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流运行维护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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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川省电力公司企业标准Q/CDL xxxx2004直流电源装置运行及维护规程Regulation of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for DC power supply equipment(报批稿)2004-xx-xx 实施2004-xx-xx 发布四川省电力公司发布为了确保直流设备的安全运行,提高运行可靠性,特制定本规程。本规程规定了运行、维护及试验 人员应执行的基本要求。本规程在附录A中提供了直流系统接地故障的一般处理方法。本规程在附录 B 中提供了硅整流电容储能式分合闸装置的运行维护方法。本规程在附录C中提供了相控型可控硅充电装置故障的一般处理方法。本规程在附录

2、 D 中提供了直流电源装置的全面检查项目。本规程在附录E中提供了本规程用词说明。本规程由四川电力试验研究院提出。本规程由四川省电力公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规程由四川省电力公司批准及发布。本规程起草单位:四川省电力公司、四川电力试验研究院、成都电业局。本规程主要起草人:李 晶 徐 卫 苏少春 冯权龙 韩 熹直流电源装置运行及维护规程1 范围1.1 本规程适用于变电站、发电厂直流电源系统。1.2 本规程中涉及的 “充电装置(模块)”系指磁放大型硅整流充电装置、相控型可控硅充电装置和高 频开关电源型充电装置(模块)。“直流电源装置” 系指“充电装置(模块)”以及所装配的自动调 压、微机监控器、绝

3、缘监测器和直流馈电柜、分(配)电柜及所安元件等组成。1.3 调度通信用直流电源系统按照本规程执行。1.4 除本规程另有规定外,各元件应符合各自相应的标准。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2900.1-1993 电工术语 基本术语GB/T2900.11-1988 电工术语 蓄电池名词术语GB/T9368-1988 镉镍碱性蓄电池GB/T13337.

4、1-1991 固定型防酸铅酸蓄电池技术条件GB14285-1993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DL/T637-1997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订货技术条件DL/T459-2000 电力系统直流电源柜订货技术条件DL/T724-2000 电力系统用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DL/T5044-2004 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781-2001 电力用高频开关整流模块DL/T856-2004 电力用直流电源监控装置YD/T1051-2000 通信局(站)电源系统总技术要求YD/T1058-2000 通信用高频开关组合电源3 基本技术要求3.1 一般要求3.1.1 直流电源装置应按蓄

5、电池组配置。符合 DL/T5044-2004 等技术标准和规范。3.1.2 使用的直流电源装置应符合 DL/T459-2000、DL/T637-1997 等技术标准和规范。3.1.3 新装直流电源装置应选购通过检验的合格产品,不得选购明文规定不允许订货和未经有关部门 鉴定的产品。3.1.4 各单位从事直流电源系统运行、维护、检修等人员,均应熟悉并遵守本规程相应的规定。3.1.5 进口设备按制造厂规定或参照本规程执行。3.2 技术文件3.2.1 专业班(组)和变电站应建立直流设备档案和运行维护记录。Q/CDL xxxx20043.2.1.1 设备档案应包括:设备台帐(有名称、型号、生产厂家、出厂

6、日期、合格证等)、设备原理 图、接线图、技术说明书、使用维护说明书、直流系统图、网络图、直流熔断器(直流断路器)配置一 览表等。变电站直流熔断器配置一览表应由专责人负责,内容包括:回路名称、负荷电流(短时最大)、熔 断器型式、熔断器额定电流。发生变更或改变时由专责人随即修改一览表。更换熔断体时,必须按一览 表规定的额定电流更换。3.2.1.2 运行维护记录应包括:出厂试验报告、交接试验报告(记录)、巡视记录、维护检修或缺陷 处理记录、周期性的测试记录等。3.2.2 设备档案和运行维护记录随直流电源装置转移一并移交。3.3 结构要求3.3.1 装置设备屏(柜)和分(配)电柜的安装应符合相关施工及

7、验收规范的规定。3.3.2 装置设备屏(柜)和分(配)电柜的标志,应符合运行管理要求。3.3.3 装置设备屏(柜)和分(配)电柜设置的直流开关、直流断路器、熔断器应有设备的额定电流 的标识牌。3.3.4 同一直流电源装置所配用的同类型充电装置(模块),其安装和端部联接的方式及联结尺寸应 统一,以保证充电装置(模块)的互换性。充电装置(模块)上应标示生产厂家、出厂日期及编号。3.3.5 充电装置(模块)必须实现双路交流电源供电,且应来自两个不同的电源点。3.3.6 对具有双重化控制和保护回路要求双电源供电的负荷,分(配)电柜应采用二段母线,并应防 止2 组蓄电池并联运行。3.3.7 正、负极接线

8、端子间应用适量的空端子相隔离。跳(合)闸引出端子应与正电源适当地隔开。3.3.8应装设直流电源回路绝缘监视装置,用于220V系统时其内阻不小于20kQ , 110V系统其内阻不 小于10kQ。3.3.9电压调整装置宜同时具备手动和自动调节功能,采用无级自动调压(DC/DC斩波稳压器)装置 的应有备用调压装置。3.3.10禁止采用蓄电池组抽头取得48V电源。48V及以下的直流系统如不设蓄电池组,可采用由220V 或110V蓄电池组供电的电力用直流电源变换器(DC/DC变换器)。3.3.11 应为每组蓄电池设有专用的试验放电回路。试验放电设备宜经隔离和保护电器直接与蓄电池组 出口回路并接。3.3.

