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酒店筹备期间考勤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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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酒店筹备期间考勤规章制度 G酒店筹备期间考勤规章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以下是为大家收集的制度,仅供参照!为使酒店员工的考勤管理有章可循,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员工手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所属表格1、如员工所申请的为病假、事假. 以下是为大家收集的制度,仅供参照! hr / 为使酒店员工的考勤管理有章可循,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员工手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 所属表格 1、 如员工所申请的为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教育召集、公假、年假或其他与假期相关的调休、补休、提休等,所须表格为假期申请表并须员工本人按要求填写。 2、 因工作需要或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的加班加点,需

2、要提前填写的是加班申请单,该表格可由员工本人填写或部门考勤负责人填写。 3、 每月的部门考勤及更期表则须由部门考勤负责人制作,并依照规定提交行政人事部。 二、 签到、签退 1、 经理级以下员工均需在正常上下班时间前10分钟和10分钟后到所在部门签到、签退,因故不能签到、签退者,要及时向部门考勤人员报告,并登记在案,以备检查。 2、 凡非因工作原因(下同),超过规定上班时间10分钟签到后没有按规定到达指定工作岗位者,即视为迟到;提前10分钟以上签退下班,视为早退。 3、 凡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尚未到工作岗位,或一个月内累计迟到和早退超过三次(含三次)视为旷工一天。 4、 员工不得代他人或委托他人

3、代其签到、签退,一经发现视为严重犯规行为,双方将马上解除劳作关系。 5、 各部门考勤人员必须不迟于当月的25日提交次月的更期表(月度更期表),当月考勤记录(月度考勤表)不得迟于次月的3号提交给行政人事部。 6、 本细则所提及的月度是指自然月,即每月的1日至当月最后一日。 三、 假期管理 (一) 请假手续 1. 更期表确认提交后,员工如需换/调班或请假必须填写假期申请表进行申请,内容务必真实,并应服从酒店的统筹安排。 2. 员工遇事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的,应该事先请假,如因特别状况不能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应在休假当天尽快以 或短信方式迅速报告所属部门直属上司,经批准后,方可休假。且应在事后三天内补办

4、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 员工级请假2天(含2天)内,由其部门经理审批,2天以上由部门经理审核,行政人事部审批。部门主管及以上级别员工请假,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4. 事假要求至少提前一天填写“假期申请表,按照酒店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5. 各级审批责任人接到假期申请表后,须对请假内容进行审核,假设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工作不同意,可视状况不准假、缩短假期或责令改期请假,假设请假理由充分或经营同意,须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在假期申请表上签字确认(请假人直接上级须安排请假人职务代理人)。 6. 请假人与职务代理人做好交接工作,并将假期经办事务交待清楚,并留

5、下请假期间可找到的通讯方式,保证请假期间工作正常。 7. 因突发事件或急病不及先行请长假者,或请假逾时(不可抗力)而无法及时返回工作岗位者,应主动迅速向部门主管报告并于当日由部门主管或其代理人依相关规定代办妥请假手续,否则亦视同旷工论处。 (二) 例休假 1. 每月例休假原则上应当月安排休完。 2. 例休假最多累计两天一起休(不含法定假),原则上当月和上月的例休假不可累计一起休,如因工作需要而无法安排休完当月例休的,可给予延期,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3. 当月不可提休次月例休假,法定假依据酒店规定执行。 4. 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假期、“出卖假期。 (三) 其他有薪假期 1、 法定节假日

6、1) 依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员工可享受以下法定节假日: 2) 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3) 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4) 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5) 劳作节,放假1天(5月1日); 6) 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7) 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8) 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9) 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2、 病假 1) 因病或因公受伤,凭合同医院病休证实,准病假。非合同医院的病休证实经主管领导批准,也可给予病假; 2) 员工入职满一年后,可享有三天有薪病假,除此之外,其

