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董事管理制度范文(3篇).doc

上传人:re****.1 文档编号:562257946 上传时间:2023-05-07 格式:DOC 页数:17 大小:30.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专职董事管理制度范文(3篇).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7页
专职董事管理制度范文(3篇).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7页
专职董事管理制度范文(3篇).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7页
专职董事管理制度范文(3篇).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7页
专职董事管理制度范文(3篇).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专职董事管理制度范文(3篇).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专职董事管理制度范文(3篇).doc(1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专职董事管理制度范文好老师巨人找_巨人学校家教中心老师好效果好才是真的好_巨人学校家教中心专职教师管理制度1.专职教师迟到、早退扣工资,迟到或早退二十分钟扣_元,超过二十分钟扣_元。2.每周日晚7。30各教研组例会,所有教师必须参加,上门及有课教师除外。3.专职教师接单后必须保证把学员课时进行到底,如果出现中途由于教师时间不能保证或者教学质量出现问题而导致退单,扣教师两次课工资(按每小时_元计)。4.专职教师接单后,如果第一次课试讲未通过,不计课时工资;如果接单后授课两次及以上,家长中途要求换教师者,扣教师一次课工资(按每小时_元计)。5.专职教师每次课前需提前_分钟到达上课地点,如果没提前_

2、分钟到,罚_元(一周内交教务),如未按时上交者,扣教师_元。如果出现迟到现象,扣教师一课时工资(按每小时_元计)。6.专职教师给学生上三次课后需根据学员所交学时制定授课计划书,每月需对学员的学习情况进行总结,由家长签字,然后上交班主任。如果未按要求给学员制定学习计划者,每次罚_元。如果未按要求对学员学习情况进行总结,罚_元。7.专职教师如果在学员课程结束后,学员非常满意,要求续单,奖金为续单总额的_%。8.专职教师接单后,必须及时与班主任和咨询师沟通,了解学员情况。9.专职教师若遇特殊情况,需更改教学时间或地点,需先和家长商量好,如果家长同意,报教务。如果家长不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教学时间和地点

3、。否则,扣教师一次课工资(按每小时_元计)。10.专职教师必须服从分派安排,正常工作时间内不得无故推单。若遇休息日,可自行选择,课时列入总课时计算,不算加班。11.如果专职教师违背职业道德,出现私自和家长联系签单的情况,经查证属实后,扣罚当月所有工资,并自动离职。专职董事管理制度范文(二)(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加强公司向下属企业推选的董事队伍的建设,完善公司制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出资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北控股权管理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北控向下属企业推选的专职董事。第三条推选专职董事的工作主要由股权管理

4、部和人力资源部负责。第四条本制度所称专职董事是指由北控向下属企业推选,不在北控或其任职董事公司担任行政职务,专职从事董事工作的董事。专职董事一般作为北控在下属企业的股权代表,根据授权,代表北控履行股东权利,维护北控权益。第二章选任条件及程序第五条专职董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备公司法要求的董事任职条件;2、熟悉并能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北控的有关规章制度;3、具备下属企业所处行业及相关专业知识和经营管理工作经验;4、掌握财务管理、法律以及宏观经济等方面的专业知识;5、能够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北控的合法权益;6、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和文字撰写能力,并具备独立工作能力。第六条专职董事的

5、选任程序为:1、股权管理部提出专职董事的配备方案;2、人力资源部提出人选并报北控总裁办公会审定;3、北控向下属企业股东大会提名推荐;4、经下属企业股东大会表决通过董事委任后,北控与专职董事签订委托责任书,明确任期、任职的目标要求、责任和权利,以及严重违约、损害北控利益应承担的法律与经济责任。第七条专职董事的任期与所任职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期相同,1任期届满经北控推荐可连选连任。但在同一公司担任专职董事一般不得连续超过两届。第八条北控实行专职董事任职资格制度。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参加资格培训,培训期满,考试合格者,颁发专职董事资格证书,由北控向下属企业推荐。第九条北控建立专职董

6、事后备人选库,从北控系统内选拔德才兼备,符合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专业人才,作为北控专职董事的后备人选。第三章职责与义务第十条专职董事应当履行下列职责:1、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职责;2、维护并促进北控与所任职公司之间信息渠道的畅通。做好相关行业和公司的信息收集、整理工作;3、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管理情况进行分析,必要时提出股权处置意见;4、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其他信息进行研究,为北控股权管理决策提供支持;5、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依据出资比例,按照北控股权管理意见,对重大经营决策、管理者选择、收益分配等重要事项进行表决,并代表北控提交议案或进行质询;6、指导并督促北控有关职能部门,

7、对依法应得的资产收益,及时、全额收缴入账。第十一条专职董事在所任职公司的实地调研时间一般每年不少于四个月。第十二条专职董事应承担下列义务:1、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义务;2、接受北控股权管理部的业务管理;3、在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时必须执行北控股权管理意见,并在授权的权限范围内进行表决;4、向北控履行报告义务。第四章报告制度第十三条北控建立专职董事报告制度。报告以书面形式完成。报告分为述职报告、研究报告和专项报告。2第十四条述职报告是专职董事每年向北控就其履行职责情况做出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1、公司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公司及其所处行业的简要状况、公司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等。2、履职情况(

