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货物运输协议律师版(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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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汽车货物运输协议律师版甲方:_ 乙方:_ 日期:_甲方:乙方: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货物运输事宜达成如下:一、委托代理事项1、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汽车货物运输代理,门对门业务。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托运货物事宜时,应认真确定填写乙方所提供的货运单或货物托运单,并由乙方签收。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取货事宜时,应当时告知乙方代取货物的名称、数量(件数),并对所填写的内容负责,不得隐瞒限运、禁运物品。4、甲方应按所托运的实际价值投保,付给千分之三计算保险费,由乙方向保险公司代保,5、乙方指派_为与甲方货运代理事宜联系代表,代表乙方处理与甲方之间一切有关货物代理事宜,货物的保管、运输过程

2、监控、费用的结算、客服的处理等。二、保密条款1、为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甲方提供给乙方或者乙方从甲方获得的资料和相关的商业秘密双方有保密的义务,并且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资料避免被无关人员接触。2、乙方应当告知并以适当方式要求其参与本合同工作雇员遵守本协议规定。三、委托费用及结算方式1、双方运费以月结方式,甲方须在次月底前将上月运费和服务费以现金,转帐或支票形式支付乙方。2、甲方在货物送达收货人之前,有权随时更改到货地点及收货人,但应当支付因此所增加的运输费用及其他费用。四、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负责从甲方指定地点提货并以甲方名义办理相关委托事宜。2、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甲方的包装标志,对

3、于零散货物,乙方负责协助甲方进行发货前的大包、装箱等必要工作,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相应的材料、人工费用的权利。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定的运输方式托运,未经甲方书面通知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运输方式。4、对于托运货物,乙方保证自甲方交付货物后按协议时间到达甲方指定的目的地。5、货物到达自定目的地后,乙方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提货。6、收货人提货时,乙方保证甲方货物包装完好,封条完整,则视该票货物安全抵达。五、违约责任和赔偿1、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照约定期限结算支付委托费用的,按照应付款额百分之十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逾期的违约金。2、乙方弄丢货物引起的甲方损失,乙方要按当时保价赔付甲方。3、所有违约金,赔偿

4、金均可从待付款项中扣除。4、因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A、不可抗拒力;B、货物本身的性质所引起的变质、减量、损坏或毁灭;C、包装内部设备不良,但从外部无法发现;D、包装完整,标志无异状,而内件短少;E、货物的合理损耗;F、托运人或收货人的过错。5、合同一方由于自然灾害、战争和其他由双方事后认可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到合同履行时,应采取电话、电报、传真等形式通知另一方,当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应立即恢复合同正常履行。六、合同解除1、一方解除合同,都须以书面形式在三十日前通知对方。2、协议解除后尚有待结算费用,一方须在七日内向另一方提出结算通知,并附有效单证,其中一方按照本协议有关结算约定核对

5、付款。七、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的任何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1、本协议自双方签订生效,有效期一年。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协议有附件发货价格表一份,不足之处另议价格。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汽车货物运输协议律师版(二)买方:卖方:本合同由买卖双方缔结,用中、英文字写成,两种文体具有同等效力,按照下述条款,卖方同意售出买方同意购进以下商品:第一部分1.商品名称及规格2.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3.单价(包装费用包括在内)4.数量5.总值6.包装(适合海洋运输)7.保险(除非

6、另有协议,保险均由买方负责)8.装船时间9.装运口岸10.目的口岸11.装运唛头,卖方负责在每件货物上用牢固的不褪色的颜料明显地刷印或标明下述唛头,以及目的口岸、件号、毛重和净重、尺码和其它买方要求的标记。如系危险及/或有毒货物,卖方负责保证在每件货物上明显地标明货物的性质说明及习惯上被接受的标记。12.付款条件:买方于货物装船时间前一个月通过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抬头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在货物装船启运后凭本合同交货条款第18条A款所列单据在开证银行议付贷款。上述信用证有效期将在装船后15天截止。13.其它条件:除非经买方同意和接受,本合同其它一切有关事项均按第二部分交货条款之规定办理,该交货条

7、款为本合同不可分的部分,本合同如有任何附加条款将自动地优先执行附加条款,如附加条款与本合同条款有抵触,则以附加条款为准。第二部分14.FOB/FAS条件14.1.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装运舱位由买方或买方的运输代理人_租订。14.2.在FOB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8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装上买方所指定的船只。14.3.在FAS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8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交到买方所指定船只的吊杆下。14.4.货物装运日前10_15天,买方应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卖方合同号、船只预计到港日期、装运数量及船运代理人的名称。以便卖方经与该船运代

8、理人联系及安排货物的装运。卖方应将联系结果通过电报或电传及时报告买方。如买方因故需要变更船只或者船只比预先通知卖方的日期提前或推迟到达装运港口,买方或其船运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卖方亦应与买方的运输代理或买方保持密切联系。14.5.如买方所订船只到达装运港后,卖方不能在买方所通知的装船时间内将货物装上船只或将货物交到吊杆之下,卖方应负担买方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如空舱费、滞期费及由此而引起的及/或遭受的买方的一切损失。14.6.如船只撤换或延期或退关等而未及时通知卖方停止交货,在装港发生的栈租及保险费损失的计算,应以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如货物晚于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抵达装港,应以货物抵港日期)为准,

