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隐患日周月排查治理制度实施方案(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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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故隐患日周月排查治理制度实施方案1.总则1.1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管理工作,夯实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推进公司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1.2公司所属各生产单位、各部门(以下简称各单位)的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日周月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以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1.3本办法所称事故隐患,是指各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场所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隐

2、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或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消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消除的隐患,或者受外部因素影响形成的各单位自身难以消除的隐患。1.4事故隐患日周月排查治理,是针对各单位隐患排查缺乏系统性、周期性、持续性的问题,对隐患日常排查的周期、内容和排查的层级管理等予以具体化、制度化,建立隐患班组日排查、部门(车间、工段)周排查、经理(主任、站长)月排查三级排查治理制度(以下简称“日周月”排查制度),严格落实各单位主体责任,整体提升全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水平。1.5公司主要负责人对

3、本单位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其他人员(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1.6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建立完善“日清周进、周清月进、月清季进”的“三清三进”隐患治理机制。对必须立行立改的隐患,要每天清理,确保每周整改有进展;对需要认真研究并多方联动整改的隐患,要每周清理,确保每月整改有进展;对需要较长时间解决或与公司(包括职能部门)联动整改的隐患,要每月清理,确保每季度整改有进展。通过各级分口把关,台账清理销号,形成隐患整治监督的闭环管理。2.事故隐患分级排查治理职责2.1编制清单2.1.1班组日排查清单。班组排查主要

4、由班组长或班组委托专人实施。主要包括常态排查和临时性工作排查两个部分。排查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其他工作。班组排查要根据实际分别在班前、班中、班后进行。常态排查清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员工操作规范,即操作规程、方案、措施执行情况和员工个人防护用品穿戴情况等;(2)设备、设施运行及工具完好情况;(3)材料、半成品、成品状态;(4)工作环境安全状况;(5)管理落实情况,包括班前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员工按清单开展隐患自查等情况;(6)其他应排查的内容。临时性工作排查,指对不属于班组常态工作,但与班组作业相关的其他作业活动(含特种作业)隐患的排查。2.1.2部门(车间、工段

5、)周排查清单。部门(车间、工段)周排查由部门(车间、工段)负责人或委托专门人员实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班组日排查制度执行情况;(2)班组作业中重点设备状态,重点工艺、重点作业规程、方案、措施执行情况;(3)班组其他管理,含班前会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资质、劳动防护用品配发使用等情况。2.1.3经理(主任、站长)月排查清单。经理(主任、站长)月排查由各单位领导班子实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班组日排查、部门周排查制度执行情况;(2)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3)部门(车间、工段)班组作业中重点设备状态,重点工艺、重点作业规程、方案、措施执行情况。2.2分级实施2.2.1

6、“日、周、月”的时间周期,是对各班组、部门(车间、工段)和经理(主任、站长)三个层级隐患排查频次的最低要求,即各个班组的排查每天至少一次,各个部门(车间、工段)的排查每周至少一次,各个经理(主任、站长)的排查每月至少一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对企业设备、工艺按照“小时制”做出排查规定的,从其规定开展排查。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按照班组、部门(车间、工段)、经理(厂长、矿长)三个基本层级模式划分出不同层级的排查单元,明确层级关系,并按照不低于“日、周、月”的时间周期“底线”要求确定各个层级的排查周期。2.2.2各单位应当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激励约束制度,鼓励从业人员发现、报告和消除隐患。对发现、报告

7、和消除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或者表彰;对瞒报隐患或者消除隐患不力的人员实施处罚。2.2.3各单位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记录,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按照职责分工实施治理,并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公司通报。2.2.4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向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有关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2.2.5各单位应当每月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形式报送公司负有专业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2.2.6公司比照“日、周、月”的时间周期排查要求,建立排查制度,编制排查清单,对各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每半年必须对各单位隐患排查实现全覆盖。2.

