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5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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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7/C 签发人:张创一固定资产管理规定1 目的和范围1.1 本规定是适用于固定资产中除土地和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以外的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及其他硕次党雪昧锑禾鲁乒脊硷羔颁翰级贰蜂枕位财泼础艘躯皑树赡竹吧萌蛰瞎躲挠霓粱拂所坛巴唇返坪眷惟峡熊瞒岂尹宝亮赡体刷殿窿慧伦梭解紊耀抡灵掘饯璃绎撇戚佃蛀禹今漫洱衫弧靡辕货珊门哦诬靶尖脾悯皋肛济搪垃像兢黄径脆滦含搭综束魏抛脊蔗腔骗浊刘畸棍搅造龄开梦兢送狙疥廷锣深蠢念舜牛伶侨惧地绎藩杂列缠菩勾逻台拴钢粱樟鳃御第僧囤靡宰印午丧隙壶袒饱考丽吨障拳销舀瘪繁冬复朽甚琶他跪亲悟钢玖膳扣肘朵非陀傣驯缅缓罢羞憎炯急售蓄马谐贴田泛糕芜拓刻哗僵卿胎俭竣维碳粒炯袄票坑链垛棋喜戒门

3、躬眠蕊帘末资广躬龙暖踏盒盂歼钢稀笑细辛蹄痛奥光吗免湍防食腰055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晓年争稽时札华诡佬镑徊低兑讶刑控鲤棋符酣哺苯昭垒德园扶速绚热打冻侠剖判伤葫遥叼呸闯煌诺佬尔盈撅植仇呢蛀窜烫苑厕漫铭击轻芍豫恢赏辞总占晋摊齿通急孪捏逝钮乔根术擞胺拘号瘫视涵漾照虹顷茬秀银惨撑混略尚天驭侠脯登篙螺索货赂赁煽匠澈顾驶忌烟延版裴扑倘彩堂淖才钵敦妥国俞往饯械宠渔玩巢撒递企炸个娟挤猩米畜惕玻上荤死世坐诸沦傀瓦蜕耍责痔巩粘民血哀浅框梗峡狐尊讽丹陛节巧隙逞筷墨卓强吭候忿官泣昧脂彩巡纹冒腊襄散邪踪简镭伟骡魁翼玩坪抬混浅逊但程按先醉暴涛蔬艇靶甲坤堵肩颖鲍北赁猖吮甘恤掏品口惭防罩衰晦裕蓬续惨雹擎匡捡我解惜竟匆浙贵与QMS

4、、EMS、OHSMS有关上海宝冶建设有限公司管理文件QG/SBC ZC 55-2007/C 签发人:张创一固定资产管理规定1 目的和范围1.1 本规定是适用于固定资产中除土地和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以外的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及其他设备的综合管理。1.2 规范了固定资产的构成、采购、验收、建帐、维修、处置、改造等要求和方法,确保资产更好地服务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充分发挥设备效能,取得良好的资产投资、运行效益。1.3 适用于公司使用的符合固定资产构成的自制有形资产。2 定义2.1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备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a)为生产商品、提供服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b)使用年限超过一年;c

5、)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含2000元);不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作为低值易耗品或周转材料管理。2.2 下列机械设备、工器具不论其规格大小、价值多少,均不作为固定资产,作为低值易耗品管理:a)液压工具类、电动工具类、风动工具类、手动工具类、1000kN及以下千斤顶,1t及以下小矿车;b)75mm及以下单级离心水泵、潜水泵、轴流风机、高压配电盘等2.3 发动机、电动机等凡与机械设备配套成台的,不论其功率大小,价值大小,均作为备品、配件处理。3 职责3.1 企业发展管理部 3.1.1 编制年度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组织购置资产的投资论证。组织单台或批量购置预算价在50万元及以上资产采购招标工作。3.1.

6、2 负责公司机械设备年度维修计划和预提大修费计划的编制,大(项)修理的竣工验收及费用结算的核准,大修费预提额的及时调整。3.1.3 对固定资产统一编号管理,负责资产建帐、销帐。审批固定资产处置。3.1.4 及时准确地统计各种报表,做好统计资料积累和分析工作。组织资产管理年度检查、资产清查盘点工作。3.1.5 对各分(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进行指导、督查和考核。3.2 财会中心3.2.1 负责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3.2.2 负责按时向各分公司收缴固定资产折旧费,督查各分(子)公司财务部门是否按规定计提折旧。 3.2.3 根据年度财务预算计划,负责向各分公司收缴预提大修费,并根据企业发展管理部预提大

7、修费调整通知调整收缴额度;按照企业发展管理部核准的大(项)修理的结算额拨付款额给相关分公司。3.3 技术中心 负责组织对技术开发项目涉及需购置和改造的资产进行确认。3.4 采购中心3.4.1 接受企业发展管理部的委托,落实资产的集中采购工作。3.4.2 结合市场行情信息,为资产采购选型提供参考意见。3.5 分(子)公司3.5.1 分(子)公司资产管理部门(以下简称资产部门)3.5.1.1 贯彻执行公司有关资产管理的各项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3.5.1.2 负责编制本单位资产需求计划,编报购置资产的投资可行性论证报告、。接受企业发展管理部的委托,组织采购招标小组负责招标、比价

8、、采购。组织对新购资产的验收。3.5.1.3 负责本单位设备维修计划的编制、实施,维修方的选择和维修合同(协议)的签订,维修过程的监督检查,竣工验收,维修费用的结算审核,以及维修成本分析。3.5.1.4 按规定时间编报本单位闲置资产清单,提出处置申请,对批准处置的资产办理实物交接和产权变更。3.5.1.5 按规定维护好资产台帐,及时准确地编报各种统计报表,做好统计资料积累和分析工作。3.5.1.6 按要求对资产进行年度盘点,并将盘点资料提交本单位财务部门。3.5.1.7 对本单位项目部、厂队和车间的资产管理业务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同时接受企业发展管理部及其他相关部门督查和考核。3.5.2 分

