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瓦斯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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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防治瓦斯管理制度一、矿每年七月份进行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鉴定。二、矿井必须按巡回检查图表检查瓦斯、二氧化碳和其它有害气体的制度,其浓度、检查次数规定为:对高突矿井和瓦斯涌出异常区,所有采掘面、排放瓦斯尾巷、利用局扇通风的煤仓和其它有人工作地点,每班至少检查三次瓦斯;机电峒室、巳采区、无人工作区域或利用全风压通风的煤仓,每班至少检查两次;机电峒室、巳采区闭墙、盲巷临时闭墙、无人工作区和利用全风压通风的煤仓每班至少检查一次。所有矿井的分区回风和矿井总回风都必须设点检查。三、所有的回采工作面每班必须安排两名专职瓦检工检查瓦斯;对15#煤层的综放工作面,一名守落山瓦检工,随时检查落山角、机尾后15组

2、支架及距机尾20米以内的回风巷范围内的瓦斯情况,对3#、6#、12#煤的综采工作面,一名跟机瓦检工,随时检查机组前后20米范围内风流、煤壁和两滚间的瓦斯浓度;另一名瓦检工,巡回检查工作面进风、工作面风流、落山角、及尾巷瓦斯浓度,每班至少三次。所有的炮采和非正规采煤工作面必须配备一名专职瓦检工。所有的煤巷、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配备专职瓦检工,正付巷同时掘进的两个掘进头可设一名专职瓦检工,正付巷同时掘进的两个掘进头可设一名专职瓦检工,检查入风、煤头、工作面风流、盲巷回风、局部及分区回风的瓦斯浓度,每班至少检查三次。综掘工作面要设跟机专职瓦检工,随时检查掘进机附近2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瓦检工在巡

3、回检查瓦斯时,有一处瓦斯超限要立即停止工作面作业。四、通风工区要根据通风系统和检查任务的大小划分瓦斯检查地区,确定检查人员,规定巡回路线,检查时间和内容。瓦斯巡回检查计划图表必须每月制定一次。要求同一地点同一班内检查时间间隔不超2小时30分钟,不同班的时间间隔不超过3小时10分钟。五、瓦斯检查计划图表的检查区域当月内有变动时,计划图表要及时修改。当月结束时,要将计划图表与交回的当月瓦斯检查巡回图表一并保存。六、瓦检工必须使用光学瓦斯鉴定器检查瓦斯,且带有不少于2米长的胶管和检查棍。检查煤仓瓦斯时,以胶管介入煤仓2米为准,瓦斯浓度达到1。5%时,停止附近20米内电气设备的运转。七、地区瓦检工在井

4、下指定地点交接班,专职瓦检工必须在工作地点交接班,交班时必须交清本班情况和下班需注意的问题.八、通风工区调度站要每日填报“矿井通风调度日报”,经当日值班长审阅后报矿长、矿总工程师审阅,内容包括:主扇运行状况、重点地区通风、瓦斯抽放和火区气体情况、当日安全生产情况、瓦检工出勤情况以及需领导解决的问题.九、专用瓦斯尾巷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要严格控制在2.5%以下,达到2.5%时必须停止工作面的生产.尾巷瓦斯浓度由瓦检工每班检查三次。尾巷除正常巡回检查外,必须每二天派专人对尾巷至尾巷尽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十、任何局部排放瓦斯都要制定排放瓦斯措施。排放瓦斯要严格执行“三连锁排放瓦斯”制度,坚持低浓度排放原

5、则,排放瓦斯时,其回风流流经的路线都必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置栅栏和警戒,停止其它工作。排放瓦斯时,严格掌握与全风压混合后的风流瓦斯浓度在1。5%以下。十一、开采突出煤层的采掘工作面必须制定防治突出措施,必须进行突出危险性的预测预报工作,并且要进行效果检验。同时要有防护措施。十二、改扩建瓦斯投放系统或两个独立矿井瓦斯抽放系统联合抽放时,矿要制定专门设计和安全措施,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改变瓦斯抽放矿井的主干系统或用新的抽放方法时,矿要编制专门设计和措施,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矿井瓦斯抽放系统的新水平和新采区的管路延长,由通风工区提出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抽放瓦斯的采区、工作面或掘进巷道

