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电气系统的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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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矿井电气系统的安全检查煤矿井下电气事故主人有人身触电事故、电气火灾事故、电气设备引 爆瓦斯或煤尘事故和停电引起的瓦斯超限事故等 .因此,煤矿井下电气设 备的检查主要包括防止触电、防止电气火灾、电气防爆和安全供电等方面. 其检查重点主要是:(1)矿井供电线路是否符合规程的有关规定。(2)用于煤矿井下的电气设备是否符合规程的有关规定,防爆 型电气设备是否达到防爆标准的要求。(3)矿用电气设备的过流保护装置的整定、熔断器的选择是否符合 有关规定.(4)煤矿井下电网漏电保护和煤电钻综合保护是否灵敏可靠。(5)井下电气接地系统是否完好。(6)矿井安全监控装备是否按要求装备、使用与维护。(7)井下电缆的管

2、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程规定。(8)井下变配电硐室、机电设备硐室的构筑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 程规定。(9)在井下电气设备检修和停送电作业中,是否有违章指挥和违章 作业情况.1矿井供电必须符合的要求(1)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 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年产60000t以下(不含60000t)的矿井采用 单回路供电时,必须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的容量必须满足通风、排水、 提升等要求,并保证主要通风机等在10min内可靠启动和运行备用电源 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每 10 天至少进行一次启动和运行试验,试验期 间不得影响矿井通风等,试验记录要存档备查.(2)矿井两回路电

3、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正常情况下,矿井电源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若一回路运行,另一回路必 须带电备用,以保证供电的连续性和可靠性.带电备用电源的变压器宜热备 用;若冷备用,必须保证备用电源能及时投入正常运行,保证主要通风机 等在10min内可靠启动和运行。(3)10kV 及其以下的矿井架空电源线路不得共杆架设.(4)矿井电源线路上严禁装设负荷定量器。(5)规程342 条规定:对井下变(配)电所含井下各水平中央变 (配)电所和采区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 房供电的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应能 担负全部负荷。向局部通风机供电的井下变(配)电所应

4、采用分列运行方 式.(6)规程342 条规定:主要通风机,提升人员的立井绞车、抽放瓦 斯泵等主要设备房,应各有两回路直接由变(配)电所馈出的供电线路; 受条件限制时,其中的一回路可引自上述同种设备房的配电装置。向煤 (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自救系统供风的压风机、井下移动瓦斯 抽放泵应各有两回路直接由变(配)电所馈出的供电线路。本条上述供电线路应来自各自的变压器和母线段,线路上不应分接任 何负荷。本条上述设备的控制回路和辅助设备,必须有与主要设备同等可靠的 备用电源。(7)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严禁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 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8)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和

5、各种电气的额定电压等级,应符合下列要求: 高压,不超过10000V ;低压,不超过1140V ;照明、信号、电话和手持 式电气设备的供电额定电压,不超过127V ;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 不超过36V;采区电气设备使用3300V供电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9)井下低压配电系统同时存在2种以上电压时,低压电气设备上应明显 地标出其电压额定值。(10)矿井必须备有井上、下配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示意图和 电力、电话、信号、电机车等线路平面敷设示意图,并随着情况变化定期 填绘。中应注明:电动机、变压器、配电设备、信号装置、通信装置等装设地点。每一设备的型号、容量、电压、电流种类及其他技

6、术性能。 溃出线的短路、过负荷保护的整定值,熔断器熔体的定额电流值以及被 保护干线和支线最远点两相短路电流值。线路电缆的用途、型号、电压、 截面和长度。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设地点.(11)电气设备不应超过额定值运行。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变更额定值 使用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必须经国家授权的矿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 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12) 硐室外严禁使用油浸式低压电气设备。40kW及以上的电动机,应采 用真空电磁起动器控制。(13) 井下高压电动机、动力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负 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井下由采区变电所、移动变电站或配点电引出 的馈电线上,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

7、护装置。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 备,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装置及远程控制装置。(14) 矿井高压电网,必须采取措施限制单相接地电容电流不超过 20A.地面变电所和井下中央变电所的高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有选择性 的单相接地保护装置;供移动变电站的高压馈电线上 ,必须装设有选择性 的动作于跳闸的单相接地保护装置,保证自动切断漏电的馈电线路。(15) 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 装置,保证自动切断漏电的馈电线路.每天必须对低压检漏装置的运行情况 进行一次跳闸试验。(16) 煤电钻必须使用设有检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断相、远距 离启动和停止煤电钻功

8、能的综合保护装置 .每班使用前,必须对煤电钻的 综合保护装置进行1 次跳闸试验.(17)直接向井下供电的高压馈电线上,严禁装设自动重合闸。手动合 闸时,必须事先同井下联系.井下低压馈电线下有可靠的漏电、短路检测 闭锁装置时,可采用瞬间1 次自动复电系统。(18)井上、下必须装设防雷电装置,并遵守下列规定:经由地面架空线路引入井下的供电线路和电机车架线,必须在入井处装设防雷电装置。由地面直接入井的轨道及露天架空引入(出)的管路,必须在井口附近将金属体进行不少于2处的良好集中接地。通信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熔断 器和防雷电装置。(19)永久性井下中央变电所和井底车场内的其他机电设备硐室 ,应砌碹 或

9、用其他可靠的方式支护,采区变电所应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井下中央变 电所和主要排水泵房的地面标高,应分别比其出口与井底车场或大巷连接 处的底板标高高出0。5m。面供电系统安全检查(1)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2)两回路电源线路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3)矿井电源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4)任一回路均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5)严禁装设负荷定量器(6)10kV 及其以下的矿井架空电源线路不得共杆架设(7)严禁井下变电器中性点直接接地(8)电气设备不应超过额定值运行(9)硐室外严禁使用油浸式低压电气设备(10)井上、下必须设防雷电装置3、对局部通风机的供电要求:规程规定:高瓦斯矿井、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

