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知识点归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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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第一章税务会计概述一、税务会计的概念1. 税务会计基础:财务会计依据:国家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基本原理和方法:会计学方式:连续、系统、全面、综合地对纳税主体税款的形成、调整、计算和缴纳 即纳税主体涉税事项进行确 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一门专业会计。2. 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关系联系:税务会计是财务会计的一个特殊领域;税务会计资料来源于财务会计。区别:税务会计财务会计目标提供企业税款的形成,计算,申报和缴纳等税务信息满足投资者,债权人,政府部门等的决策需求对象税务资金的运动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利润核算基础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头现制权责发生制3. 税务会计的特点:法律性(税法导

2、向性)、融合性(协调性)、筹划性二、税务会计的目标1. 总体目标:提高经济效益。2. 具体目标:依法纳税(税务会计的首要目标);正确进行税务会计处理;合理进行纳税筹划。三、税务会计的模式1. 立法背景角度:立法会计、非立法会计、混合会计2. 税制结构角度:所得税为主体、流转税为主体、二者并重的税务会计四、税务会计的对象: 概括地说,是企业中凡是能够用货币计量的涉税事项,即应纳税款的形成、计算、缴纳、退 补和罚没等经济活 动的货币表现。具体而言,就是税务会计要素,也是税务会计报表要素:1. 计税依据: 是指税法中规定的计算应纳税额的根据, 又称税基。 纳税人的各种应纳税款 是各税种的计税依据与其

3、税率的乘积。2. 应纳税额:又称应缴税额,它是计税依据与适用税率(或单位税额)的乘积。3. 应税收入: 是企业因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等应税行为所取得的收入, 即税法所认定的收 入,因此,也可称为法定收入。4. 扣除费用:税法所认可的允许在计税时扣除项目的金额,亦称法定扣除项目金额。5. 应税所得额(或亏损额):是应税收入与法定扣除项目金额之间的差额。 两个税务会计等式:应税收入扣除费用 = 应税所得计税依据 X 适用税率(或单位税额)=应纳税额前者适用于所得税,后者适用于所有税种。五、税务会计的方法1. 纳税计算方法 ;2. 纳税调整方法;3. 纳税申报方法;4. 纳税筹划方法。六、税务会计基

4、本假设1. 纳税主体假设: 税主体是指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包括自然人和 法人。2. 年度会计核算假设: 这是税务会计中最基本的假设。 各国税制都建立在年度会计核算的 基础上,而不是建立在某一特定业务的基础上。3. 持续经营假设4. 货币时间价值假设七、税务会计一般原则1. 法定性原则2. 修正的应计制原则3. 以财务会计核算为基础原则4. 划分营业收益与资本收益原则5. 配比原则6. 税款支付能力原则第二章纳税筹划概述一、纳税筹划的概念 纳税筹划,又称税务筹划、税收筹划 狭义的纳税筹划:节税广义的纳税筹划:避税及税负转嫁二、纳税筹划的特点1. 非违法性(本质特点):是纳税

5、筹划区别于偷税行为的基本特征2. 超前性:纳税义务通常具有滞后性。纳税筹划是一种指导性、预见性极强的管理活动。3. 综合性:纳税筹划兼顾短期和长期效益、局部和整体利益4. 时效性三、纳税筹划与偷税的区别1. 在行为性质上:偷税是公然违反税法、与税法对抗的一种行为。2. 在法律后果上:偷税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到制裁。3. 在对税法的影响上:偷税是纳税人的一种藐视税法的行为, 偷税成功与否和税法的科学 性关系不大。四、纳税筹划与避税、节税的关系 避税的构成要件:(1)纳税义务尚未产生;(2) 通过不为法律所明确禁止的行为对其交易进行安排;(3) 导致纳税义务不产生或者减轻纳税义务。狭义的纳

6、税筹划=节税广义的纳税筹划=节税行为+避税行为偷税避税(广义纳税筹划)节税(狭义纳税筹划)1、性质违法,不合理非违法,不合理(有悖于税法 立法意图)合法,合理2、发生时间纳税义务发生后纳税义务发生前纳税义务发生之前3、效果损失大(金钱、声誉)只能获得短期经济利益能获得长期经济利益对微观无利对微观有利对微观有利对宏观无利有利?无利?对宏观有利4、政府态度坚决打击和惩罚反避税保护、鼓励和倡导5、发展趋势越来越少越来越多越来越多五、纳税筹划的意宏观层面:1、有利于国民经济健康、持续、稳定发展2、有利于发挥税收的 经济杠杆 作用3、有利于国家不断地 完善税法和税收政策微观层面: 1、促进纳税人会计管理

7、水平提高2、有助于纳税人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3、有助于纳税人纳税意识增强六、纳税筹划的原则1. 守法原则2. 经济原则:进行“成本效益分析”纳税筹划经济利益=筹划后的经济利益-筹划的经济成本(风险)3. 综合原则:综合兼顾各税种以及纳税人利益相关者的利益。4. 适时调整原则:因人、因地、因时的不同而适时调整。七、纳税筹划的目标基本目标:就是减轻税收负担、争取税后利润最大化,其外在表现是纳税最少、纳税最晚, 即实现“经济纳 税”。具体目标: (1 )实现涉税零风险(2) 纳税成本最低化(3) 税收负担最低化第三章增值税会计与筹划一、增值税的税制要素(一)性质:价外税(二)特点:不重复征税;既普遍征

