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臭氧来源解析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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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环境空气臭氧来源解析项目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1第二章采购需求4第三章供应商须知8第四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0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24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7第七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及投诉书范本40第一章采购邀请项目概况环境空气臭氧来源解析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6月19口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BMC-20239075G磋项目名称:环境空气臭氧来源解析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3850000最高限价(元):3850000标的名称:环境空气臭氧来源解析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

2、):3850000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或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阐明环境空气臭氧污染特征与主要成因;定量评估区域传输和本地排放源对臭氧浓度的贡献;明确氮氧化物控制的重点排放区域和重点排放源;建立臭氧前体物排放清单;优化重点排放源防控措施和臭氧污染防控工作机制等工作。详细内容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备注:/合同履行期限:标项1,2024年12月底前完成。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3、需满足的资格要求:/o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若联合体参加磋商的,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方式:依法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方式为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根据政采云平台的规定步骤进行操作并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只需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进行浏览。任何网站显示的本项目采购公告附件中提供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程序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质

4、疑的,按照无效质疑处理。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未依法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售价:O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19口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电子加密响应文件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在线上传提交。备份响应文件在截止时间前邮寄或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如提供)。五、开启时间:2023年6月19口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DS:WWW)在线解密并开启响应文件。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

5、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 .其他事项:2.1 为依法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及磋商响应,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 本项目依据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通过政采云平台(hups:/WWW

6、)实行电子交易(在线磋商响应)。潜在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前应当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身份认证(CA数字证书申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相关操作指南参考如下:1)供应商注册(入驻):https:/ )“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热线电话:2.3 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执行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府采购政策。2.4 电子投标注意事项1)磋商响应的单位应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未按规定上传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视为磋商响应单位放弃

7、本项目的磋商活动。2)磋商响应单位须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提交之外,还可以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盘为介质存储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可采用现场或邮寄递交的方式,但此项并非强制要求。3)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候后,在解密指令发出30分钟内磋商响应单位应当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若磋商响应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视为磋商响应单位放弃磋商活动;如己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则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政采云平台”的操作规范处理,若使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

8、仍然无法成功的,视为磋商响应单位放弃磋商,因此产生的后果磋商响应单位自行承担。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按时解密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2.5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WWW)网站上公布,发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公告发布网站。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章采购需求前注本项目服务的详细要求,供应商应对其有明确的响应,并如实描述偏离情况。一、商务要求序号项目要求1合同履约期限2024年12月底前完成。2服务地点宁波市3质量标准成果质量必须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它标准、规范(从

9、严):具有国家标准及规范的,按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执行;具有行业标准及规范的,按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执行;具有其他标准及规范的,按照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执行;如没有标准及规范的,以采购人要求为准。4验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承诺)及签订的合同约定进行验收。5签订合同时间采购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在此期间采购人有权决定具体签订合同的时间,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配合实施。6合同款项支付条件及方式采用分段式支付。1、合同签订并生效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6%(最高不超过2023年申请的预算资金100万元);2、2024年3月底前,成交人提交第二阶段研究报告,完成臭

10、氧来源解析项目验收工作,提交臭氧来源解析研究报告和工作报告,并经采购人确认后,待2024年财政预算资金就位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80%;3、2024年10月底项目基本完成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100%,成交人并提供本次预支付金额等额(合同总金额20%)的预付款保函;成交人完成剩余工作,并通过采购人确认完成后,退还预付款保函。7发票要求1 .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人支付费用7个工作日前,依据相应的金额,先行向采购人提供足额且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发票后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支付相应款项,否则采购人有权延迟支付而不被视为违约,亦无须承担任何责任。2 .本项目合同签署的成交供应商名

11、称与发票开具单位及收款单位必须一致,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要求调整发票开具单位或收款单位(成交供应商依法变更单位名称除外),否则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且须承担由此对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8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9其他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于其行为所造成的采购人或第三人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损坏的责任,无论何种原因造成,与采购人无涉,由此导致的扳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无论何种原因采购人先行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进行追偿。二、技术要求(一)项目背景2018年以来,臭氧已成为影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最关键因子,特别是2022年410月臭

12、氧超标污染天频现,臭氧污染形势严峻,现有的污染成因研究与传输规律认识已不足以支撑下一阶段的臭氧污染防治攻坚需要。为夯实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的研究基础,2022年11月,生态环境部等15部委印发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环大气(2022)68号),要求“重点区域全面开展臭氧来源解析、生成机理、主要来源和传输规律的研究。开展环海岸线臭氧生成机理和传输规律的研究”。2022年12月,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浙江省臭氧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方案(浙美丽办(2022)26号)提出“组织开展全省统一的臭氧源解析工作,研究统一的臭氧污染预警标准和应对措施”。为

13、加强臭氧污染成因分析和传输规律研究,省生态环境厅制定了浙江省环境空气臭氧来源解析工作方案(2023年),定于2023年组织开展全省统一的臭氧来源解析工作,各地市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实施。(二)项目目标1、阐明我市环境空气臭氧污染特征与主要成因,判断重点时段的污染排放、气象因素、大气化学反应等对臭氧污染形成的影响。2、定量评估区域传输和本地排放源对臭氧浓度的贡献,判断臭氧污染形成的氮氧化物与挥发性有机物(VOCs)敏感性,指明臭氧污染防控的重点排放源与重点区域。3、明确我市氮氧化物控制的重点排放区域和重点排放源;明确对臭氧浓度贡献显著的优势VOCS组分,定量解析各VoCS排放源类对VOCS浓度的

14、的贡献值与分担率,明确VOCS控制的重点排放区域和重点排放源。4、建立臭氧前体物排放清单,构建重点行业VOCS组分清单;综合我市经济、工业、能源结构特点与大气污染排放特征,提出臭氧污染防治对策建议。5、丰富亚运会期间环境空气质量保障臭氧污染防控成效的评估方式,助力优化重点排放源防控措施和臭氧污染防控工作机制。(三)项目内容1、臭氧及其前体物污染特征分析(1)利用现有城市、区域及工业园区空气质量监测站、城市光化学组分站的长期监测数据,分析2013年以来臭氧及相关污染物的污染特征与演变趋势,分析臭氧及其前体物浓度的空间变化与时间变化特征。(2)开展宁波市VOCs网格化布点采样分析,分析宁波市VOCs的空间分布特征。以C2-C12的57种非甲烷总燃(PAMS)和醛酮类为目标化合物,在臭氧污染高发季节开展不少于2天/年的城市VoCS网格化布点采样,采样频次不少于2次/天,采样点位不少于40个,在慈溪、余姚和市区适当加密布点,共计不少于160个样品。点位布设应结合宁波市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功能区分布、人口密度、臭氧前体物排放类型及强度等,保证监测数据能够反映测定区域真实情况。(3)基于城市代表性站点近3年地面气象数据及气候资料,总结近3年臭氧污染发生情况的差异与气象条件变化的关系,分析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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