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基本职责

上传人:pu****.1 文档编号:562371204 上传时间:2023-04-09 格式:DOC 页数:13 大小:27.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住建局基本职责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住建局基本职责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住建局基本职责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住建局基本职责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住建局基本职责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住建局基本职责》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住建局基本职责(1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住建局基本职责 住建局 2X-06-101:5:18来源:作者:浏览:9次 机构设置: 内设办公室、财务股、人事股、村镇建设股、施工管理股、规划股6个股室。 住建局下属公用事业局、质监站、定额站、设计院、房管所、交易所、监理所、装饰装修管理办、城市规划监察大队、建设工程执法大队、县建公司、二建公司、三建公司、建设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等4个单位。 主要职责。主管全县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程规划建设管理等三建三业,主要涉及城管、市容环卫、液化气、自来水、园林绿化、市政管理、县城规划、建筑工程管理、房地产开发、质量监督、

2、建筑设计、招投标管理、房屋拆迁、污水处理费征收、房地产交易、监理、建设工程执法、装饰装修管理、村镇规划建设等。 公用事业管理局负责市政设施建设与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以及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下设城管大队、环卫大队、园林绿化办、公交管理办、自来水公司、燃气管理办、拆迁办、市政管理办、污水处理费征收大队9个二级机构,共有干部职工882人。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公用事业政策、法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研究制订全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研究、拟定公用事业有关地方性行政规章制度,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城市公

3、交、客运、燃气、供水、污水处理等公用事业的规划设计、施工队伍的资质审查、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等开发建设工作,指导和管理公用事业建筑市场,协同有关部门搞好城市规划工作。 (三)主管全县公用事业的监察与法制建设。负责城市公用事业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法制宣传、行政执法、行政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负责公用事业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物价部门制定调整公用事业产品、服务价格。 (四)负责有关公用事业设施有偿使用的审批和公用事业各项规费的监督与管理,负责筹措管理公用事业建设资金,负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工作,确保其保值增值。 (五)负责对全县公用事业市场的培养和管理,规范市场行为,负责公用事

4、业企业资质审查和市场准入工作,协调指导行业生产安全工作。 (六)组织制订和实施公用行业科技发展规划,推进行业技术进步,组织科研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公用事业的对外经济合作和外事工作。 (七)参与全县的城市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城市公用事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城市公用事业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八)负责局系统的组织建设和干部管理工作,管理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劳资工作,指导局属企业单位的人事劳资工作,指导局属事业单位人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九)负责城市市政公用、园林绿化方面的执法监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占用、挖掘、损坏城市道路,损坏排水设施、桥涵,以

5、及广场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执法监督。查处乱占、乱挖城市道路及不文明施工等违章行为。对占用城市道路的临时停车场、临时市场、临时搭建和其它临时占道等进行执法监督。 (十)负责指导、协调各乡、镇、办事处公用事业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办理机关行政事务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的日常工作,对各股、室、队工作进行综合协调。 负责机要、文秘、新闻宣传、信访、信息、接待、联络、督办、查办以及综合性文件的起草、整理、汇编等工作。大型会议及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负责局机关对外联络与接待、目标管理、后勤服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含消防安全)等工作;负责提案

6、的办理工作。 (二)人事股 协助局党总支管理局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员和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公务员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管干部的档案管理,负责局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局系统技术职称、评职工作,负责局系统干部、工人的调配,退休手续办理工作,指导局属单位劳动工资、社会保险、计划生育、劳动标准等工作。 (三)财务股 负责局机关的财务、会计、资金及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统计工作。负责编制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城市维护费年度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立项、资金筹措等前期工作,研究制

7、定全县市政公用设施新建、扩建、大修等工程技术项目可行性方案和重大技术方案,负责工程设计的审查和主要设计文件的审批,处理重大质量事帮,负责城市市政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施工队伍的资质审查、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质量监督和工程监理工作,负责城市维护费的转拨,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收缴、管理及机关行政财务工作;负责城市市政公用事业财务计划和工程预算的编制、标的、决算的审核和固定资产的监督;负责全系统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的管理及各种财务决算的审定、汇总编报工作;负责控购商品的审批管理及系统内部的审计工作,负责组织全系统会计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会计基础工作规划的考核与复查和会计人员的培训及继续教育工

8、作。 三、下属机构 (一)城管监察大队 负责编制全县城市管理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城区市容市貌综合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户外(门头)广告的设置和灯饰的规划和审批工作;负责城区机动车辆清洗场点及占用道路停车、修车点的审批工作;负责城区各类营业性和非营业性临时占道的审批工作,统筹协调各办事场所“门前五包”;负责本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调查研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规章和政策的执行情况,对公用事业局执法方面的工作进行调研;负责本局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城市绿化管理方面、市政管理方面、环境保护工作、城市管理方面进行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 1、户外广告的审批程