8、收又多环节征收;若同种产品售价相同则其税负相同。(三)起征点与免征额起征点:不达不征税、达则全部征税免征额:征收超过免征额部分。(四)增值税的纳税范围一般范围:在我国境内销售和进口货物、提供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视同销售:1 、手续费方式或视同自购自销方式的委托代销和受托代销2、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下的不同县市机构移送货物用于销售;3、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4、自产或委托加工或购进货物作为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无偿赠送他人5、将资产用于市场推广、交际应酬、职工奖励、对外捐赠 兼营:兼营不同征收率或税率货物或服务,从高征收率或税率 混合销售:销售

9、额和运费均按 17%计税不征税范围:1、无偿提供铁路、航空运输服务(属公益事业服务)2、存款利息3、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4、房地产主管部门等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五)增值税税率、征收率1、税率17%: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劳务13%:销售民生农业相关货物 11%: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服务;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不 动产和提供不 动产租赁服务。6%:销售转让无形资产(除土地使用权外);提供增值电信业务、金融、生活服务;现代 服务(除租赁业务 外) 零税率:出口税率为零(不等于免税)或跨境应税服务税率为零2、征收率和预征率3%征收率:销售旧物、提供建筑、公交运输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

10、5%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以取得时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 5%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取得的不动产非自建时须从销售额总减去作价后的余额 2%预征率: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3%预征率:房地产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开发的房地产项目5%预征率: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选择一般计税方法时二、增值税的纳税筹划(一)纳税人类别的纳税筹划税负平衡点增值率为D,般纳税人的适用税率为T1,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T2,则,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不含税售价X T1X D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不含税售价X T2当两者税负相等时,均衡点增值率的计算如下不含税售价X T1X De含税售价X T2

11、De=T2-T11.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不含税平衡点增值率含税平衡点增值率17%3%1/.65%20.05%11%3%27.27%29.39%无差别平衡点2.利。若 DDE 增值率较低,进项税较多, 一般纳税人更有(二)采购环节的纳税筹划假设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含税金额为A,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含税金额为B,另假定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 2%,所得税率25%。若税后利润相等,则般纳税人抵扣率小规模纳税人抵扣率价格折让临界点173865417083.7511391.8911088.9B=AX (1+ 征收率)/(1 + 税率)x (1-税率 X 12%)/ (1-征收率 X

12、 12%)小规模纳税人的价格高于临界点数据时,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进货不利。 小规模纳税人的价格低于临界点数据时,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进货有利。(三)销售环节的纳税筹划买一赠一、明码折扣(四)结算方式的筹划1.并开具发票,失直接收款方式:只要将提货单交给购货方风险是税款的时间价值, 坏账损2. 赊销或分期收款: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风险是推迟纳税义务发生3. 托收承付或委托银行收款: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风险较小,仅垫付税款第四章 消费税会计与筹划一、消费税的税制要素一)性质:价内税 (二)特点:选择性、税率调节性、单一征收环节(除卷烟)、征收方式多样(三)纳税范围:过度消费危害人类健康、社会秩序:

13、烟、酒 非环保消费品:鞭炮、木质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电池和涂料 奢 侈品:高档化妆品、高尔夫、高档手表、游艇、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高能耗品:小汽车、摩托车 不可再生或替代石油类消费品:汽油柴油等(四)税率1. 烟类:卷烟(生产)每箱 150元, 70元以上 56%税率, 70元以下 36%税率复合计税 商业批发烟类 (零售)复合计税雪茄(生产)、烟丝(生产)从价定率2. 酒类:白酒按 20%的税率及每斤 0.5 元复合计税黄酒、啤酒从量定额其他酒从价定率3. 化妆品、珠宝玉石、贵金属钻石饰品(零售)从价定率4. 小汽车和摩托车,按档从价定率5. 其余从价定率(五)计税依据及纳税期限同增值税二

1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会计处理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一律由委托方收回后在委托方所在地缴纳消费税。1. 收回后直接出售:已经缴纳消费税的,委托方收回后直接销售的, 不再计征消费税。其 所负担的消费税计入 加工物资成本。2. 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从最终销售的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额中扣除原已缴纳的消费税。三、应税消费品包装物消费税的会计处理1. 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一并出售,不单独计价,则同一般销售做会计处理2. 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一并出售, 单独计价,则包装费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消费税 计入其他业务支出。3. 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押金不计入收入,逾期未还的押金转入其他业务收入, 同 时缴纳消费税(计入其他业务支出)和增值税。4. 都要缴纳增值税,从量计税,包装物不缴纳消费税;从价计税,包装物缴纳消费税四、消费税税务筹划一) 单独设立销售公司:生产企业以较低价格将应税消费品销售给独立的销售公司(二)对不同税率消费品分别核算(三)包装物的税务筹划:先销售,后包装(四)非货币性交易的税务筹划先销售加权平均销售价格)后入股(换货、抵债)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会计与筹划一、企业所得税的税制要素(一)纳税人:居民或非居民企业(除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人是自然人的合伙企业(二)征税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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