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永德县勐板铅锌多金属矿详查项目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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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云南省永德县勐板铅锌多金属矿详查项目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内容10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0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48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59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66七、结论67附件:附件1.云南省永德县勐板铅锌多金属矿详查项目委托书 附件2.云南省永德县勐板铅锌多金属矿详查项目投资项目备案证附件3.建设单位营业执照 附件4.勘查许可证附件5.过期探矿权审查表 附件6.永德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云南省永德县勐板铅锌多金属矿详查探矿权延续变更是否涉及各类保护区及相关规划等有关情况审查意见 附件7.镇康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云南省永德县勐板铅锌多金属矿详查缩减面积后是否

2、涉及各类保护区及相关规划等有关情况审查意见 附件8.云南省永德县勐板铅锌多金属矿详查实施方案评审意见书及意见表 附件9.生态红线查询结果附件10.危险废物处置协议附件11.占用基本农田自愿承担探矿权转为采矿权存在的法律风险和责任承诺书附件12.云南省永德县勐板铅锌多金属矿详查项目内审单附件13.云南省永德县勐板铅锌多金属矿详查项目修改意见及修改清单附件14.云南省永德县勐板铅锌多金属矿详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技术审查意见及专家签字表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项目所在区域水系图 附图3.项目周边关系图 附图4.项目地形地质及工程布置图附图5.矿体资源量估算图附图6.土地利用现状图附

3、图7.项目区水文地质图附图8.植被覆盖现状图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云南省永德县勐板铅锌多金属矿详查项目项目代码2112-530923-04-05-905215建设单位联系人建设地点 云南 省 临沧 市 永德 县 勐板乡 (具体地址)地理坐标(东经 99 度 29 分 15.461秒,北纬 24 度 2 分 29.562 秒)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六、专业技术服务业 99陆地矿产资源地质勘查用地(用海)面积(m2)/长度(km)勘查区面积8070000建设性质R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R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

4、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永德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618.7环保投资(万元)13.0环保投资占比(%)2.1施工工期勘查及环境恢复期周期(具体起始及截止时间以设计审核批准为准)为5个勘查年度(共计60个月)是否开工建设R否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仅为探矿工程,不涉及采矿、选矿等,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在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中均未见涉及本项目相关的条款,故项目属于允许建设的项目类别,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与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

5、98年12月24日颁布)符合性分析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该项目勘查区块范围涉及基本农田,但会产生扰动的钻孔区域均不在基本农田范围内。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完善矿业权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国土资201751号)文件,探矿权人书面承诺已知悉勘查区块范围与基本农田保护区重叠,自愿承担探矿权转为采矿权时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和责任。满足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年12月24日颁布)。3.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审查意见表(见附件8),本项目位于临沧市

6、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中鼓励勘查区,不在矿产资源禁止开采区和限制勘查区。本项目为铅、锌多金属勘探,是为下阶段金属开采提供地质等基础性资料,符合云南省矿产资源规划。4.选址合理性分析云南永昌铅锌股份有限公司的“云南省永德县勐板铅锌多金属矿详查项目”原矿权目前已于2018年5月18日过期,过期后矿业权人已停止所有勘查活动,后延续了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有效期自2021年2月15日至2026年2月25日。根据永德县自然资源关于云南省永德县勐板铅锌多金属矿详查探矿权延续变更(缩减矿区范围)是否涉及各类保护区及相关规划等有关情况审查意见(见附件6)、镇康县自然资源关于云南省永德县勐板铅锌多金属

7、矿详查缩减面积后是否涉及各类保护区及相关规划等有关情况审查意见(见附件7):该探矿权拟缩减后勘查区块范围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水资源保护区、国家公园、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南汀河保护范围、地质公园、地质遗迹、国家重点保护历史文物、名胜古迹、生态保护红线、建设项目压覆区、古茶树保护区、矿产资源规划禁止开采区、限制勘查区等重要地区。该矿权缩减后占用基本农田面积313.6523公顷,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完善矿业权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国土资201751号)文件,探矿权人书面承诺已知悉勘查区块范围与基本农田保护区重叠,自愿承担探矿权转为采矿权时可能遇到的