9、序。a.设置户外广告的单位和个人联系到广告设置场地后,向城管大队提出申请,并同时提交广告样稿、彩色效果图、合同及有关证明材料等;b.城管大队接到申请后,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c.经审查合格的核发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d.申请者自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未设置户外广告的,应当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2、行政执法现场执法流程。a.敬礼在先。确定行政相对人后,应先向其敬礼,多人执法时,以一人为主敬礼;b.尊称在先。与行政相关人打招呼应视情况使用文明称谓或尊称;亮证在先;.指出违法行为的事实在先;e说服教育在先;f.讲清处罚种类和依据在先;.处罚决定在后。 3、在城市建筑物、市政、交通等设施上悬挂、张贴宣

10、传品(包括标语、横幅等)的审批程序:a申请单位书面申请;b.使用场所证明(租赁协议或其他证明材料);c.宣传设置效果图。 4、对城市主要街道的临街建筑进行外部搭建的审批程序。a.申请单位书面申请(盖章);b房屋产权证明和产权人意见以及与该建筑物等有共有权的相仿人意见;c.规划部门相关手续(需改变建筑物外部结构的);d搭建前现状图及搭建后效果图。 、在街道两侧或公共场所(地)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的审批程序:申请单位书面申请(盖章);规划、建设等部门相关手续;c.搭建场所现状图及搭建后效果图。 6、在城市街道两侧或公共场所设置商亭、电话亭的审批程序:a.申请单位书面申请(盖章);b

11、.规划部门相关手续;.设置效果图及相关图纸。 7、在城市临街门店建筑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包括标语、横幅等)的审批程序:a.申请单位书面申请(盖章);b.使用场所证明(租赁协议或其他证明材料);c.宣传设置效果图。 8、在街道两侧或公共场所(地)临时堆放物料的审批程序:a.申请单位书面申请(盖章);b.规划、建设等部门相关手续。 城管监察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1、实施城市规划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城市规划区的建设用地和建设行为进行监察。 2、实施城市市政工程设施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市政工程设施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市政工程设施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城市道路施

12、工、占用、挖掘、管养以及损坏路灯、桥涵、排水设施等方面的行为进行监察。 、实施城市公用事业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公用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城市供水、节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设施以及公共客运、交通营运、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与保护等方面进行监察。 4、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市容和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 5、实施城市绿化和城市园林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绿化和城市园林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损坏城市公共绿地、花草、树木、城市绿化设施以及城市园林设施等违法行为进行监察。 、实施风景名胜区方面的监察,

13、依据风景名胜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建设、管理等违法行为进行监察。 7、实施城市住宅建设和房地产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住宅和房地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住宅建设、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市场交易、房产权属、房产租赁、房产抵押、住房制度改革、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等方面进行监察。 、实施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待方面的监察,依据建筑市场、工程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建设监理、勘察设计、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监察。 (二)园林绿化办公室 负责县园林绿化管理工作,是公用事业局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县绿化工作的规划、检查、协调工作。负责制定创建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和年度城市绿化实施计划,对全县

14、创建园林城市、园林乡镇、花园式单位、园林式居住小区的督促、协调技术指导和考核命名;负责城市绿化工作的任务分解、督促检查;负责城市绿化资料的收集、归档和各项绿化工程的招标组织,根据总体规划进行绿化现状调整的审批。 1、贯彻、执行、宣传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法规。根据城区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方案,组织编制本构城镇绿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负责依法审批占用城市绿地和移伐城市树木事项,负责园林绿化的行政执法工作。 3、负责对行政区域内绿化施工单位资质进行初审,对三级及三级以下的绿化施工单位资质进行审核和年检,对绿化施工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培训。 4、负责绿化补偿费的收缴、绿化待征地的接收管理工作,

15、居住区绿化建设费和公共绿地建设费的使用管理工作。 5、负责绿化工程的施工、管理工作。 、负责区域内古树名木的监督、管理。 7、负责按照养护定额和标准,制定养护预算和重点绿地的养护责任书,组织和监督绿化养护工作。 、负责负责地区单位的绿化设计方案的审批。 9、负责对本县内名胜风景区总体规划的审批、监督、落实,对区域内名胜风景区的审核、级别核定及注册登记工作。 0、负责对公园广场进行监督管理。 1、负责对各乡镇、办事处公园的审核,新建公园规划方案的初审,公园内建筑工程及设计方案的初审、上报。 2、园林绿化科技工作的管理、协调。 、负责城乡一体绿化的编制、协调,制定年度绿化计划,确定绿化重点工程,并监督检查。 14、负责组织协调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并对各单位义务植树、城市绿化、部门造林工作督促、检查。 15、负责绿化美化检查、评比、表彰工作。 16、负责绿化美化资金的协调使用及监督。 7、负责城市绿化、行道树、绿化带的管理与养护。 (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