9、12 应有符合继电保护及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要求的继电保护等试验使用的支路。3.3.13 通信用直流电源的“正极”在电源设备侧和通信设备侧均应接地,“负极”在电源机房侧和通 信机房侧应接压敏电阻。3.4 技术要求:3.4.1 在产品技术条件中应对下列参数有明确的规定:a)额定输入电压值;b)直流标称电压值;c)额定输出电流值;d)稳压精度;e)稳流精度;f)纹波系数;g)杂音电压(通讯电源);h)电磁兼容能力;i)噪声 A 计权分贝值;j)通讯接口协议;k)直流电源装置应采用直流断路器,并明确过流保护级差;l) 防止过电压的能力;m)运行环境要求。3.4.2直流电源装置的仪表应按SD110

10、-1983电测量指示仪表检验规程等规程或规定进行检验。3.4.3 “远传信息”的基本要求。遥信量:蓄电池组电压过低、控制母线电压过高或过低、动力(合闸)母线电压过高或过低、充 电装置异常、直流系统绝缘故障、交流电源中断或缺相、装置运行方式、总路直流断路器或熔断器状态。遥测量:控制母线电压值、动力(合闸)母线电压值。4 直流电源装置的运行及维护4.1 投运4.1.1 新装或大修后的直流电源装置,必须验收合格才能投入运行;4.1.2 验收新装或大修后的直流电源装置按DL/T724-2000电力系统用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 及有关规定执行。主要内容有:4.1.2.1 基本检查4.1.2.2

11、交接试验4.1.2.3 试运行巡视检查4.1.3 基本检查:a) 检查随机文件(使用说明书、合格证、出厂试验报告等)是否齐全,与设计是否相符;b) 检查直流电源装置及各元器件(特别是直流断路器和熔断器)规格与铭牌和技术文件是否相符。c) 外观检查:直流电源装置各面板应无外伤,划痕及松动现象。各指针或数字显示仪表指示正常, 并在检定有效期内。其他插接件稳妥且不易误插,插拔灵活,接触可靠。元器件出厂时调整的定位标志 不应错位。冷却散热器上的元件无松动;d) 接线检查:直流电源装置与蓄电池的联接极性一致,直流电源装置的电源及其他连接线正确。 电缆的敷设、母线的连接符合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接

12、线端子有清晰的编号,强电与弱电回 路分开,交流与直流回路分开。4.1.4 交接试验具体内容和试验要求见本规程第5章。4.1.5 运行 72 小时后,巡视检查正常,方可签字验收。4.2 正常运行的巡视检查4.2.1 投入运行和处于备用状态的直流电源装置必须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巡视周期符合运行管理规定。 无人值班变电站在“监控中心”应能对直流电源装置的运行参数进行日常监视 。4.2.2 直流电源装置的巡视检查项目a) 交流输入的电压值;b) 直流输出的电压值和电流值;c) 动(合)、控母线直流电压值;d) 正、负母线对地的绝缘(电压)值;e) 信号、指示显示及声响报警。分、合位置指示,熔断器状态;f

13、) 载流导体和引线插接触部分有无过热现象;接触器及继电器等元器件无冒烟异味现象;g) 回路接线端子无松脱,无铜绿或锈蚀;h) 自动调压装置的工作状态;i) 防过电压装置;j) 监控装置与充电装置通讯状况。4.3 特殊巡视检查Q/CDL xxxx20044.3.1 新投运的设备应增加巡视检查次数。试运行 72 小时后转入正常运行的巡视检查;4.3.2 在高温季节、高峰负荷期间和开关电磁机构动作频繁时应加强巡视检查;4.3.3 在雷雨季节有雷电发生后,应进行巡视检查;4.3.4 特殊用电期间,应进行巡视检查。4.3.5 特殊巡视检查项目a) 交流输入的电压值;b) 直流输出的电压值和电流值;c)

14、动(合)、控母线直流电压值;d) 正、负母线对地的绝缘(电压)值;e) 装置信号、指示显示及声响报警。分、合位置指示,熔断器状态;f) 载流导体和引线插接触部分,自动调压装置、接触器及继电器等元器件;g) 监控装置与充电装置通讯状况h) 防过电压装置。4.4 运行:4.4.1 一般规定4.4.1.1 直流母线电压值允许在额定电压的10%范围内波动;通信用一48 V直流电源的直流输入端子处电压允许在一40 V一57V的范围内变动。4.4.1.2直流母线的绝缘状况应保持良好,对地绝缘电阻不小于10MQ ;通信用直流部分的对地绝缘电阻不小于2MQ。4.4.1.3 应有自动投入的事故照明,事故照明装置

15、应定期试验。4.4.2 磁放大型硅整流充电装置的运行4.4.2.1 启动:当三相交流电源接通后,“运行”指示灯亮。先确认“手动一自动”和“稳压一稳流”转换开 关均置于“断开”位置,再将手动调压、自动稳压和自动稳流三个整定电位器,逆时针方向旋到“零” 位。启动装置,检查电流、电压表的指示正常后,将“手动一自动”转换开关置于“手动”位置, 按顺时针方向缓慢旋转手动调压整定电位器,使直流电压表的指示逐渐上升至额定值。将“手动自动” 转换开关转到“自动” 位置,将 “稳压稳流”转换开关置于“稳压”位 置,调节自动稳压整定电位器,使输出直流电压值在稳压范围内,以得到所需要的输出电压。当需要稳流运行时,将“手动一自动”转换开关转到“自动”位置,将“稳压一稳流”转换 开关转到“稳流”位置,调节自动稳流整定电位器,使输出直流电流值在稳流范围内,以得到所需要的 输出电流。注意:装置无论是“手动”或“自动”工作方式,在启动操作前均应接通装置的直流负载。防止 空载启动时的过电压,使过电压保护动作或过电压击穿整流二极管造成装置故障。4.4.2.2 停机按下“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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