6、的管路延长或拆除,由通风工区主任工程师批准。十三、矿要建立瓦斯抽放观测制度,至少每三天进行一次全面观测,并把结果填写在观测点的记录牌板上,每次观测结果都要按时填报抽放日报报集团公司通风部。十四、矿要设专人对抽放、利用管路进行经常性检查,及时堵漏、放不、排除故障.凡进行瓦斯抽放的工作面,必须编制专门设计,经矿总工程师审查,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方可开工。十五、抽放瓦斯泵房要有专人检查风机出的瓦斯浓度,每半小时检查一次,利用瓦斯时,瓦斯浓度不得低于30%,不利用瓦斯时,瓦斯浓度不得低于25 %。十六、每一矿井必须建立安全监测系统,并且要覆盖矿井内所有采、掘、开工作面。地区瓦检工每班至少检查三次所负责地区

7、的安全自动监测装置的工作和完好情况。十七、矿井所有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按规定安设瓦斯探头,探头的报警、断电必须灵敏可靠。每隔7天必须使用和空气样对探头进行标校。当瓦斯浓度超过规定,监测装置切断电气设备的电源后,严禁自动复电。只有瓦斯浓度降到规程规定以下时,方可人工复电。火工品领退、使用、存放、运输制度为进一步加大爆炸物品在运送、储存、领取、清退、使用环节上的管理工作、确保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1、地面至火药库物品的押运员,井下火药库库管员,作业现场放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交接班制度。2、地面押运员在运送爆破物品时必须使用专用车辆运送,严禁其它车辆代替,同时严禁其它人员乘坐爆炸

8、物品专用车辆.3、爆炸物品押运员,库管员,放炮员工收发、领取、清退火药、雷管时,必须当面清点数量,办理入库、出库帐目手续,并相互签字,严禁代替他人签字。4、库管员严格火药库的交接制度,并建立外来人员出、入库登记簿,所有外来人员进入火药库必须持有公安部门签发的要害证件,否则不得进入火药库。5、火药库储存的爆炸物品做到帐、卡、物三对,炸药雷管分别存放,每个壁槽存放量要按规定要求存放,严禁超量存放.6、放炮员、火药工领取炸药、雷管时必须证件齐全,持有火工品使用通知单,库管员在查验证件后方可按通知单上的数量进行发放,并当面清点领取数量,办理三联单签字手续。7、放炮员领取炸药、雷管后,将炸药交给火药工运

9、送,运送过程中放炮员和火药工必须同行至作业地点,清点数量后由放炮员管理。8、作业地点爆炸物品存放的火药箱、雷管箱必须上锁,存放箱做到牢固可靠。9、作业地点每次放炮作业,作业队组工长提前将使用的炸药、雷管数量通知放炮员,放炮员方可按放炮数量现场清点,并办理签字手续。10、井下放炮工作必须由专职放炮员担任,统一归通风工区领导.放炮员必须是经过专门培训有两年以上采掘工龄的人员担任,并持有公安部门签发的放炮合格证。11、每个放炮员使用的雷管必须是专人专号,不得转借,不得在工作地点存放,必须是当班领用,用不完的当班交库。12、放炮员在工作地点使用的炸药、雷管必须放在专用的炮药箱内,并加锁.13、井下放炮

10、必须使用放炮器。放炮母线必须是绝缘良好的双线,不允许破或明线头,放炮器要随身携带.14、放炮员领取炸药、雷管必须输三联单手续。每班在采掘工作面实际消耗的炸药量,要由当班班(队)长负责核实签字。剩余炸药要在当班全部退交火药库或火药发放点,做到领取、消耗、退回三对,工作地点不得存放炸药。15、装配引药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器设备和导电体的地点进行,不得坐在炮药箱上装配引药。装配引药时,电雷管脚线必须扭结。严禁斜插管、半腰管和雷管绑在引药外面。16、装药时,首先必须用掏勺掏净煤粉,用木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眼内各药关必须彼此密接,用炮泥封实炮眼。放炮必须使用水炮泥。17、放

11、炮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即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检查瓦斯.每次放炮必须将检查瓦斯结果填写在放炮三联单上。18、放炮严格执行“三联锁放炮交换牌制度。放炮前,放炮前持警戒牌,生产班长持放炮命令牌,瓦检员持放炮牌,放炮时放炮员持有放焕发牌,生产班组长持警戒牌,瓦检员持放炮命令牌。放炮前放炮员吹三声哨后方可放炮。放炮15分钟后,班组长、放炮员、瓦检员共同进入工作面检查通风瓦斯、顶板、有无瞎炮情况,一切符合规定时,按顺序换回各自的牌后恢复生产。19、放炮母线联接、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必须由放炮员一人操作.放炮员必须最后离开放炮地点。20、放炮撤人距离(直线):回采不得小于30米,煤巷掘进不得小于75

