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条件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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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适用房条件模版 第一。具有西安市城镇户口的居民。 第二。无房子或者是购房困难的家庭。 第三。年收入低于目前中底收入的标准-90年每家庭。 第四。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首先到西大街234号的房地产交易大厦或者是经济适用房销售部领取西安市经济适用房资格申请审核表,填写审核通过后才可以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标准是一人购买面积不得超过6平米,二人购买面积不得超过平米,四人购买面积不得超过00平米,最大面积不得超过20平米。 西安经济适用房准入条件 1.户口:西安市城六区、长安区非农业户口 2.人均面积:家庭无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45平方米 .收入:家庭成员年收入情况说明(低于以下收入)1人12662

2、元;2人2524元;3人37986元;人5048元;人310元;6人75972元 4.单身申请限制:单身申请人年龄超过30周岁 住房交易。经济适用房的二次交易有年之限。对于购买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时业主需要按房屋成交额的2%补交土地出让金;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出售。 6.西安经济适用房供应标准 单身家庭:60平方米 二至三人家庭:80平方米 四人以上家庭:每增加一人可增加20平方米,最大不得超过20平方米 申请经济适用房不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坛子里已经有人发了准入条件,我抱着服务大众的心态,找到了在西安申请经济

3、适用房的具体流程攻略,希望对有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坛友们有用,不为名,不为利,只为体现个人价值,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步。在西安市房产交易大厦一层办公大厅或经济适用住房销售部门领取西安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并如实填写。 第二步。申请人及其他家庭成员所在单位行政或纪检部门分别审核签字并盖章,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档案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行政部门及党组织审核签字并盖章。 第三步。申请人持本表及家庭成员的身份和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家庭成员现居住房屋的相关证明和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到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管理中心办理手续。 第三步。经审核,管理中心将把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

4、相关情况通西安市房产资讯网公示,公示期10天。 第四步。公示期满后,对无投诉或经调查投诉举报不实的市民,管理部门将在申请表上加盖“西安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专用章”,申请人可在本市各经济适用住房小区自行选购,申请人应在公示后两月内领取审批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购买资格。 附加说明。完成以上四步,需要超于常人的耐心和信心,必要的时候要胆大,心细,脸皮厚,不完整的地方,挺大家补充。 1、西安市户口 、无房户或者住房困难的家庭。 3、年收入低于目前的中低收入标准200元/年的家庭。 4、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身的必须年满30) 符合上述条件之后可以到西大街的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填表登记。

5、排 到号以后就可以在西安的经济适用房楼盘里凭号选楼了。不过数量有 限啊,排到号也不好选到房。 一、西安经济适用房准入条件 1.户口:西安市城六区、长安区非农业户口 2人均面积:家庭无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45平方米 3收入:家庭成员年收入情况说明(低于以下收入)1人1262元; 2人25324元;3人3798元;人068元;5人3310元;6 人7572元 4.单身申请限制:单身申请人年龄超过0周岁 住房交易。经济适用房的二次交易有5年之限。对于购买后已经住 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 时业主需要按房屋成交额的2%补交土地出让金;对于尚未住满年 的经济适用房,由于

6、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出售。 西安经济适用房供应标准 单身家庭:6平方米 二至三人家庭:80平方米 四人以上家庭:每增加一人可增加0平方米,最大不得超过10平方米 二、申请经济适用房流程 第一步。在西安市房产交易大厦一层办公大厅或经济适用住房销售部门领取西安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并如实填写.。 第二步。申请人及其他家庭成员所在单位行政或纪检部门分别审核签字并盖章,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档案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行政部门及党组织审核签字并盖章。 第三步。申请人持本表及家庭成员的身份和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家庭成员现居住房屋的相关证明和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到市经济适用住房和

7、廉租住房管理中心办理手续。 第四步。经审核,管理中心将把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相关情况通西安市房产资讯网公示,公示期1天。 第五步。公示期满后,对无投诉或经调查投诉举报不实的市民,管理部门将在申请表上加盖“西安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专用章”,申请人可在本市各经济适用住房小区自行选购,申请人应在公示后两月内领取审批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购买资格。 购买流程如下: 1,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家庭,领取西安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二份) 2,按审核表要求如实填写,由申请人、配偶、家庭成员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审核并盖章,准备其他相关资料 ,携相关资料原件(