8、1)参加董事会次数、在董事会上的发言情况、在董事会上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对董事会决议的表决情况;(2)对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3)北控股权管理意见的落实情况;(4)主要分析、研究成果。3、新年度工作计划;4、需向北控报告的其他事项。第十五条研究报告是专职董事根据对所任职公司经营活动和发展状况进行分析、研究后形成的报告。研究报告可根据专职董事所任职公司的规模和经营特点,每半年向北控提交报告。主要内容包括:1、公司概况。包括公司沿革、组织结构框架、资本结构、财务状况等。2、行业发展情况。主要包括行业的发展阶段分析、竞争结构分析、行业未来发展预测等。3、公司经营情况。包

9、括公司主营业务情况、技术水平、市场竞争能力分析等。4、公司管理情况。包括决策程序及执行情况、内控制度及执行情况、组织管理和用人制度、人力资源开发管理、科技开发管理等。5、财务状况及评价。包括企业具体的财务状况、财务变动情况及原因、对财务状况的评价等。6、风险分析。包括市场风险、业务经营风险、政策性风险等。7、综合评价。包括对公司价值的分析评价及有关经营管理建议和股权处置意见。专职董事根据所任职公司的特点,在报告内容上有所侧重,其中,对参股投资的公司应重点分析公司价值,并提出股权处置意见。3第十六条专项报告是专职董事就专门事项向北控提交的报告。主要包括:对股东大会议案材料的建议意见报告;在股东大

10、会上的行权报告;其他重要事项报告。1、对股东大会议案材料的建议意见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1)对会议议案的简要分析,包括与以前年度或同行业指标的比较分析;(2)存在的主要问题;(3)建议意见。2、行权报告主要内容包括:(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2)会议议案的内容;(3)会议议案的表决情况;(4)北控股权管理意见的落实情况等。3、其他重要事项报告是专职董事按北控要求,或专职董事认为必要时对重要事项做出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1)重要事项基本情况介绍;(2)对重要事项的分析和评价;(3)处理意见或建议等;第十七条专职董事报告程序为:1、专职董事独立撰写报告;2、将报告递交给股权管理部;3、股权管理

11、部对专职董事的报告建立档案,进行整理分类,并在_个工作日内分送给相关职能部门;4、职能部门进行研究、分析,并在_个工作日内形成建议意见,与专职董事报告一并呈报北控决策层;5、北控决策层研究并形成股权管理决策意见;6、股权管理部将北控股权管理决策意见反馈给专职董事,由专职董事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进行表决、质询或以其他方式落实北控决策意见;专职董事专项报告中对股东大会议案材料的建议意见报告按北控股权管理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4第五章薪酬与考核第十八条专职董事的薪酬标准按北控规定的相应岗位标准确定。第十九条对专职董事实行年度评议和任期考核制度,由人力资源部按专职董事委托责任书中约定事项进行评议和考核,对成

12、绩突出、贡献较大的,予以表彰和物质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视情况进行警告或调换,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第二十条股权管理部每年对专职董事行权履职情况进行一次评议,评议意见作为专职董事年度评议和任期考核的参考依据。第六章离任第二十一条专职董事任职期满未获连任时可正式离任。第二十二条专职董事任期届满前可以提出辞职。第二十三条专职董事辞职应向北控人力资源部提交书面辞职报告,报北控总裁办公会,批准后才能申请辞职。未经北控批准于任期届满前擅自离职并由此给北控和所任职公司造成损失的,该专职董事需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四条在获准辞职申请后,专职董事需向所任职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对任何与其辞职有

13、关或其认为有必要引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情况进行说明。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后才能辞职离任。第二十五条北控对经考核后不称职的董事可以要求其辞职,也可以通过下属企业股东大会免除其董事职务。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六条本条例由股权管理部负责解释。专职董事管理制度范文(三)(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加强公司向下属企业推选的董事队伍的建设,完善公司制企业的法_理结构,维护出资人的利益,根据_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北控股权管理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北控向下属企业推选的专职董事。第三条推选专职董事的工作主要由股权管理部和人力资源部负责。第四条本制度所称专职董事是指

14、由北控向下属企业推选,不在北控或其任职董事公司担任行政职务,专职从事董事工作的董事。专职董事一般作为北控在下属企业的股权代表,根据授权,代表北控履行股东权利,维护北控权益。第二章选任条件及程序第五条专职董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备公司法要求的董事任职条件;2、熟悉并能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北控的有关规章制度;3、具备下属企业所处行业及相关专业知识和经营管理工作经验;4、掌握财务管理、法律以及宏观经济等方面的专业知识;5、能够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北控的合法权益;6、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和文字撰写能力,并具备独立工作能力。第六条专职董事的选任程序为:1、股权管理部提出专职董事的配备方案

15、;2、人力资源部提出人选并报北控总裁办公会审定;3、北控向下属企业股东大会提名推荐;4、经下属企业股东大会表决通过董事委任后,北控与专职董事签订委托责任书,明确任期、任职的目标要求、责任和权利,以及严重违约、损害北控利益应承担的法律与经济责任。第七条专职董事的任期与所任职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期相同,1任期届满经北控推荐可连选连任。但在同一公司担任专职董事一般不得连续超过两届。第八条北控实行专职董事任职资格制度。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由人力资源部_参加资格培训,培训期满,考试合格者,颁发专职董事资格证书,由北控向下属企业推荐。第九条北控建立专职董事后备人选库,从北控系统内选拔德才兼备,符合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专业人才,作为北控专职董事的后备人选。第三章职责与义务第十条专职董事应当履行下列职责:1、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职责;2、维护并促进北控与所任职公司之间信息渠道的畅通。做好相关行业和公司的信息收集、整理工作;3、对公司的业务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