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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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收是国家或公共团体为实现公共职能,而按预定的标准,强制地、无偿地从私 人部门向公共部门转移资源,它是国家参与社会产品分配和再分配的重要手段, 是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教材 P4)税收的特征(P5)(1)国家主体性( 2 )公共目的性( 3 )政权依托性( 4 )单方强制性( 5)无偿征收性( 6 )标准确定性税收存在的必然性1、从根本上说,税收的存在是由社会公共需要(欲望)决定的。2、税收在国家取得经济资源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1)可普遍地作用于社会的所有成员,不象其他收入那样受产权和经营范围的 限制。(2)可形成稳固的收入,不象公债那样需要到期归还并支付利息。( 3 )可保持经济稳定,不象货

2、币发行那样会导致物价上涨通货膨胀。 税收的分类及标准(一)直接税与间接税(二)从量税与从价税(三)商品税、所得税和财产税(四)对人税和对物税(五)中央税和地方税(六)价内税和价外税(七)经常税和临时税(八)独立税和附加税(九)实物税和货币税(十)财政税与调控税税收的基本原则税收公平原则:A、受益原则B、能力原则(横向公平、纵向公平)税收效率原则:A、经济效率B、行政效率(征税费用最小、纳税费用最小)税收的政策及分类 税收政策是国家为了实现税收的职能以及相关的经济、社会目标而制定和实施的 各类策略和措施。1. 税收总体政策与税收具体政策2. 税收收入政策与税收调控政策3. 对内税收政策和涉外税收

3、政策税收政策(一)税收政策与财政政策的协调财政支出政策 短期的、临时性的调节税收政策 中长期的调节减税+增支增税+减支(二)税收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经济过热: 货币政策 经济过冷:减税+扩大财政支出的规模、增发国债等 税法的概念税法是调整税收活动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法的特征:(一)税法的基本特征:经济性、规制性(二)税法的引申特征:成文性、 强制性、技术性 税法的地位税法是经济法的一个部门法,并且是经济法的宏观调控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税法的体系1、税收体制法2、税收征纳法:征纳实体法(主体地位)、征纳程序法(保障地位 税法原则 基本原则:税收法定原则(课税要件法定原则、课税

4、要件明确原则、依法稽征原 则)、税收公平原则、税收效率原则 使用原则:实用课税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禁止类推适用原则、禁止溯及课税 原则稅权的概念一、国际法上的税权:国家的税收管辖权:一国政府自行决定对哪些人征税、征 收那些税的权力。是国家主权在税收领域的体现。二、国内法上的税权(一)广义:国家税权(征税权、税收债权) 国民税权(国民整体享有的税权、税收知情权等)(二)狭义:税收立法权、税收征管权、税收收益权 稅权的及其分配模式税权分配:国家税权在相关国家机关之间的分割与配置。 我国税权分配模式纵向分配集权模式 优势:税收立法权归于中央,集中力量,协调全国 劣势:地方提供不同层次公共产品,要求

5、适当分权横向分配分享模式 中央政府大量行使税收立法权 违反“法律保留”原则目前18 个税种中只有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车船税由全国人大制定,其余 都是由国务院制定条例征收。我国的税收体制 税收体制:国家机关税权分配的一些列制度。包括立法体制和征管体制。 我国税收立法体制横向分享模式应向人大集中 纵向集权模式应适度分权 我国税收征管体制中央税:关税、消费税 地方税:营业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 共享税:增值税、所得税、资源税课税要件课税要件:是国家征税必不可少的要件,或者说是国家有效征税必须具备的条件。课税要件分类:A、广义要件:实体要件+程序要件狭义要件:实体要件B、一般要件:人的要件

