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九州理论班行政法练习题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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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08年新九洲理论强化班行政法吴鹏练习题解析 本资料由易考100网整理 QQ738271352或983561916 联系电话:13253459966或13674913587行政法精练50题编讲:徐金桂一、单选题:1、赵某未经批准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房,县国土资源局作出决定,责令其在20天内拆除违章建筑,赵某未在指定的期限内拆除,也没有对县国土资源局的决定提起行政诉讼,则县国土资源局应当采取什么措施?( D )A采取代执行的方式强制执行B直接强制执行C申请上级行政机关强制执行D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答案】 D解题思路 本题考查国土资源局是否有权采取行政强制执行。要求考生结合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答题。

2、答案详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83条的规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可见行政机关不能自行强制执行。故D项正确。有关行政强制执行的内容一般规定在单行的法律或者法规之中,这就要求考生在复习经济类法律时对这些规定多加注意。2、某县人民政府为严格管理本地生鸡等禽类屠宰市场,成立“生鸡管理办公室”,并发布政府文件,规定本县所有生鸡等禽类屠宰单位和个人必须到该办申请“生鸡屠宰证”后方能从事禽类屠宰业务。个体户宋某未申请“生鸡屠宰证

3、”,该办公室以县政府名义,根据上述文件对宋某作出了责令停业、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A该县设定行政许可应当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B该县人民政府发布文件违法,其无权设立行政许可C有关机关应当责令设定该行政许可的机关改正,或者依法予以撤销D宋某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向上级人易考100网民政府申请复核时,可以一并提出对该文件的审查申请【答案】 A解题思路 本题题干中的关键词是“生鸡屠宰证”和“行政处罚”,考查行政许可的设定权问题。考生应结合行政许可法中关于行政许可设定的几个法律条文,并据此对前三个选项进行审查,得出正确答案并不困难。第四项关于行政复议的范围,要求考

4、生联系行政复议法中关于行政复议范围的规定进行判断。答案详解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17条的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该县人民政府发布的文件属于规范性文件,无权设立行政许可,故A项错误,B项正确;根据行政许可法第71条的规定,有关机关应当责令设定该行政许可的机关改正,或者依法予以撤销,故C项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7条的规定,行政相对人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对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文件提出审查申请,故D项正确。3、某企业从1996年12月开始,一直采用伪造账簿,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不列、少列收入等手段进行偷税

5、。2000年5月,经人举报,税务机关对某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调查,则税务机关应该在什么时间内对该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D )A1998年12月前B2001年12月前C2002年5月前D2005年5月前【答案】 D解题思路 本题考查行政处罚追罚时效。题干中有两个时间点,一是2000年12月,是某企业开始违法行为的起点,一是2004年5月,是该企业违法行为被税务机关发现的时间点。题目的四个选项分别是四个时间,答本题时考生不应先看选项,只需结合题干中的案情仔细分析,不难得出正确答案。答案详解 某企业的偷税行为始于2000年12月,但该行为属于有连续状态的违法行为,根据行政处罚法第29条第2款的

6、规定,应该自行为终了之日,也就是税务机关对其进行查处之日即2004年5月起计算处罚时效。行政处罚法第29条第1款规定: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6条规定: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5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此处应当适用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关于行政处罚的特殊时效期限,故D项正确。4、高某生了一对双胞胎,某县计生办根据省政府以省长令发布的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的规定,以超生为由对其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决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A高某可以对县计生办的罚款决定提起行政复议B高某可以在对县计生办的罚款决定不服申请

7、复议的同时,一并提起对省政府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的审查申请C高某可以对省政府计划生育管理条例提起行政复议D高某可以对县计生办的罚款和省政府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一并提起行政诉讼【答案】 A解题思路 本题考查行政复议的范围。题干中的关键词是“省长令”和“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处罚决定”。读完选项之后可以判断出本题是想考查行政处罚决定和计划生育管理条例是否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因此,只要能够回忆起行政复议法中有关行政复议范围的规定即可解答此题。答案详解 县计生办的罚款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可以申请复议,A项正确;但对作出罚款决定的依据不能单独申请复议,C项错误。本案中作为罚款依据的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从其名称以及以省