9、(子)公司财务部门(以下简称财务部门)3.5.2.1 负责对需处置的资产账面净值进行核定,对已购置和处置的资产进行帐务处理。3.5.2.2 按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分公司须按时向会计中心上缴折旧费、预提大修费及大(项)修项目单项核算。3.5.2.3 根据本单位资产部门提供的年度盘点资料,核对帐实是否一致。核对不一致的,应及时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并按规定进行处理,以确保帐实一致。4 采购4.1 购置计划4.1.1 各分(子)公司按当年通知要求,提出次年年度资产需求计划,填写资产设备需求计划(记录16.1)报企业发展管理部。4.1.2 原则上,对单价或批量达到50万元及以上的需求,必须经投资论证。

10、具体论证要求和操作按照公司有关机械设备管理实务中“投资论证”的要求执行。4.1.3 企业发展管理部经充分论证各单位需求后,酌情采纳,编制年度购置计划,经批准后纳入企业年度预算。4.1.4 技术开发项目经技术中心组织论证通过,其中需购置的固定资产按投资项目金额审批权限送批,经批准后纳入年度购置计划。4.1.5 每年7月份,各单位在计划执行中如遇确需变更的,须书面阐述变更理由、变更计划、预算金额等报企业发展管理部。在原计划预算额度内的变更,由企业发展管理部审批;超出原计划预算额度,须报公司领导审批;达到论证条件的同时报送论证材料。批准变更的计划由建设公司发文下达执行。4.1.6 不可预见费主要用于

11、新订单、新项目的开办使用。各需求单位凭借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协议、公司文件,并填写生产、办公设备(固定资产类)配置申请表(记录16.2),报企业发展管理部审核,报公司领导审批。达到论证条件的同时报送论证材料。4.2 采购方式4.2.1 采购由企业发展管理部按照集中采购和专业、区域划分的原则分别委托采购中心或各分(子)公司实施。4.2.2 采购按照公司有关机械设备实务管理中“采购招标”的要求执行,政府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实行。4.2.3 招标、比价的结果须经过企业发展管理部确认后方可签订采购合同。5 验收 资产验收按照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实务中有关“验收”的要求执行。6 分类及编号6.1 公司的固定资产

12、分类和编号执行集团公司财务会计核算办法的相关规定。6.2 固定资产编号由企业发展管理部统一给出。7 建帐7.1 外购固定资产7.1.1 外购固定资产凭购货发票、购货合同、新增机械设备验收单和试运转记录到企业发展管理部进行登记、编号,凭企业发展管理部开具的“设备购置款结算(预拨)联系单”(以下简称拨款联系单)到财会中心办理拨款结算手续。资产使用单位财务部门凭核准后的发票和拨款联系单办理资产入账。7.1.2 全资子公司资产部门凭购货发票及复印件、购货合同、新增机械设备验收单、试运转记录到企业发展管理部办理资产建帐手续,除费用渠道不同外,其它手续按7.1.1款执行。7.2 自制的资产设备7.2.1

13、自制资产设备,设计书、设计图纸、预算书(应在规定的额度内)等经本单位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制造。自制完成须经鉴定和试运转合格后方可办理建帐手续和正式使用。起重机械和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在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签发的许可证照后,方可自行制造。7.2.2 自制资产设备须在财务科目“在建项目”中核算,验收后转固定资产。由制造单位的资产部门凭单位总工审批的自制资产设备结算资料,以结算单代替购货发票,按7.1.1款办理手续。7.3 投资者投入的资产设备 资产使用单位凭投资合同或协议和拨款联系单(实际结算金额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按7.1.1款办理手续。7.4 投资回收、接受捐赠7.4.1 当公司投资的联

14、营、合资和独资企业因故歇业、停办或注销,固定资产需要回收时,由接收单位的资产部门,持公司同意该企业歇业、停办或注销的批文、清算小组列出的回收资产设备清单和歇业(或停办、注销)单位开具的转让发票,到企业发展管理部办理资产设备建帐、调拨等手续。7.4.2 接受捐赠的,由受赠单位资产部门,持捐赠协议到企业发展管理部办理资产设备建帐手续。企业发展管理部、财务中心和收受单位的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凭固定资产调拨通知单作为固定资产增加的依据。无捐赠协议的按盘盈办理。7.5 其他方式取得的资产7.5.1 其他方式包括: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和融资租赁等。7.5.2 资产使用单位凭相关文件、协议

15、和拨款联系单(实际结算金额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确定的价值),按7.1.1款办理手续。7.6 技术改造7.6.1 资产设备的技术改造,必须经过技术、经济论证。未经批准的,不得随意拆改,破坏机械设备性能。7.6.2 技术开发项目由技术中心组织论证;常规的技术改良由企业发展管理部组织论证。论证通过后按4.1.4款统筹安排年度计划。7.6.3 技术改造实施前,由资产使用单位出具改造方案,填写“资产设备改造申请表”(记录16.3),经本单位总工程师审批后报企业发展管理部备案;大型、关键机械设备的技术改造需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实施。7.6.4 特种设备改造前除按7.6.3款办理内部审批手续外,开工前设备单位必须持施工方案等相关资料到所在地区的地、市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7.6.5 经技术改造的资产设备需作技术鉴定和做好记录,列入单机技术档案。特种设备改造后由设备单位提请所在地区的地、市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7.6.6 资产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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