6、:主体要件,包括征税对象和纳税主体物的要件:征税客体,包括征税对象,计税依据和税率 关系要件:主客间,主体间的关系,归属关系和管辖关系 特别要件:课税环节、纳税方式、文书送达、处罚程序等C、实体要件和程序要件 广义课税要件税收实体法构成要件:(一)税法主体(二)征税客体(三)税目与计税依据(四)税率(五)税收特别措施:税收优惠措施和税收重课措施 税法主体税法主体是在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包括征税主体和纳 税主体两类。征税主体是国家,纳税主体是纳税义务人所得税法中: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增值税法中: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在税收征管和税收负担方面:单独纳税义务人和连带纳

7、税义务人 实质上的纳 税义务人和形式上的纳税义务人税法上,负有义务的主体并不都是纳税主体,还有其他,比如说扣缴义务人负有 代扣代缴义务,担保义务人负有担保税收债务履行的义务。主体的适用除外:不从事营利活动,具有公益性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 体等,都不承担税负。征税客体征税客体,也称征税对象或课税对象。说明对什么征税的问题。依征税对象的性 质不同,可以将其分为商品、所得和财产三大类。税目和计税依据税目:征税对象的具体项目,是对征税对象的分类和具体化,表明税收课征的广 度计税依据:也称计税标准、计税基数,或称税基,是根据税法规定所确定的用以 计算应纳税额的依据,亦即据以计算应纳税额的基数。包

8、括实物量与价值量两类,前者如现行资源税中原油的吨数,消费税中黄酒、啤 酒的吨数,汽油、柴油的数量。后者如个人所得税中的个人所得额,营业税中的 营业额等税率,是应纳税额与计税基数之间的数量关系或比率。它是衡量税负高低的重要 指标,是税法的核心要件。1、比例税率 比例税率,是指对同一征税对象,不论其数额大小,均按照同一 比例计算应纳税额的税率。2、累进税率3、定额税率 税收程序法构成要件A、纳税时间纳税时间,是指在纳税义务发生后,纳税人依法缴纳税款的期限,因而也称纳税 期限。B、纳税地点 纳税地点指缴纳税款的场所,即指纳税人应向何地征税机关申报纳税并缴纳税 款。纳税地点一般为纳税人的住所地,也有规

9、定在营业地、财产所在地或特定行 为发生地。狭义课税要件一、税法主体:纳税人与负税人、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税收担保人、税务代理 人二、征税客体:征税对象“物化”、征税对象限制三、征税对象的归属四、税率五、特别措施:税收优惠(税率减轻、税基减少);重课措施(加成征税、加倍 征税)征税主体的权利义务一、征税主体的权利(一)税款征收权(二)税务管理权(三)税务稽查权(四)获取信息权(五)强制执行权(六)违法处罚权二、征税主体义务(一)依法征税的义务。(二)提供服务的义务(三)保守秘密的义务。(四)依法告知的义务。 税法解释的方法法律学解释方法文义解释方法 论理解释方法:体系解释、历史解释、比较解释、目

10、的解释、合宪解释等。社会学解释方法 经济学解释方法在广义上也可包含其中 偏重于社会经济效果的预测以及社会经济目的的考虑税法解释时应遵循的基本顺序(1)首先进行文义解释,如果文义解释存在多种解释结果,再考虑论理解释。(2)在进行论理解释时,应先进行体系解释和历史解释,可通过扩张解释和限缩 解释、当然解释等来确定法律规范的具体内容;如果仍然存在疑义,则应进行目 的解释;其后,再进行合宪解释。(3)如果上述各种解释方法仍然不能得出具体的结论,则应考虑运用比较方法或 进行社会学解释。重复征税的含义和分类 重复征税是指同一征税主体或不同的征税主体,对同一纳税人或不同纳税人的同 一征税对象或税源,进行两次