8、长令的形式发布综合看来,属于省政府规章,不适用行政复议法第7条的规定,B项错误。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只能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不能对抽象行政行为提起,而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属于抽象行政行为,故D项错误。5、2005年12月,葛某经村委会和规划建设部门批准,在其原房屋旧址上新建平房两间,其中一间承包给王某经营服装店,每月租金500元。2006年5月1日,县交通局以葛某房屋距交通干线过近为由,令其限期拆除,葛某不服,拒不拆除。2006年5月15日,交通局强制执行,将葛某的房屋屋顶破坏,致使不能使用。葛某对交通局强制执行行为不服,向市交通局申请行政复议,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C )A葛某应

9、当在2006年7月15日前申请行政复议B市交通局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省交通局应当责令其受理C市交通局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县交通局采取强制执行行为依据的是市人民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而该规定是不合法的,市交通局有权在30日内依法作出处理D葛某在行政复议期间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答案】 C解题思路 通过本题的题干,考生无法判断出要考查的知识点。只有在阅读完四个选项之后才能看出本题要考查行政复议的申请与受理中的一些问题。本题综合性较强,要求考生能够熟练掌握行政复议申请与受理的有关规定。答案详解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9条的规定,行政相对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

10、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题中交通局于2006年6月15日强制执行,将陈某房屋破坏,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应当自2006年5月15日起算。A项表述正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0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上级行政机关也可以直接受理。B项表述正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7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本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30日内处理,如果本机关无权处理的,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机关处理。市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市交通局无权处理。C项错误;行政复议法第16条第1款规定,行政复议期间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1、因此如果陈某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受理。D项表述正确。6、某市政府经省政府批准后,以自己的名义决定征收魏王村的一片荒地进行工程建设。该村不服,准备寻求救济,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D )A如果魏王村提起行政诉讼,被告应当是省政府B如果魏王村提起行政诉讼,被告应当是县土地局C如果魏王村申请行政复议,被申请人应当是县政府D如果魏王村申请行政复议,被申请人应当是省政府【答案】 C解题思路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对相关问题的规定存在不一致之处,是考试命题的热点,要注意区分把握。答案详解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13条规定,对于经过上级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当由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而在行政诉讼中,根据行政

12、诉讼法解释第19条的规定,是看对外名义,谁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谁就是被告。所以,本案中,被告是县政府;被申请人是省政府。7、某宗国有土地位于某市A区,A区甲企业对市政府颁发给B区乙企业国有土地使用证,将该宗地确认为乙企业使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认为侵犯了自己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省政府作出复议决定撤销了市政府颁发给乙企业的土地证,乙企业不服该复议决定,应该向哪个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A )AA区法院BB区法院C省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D省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或者A区法院【答案】 A解题思路根据题干中的描述,可以看到案件涉及某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同是又经

13、过了行政复议程序,复议撤销了土地证。题目考查管辖法院。这里有两个因素需要考虑,一是不动产,二是行政复议决定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在这两个因素匀存在的情况下应当主要依据哪一因素确定管辖法院是本题的关键。答案详解行政诉讼法第19条规定: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属于行政诉讼中专属管辖的规定。而一般地域管辖适用于没有法定特殊因素的一般行政案件。如果一个案件兼具两种性质,应当优先适用特殊地域管辖规定。因此本题不适用第17条关于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情况下的诉讼管辖规定,故本案应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即A区法院管辖。8、因甲公司不能偿还到期债务,贷款银行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4、2005年6月7日,银行在诉讼中得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于2005年4月6日根据申请,将某小区住宅项目的建设业主由甲公司变更为乙公司。后银行认为行政机关的变更行为侵犯了其合法债权,于2006年1月9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变更行为违法。下列关于起诉期限的哪种说法符合法律规定?( D )A原告应当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5年内提起行政诉讼B原告应当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20年内提起行政诉讼C原告应当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2年内提起行政诉讼D原告应当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3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答案】 D解题思路从四个选项可以看出本题想考查行政诉讼的起

15、诉期限。这就要求考生找出题干案例中的几个时间点,再去看每个时间点对应的是什么行为,并回忆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对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规定,仔细分析后方能回答。需要注意,本题中的三个时间点中只有前两个对解答本题有意义,2006年1月9日这个时间点只是一个干扰项。答案详解本题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05年4月6日根据申请将小区住宅项目的建设业主由甲公司变更为乙公司,当时银行并不知情。根据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2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银行在2005年6月7日得知这一情况,其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应当从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算。另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9条的规定,原告应当在3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D项正确。9、一小区已建有A幼儿园,为满足需要,某区人民政府拟在该小区内再建一所幼儿园。张某和李某先后向某区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张某获批准。下列哪一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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