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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信用风险管理系统预警处置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防范信用风险,实现信用风险关口前移,在信用风险管理系统设置了信用风险预警模块,现制定信用风险管理系统预警处置暂行办法,用以对系统生成的预警信息进行风险识别和风险控制,切实防范和减少信用风险,促进信贷资产质量的提高。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宁乡农商银行各支行、部室处置信用风险管理系统预警信息的全部工作。第三条 信用风险预警处置遵循可比性、前瞻性和以点带面的原则。 第二章 信用风险管理系统预警定义及分类第四条 信用风险管理系统预警信息(以下简称预警信息)是信用风险管理系统根据既定的预警规则,用信息科技手段抽取符合预警规则的贷款明细,供客户经理进行
2、风险识别进而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的信息。第五条 预警信息按内容分大额监控、宏观预警和微观预警三类,按等级分红色、橙色和蓝色三种。(详见附件一:信用风险管理系统风险预警处置机制及惩处措施)第三章 组织架构第六条 总行成立以卢国军董事长为组长,张芳行长为副组长,欧志坚监事长、李泽义副行长、黄灵芝副行长、风险总监罗卫红及各部室经理为成员的信用风险管理信息系统风险预警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风险预警处置的督促与考核等工作,罗卫红担任办公室主任,颜红辉担任副主任,风险管理部其他成员为成员。 第七条 各支行(部)要成立以行长(经理)为组长,客户经理为成员的信用风险预警处置领导小组,抓好本行(
3、部室)预警的处置。第四章 预警处置机制和流程第八条 客户经理应在预警信息生成后的三日内进入系统填写处置方式和思路,提交风险经理确认。第九条 风险经理根据客户经理填写的预警处置方式,对照信用风险管理系统风险预警处置机制及惩处措施确定的处置机制,确认其是否符合要求,符合要求的予以确认,不符合要求的退回要求客户经理重新填报。第十条 预警处置方式经确认后,客户经理按照该方式进行处置,风险经理跟踪客户经理的处置。第十一条 风险管理部对客户经理、支行、风险经理的处置和跟踪工作进行考核。第五章 预警奖惩措施第十一条 为降低风险,切实减少风险苗头,对预警信息少的按如下方式进行奖励:1、客户经理名下预警信息分等
4、级按条数对最少前几名进行奖励:红色预警信息条数最少前20名,奖励客户经理每人200元;最少前21至60名,奖励客户经理每人100元;橙色预警信息条数最少前10名,奖励客户经理每人100元,最少前11至30名,奖励50元;蓝色预警信息金额最少前20名,奖励客户经理每人50元。2、客户经理名下预警信息分等级按金额对最少前几名进行奖励:红色预警金额最小前20名,奖励客户经理每人200元,最小前21至60名,奖励客户经理每人100元;橙色预警金额最小前10名,奖励客户经理每人100元,最少前11至30名,奖励每人50元;蓝色预警信息金额最小前20名,奖励客户经理每人50元。3、支行预警信息分等级按条数
5、对支行行长进行奖励:红色预警信息条数最少前5名,奖励行长每人500元;橙色预警信息条数最少前5名,奖励行长每人200元;蓝色预警信息条数最少5名,奖励行长100元。4、支行预警信息分等级按金额对支行行长进行奖励:红色预警信息金额最小前5名,奖励支行行长每人500元;橙色预警信息金额最小前5名,奖励支行行长每人200元;蓝色预警信息金额最小5,奖励支行行长每人100元。第十三条 信用风险预警根据不同规则分别设置惩处措施,具体见附件一:信用风险管理系统风险预警处置机制及惩处措施。第六章 预警考核 第十四条 信用风险管理系统预警考核和通报按月实行,由风险管理部负责。信用风险系统预警处置流程处置提交确认风险经理客户经理系统生成预警确认风险管理部考核通报跟踪处置客户经理风险经理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