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肺病防治工作督办自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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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尘肺病防治工作督办自查报告尘肺病是职业病的一种,对劳动者健康损害极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尘肺病防治工作督办自查报告】多年来我市尘肺病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切实保护了劳动者的健康权益,促进了劳动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省总工会劳动保护部的通知,阳泉市总工会对全市尘肺病防治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以便更好地开展尘肺病防治工作,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接尘行业及人员情况按照省总要求统计,我市接尘企业总数为552家,其中煤炭企业73家、非煤矿山77家、建筑企业15家、机械企业125家、其他企业262家。粉尘危害因素接触人群73017人;截止目前,累计确诊尘肺病例3008例,由于我市

2、属老工业基地,大部分粉尘接触人群和尘肺病患者集中在煤炭行业,以煤工尘肺为主。尘肺患者基本丧失了劳动能力,给社会和家庭造成巨大负担和痛苦。职业病防治机构建设情况。我市职业病防治机构主要分两部分,一是市、县(区)都在安监局、煤管局成立了职业病防治机构;二是阳泉市和阳煤集团各建有一个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所。市级职业病防治机构共有职业病防治专业人员30余人。阳煤集团职业病防治所,总占地面积1824平方米,现有职工45人,其中具有高级以上职称3人,中级职称11人,拥有500MA日本岛津X光机2台、半自动生化分析仪、B超机、肺功能监测仪、心电监护等,并在卫生管理部设立职业卫生科负责公司范围内的职业病防治监管

3、,是一家具有职业病诊断和职业健康体检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作业场所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单位绝大多数建立了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职业病防治法实施以来,为落实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我市连年进行持久性的宣传活动,并对企业的有关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教育。特别是XX年以来,国家安监总局以23号令制定了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我市加强了企业职业准入的管理工作。现在我市职业防治机构、人员、设备、设施、档案、体检、五险一金等都是煤矿复产验收的必须条件。国省营企业和国有重点煤矿和一些乡镇民营企业,投入了大量资金,对旧的生产工艺进行了改造,增加了防尘设施,改善了职工的作业环境;

4、建立健全了职工健康档案,坚持定期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得到了职工的认可。阳煤集团建立起集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治疗及康复、职业医学科研为一体的综合性职业病防治机构-阳煤职业病防治所,并在卫生管理部设立职业卫生科负责公司范围内的职业病防治监管;耐火行业坚持以人为本,投入大量资金,采用了先进生产工艺对生产流程进行了改造,既改善了职工的工作环境,又提高了产品质量,提高了生产效率,安排了农民就业,实现了企业与职工的双赢,并在硬件上去的基础上,设置机构、配备人员、建立档案,进一步规范了本企业的职业防治工作。劳动合同中普遍履行了职业危害告

5、知义务。重点行业、企业签订了劳动安全卫生集体合同。经过几年来的广泛宣传、指导、督促,截止目前,我市共有308家企业签订了劳动安全卫生集体专项合同,覆盖职工75158人,进一步维护了我市职工的安全健康合法权益。加大宣传培训,提升全员职业健康素质。第一、阳泉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和宣传橱窗、标语横幅、宣传简报等文化阵地,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和“职业病防治周”活动,对职业危害方针及其相关的内容进行了广泛地宣传。仅去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和“职业病防治周”活动期间,全市共制作展示了293块职业病防治宣传画和警示牌板,发放了10000余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并组织宣传车80车次在工厂、煤矿

6、进行宣传。第二、组织各级职业病防治组织的人员(去年市级组织了2期,县级组织了6期,共331人)对劳动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政策、法律法规进行学习,不断提高相关管理人员的水平。同时还对全市各行业471家企业的769人进行了职业病危害事故管理与应急救援知识培训。第三、注重新员工上岗前劳动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使员工遵守职业病防治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积极组织和指导企业开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备案工作。从年初开始,阳泉严格按照执法计划和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要点开展工作,通过召开专题会议下达目标和任务。截至目前,全市作业场所

7、职业病危害企业547家完成申报、备案工作。加强监督检查,促进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开展。去年以来,我市本着先“严重”后“较重”再“一般”的原则,对全市168家企业(61家煤矿企业、8家水泥企业、32家石材加工企业、5家建筑企业、6家机械企业、4家木材加工企业、42家其他类型企业),发现问题1374项,下达执法文书47份整改率达98%,促进了相关企业建立职业危害防治机构,完善了管理制度,健全了档案资料,监督了相关企业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定期检修,使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经常保持良好工作状态,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督促了相关企业给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职工及时如数发放个人防护用品。职业健康体检经常化,强化职业病

8、防治工作。每年涉尘企业都要给接尘职工体检。去年,阳煤集团35家企业对一线27303名接尘职工进行了体检。47座地方煤矿应体检人数18768名,实体检人数18097名接尘职工。地面建筑企业、水泥企业、机械企业、石材加工企业也都能给接尘职工定期体检。各级工会组织在尘肺病防治工作中做到了日常监督检查与重点检查的有机结合。我市各级工会按照市总工作要求,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利用工会的宣传教育阵地,大力普及职业危害防治知识,让职工充分了解自己在职业病防治中的权利与义务,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督促企业落实预防、控制、消除职业危害的各项措施,同时推动企业建立职业危害防治长效工作机制

