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全生产事故管理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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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安全生产事故管理6篇 书目 第1篇预防煤矿重大平安生产事故管理规定 第2篇自然气场站平安生产事故管理规定 第3篇平安生产事故管理方法 第4篇现代事故管理理论在平安生产中的运用 第5篇平安事故管理平安生产奖惩方法 第6篇平安事故管理及平安生产奖惩方法 平安事故管理平安生产奖惩方法 第一条 为调动员工搞好平安生产的主动性,维护本项目生产施工的正常秩序,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平安,依据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部关于仔细落实平安生产责任制看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本项目平安管理实际,特制订本方法。 其次条 平安生产必需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

2、,群众监督和劳动遵章守纪的总要求,以及管生产必需管平安的原则,建立健全平安生产责任制,并严格执行目标管理,项目经理是平安第一责任人,对平安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对平安生产负干脆领导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保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第三条 强化施工过程中的平安限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严格考核。对在平安生产中做出成果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本方法规定赐予表彰和嘉奖;对平安管理混乱,事故隐患严峻,违章违纪造成员工伤亡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情节严峻,触犯刑律的,除依照本方法规定实行经济惩罚外,还要交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条 本方法适用于本项目所属各单位。 其次章 伤亡事故责任

3、划分 第五条 平安协调部负责制定、修订本规定,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分析和对口上报,对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监督,主管火灾事故、爆炸事故、设备事故、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交通事故等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其他各类平安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帮助公安交警部门对与本项目有关的交通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负责执行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制考核。 第六条 综合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工区的事故档案。 第七条 凡项目部所属各单位从业人员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因下列缘由造成自身或他人伤亡的,均属责任事故: 1、 平安生产组织机构、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松散,平安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2、 平安防护装置缺少或有缺

4、陷; 3、 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4、 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缺少或有缺陷; 5、 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 6、 没有平安操作规程或不健全; 7、 劳动组织不合理; 8、 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 9、 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 10 教化培训不够,未经培训、缺乏或不懂平安操作学问; 11、没有或不仔细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 12、违反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等。 第八条 事故分类 1、按事故的类别分类 根据事故的类别分类可分为火灾事故、爆炸事故、设备事故、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交通事故等六大类。 (1)火灾事故指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缘由引起的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

5、失的事故; (2) 爆炸事故:指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缘由引起的爆炸,并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3)设备事故:指由于设计、制造、安装、施工、运用、检查修理、管理等缘由,造成机械、动力、电信、仪器(表)、容器、运输设备、管道等设备及建(构)筑物损坏,造成经济损失或影响生产的事故。 (4)生产事故:指由于“三违”或其它缘由造成停工、停产及漏油、漏料等事故。 (5)环境污染事故:指在生产、运输、储存过程中、由于各种缘由引起的环境污染和破坏,并造成物资财产损失、人身损害或影响企业形象的事故。 (6)交通事故:指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由于违反交通规则,或因机械故障等造成车辆损坏、物质财产损失或人

6、身伤亡的事故。 2、按事故的严峻程度分类 按事故的严峻程度分类可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1)工业伤亡事故 一般事故,指一次事故造成轻伤1 至3 人(包含3 人);或重伤1 人;或干脆经济损失5 万元以下(不含5 万元)。 重大事故,指一次事故造成轻伤3 人以上;或重伤2 至5 人;或死亡1 至2 人;或干脆经济损失5 万元至10 万元(不含10 万元)。 特大事故,指一次事故造成轻伤10 人以上;或重伤5 人以上;或死亡2 人以上;或干脆经济损失30 万元以上(不含10 万元)。 (2)火灾、爆炸事故 特大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0 人以上(含10 人);重伤20 人以上(含20

7、人),死亡、重伤20人以上;受灾50 户以上(含50 户);干脆财产损失100 万以上(含100 万)。 重大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3 人以上(含3 人);重伤10 人以上(含10 人),死亡、重伤10 人以上;受灾30 户以上(含30 户);干脆财产损失30 万以上。 一般事故,指不具备上述条件的火灾、爆炸事故。 (3)环境污染事故 一般事故:指环境污染造成干脆经济损失2 万元(不含2 万元)以下;或人员发生一般中毒症状,不会导致残疾后果;或企业形象和集体安定受到肯定影响;或对周边环境(人、物)造成肯定危害。 重大事故:指环境污染造成干脆经济损失2 万元以至10 万元;或人员发生明显中毒症状,

8、可能导致残疾后果;或企业形象和集体乃至社会安定受影响;或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 特大事故:是指环境污染造成干脆经济损失10 万元以上;或人群发生明显中毒症状;或使当地经济、社会的正常活动受到严峻影响。 (4)交通事故 一般事故,指一次事故造成轻伤2 人以下(含2 人),无人员重伤或死亡,经济损失不足1 万元。 大事故,指一次事故造成轻伤3 人以上(含3 人);或重伤1 至2 人;或干脆经济损失1 万元至10 万元(含10 万元)。 重大事故,指一次事故造成重伤3 至10 人;或死亡1 至2 人;或干脆经济损失10 万元至30 万元(含30 万元)。 特大事故,指一次事故造成重伤10 人以上;或死

