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站 学会用法维权3 (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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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9课第2站学会用法维权教案主备人:许娜【教学目标】知识目标:了解法律即规范我们的行为,也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掌握在现实生活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手段。能力目标:将学生的视角由宏观导向微观,引导学生形成对相关社会现象进行法律分析的能力和初步形成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我们要。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提高法律意识,即自觉接受法律约束,养成守法习惯,也初步形成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教学重点】要以合法手段维护自身的权益。【教学难点】自觉接受法律约束,养成守法习惯。【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法、角色扮演法、模拟法庭辩论【教学过程】【导入】提到法律,有的同学可能会认为只要我不违

2、法,法律与我没有太大的关系,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处处可以看到法律的身影。我们来做一个小活动,快速问答。下列说法对不对?都涉及哪部法律?1.12岁的小明购买了过期薯片,他可以寻求商家索赔(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10岁的丽丽父母离婚时判给了母亲,她就没有权利向父亲要抚养费了( )婚姻法规定未成年人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3.国家为保护未成年人制定了专门的法律( )未成年人保护法4.11岁的小刚缀学在家,认为上不上学与他人无关( )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还有义务教育法也有规定。5.上学路上不需要看交通信号灯过马路( )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提问:你能概括出法律与我们青少年有哪些联系吗?

3、 教师:法律即规范我们的行为,也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只有学会正确运用法律来保护我们的权益,才能充分发挥法律的作用。这节课我们来一起学习第9课第2站学会用法维权。【讲授新课】教师:大家看过赵本山和范伟演的小品功夫吗?里面有一句经典台词,范伟说“是哪位天使大姐替我出的这口气呀?猪撞树上了,你撞猪上了吧”可是马老汉却笑不起来,因为老汉正是被一只受惊的猪撞成了瘫痪。我们一起走进今天的案例“人追狗,狗吓猪,猪撞人,谁是祸首?”【出示案例】人追狗,狗吓猪,猪撞人,谁是祸首?多媒体课件展示:辽宁省昌图县老王家养了一条的大黑狗,经常跑到老李家偷饭吃。一天,大黑狗再次潜入李家偷吃,老李一看气坏了,用木棍追击驱赶

4、大黑狗。慌不择路的黑子与刘家放养在外的一头“溜达猪”狭路相逢。猪当时就惊了,在马路上不停地、不带方向性地狂奔。“咚”的一声,受惊吓的猪在逃跑中将正在行走的70多岁的马老汉撞倒在地,后经医院确诊为盆骨骨折。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老马仍瘫痪在床。【案例分析】问题一:如果你是马老汉,你会采取哪些方式解决此事? 学生回答:向法院起诉;与三家协商和解;找村委会进行调解;向有关部门投诉;向新闻媒体反映;打架斗殴;宰猪;毒死狗;拘禁他人;恐吓;威胁;绑架等。教师:刚才同学们说了几种解决纠纷的办法。(一)协商 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和解的一种方式。 (二)调解 由第三方劝说

5、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消除纠纷。这是解决民事纠纷最常用的方法。(比如通过居民委员会、消费者协会、妇联、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委员会等部门进行调解。播放视频人民调解委员会)。(三)投诉 通过向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团体、组织等方面反映问题,寻求帮助,以解决问题。(比如:旅游时遇到强制消费,我们可以找消费者协会投诉。)(四)仲裁。民事纠纷如果有协议,也可以根据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通常适用于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比如说签订劳动合同的纠纷、消费纠纷都可以申请仲裁。)过渡:我们刚才所说的上述办法都是非诉讼的方式,这些合法的方式能不能解决这件事情呢?我们来看案例【出示案例】多媒体课件展示:面对飞来的

6、横祸,马老汉不仅受了伤,花了钱,而且一直没人肯承担责任。老人的儿女找到养猪人刘某索赔时,不料刘某把责任推给打狗人李某,李某又把责任推给养狗人王某。村委会主任出面进行调解,仍然谁也不肯赔偿,邻里关系越来越紧张。问题二:马老汉还可以怎么办呢?教师:案例中马老汉采取了哪种方式?协商,调解等非诉讼的方式,有没有解决纠纷呢?大家想一想刚才所提到的那些办法中,哪一个办法是最强有力的?为什么诉讼能解决马老汉的问题呢?(五)诉讼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运用审判权确认责任,解决纠纷。其具有法律强制性,是处理民事纠纷的最有效的手段。(即老百姓所讲的“打官司”。诉讼最大特点是具有特殊的法律强制性。如果人们违反这

