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谷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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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乐山市市中区安谷镇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完善方案乐山市市中区安谷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二一七年七月目录一、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1(一)规划现状及分布1二、规划目标调整情况1(一)耕地保有量调整2(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调整2(三)建设用地规模调整2(四)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整2(五)城镇工矿用地规模调整2(六)新增建设用地规模3(七)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指标3(八)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指标3(九)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3三、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3(一)农用地结构和布局调整3(二)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调整4(三)其他用地结构和布局调整4四、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划4(一

2、)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4(二)土地综合整治4(三)土地整治规划方案与布局6(四)基本农田数量保护、质量建设和管护的措施6五、建设用地规划7(一)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7(二)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保障8(三)用途分区9六、生态保护用地规划14(一)构建良好的农业生态环境基础14(二)加强城镇生态环境建设15(三)加强农村地区生态环境建设15附件:17一、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一)规划现状及分布根据市中区规划基数转换成果,2014年安谷镇土地总面积5016.79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3790.3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5.55%;建设用地面积1120.2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2.33;其他土地面

3、积106.2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12。1.农用地在农用地中,包括耕地1508.0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0.06%;园地537.0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70%;林地1453.8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8.98%;其他农用地291.4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81%。2.建设用地在建设用地中,包括城乡建设用地709.3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14%;交通水利用地410.5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18%;其他建设用地面积0.3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1%。3.其他土地在其他土地中,包括水域用地106.2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12%。二、规划目标调整情况按照市中区土地利用总

4、体规划调整方案的相关要求,对安谷镇2020年土地利用主要指标作如下调整:1(一)耕地保有量调整本轮规划调整安谷镇2020年耕地保有量目标为1387.53公顷。2014年现状耕地面积为1508.01公顷。原规划耕地保有量目标为1222.23公顷,调整后安谷镇耕地保有量比原规划增加了165.30公顷。(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调整本轮规划调整安谷镇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537.97公顷,2014年安谷镇基本农田划定面积为538.90公顷,比下达规划指标多划定基本农田0.93公顷。(三)建设用地规模调整本轮规划调整安谷镇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252.14公顷,2014年现状建设用地为1120

5、.21公顷。调整后安谷镇建设用地总规模增加了131.93公顷。(四)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整本轮规划调整安谷镇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为834.86公顷。2014年现状城乡建设用地为709.34公顷。调整后安谷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了125.52公顷。(五)城镇工矿用地规模调整本轮规划调整安谷镇2020年城镇工矿建设用地为433.24公顷。2014年现状城镇工矿建设用地为343.72公顷。调整后安谷镇城镇工矿建设用地增加了89.52公顷。(六)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本轮规划调整安谷镇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为131.93公顷。(七)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指标本轮规划调整安谷镇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占

6、用耕地指标为98.95公顷。(八)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指标本轮规划调整安谷镇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指标调整为112.14公顷。(九)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本轮规划调整安谷镇2020年补充耕地义务量指标为0公顷。三、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按照现行规划和市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下达的规划指标,为实现规划期土地利用各项目标,结合安谷镇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对农用地、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其他土地的结构进行优化调整。其结构调整情况如下:(一)农用地结构和布局调整规划调整后,规划期末安谷镇农用地总面积为3659.9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2.94%,其中耕地1387.5

7、3公顷,占总面积的27.66%;园地488.56公顷,占总面积的9.74%;林地1453.81公顷,占总面积的28.98;其他农用地330.01公顷,占总面积的6.56。(二)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调整规划调整后,规划期末安谷镇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252.1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4.97%。其中城镇建设用地428.93公顷,占总面积的8.55%;农村居民点401.62公顷,占总面积的8.01%;采矿用地为4.31公顷,占总面积的0.09;交通水利用地为416.97公顷,占总面积的8.31%;安谷镇其他建设用地为0.31公顷,占总面积的0.01%。(三)其他用地结构和布局调整调整后规划目标年安谷镇其

8、他用地面积为104.74公顷,占总面积的2.09%。四、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划(一)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本轮规划2020年规划期末,安谷镇耕地保有量为1222.23公顷,划定永久基本农田411.59公顷;规划调整后耕地保有量面积1387.53公顷,比原规划期末规模增加了165.3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537.97公顷,比原规划期末增加了126.38公顷。调整后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再充分考虑各行政村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土地后备资源禀赋及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工程的可行性分析的基础上分解落实至各村。(二)土地综合整治1、土地整治的原则(1)土地整治规模布局与市中区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城乡