8、3隐患整治2.3.1各单位必须把隐患整治作为“日周月”排查制度的重要内容,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并建立相应机制确保落实。2.3.2各单位应当建立包括下列内容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部门、班组和岗位人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职责范围、防控责任;(2)建立“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从时间、空间和管理层级上规范安全检查,实行班组日排查、部门周排查、单位负责人月排查;(3)根据国家、行业、地方有关隐患排查的标准、规范、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编制日排查、周排查、月排查隐患排查清单,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排查周期;(4)明

9、确隐患判定程序、处理措施及处理流程;(5)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记录排查事故隐患的人员、时间、部位或者场所,事故隐患的具体情形、数量、环节、性质和治理情况;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建档管理,每月向公司通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2.3.3一般事故隐患由各单位(车间、工段、班组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及时组织整改。2.3.4重大事故隐患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按照以下规定处理:2.3.4.1根据需要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2._个工作日内向公司及所在区县(自治县)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的名称、内容、级别、排查人员、排查时间;2._组织开展现状风险评估;2

10、.3.4.4根据风险评估情况,组织制定治理方案,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2._组织落实治理方案,消除隐患;2._组织隐患治理情况评估,恢复生产经营或使用。2.3.5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应当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或者委托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2.3.6各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前和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

11、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和警戒区域,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对暂时难以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后极易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相关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保养和监测监控,防止事故发生。隐患涉及相邻地区、单位或者社会公众安全的,各单位应当立即通知相邻地区、单位,并在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相邻地区、单位应当支持配合。2.3.7对因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的要求进行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本单位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停

12、止作业、撤离人员、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2.3.8对外部因素造成的重大事故隐患,本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应当向公司及属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2.3.9对隐患的整治,必须有闭环型的记录和台账。隐患整治清单可以与排查清单同表建立。对重大隐患的整治,还需要有专门的包含“五定”在内的整治方案。3.附则3.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集团公司事故隐患日周月排查治理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单位事故隐患日周月排查制度工作方案或制度,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工作制度落实。3.2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企业事故隐

13、患日周月排查治理制度长效机制。3.3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事故隐患日周月排查治理制度实施方案(二)安全事故隐患日周月排查治理制度按照市安委会_(15)号关于日周月排查治理制定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为切实消除我校驾驶人在机动车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技术状况或人为因素导致的道路安全事故隐患,避免机动车在突发状况下对单位财产和他人带来损失和影响,现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如下:第一条驾校部门负责人、技能培训部(教练员)、部门(安全科)的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事故隐患日周月排查治理活动,以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事故隐患,是指部门及班组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

14、产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运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第三条事故隐患日周月排查治理,是针对各岗位隐患排查缺乏系统性、周期性、持续性的问题,对建立隐患班组(教练员岗位)日排查、部门(安全科)周排查、法人(主要负责人)月排查三级排查治理制度(以下简称“日周月”排查制度),整体提升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水平,为我校事故防控目标的实现奠定坚实基础。第四条驾校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安全科对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其他人员在各自岗位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第五条各单位要结

15、合各自实际,建立完善隐患治理机制。对必须立行立改的隐患,要每天清理,确保每周整改有进展;对需要认真研究并多方联动整改的隐患,要每周清理,确保每月整改有进展;对需要较长时间解决或与驾校联动整改的隐患,要每月清理,确保每季度整改有进展。通过各级分口把关,形成隐患整治监督的闭环管理。第六条班组日排查清单。班组排查主要由班组组长单独实施。排查内容主要对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以及安全设施、设备是否齐全有效。班组排查根据实际分别在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进行。班组(组长)日排查清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行车前:检查资质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设备、设施运行及工具完好情况;(车辆喇叭、灯光、雨刮、油、电是否完好);

16、行车中。观察各种仪表工作是否正常;安全部件(轮毂、制动等部位)是否正常;消防、防护用品是否有效;其他应排查的内容。收车后:油、水是否欠缺;机械部位是否严重磨损及其它变化;车辆停放位置、环境是否安全合理;车辆是否安全关闭;第七条部门(安全科)周排查清单。周排查由部门(安全科)责任人负责实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班组日排查制度执行情况;(2)班组作业中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3)班组其他管理。日排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车辆安全设施、设备配备情况、驾驶员资质等情况。第八条法人(主要负责人)月排查清单经理。(主要负责人)月排查由驾校校长负责实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班组日排查、部门周排查制度执行情况;(2)安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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