7、种规则,国家将依据法律规定强制矫正这种行为。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法律是最强有力的维权手段。当我们不能通过协商、调解等手段解决的时候,诉讼就是保护我们权益的最后屏障。)【出示案例】多媒体课件展示:无奈之下,被撞伤的马老汉和家人只能一纸诉状把三家都告上法庭,要求三家共同赔偿医药费和护理费30000元。【小活动:法庭辩论】 1.请4名学生扮演当事人为自己申辩。2.其他学生扮演陪审团成员各抒己见。教师:现在首先有请原告马老汉陈述事实,提出诉讼请求。请被告人为自己辩护。辩护词:打狗人李某:我打狗是因为狗偷吃东西,这是任何人都会有的反应。谁能想到狗会惊吓到猪,猪又会把他撞了啊?养狗人王某:我养的狗没有撞人,马

8、老汉是被猪撞倒的,和我没关系。养猪人刘某:如果不是老李打狗,我的猪也不会受到惊吓乱跑,我不应该赔钱。教师:请各位陪审团成员发表意见。你认为谁应该为此事承担赔偿责任?说明理由。【案例分析】问题三:你认为谁应该为此事承担赔偿责任?说明理由学生回答:(略)教师:现在法庭辩论结束,通过刚才的辩论,相信每一个人对此案都有了深入的了解,假设你是法官,你将如何判决此案?请你说出具体的判决结果。学生回答:对本案可能存在三种争论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应由打狗人承担赔偿责任。狗偷吃周某家的东西,周某应当找狗的主人依法索赔,不应当打狗出气。第二种意见认为,应将打狗人、养狗人和养猪人按各自责任大小分担赔偿责任。周某对狗

9、偷吃东西这件事处理不当;吴某和刘某对自己饲养的家畜管理不当。第三种意见认为,应由养狗人和养猪人共同承担责任。教师:现在大家已经有了几种判决结果,到底谁的判决是对的?法院要做出公正的判决,必须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本案所依据的法律是什么呢? 【法律链接】多媒体课件展示:民事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或者管理人承担民事责任(养狗人养猪人);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马老汉);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打狗人)昌图法院判决,打狗人李某对此事不承担赔偿责任。养狗人王某和养猪人刘某各自赔偿马老汉医药费和

10、护理费150000元。教师:请你依据法律分析法院为什么这样判决?【法律分析】多媒体课件展示:法院审理后认为,马老汉正常行走不存在过错。李某的行为是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不违背社会道德和法律。而且就李某打狗所引起的一系列偶然结果而言,也是难以预料的。因此不能认为李某对此事具有过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是动物致人损害,养狗人王某对家犬的管理存在疏忽,而养猪人刘某也违反“圈养生猪”的乡规民约,主观上都有过错,因此二人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教师:我国在侵权责任法中也有相关规定。关于动物伤人的法律其他国家也有相关规定【法律拓展】多媒体课件展示:中国:侵权责任法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

11、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德国:德国民法典规定:“动物致人死亡,或者伤害人的身体或者健康,或者损坏物的,动物饲养人有义务向受害人赔偿由此发生的损害”。法国:法国刑法典规定,有可能对他人造成危险的动物,其看管人听任该动物乱跑乱闯的,处二级违警罪当处之罚金。(2级违警罪,最高罚金为150欧元; 对于累犯,最高罚金可加至3000欧元。)【案例分析】问题四:本案的纠纷,如果原告使用打架、报复等手段,结果会怎样? 教师:如果我们不采取合法方式,不仅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护,还可能侵犯他人的权利,受到法律的惩罚。也就是说,我们首先要遵守法律,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即使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时,我们也要采取合法的方式来维护权益,决不能使用非法手段,把自己变成法律惩戒的对象。问题五:通过对上述案件的探讨,你获得了哪些启示?教师:我们要自觉接受法律约束,遵守法律。我们要以合法手段维护自身的权益,学会寻求法律的保护。我们要学法,懂法,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守法习惯。【总结新课】从马老汉的事件当中,我们看到,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离不开法律的保护,这些法律就像生活中的卫士,时时保护着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也指引着我们行为的方向,使我们不能侵犯他人的利益,逃避自己应负的责任。让我们用法律看守世界,世界才会更加美好!【板书设计】学会用法维权非诉讼 维权方式 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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