10、井、 低瓦斯矿井中高瓦斯区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 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 (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 线路)供电,专用变压器最多可向 4套不同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供电; 备用局部通风机电源必须取自同时带电的另一电源,当正常工作的局部通 风机故障时,备用局部通风机能自动启动,保持掘进工作面正常通风。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地点必须实现风电闭锁,保证当正常工作的局部 通风机停止运转或停风后能切断停风区内电气设备的电源。4、防爆电气设备的安全检查隔爆型电气设备(1) 隔爆型电气设备是否由经过考试合格的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检 查其安全性能,并取得合格证.(2) 外壳是

11、否完整无损,无裂痕和变形。(3) 外壳的紧固件、密封件、接地件是否齐全、完好.(4) 隔爆接合面的间隙和有效宽度是否符合规定,隔爆接合面的粗糙 度、螺纹隔爆结构的拧入深度和啮合扣数是否符合规定。(5) 电缆接线盒和电缆引入装置是否完好,零部件是否齐全,有无缺损, 电缆连接是否牢固、可靠。与电缆连接时,一个电缆引入装置是否只连接 一条电缆;电缆与密封圈之间是否包扎其他物;不用的电缆引入装置是否 用钢板堵死.(6) 联锁装置是否功能完整,保证电源接通打不开盖,开盖送不上电; 内部电气元件,保护装置是否完好无损、动作可靠.(7) 接线盒内裸露导电芯线之间的电气间隙是否符合规定;导电芯线 是否有毛刺,

12、拧紧接线螺母时是否压住绝缘材料;外壳内部是否随意增加 了元部件,是否能防止电气间隙小于规定值。(8)在设备输出商断电后,壳内仍有带电部件时,是否在其上装设防 护绝缘盖板,并标明“带电字样,防止人身触电事故。(9)接线盒内的接地芯线是否比导电芯线长,即使导线被拉脱,接 地芯线仍保持连接;接线盒内是否保持清洁,无杂物和导电线丝。(10)隔爆型电气设备安装地点有无滴水、淋水,周围围岩是否坚固; 设备放置是否与地平面垂直,最大倾斜角度是否符合规定。(11)是否使用失爆设备及失爆的小型电器.5、井下电网过流保护的安全检查过流是指电气设备发生短路、过负荷、断线故障时,流过电气设备和 供电线路的电流超过额定

13、电流。过电流不及时得到控制 ,不仅烧坏电气设 备,还可能引起电气火灾及瓦斯、煤尘爆炸事故.过流保护分为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和断相保护。对过流保护检查下内容。(1)电气设备额定电压与所在电网的额定电压是否相适应.(2)所选电气设备的额定电流应大于或等于它的长时最大实际工作 电流。(3)电缆截面的选用是否符合设备容量的要求。(4)高、低压开关设备切断短路电流的能力,即开关的额定断流容量是否大 于或等于线路可能产生的最大三相短路电流(其短路点应选在开关的负荷 上)。(5)电气设备安装前后测量其绝缘电阻值是否合格,使用中是否定期 测试电气设备的绝缘。(6)安装地点能否使电气设备免遭碰撞、砸和淋水的影响

14、。(7)电缆的敷设电气设备和连接遵守规程规定的要求,不得将电缆 浸泡在水沟里,要防止砸、碰、压电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8)熔断保护中的熔丝是否用铜丝、铁丝代替。(9)继电保护整定是否合理,能否切断最小短路电流。6、漏电保护漏电的危害 :( 1)造成人身触电伤亡 (2)引爆瓦斯和煤尘;(3) 引起火灾;( 4)引爆电雷管. 井下常见的漏电故障分为集中性漏电和分散性漏电两种.预防措施(1)严禁电气设备及电缆长期过负荷。(2)导线连接要牢固,无毛刺,防松装置好,接线正确。(3)维修电气设备时要按规程操作,严禁将工具和材料等导体遗留 在电气设备中.(4)避免电缆、电气设备浸泡在水里,防止电缆的机械损

15、伤。(5)不在电气设备中增加额外部件,必须设置时,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的要 求。(6)设置保护接地装置。(7)设置漏电保护装置。煤矿井下低压漏电保护装置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安全性. 可靠性。选择性。 灵敏性全面性。漏电保护动作、闭锁电阻值如下:电压等级/kQ动作电阻 /kQ闭锁电阻/kQ1140202x20660112x113803。52x 3。51271。52 x1.5值班电钳工每天应对漏电继电器进行一次检查和试验。观察欧姆表的指 示数值是否正常,如果网络的绝缘水平下降到660伏低于 30千欧,380 伏低于 15千欧,127伏低于 10千欧,则应及时采取措施,设法提高网络的绝缘电阻值,预防跳闸。7、井下电网漏电保护的安全检查 电网漏电有可能引起矿井瓦斯、煤尘爆炸或增大人身触电的危险性。长时间漏电,可能造成电气火灾;工作面漏电可能引爆电雷管 ,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安全检查员对漏电保护装置的安装、运行、试验等检查的重点(1)检漏继电器一定要与带跳闸线圈的自动馈电开关一起使用,不 能在同一电网中使用两台或更多的检漏继电器.(2)检漏继电器的辅助接地线应是橡套电缆 ,其芯线总面积不小于 10mm2 辅助接地极应单独设置,规格要求与局部接地极相同,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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