负责。具体成员: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专员、集团首席法律顾问、相关部门领导。3、事故仲裁小组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对责任事故进行调查处理。4、事故责任人及其责任领导应予以回避。第六节对责任事故的处理1、出现轻微和一般的责任事故,除追究当事人直接责任外,原则上应追究其直接领导的领导责任;2、出现重大责任事故,除追究当事人直接责任外,还应追究其直接领导的领导责任;3、出现特别重大的责任事

7、故,除追究当事人直接责任、其直接领导的领导责任外,原则上应追究其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4、一年内出现三次及以上责任事故的部门(公司),应追究部门(公司)负责人的管理责任。5、处罚细则如下:轻微责任事故:罚款5001,_元;一般责任事故:罚款1,0005,_元;重大责任事故:罚款5,00010,_元;特别重大责任事故。视情况不同由听证会决定。以上处罚金额是对一次责任事故的罚款总额,视责任轻重在各责任人之间进行分摊。第七节对责任事故处理的管理1、董事会办公室建立责任事故登记处理表、责任事故申诉表。2、凡发生责任事故,责任人所在部门必须对责任人和有关情节进行核实,据实纪录在责任事故登记处理表,由仲裁小

8、组审核后报告总经理和董事会。重大和特别责任事故纪录应附上有关当事人、责任人或知情人的书面报告材料。3、发生责任事故,有关当事人、责任人或知情人应及时(事故发生当天)向其部门负责人报告。直接责任人原则上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主动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并配合部门及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对主动报告、积极配合者根据事故性质可以减轻处罚。对责任事故采取隐瞒、拖延等行为,无论是直接责任者,还是间接责任者,都构成新的重大责任事故,将从重处罚。4、一般责任事故以上的责任事故应召开听证会,目的是对责任事故的情况进行核实,对责任进行认定和划分,并决定相应的处罚金额。5、听证会应由仲裁小组_召开,相关部

9、门的领导和员工列席,责任人及其责任领导应在听证会上就责任事故事实作陈述发言。6、对事故的处理结果,仲裁小组应上报董事会审批。7、当事人对听证会处理结果不满意,应允许当事人进行申诉。申诉者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将申诉理由形成书面意见交仲裁小组,由仲裁小组做出进一步调查核实后,提出处理意见,报董事会批准通过后即发文执行。第八节附则1、本制度由集团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解释。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模板(三)第一条为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移民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办公务员在行政过程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应尽的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0、必须追究所在科室科长、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一)超过规定时限或承诺时限办结的;(二)公务时间擅自离岗的;(三)态度恶劣,故意刁难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四)不按规定登记首问负责事项的;(五)不按规定接待、引导、协助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办理有关事项的;(六)对把握不准或特别重大和紧急的事项,应当及时请示报告而不及时请示报告的;(七)应当当场办结而不当场办结的;(八)不一次性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需要补正全部材料的;(九)其他违反首问责任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规定的。第三条有上述情形之一,情节较轻的,责令直接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并对科长进行批评教育;情节较重,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取消直接责任人、

11、科长评优评先资格,对直接责任人予以告诫或限期调离工作岗位,并责令科长作出书面检查或予以告诫;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或后果的,对该科室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直接责任人、科长评优评先资格,对直接责任人予以诫勉或降职,并可对科长予以诫勉或免职。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一)主动赔礼道歉,公民或其他组织已谅解的;(二)有效阻止不良后果发生的;(三)主动挽回损失的;(四)其他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情形的。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一)一年内出现两次以上应予追究责任行为的;(二)干扰、阻扰责任追究调查、处理的;(三)打击、报复、陷害投诉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调查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四)其他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情形的。第六条受到责任追究的人员,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责任追究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处理决定的部门提起申诉。第七条本制度所称告诫是指对违反行政效能建设有关规定,但不够纪律处分的人员,以书面形式进行批评教育的问责方式。第八条本制度由综合科负责解释。第九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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