8、核验后退还)、复印件和审核表进行初审地址:市房产交易大厦一楼交易大厅 4,网上公示,无异议,签属购买意见,申请人领取已通过批准的审核表(申请人资料齐全,审批时间为20个工作日), 5,申请人凭已批准的审核表自行选购经济适用住房并签订购房合同6,地址:市房产交易大厦9室 城北区: 1珠江新城开发单位西安珠江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地点北郊井上村 2纬二十六街经济适用房开发单位西安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中心,西安市莲湖区城市建设重点项目综合开发中心项目地点北临纬二十六街,东临总管路3玄武路小区开发单位西安黎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地点玄武路以北,省广厦工程以南 4杨家庄廉租住房开发单位西安市廉租房建设管理

9、有限公司项目地点未央区大明宫街办杨家村 5城市新苑开发单位西安市顺达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地点兴中路号 前进小区(长安易居)开发单位西安市建筑总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项目地点北二环东段南侧 7奇星御园开发单位西安奇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地点太华北路8西北二环住宅小区开发单位西安西夏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地点莲湖区红庙坡街办白家口村 联志小区开发单位西安市第一建筑住宅公司(西安市森泰房地产开发公司)项目地点莲湖区三合新村126号 10岗家寨小区(鼎新花园)开发单位西安万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地点南临凤城一路,北临凤城二路 城南区: 11鸿基新城开发单位西安新鸿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地点

10、丈八北路以西 城东区: 12教师新村开发单位西安市灞桥区城镇开发公司项目地点灞桥区纺渭路 13胡家庙新村小区开发单位西安西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地点新城区长缨西路3号 14润翔小区开发单位陕西润翔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地点未央区东十里铺村 15浐灞新城开发单位灞桥区城镇建设开发公司项目地点纺渭路东,纺北路南 城西区: 16金泰花园开发单位陕西金泰恒业房地产有限公司项目地点富裕路北,西三环东 17丈八东路经济适用房小区开发单位西安铁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地点丈八东路东段路南 18大兴路住宅小区开发单位西安丹尼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地点大兴东路石膏板厂 长安区: 1圣合家园开发单位陕西

11、圣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地点长安区长安广场西北侧 20百姓家园开发单位西安市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项目地点长安区韦曲镇西寨村 2青海油田长安住宅小区开发单位西安长韦青海石油长安住宅小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地点韦曲东街,航天中路十字西北角 22长安星园开发单位西安森特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地点长安区郭杜镇 临潼区: 3经济适用房小区开发单位临潼区新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地点草临路南侧 户县: 24画苑小区开发单位陕西鼎瑞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地点户县东韩村 第二篇: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行政管理事项名称: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 事项依据:关于印发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及10日公示

12、期 是否收费及收费依据:本行政管理事项不收费 办理部门: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收入、资产、人口和住房状况进行初审、公示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审、公示和认定;市住房保障事务管理中心备案。办理指南:办理地址、办理电话 受理方式:书面受理 办理程序: (一)受理 提交材料: 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及复印件,所需复印件一式三份: 、按要求填写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北京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核定表(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领取)原件一式三份;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 3、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 4、居住

13、地住房情况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单位的证明); 、优抚家庭须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优抚证明; 6、重残家庭须提供残联出具的重残证明; 7、有患大病成员家庭须提供医疗卫生部门出具的大病诊断书; 8、个体工商户需提交营业执照和上年度缴税凭证; 9、危房户须提交由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危险房屋鉴定书; 10、原住房被拆迁家庭须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同时,申请家庭须做出声明,同意市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向其他有关政府部门(如工商、税务、交通等)、公/私营机构(如银行、证券交易所、车辆管理所等)或其工作单位调查其家庭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并索取相关证明。 标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

14、定形式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请材料。 符合标准的,予以受理,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将申请材料转审查人员。 不符合标准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不能当场更正的,向申请人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申请事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时限:即时 (二)审核 标准: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 岗位职责及权限: 、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材料、入户调查、组织评议,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者异议不成立的,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核定表中签署初审意见、提出初步配售意见,将申请家庭的资料录入申请审核管理系统,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申请资料上报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经公示提出异议的,由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同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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