12、米,岩巷、半煤岩巷不得小于150米,并有掩体.掘进巷道有拐弯时,人员撤进拐弯内10米以上,撤人总距离不小50米。井下爆破管理制度1、井下放炮工作必须由专职放炮员担任,统一归通风工区领导。放炮员必须是经过专门培训有两年以上采掘工龄的人员担任,并持有公安部门签发的放炮合格证。2、每个放炮员使用的雷管必须是专人专号,不得转借,不得在工作地点存放,必须是当班领用,用不完的当班交库。3、放炮员在工作地点使用的炸药、雷管必须放在专用的炮药箱内,并加锁。4、井下放炮必须使用放炮器。放炮母线必须是绝缘良好的双线,不允许破或明线头,放炮器要随身携带。5、放炮员领取炸药、雷管必须输三联单手续。每班在采掘工作面实际

13、消耗的炸药量,要由当班班(队)长负责核实签字。剩余炸药要在当班全部退交火药库或火药发放点,做到领取、消耗、退回三对,工作地点不得存放炸药.6、装配引药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器设备和导电体的地点进行,不得坐在炮药箱上装配引药。装配引药时,电雷管脚线必须扭结.严禁斜插管、半腰管和雷管绑在引药外面。7、装药时,首先必须用掏勺掏净煤粉,用木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眼内各药关必须彼此密接,用炮泥封实炮眼。放炮必须使用水炮泥。8、放炮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即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检查瓦斯。每次放炮必须将检查瓦斯结果填写在放炮三联单上9、放炮严格执行“三联锁”放炮交换牌制度。放炮

14、前,放炮前持警戒牌,生产班长持放炮命令牌,瓦检员持放炮牌,放炮时放炮员持有放焕发牌,生产班组长持警戒牌,瓦检员持放炮命令牌。放炮前放炮员吹三声哨后方可放炮。放炮15分钟后,班组长、放炮员、瓦检员共同进入工作面检查通风瓦斯、顶板、有无瞎炮情况,一切符合规定时,按顺序换回各自的牌后恢复生产。10、放炮母线联接、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必须由放炮员一人操作。放炮员必须最后离开放炮地点。放炮撤人距离(直线):回采不得小于30米,煤巷掘进不得小于75米,岩巷、半煤岩巷不得小于150米,并有掩体.掘进巷道有拐弯时,人员撤进拐弯内10米以上,撤人总距离不小50米。工程质量管理验收制度通风工程质量是井下通风系统稳

15、定、合理、可靠的重要保证,是防止瓦斯,自燃发火等“一通三防”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为确保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达标,特制定以下工程质量管理验收1、工程质量管理验收由安全主任负责,并牵头组织对工程施工期间的用料,作业工序的监督检查,及工程完工后的验收签字.2、通风队负责编写月度工程计划,施工图纸、施工说明,施工说明包括:工程施工地点,工程位置,规格及要求工程完工时间,并上报安全主任审批。3、生产区长根据月度工程生产,结合矿生产,对工程施工计划进行统一合理安排.并对工程队组下达生产任务。4、工程队组严格按区工程计划的组织施工,每道工程严格按施工说明的要求进行施工作业,并按工程要求时间完成工程计划。5、为层

16、层落实责任制,确保工程质量,工程队组建立工程逐日记录本,记录内容包括,逐日完成的工程方数,质量验收,当日工程负责人。6、通风队建立工程验收台帐,工程完工后由安全主任组织工程队组,通风队及有关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在验收台帐上进行签字交接。7、坚持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通风队建立工程检查记录本,并对所管理区域的工程统一编号,每旬对所使用的工程进行一次全面检查。8、工程规格质量一般工程,闭墙厚度为1.5 2。5米巷道高度超过3米,闭墙厚度为2。5米上下山,己采区闭墙,闭墙厚度为2米采区顺槽,闭墙厚度为1.5米9、工程要求两邦充实煤,掏槽厚度不小于30 30厘米岩巷见实邦实底。10、墙面平整,无裂缝,无重缝,无空缝,无漏风,每道工程设置栅栏,警标、文明牌和检查牌.11、防火墙内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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