9、亡3 人以上;或死亡2 人同时重伤5 人以上(含5 人);或干脆经济损失30 万元以上。 第九条 发生伤亡事故必需根据“三不放过”原则,分析缘由、明确责任,肃穆处理。 第十条 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觉人应马上干脆或逐级报告项目部领导或平安协调部门,火灾事故应先报火警。 2、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的负责人或平安领导小组成员在1 小时内用电话等方式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在12 小时内以书面材料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应马上向项目部领导报告。 3、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单位、简要经过、造成的后果缘由初步分析、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已实行的措施及限制状况等。 4、发

10、生伤亡事故或中毒事故,应爱护好事故现场,并快速实行必要措施抢救受伤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发生重大火灾、爆炸、环境污染事故时,应以公司领导为首组成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处理,防止事故扩散扩大。 第十一条 事故调查 1、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平安领导小组应按事故大小,组织成立调查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分管副经理、专职平安员任副组长,其他各相关职能部门及其负责人为成员,进行事故调查、取证。 2、事故调查小组组长还可以依据事故发生的详细状况增加相关部门和负责人参加事故调查。 3、事故调查小组职责 (1)应查明事故发生的缘由、过程、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状况; (2)确定事故的责任者; (3)提出事故处理状况、防

11、范措施和建议; 4、本项目内发生的各类事故都必需进行调查,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了解事故的有关状况,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拒绝或干涉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第十二条 事故处理 事故发生后,要依据事故的性质和所负责任大小,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分析缘由,明确责任,依据惩罚条例,对事故责任人和单位进行肃穆处理。 第十三条 事故汇报、结案、材料归档 1、发生一般事故,由事故单位负责人向项目部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汇报;发生重、特大事故,事故单位负责人必需向项目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并报公司平安监察部。 2、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结案后要按如下要求,刚好把材料整理好,

12、交平安协调部备案。 (1)事故单位报告; (2)事故证明人(2 人以上)的证明材料; (3)当事人的自述或询问笔录; (4)事故现场示意图或照片; (5)诊断证明书; (6)调查组对事故的处理确定; (7)干脆或间接经济损失计算材料; (8)事故责任者的检查等。 3、事故的统计 为加强平安事故的限制力度,对于平安事故的高发点有一个明晰的了解,平安协调部应将每起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性质、缘由等内容进行档案管理,并于每年的年中和年终将半年和全年事故进行统计分析,针对高发的事故、危急源制订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进行严格管理和限制,以降低平安事故的发生率。 第十四条 事故的结果处置 由事故调查组会同公

13、司相关部门探讨提出处理看法,经平安领导小组探讨通过,须要罚款的由项目部综合办公室出示罚款通知,财务科执行,罚款金额列入平安嘉奖基金。 第三章 奖 励 第十五条 对本项目所属各单位的平安生产考核实行年度考核。 第十六条 本项目所属各单位的平安生产年度考核获奖的基本条件:全年无责任员工因平安事故死亡;员工重伤率低于0.1%,无责任施工重大事故和险性事故;无责任交通特大事故和重大事故、主要责任交通大事故;无责任机械重大、特大事故;无爆炸或火灾事故。 第十七条 获年度平安奖的单位需完成相应的生产安排任务。 第十八条 凡达到平安获奖条件的部室、工区,必需在考核期满五日内将总结报项目部平安协调部(附单位在

14、册人数),凡逾期不报者视为弃权。 第十九条 经项目经理办公会评审后,符合条件的单位,由项目部通报表彰,并嘉奖。 (一) 获年度奖的单位按在册人数人均嘉奖500 元,获奖单位所得平安奖用于嘉奖在平安生产中做出成果的个人,不得平均安排,必需根据责任大小,拉开档次进行安排。 (二) 对获奖单位领导的嘉奖:平安领导小组组长嘉奖2000 元;小组成员按组长的80%进行嘉奖,安检人员按组长的60%进行嘉奖。 其次十条 对本项目平安生产管理领导小组的嘉奖条件: (1)、全年无责任员工因平安事故死亡; (2)、全年员工重伤率低于0.5,无责任施工重大事故和险性事故; (3)、全年无责任交通特大事故和重大事故、主要责任交通大事故; (4)、全年无责任机械重大、特大事故; (5)、全年无爆炸或火灾事故。 对本项目全年平安管理工作全部达到以上条件,则赐予全额嘉奖,即对组长赐予4000 元的嘉奖,对副组长按组长的80%进行嘉奖,对成员按组长的60%进行嘉奖;达到以上四条,按全额嘉奖的80%进行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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