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买卖专属管辖的规定是怎么样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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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动产买卖专属管辖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小编希望 不动产买卖专属管辖的规定是怎么样的?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必要请您下载收藏以便备查,接下来我们继续阅读。一、不动产买卖专属管辖的规定是怎么样的?法律并未明文规定,但根据最新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可以推定不属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 第二十三条规定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但第三十三条规定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哪些是属于“

2、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呢?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那么,哪些是属于“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呢?政策性房屋有很多,如经济适用房、单位集资房、市场运作房、限价商品房、危房改造住房、城中村改造住房等等。由此可以推断: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不属于必须由房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的专属管辖案件。二、其他法律规定专属管辖内容:(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动产是指不

3、能移动或移动后会降低或丧失其性能和使用价值的地面附着物。如土地、矿山、建筑物等。将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规定为专属管辖,是各国民事诉讼法的通行做法。(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港口作业是指船舶进出港口进行调度、装卸货物、排除障碍等作业。港口作业所造成的纠纷,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指海事法院)管辖。有利于法院调查、勘验、了解情况,及时、正确地裁判。(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之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遗产是死者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在确定“主要遗产”时,一般以不动产所在地作为主要遗产地,动产有多项的,则以价值

4、高的动产所在地作为主要遗产的。与调解、仲裁这些诉讼外的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相比,民事诉讼有如下特征:民事诉讼是以司法方式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是由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解决民事争议。它既不同于群众自治组织性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也不同于由民间性质的仲裁委员会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在我们国家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话,是存在着管辖法院的,主要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除此之外,还存在着一种比较特殊的管辖,也就是专属管辖,专属管辖,具体的内容指的是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专门的管辖,争议的不动产指的是土地等等。申明:本文仅限于参考,不作为依据,如有必要请向更专业的人士咨询。文档由我收集整理后编辑发出,如有疑义,请速与我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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