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备井使用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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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备井使用证审批项目依据 北京市城市节约用水条例(1991年9月14日北京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十七条第二款) 北京市节约用水若干规定(2000年12月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66号令第七条) 审批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总时限 14个工作日 审批程序-一、受理条件:在城市规划区内开凿自备井的申办人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自备井立户申请一份; 自备井凿井资料一份; 本单位1/2000地形图一份(标明单位占地范围及自备井井位); 北京市自备井水源登记表、自备井水费银行无承付托收协议书; 自备井使用情况详细说明一份;(以上材料依据办理自备井使用许可证程序1987年8月北京市城

2、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制定1987年9月实施KB-03-02-87,2000年11月8日重新发布,第一条第(一)至(五)项 竣工报告,内容包括打井依据、批准井号、水文地质条件、施工情况、洗井情况、抽水试验、自备井使用说明; 自备井地质柱状图。包括地层、井的结构、含水层情况; 抽水试验记录和水位、流量关系曲线; 水井倾斜情况; 水质的化学分析和细菌分析资料; 自备井竣工报告;(以上材料依据北京市自备井成井验收办法1992年8月北京市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制定并实施KB-054-012-92 第三条第(二)项1-3) 成井验收单(北京市自备井成井验收办法1992年8月北京市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制定并实施KB-

3、054-012-92 第三条第(三)项) 交纳新改扩建地下水资源费收据复印件(北京市自备井办理立户程序1990年5月北京市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制定,1990年5月实施KB-032-02-90,2000年11月8日重新发布,第一条第(三)项)。 标准: 申办人员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本岗位责任人:北京市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自备井科受理人员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 对申办材料符合标准的,必须即时受理,并向申办人出具由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的行政审批受理证明书。填写审批流程表,将申办材料转审核人员。 对申办材料不符合标准的,必须即时向申办人出具由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统

4、一印制的行政审批补齐补正材料通知书,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及时限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填写审批流程表。同时,向城市节水办公室主任备案。 时限:1个工作日二、审核(一)初审: 标准: 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本岗位责任人:北京市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自备井科审核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审查。 对符合标准的,提出同意的初审意见,填写审批流程表,将申办材料和审核意见转复审人员。 对不符合标准的,提出不同意的初审意见,填写审批流程表,将申办材料和审核意见转复审人员。 时限:4个工作日(二)复审: 标准: 同初审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北京市

5、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主任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复审。 同意初审人员意见的,提出复审意见后,填写审批流程表,将相关材料转批准人员。 不同意初审人员意见的,应与初审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提出复审意见及理由,填写审批流程表,将相关材料与初审人员的意见一并转批准人员。 时限:2个工作日三、批准:分为初步审定和审定两个阶段(一)初步审定: 标准:同审核标准。 岗位责任人:市市政管委城市供水节水管理办公室主任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审核标准对申办材料提出拟批准或拟不予批准的意见。 同意复审人员意见的,提出初步审定意见后,填写审批流程表,将相关材料报审定人员。 不同意复审人员意见的,应与复审人

6、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提出初步审定意见,填写审批流程表,将相关材料与复审人员的意见一并报审定人员。 时限:3个工作日(二)审定 标准:同审核标准。 岗位责任人:市市政管委主管主任 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委城市供水节水管理办公室主任的意见进行审查,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同意委城市供水节水管理办公室主任意见的,提出审定意见,填写审批流程表,连同申办材料按原渠道转受理人员。 不同意委城市供水节水管理办公室主任意见的,应与其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审定意见及理由,填写审批流程表,连同申办材料按原渠道转受理人员。 时限:3个工作日四、告知和备案 工作标准: 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办理结果; 制发的文书完整、正确、有效; 留存归档的审批文书材料齐全、规范。 本岗位责任人:北京市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自备井科受理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批准通过的,填写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决定书,制作自备井使用证。告知申办人领取上述文书和证件。 对不予批准的,填写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决定书,将理由、依据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及时限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并将材料退申办人。填写审批流程表。 审批工作结束后,将审批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按照要求归档,并报市市政管委城市供水节水管理办公室备案。 时限: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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