9、建设规划、生态建设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等相协调,提高规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2)土地整治应综合考虑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以提高耕地质量,补充建设占用耕地,改善生产生活为任务,确定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3)在全镇农村土地整治过程中,充分尊重民意,做到确实维护农民权益。(4)规划期内开展建设用地整理工作的地方,应明确土地整治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的规模、范围和复耕面积,确定拆旧区和建新区,保障城乡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和基本农田不减少,质量有提高。2、土地整治安排的要求(1)土地整治安排要做到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基本农

10、田保护规划等相协调,以提高规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2)土地整治安排,是在深入调查分析各类土地整治潜力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改善生产生活的愿望和能力以及资金保障水平,来明确土地整治的类型、规模和布局,并确定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3)农村土地整治安排,要注重保持农村风貌和当地特色,保留传统农耕文化和民俗文化中的积极元素,保护农村人文景观和生态环境。(4)农村土地整治安排,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维护农民权益。在整治方式、旧房拆迁、新居建设等方面要为农民提供多种选择。(三)土地整治规划方案与布局1、农用地整理规划农用地整理范围区安排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未与非农建设用地规划区重

11、合。本着“先易后难”、“集中成片”的原则,选择地理条件、社会经济相对较好的村社优先开展农用地整理。规划期内,不安排土地整治工作。(四)基本农田数量保护、质量建设和管护的措施1.合理划定基本农田按照“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的原则,合理划定基本农田,并落实到地块。参照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将大面积、集中连片、高质量等级、农业基础条件较好的耕园地划入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新增加优质耕地优先划入基本农田。新调整划定的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级应高于原有的平均质量等级。全镇实际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4.11公顷。2.合理布局基本农田适当调整基本农田布局,保证基本农田的稳定性。根据城

12、镇空间拓展和产业用地布局,调出规划城镇发展区域内以及城镇周边未来建设发展范围内的现有基本农田,为城镇发展预留空间;调出低等别、质量较差易损毁、不宜农作的基本农田;调出零星破碎、区位偏僻、不易管理的基本农田以及产业发展区域内基本农田。将生产条件较好、集中连片的现有优质耕园地及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的优质耕地划为基本农田,保证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区级下达目标任务。全镇基本农田在区级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基础上因规划基数、产业发展及农民集中居住区等原因对基本农田面积进行调整;将农业水利基础条件较好在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已变更为耕园地及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的优质耕地调整为基本农田。3.加大基本农田

13、建设力度稳步提升基本农田质量积极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加强坡改梯等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推广节水抗旱技术,按耕地等级实施差别化管理,重点保护优质耕地和水田,建设优质耕地和水田集中区,以提高农田利用率和产出率为目标。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对田水路林村等实行综合整治,不断提高基本农田质量。4.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除单独选址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因选址特殊无法避让基本农田的以外,其他建设项目用地一律不得占用基本农田。经依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及时补划,同时征地补偿按法定的最高标准执行,耕地开垦费按全镇最高标准缴纳。禁止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绿化隔离带和防护林建设,

14、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五、建设用地规划(一)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此次规划调整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均控制在上级下达规模1252.14公顷、834.86公顷以内。1、城镇建设用地调控城镇村发展主要依托于城镇建设与村镇建设。城镇建设要以内涵发展为主,在充分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优化城镇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的前提下,控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规划到2020年,全镇城镇用地规模为428.93公顷。2、农村居民点用地调控村庄布局方式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增强城镇带动农村的能力,有效实施农业现代化。按照“撤并自然村、整治空心村。建设中心村”的总体思路,以

15、“金土地工程”为载体,深入推进农村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依托土地综合整治,推进农民集中居住,大力改善农村居民居住条件。全面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着力打造居住与生产生活、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综合配套的新农村综合体,建设农村居民幸福美好家园。加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应用,创新农村农业经营方式,积极推行土地股权合作、农民专业合作等多种合作形式,繁荣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村居民转移就业,努力在农村形成土地规模化、生产企业化、居住城镇化、收入多元化新格局。大力开展“新家园、新生活、新风尚”活动,转变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方式,促进现代农村与现代城市和谐相融。(二)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保障根据省、市、区的安排以及本镇发展的需求,全镇在本轮规划期间拟定实施重点建设项目主要有交通、水利、电力、环保、旅游、其他项目等6个方面的重点项目。1.交通项目:成贵铁路、连乐铁路、乐山-自贡-泸州铁路、乐西高速公路、省道215线大件过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井研至沙湾联网畅通工程、市中区通村联网畅通工程项目、全区其他次干线集散联网公路、市中区渡改桥工程建设、市中区客运、货运站场建设、农村公路项目共计1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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