9、在港口免费堆存期满后第十六天起由买方负担,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除外。上述费用均凭原始单据经买方核实后支付。但卖方仍应在装载货船到达装港后立即将货物装船,交负担费用及风险。15.C&F条件15.1.卖方在本合同第8条规定的时间之内应将货物装上由装运港到中国口岸的直达船。未经买方事先许可,不得转船。货物不得由悬挂中国港口当局所不能接受的国家旗帜的船装载。15.2.卖方所租船只应适航和适货。卖方租船时应慎重和认真地选择承运人及船只。买方不接受非保赔协会成员的船只。15.3.卖方所租载货船只应在正常合理时间内驶达目的港。不得无故绕行或迟延。15.4.卖方所租载货船只船龄不得超过_年。对超过_年船龄的船只

10、其超船龄额外保险费应由卖方负担。买方不接受船龄超过二十年的船只。15.5.一次装运数量超过一千吨的货载或其它少于一千吨但买方指明的货载,卖方应在装船日前至少10天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船名、船龄、船籍、船只主要规范、预计装货日、预计到达目的港时间、船公司名称、电传和电报挂号。15.6.一次装运一千吨以上货载或其它少于一千吨但买方指明的货载,其船长应在该船抵达目的港前7天和24小时分别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预计抵港时间、合同号、商品名称及数量。15.7.如果货物由班轮装运,载货船只必须是_船级社最高船级或船级协会条款规定的相同级别的船级,船只状况应保持至提单有效期终了时止,以

11、装船日为准船龄不得超过_年。超过_年船龄的船只,卖方应负担超船龄外保险费。买方绝不接受超过_年船龄的船只。15.8.对于散件货,如果卖方未经买方事前同意而装入集装箱,卖方应负责向买方支付赔偿金,由双方在适当时间商定具体金额。15.9.卖方应和载运货物的船只保持密切联系,并以最快的手段通知买方船只在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如因卖方未及时通知买方而造成买方的一切损失卖方应负责赔偿。16.CIF条件在CIF条件下,除本合同第15条C&F条件适用之外卖方负责货物的保险,但不允许有免赔率。17.装船通知货物装船完毕后48小时内,卖方应即以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所装重量(毛/净)或数量、发票价值

12、、船名、装运口岸、开船日期及预计到达目的港时间。如因卖方未及时用电报或电传给买方以上述装船通知而使买方不能及时保险,卖方负责赔偿买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害及/或损失。18.装船单据18.A.卖方凭下列单据向付款银行议付货款:18.A.1.填写通知目的口岸的_运输公司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的全套已装运洋轮的清洁提单(如系C&F/CIF条款则注明“运费已付”,如系FOB/FAS条款则注明“运费待收”)。18.A.2.由信用证受益人签名出具的发票5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商品名称、详细规格及装船唛头标记。18.A.3.两份由信用证受益人出具的装箱单及/或重量单,注明每件货物的毛重和净重及/或尺码。18

13、.A.4.由制造商及/或装运口岸的合格、独立的公证行签发的品质检验证书及数量或重量证书各两份,必须注明货物的全部规格与信用证规定相符。18.A.5.本交货条件第17条规定的装船通知电报或电传副本一份。18.A.6.证明上述单据的副本已按合同要求寄出的书信一封。18.A.7.运货船只的国籍已经买主批准的书信一封。18.A.8.如系卖方保险需提供投保不少于发票价值110%的一切险和战争险的保险单。18.B.不接受影印、自动或电脑处理、或复印的任何正本单据,除非这些单据印有清晰的“正本”字样,并经发证单位授权的领导人手签证明。18.C.联运提单、迟期提单、简式提单不能接受。18.D.受益人指定的第三

14、者为装船者不能接受,除非该第三者提单由装船者背书转受益人,再由受赠人背书后方可接受。18.E.信用证开立日期之前出具的单据不能接受。18.F.对于C&F/CIF货载,不接受租船提单,除非受益人提供租船合同、船长或大副收据、装船命令、货物配载图及或买方在信用证内所要求提供的其它单据副本各一份。18.G.卖方须将提单、发票及装箱单各两份副本随船带交目的口岸的买方收货代理人_。18.H.载运货船启碇后,卖方须立即航空邮寄全套单据副本一份给买方,三份给目的口岸的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分公司。18.I.卖方应负责赔偿买方因卖方失寄或迟寄上述单据而使买方遭受的一切损失。18.J.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银行费用由卖方负担。19.合同所订货物如用空运,则本合同有关海运的一切条款均按空运条款执行。20.危险品说明书凡属危险品及/或有毒,卖方必须提供其危险或有毒性能、运输、仓储和装卸注意事项以及防治、急救、消防方法的说明书,卖方应将此项说明书各三份随同其他装船单据航空邮寄给买方及目的口岸的_运输公司。21.检验和索赔货物在目的口岸卸毕60天内(如果用集装箱装运则在开箱后60天)经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复验,如发现品质、数量或重量以及其它任何方面与本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或船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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