7、他为无薪病假。 3、 年假 1) 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年假。休假时间按本企业工龄计算:工龄满一年未满十年的5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的10天;满二十年的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年假必须一次性连续休完,不可分期计假,也不可跨年累计。年假期间回家探亲者,其交通费自理。年假期间不可享受工作餐待遇。 2)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年内请事假累计超过15天的;工作不满10年的员工,一年内请病假累计超过1个月的; 3) 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一年内请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的;如在当年享受年假后,再请病、事假超过以上天数的,则在下一年不再享受年

8、休假。如当年享受年假后,再请病、事假超过以上天数之后辞职(退)的,则按所休年假天数扣回相应的工资。 4、 婚假 1) 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结婚,且在公司工作期间办理结婚登记的,可凭结婚证申请三天有薪婚假。属于晚婚的(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另给予增加晚婚假10天。 2) 婚假须在结婚登记一年内有效。 5、 产假 1) 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不得虚报、瞒报婚育状况。 2) 员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怀孕的,怀孕8周内,须主动将其相关资料交到人事部审核,四个月内将其准生证复印件交到人事部备案。 3)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产假。国务院女职工劳作保护规定规定:女职工产假90天,其中产

9、前休息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 员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包括配偶),须在预产前15个工作日提出休产假书面申请,经批准按国家规定享受产假或看护假。(具体参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执行)。 5) 员工生育后,在两个月内必须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乡村户口的员工,如需生育第二胎,必须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并且要制订计划生育计划,书面报告人事部审核备案。 6) 员工产假上班后,孩子在广州喂养的,可享受天天1小时的哺乳假直至小孩一岁,孩子不在广州喂养的,不享受哺乳假。 7) 休产假员工,除按国家规定享受100%的基本工资和效益工资;享受

10、公司发给的全勤奖、医疗补贴、工龄工资、和学历津贴外取消交通补贴,不享受交易会奖金、开门利市、过节费等待遇。如有其他临时性发放的奖励金或礼物则按当时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6、 计划生育假 员工执行计划生育,凭区以上医院证实,可按国家规定享受带薪计划生育假期。(具体参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执行)。 7、 慰唁假 员工因直系亲属死亡(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凭死亡证、本人申请报告可给予带薪慰唁假三天。 8、 待产假 1) 一线员工怀孕五个月以上,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属第一胎的,因特别原因或本人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安排调岗的,由本人出示区以上医院证实并提前1个月提出书面休假申请,所在

11、部门提出具体看法交人事部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可享受待产假。 2) 员工待产假期间,按照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其月工资。 3) 享受待产假的,停发所有一次性发放的款项及福利。 4) 休待产假员工的年终双薪、年终奖按累计剔除休假时间予以计发。 5) 员工休待产假超过一个月,当年不再享受年假,如在当年已享受年假再休待产假的,则在下一年不再给予年假。 以上有薪假期,应一次性连续休完。如特别原因,年假需分期休假的,须经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人事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 (四) 加班补休 1) 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时间,提升工作效率,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点应经公司领导批准; 2) 员工平常加班1

12、小时以上按实际加班时间给予同等时间存休,不够1小时的加班加点,不累计加班存休; 3) 主管人员平常加班3小时以上按实际加班同等时间存休,不够3小时的加班加点,不累计加班存休; 4) 员工超时工作需要填写加班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给予补休,加班申请表上应写明超时工作地点、时间、原因等,按管理权限由直属上司签批,并报备行政人事部。 5) 加班申请表补休时间自签发之日起,要求在三个月内安排补休,超过时限补休无效。如确因工作需要,经部门直属上司审核,总经理审批后,可给予延期,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 (五) 旷工管理 1. 凡以下状况均以旷工论处: 1) 采用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实; 2) 凡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尚未到工作岗位,或一个月内累计迟到和早退超过三次(含三次)视为旷工; 3) 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 4) 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 5) 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无法上岗; 6) 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缺勤。 2. 旷工扣发相应工资,并处以书面警告处分。 (六)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七) 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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