11、或两次以上的征税行为。 重复征税的分类1、不同性质的重复征税(1)税制性重复征税(2)法律性重复征税(3)经济性重复征税2 、不同层面的重复征税重复征税依其发生的层面,还可分为国内重复征税和国际重复征税两类。国内重 复征税是指在一国的领域范围内发生的重复征税。国际重复征税是指超越一国领 域,而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领域范围内形成重复征税。税收管辖权及其分类 税收管辖权:是国家与政府在税收方面所拥有的各类权力。 属地性质的税收管辖权(间接税)(一)属地性质的税收管辖权 属地原则是国家对境内的一切人和物以及所发生的事都有权行使管辖权。属地原 则,是以纳税人的收入来源地或经济活动地为标准,来确定税收

12、管辖权行使范围 的一种原则。1. 营业所得,是纳税人从企业经营活动中取得的利润。包括交易地标准和常设机 构标准。2. 劳务所得,是指自然人从事劳务活动而取得的报酬。包括劳务地提供标准和劳 务所得支付地标准。3. 投资所得,是指纳税人从事各种间接投资活动所获得的收益。4. 财产所得。(二)属人性质的税收管辖权 属人原则是指一个国家对一切在境内和在境外的本国人都有权管辖。 两种形式: 第一,居民税收管辖权,是指征税国基于纳税人与征税国存在居民身份关系的事 实 而主张行使的征税权,这以居民身份为连结因素。第二,公民税收管辖权,是指一国政府对具有本国国籍者在世界范围内取得的所 得和拥有的财产价值行使征

13、税权,这以公民身份为连结因素。1. 对自然人居民身份的确认标准 第一,住所标准,亦称户籍标准。第二,居所标准。 第三,居住时间标准。 第四,意愿标准。是指在确定自然人是否属于居民纳税人时还必须结合考虑本人 是否有长期居住的意愿。第五,国籍标准。我国采用的自然人居民身份的确认标准是“住所标准”与“居住时间标准”相结 合的标准,纳税人分为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分别承担无限纳税义务与有 限纳税义务。2. 对法人居民身份的确认标准 第一,法人登记注册地标准,又称法律标准。第二,总机构标准。 第三,实际管理和控制中心所在地标准。第四,控股权标准。 第五,主要营业所在地标准。 我国采用的法人居民身份的

14、确认标准是“登记注册在标准”与“实际管理机构所 在地标准”相结合的标准,纳税人分为居民法人与非居民法人,或者称为居民企 业与非居民企业,分别承担无限纳税义务与有限纳税义务税收逃避 税收逃避,是指相关主体通过一系列手段,逃脱已成立的纳税义务,或者避免纳 税义务的成立,从而减轻或免除税负的各类行为。税收逃避的方式1、逃税:税收欺诈2、避税:利用税法漏洞3、节税:合法理性安排 避税的基本方式1、主体转移方式:人的流动、改变纳税主体身份(1)避免成为高税国居民:改变国籍(2)避免成为居民(“临时纳税人”):跨境迁移 自然人主要通过住所或居所的避免或住所的国际迁移 法人通过选择或改变税收居所的方式避税,

15、如:在低税或免税的避税港注册登 记,变更董事会开会地点、转移重要决策人员居住地址或改变决策中心,等等(3)滥用税收协定(通过取得居民身份享受税收优惠待遇)2、客体转移方式:物的流动 征税客体及相关要素的转移(1)避免成为常设机构(2)利用常设机构、关联企业转让定价或进行收入与费用的转移(3)资本弱化3、避税地方式 通过提供普遍的税收优惠协助跨国纳税人从事经常性避税活动(不征直接税; 放弃居民管辖权;提供特殊税收优惠)(1)虚构避税港营业(2)虚构避税地信托财产 商品税是以商品(包括劳务)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的总称。计税依据为商品的流 转额(一)商品税的征税对象是商品 (二)商品税的计税依据是商品的流转额(三)商品税的税负容易转嫁(四)商品税的征收具有累退效应 商品税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四个税种。 商品税各税种之间的联系密切联系,覆盖着商品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的各个环节。A、商品税的征收与商品的销售或消费密不可分:所有的商品税都是广义上的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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