9、,在高危行业签订专项劳动卫生合同,组织职工代表巡查,开展专项大检查等工作的基础上,市、县(区)工会坚持做到,在煤矿复工复产的验收活动中,根据市安委的指示精神,派出专人,侧重就企业的群监机构,职业卫生专项合同,职业病防治等工作,开展监督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有效地维护了职工的生命与健康的合法权益。一些企业在职业卫生防治方面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尘肺病认识不到位。企业内设机构不适应现行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健康的管理模式,有的企业根本就不设职业卫生防治部门;有的企业在职业危害防治方面严重投入不足,防治技术装备更新慢,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不足或不合格;部分职工缺乏基本的安全生产和

10、职业危害防治知识,不重视个体防护,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不能正常开展。企业接尘离退人员职业健康体检难。除国省营企业能够按照规定组织接尘离退人员职业健康体检,部分私营企业只给在岗接尘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他们错误地认为在岗接尘人员才是企业的职工,而离退人员不再属于企业职工,加之私营企业职工流动性比较大,接尘离退人员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凸显困难。监管体制尚未理顺,对尘肺病监督执法力度薄弱,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惩处不力。在安监系统上还没有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职业卫生监查体系,尤其在基层,职业卫生监查机构设置不到位,缺少职业卫生检测技术,执法部门缺乏有效协调配合。职业病防治机构力量薄弱,机构改革后,职业病防治机构

11、建设受到冲击。原职防机构大多一分为三,分别进入疾病控制、监督和综合医院(职业病临床部分),职业卫生服务供需矛盾突出。劳动用工管理和社会保障尚不完善,尤其是在农民工的用工管理和社会保障问题上。通过调查我们认为,只有从法律法规保障、企业责任保障、监督管理保障、诊断治疗保障和保险制度保障五个方面入手,构建起相对完善的尘肺病预防体系,才能有效地防止尘肺病的发生。法律法规保障建国50年来,主要通过制订行政法规、规章,有计划、有重点地解决最突出的职业危害,并注意总结经验、健全法规。早在建国初期,我国颁布的根本大法宪法中提出了原则规定。随后,在全国人大颁布的民法通则、企业法、工会法、劳动法等法律都依据宪法规

12、定,坚持了此项原则。近年来相继出台了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监察工作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关于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为规范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进行安全生产、保护劳动者健康、预防职业病和工伤事故的发生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证。用人单位只有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切实履行法定的职业病防治责任,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政府相关部门只有强化监督、监察,从实执法,劳动者才能得到应用的职业卫生服务,劳动用工制度才能得到严格执行,社会保障制度才能全面落实,劳动者的健康权益才能得到保障。企业责任保障(1)技

13、术、个体防护和管理三位一体是尘肺病前期预防和劳动过程中的防护和管理的重要内容。作为涉尘企业只有认真开展“技术、个体防护和管理三位一体是尘肺病前期预防和劳动过程中的防护和管理”活动,才能有效预防尘肺病的发生。(2)构建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OHSMS)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是20世纪80年代后期在国际上兴起的科学、有效的对企业安全卫生进行管理的一整套做法和程序,它所倡导的“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现代管理理念,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所接受。我国在1999年10月由国家经贸委颁布了一套试行标准。承诺遵守法规建立自我约束机制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这项关键的工作由依靠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督促检查的行政行为,变为企

14、业自觉自愿主动承诺的市场行为。只有最高管理层深入理解OHSMS,才能真正把建立OHSMS的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组织最高管理层才会做出应有的承诺。承诺持续改进建立自我完善机制OHSMS的基本思想是实现体系持续改进,通过周而复始地进行“计划、实施、监测、评审”活动,使体系功能不断加强。它要求组织在实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时始终保持持续改进意识,对体系进行不断修正和完善,最终实现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职业病及其它损失的目标。监督管理保障建国以来,我国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能发生了三次重大变化。XX年明确将此项职能划归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煤矿这方面的职能划给了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为了加强职业卫生工作,在

15、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生产协调司加挂了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司的牌子,成立了一个处,专门负责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将此项职能设在事故调查司。并在产煤省基本设立了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煤矿企业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卫生部门职责:(一)拟订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二)负责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职业病的预防、保健,并查处违法行为。(三)负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审批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并进行监督管理,规范职业病的检查和救治;负责化学品毒性鉴定管理工作。(四)负责对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职业病防护设

16、施设计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安全监管部门职责:(一)负责制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的法规、标准,并监督实施。(二)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依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发放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负责职业危害申报,依法监督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情况。(三)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四)组织指导、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安全培训工作。今后要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执法:(1)加强尘肺病危害的源头控制,严把职业危害预评价关。(2)加强工作场所职业危害的监督检查,严格执法。(3)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统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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