8、法律风险和责任。综上,项目选址合理。5.项目与临沧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临政发202124号)符合性分析类别内容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生态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执行云南省人民政 府关于发布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云政发201832 号)要求,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成果获批后,按照批准成果执行。将未划入生态保护红线的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 湿地、基本草原、公益林、天然林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域、生态环 境敏感区域划为一般生态空间。根据生态红线查询结果告知书(见附件9),本项目坐标范围内不涉及生态红线,为一般生态空间。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水环境质量底线到2025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明显改

9、善,地表水体水质优良率保持稳定,重点区域、流域水环境质量进一 步改善,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怒江、澜沧江流域水生态系统功能持续恢复。到 2035年,全市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水生态恢复取得明显成效。项目涉及的地表水有赛米河,在小勐统境内叫小勐统河,与镇康境内的勐堆河在凤尾坝交汇被称为南棒河,属怒江流域怒江水系。根据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20102020)规定,南棒河(赛米河)属怒江水系南汀河支流,在源头南汀河口段水环境功能区划为农业用水、工业用水,属IV类水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本项目不产生外排废水,对地表水影响较小。符合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到2

10、025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继续 保持优良,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临翔区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低于26g/m,优良率保持稳定。到2035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稳定提升,各县(区)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低于25g/m,优良率进一步提升。项目选址区域为环境空气功能区二类区,执行二级标准。经现场勘查项目所在区域周边无工业废气污染源,空气质量好,尚有容量进行项目建设,同时在施工过程中企业废气排放量小,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二级标准的要求。符合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到2025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 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土 壤环境风险得到

11、有效管控,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到2035 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本项目为陆地矿产资源地质勘查,不涉及土壤环境污染,符合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符合资源利用上线水资源利用上线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稳定达到水资源利用三条红线控制指标考核要求。2025年,各县市用水总量、用水效率(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满足水资源利用上线的管控要求。本项目为金属矿勘探项目,不在项目区食宿,日常生活均依托周边居民空闲用房。符合土地资源利用上线落实最严格的耕

12、地保护制度。2025年,各县市土地利用达到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等部门对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及强度的土地资源利用上线管控要求。探矿权人书面承诺已知悉勘查区块范围与基本农田保护区重叠,自愿承担探矿权转为采矿权时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和责任。满足土地资源利用上线管控要求符合能源利用上线严格落实能耗“双控”制度。2025年全州单位GDP能耗、能源消耗总量等满足能源利用上线的管控要求。该项目不涉及能源消耗,满足能源利用上线的管控要求。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严格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云政发202029号)和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沧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

13、通知临政发202124号管控要求。强化污染防治和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改善 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提出临沧市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和70个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构建全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1.全市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在全市域范围内执行的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由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要求三个维度构成,包括开发建设活动的准入要求、主要污 染物允许排放量、现有污染源提标升级改造、联防联控、水资源 利用效率和能源利用效率等相关要求。 2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优先保护单元,以维护 生态系统功能为主,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 设,严守生态环境底线,确保生态功能不降

14、低。重点管控单元,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强化污染减排、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为重点,加快解决资源环境负荷大、局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差、生态环境 风险高等问题。本项目,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本项目不属于重点管控单元。为一般管控单元,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项目建设和运行应满足产业准入、总量控制、排放标准等管理规定的要求。符合一般管控单元为1个,执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 求,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科学引导产业布局,合理控制开发 强度,维护生态环境功能稳定本项目用地范围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项目不设置总量控制指标。符合6.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5109号)符合

15、性分析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5109号)相关要求本项目基本情况符合性分析三、矿山基建对矿山勘探性钻孔应采取封闭等措施进行处理,以确保生产安全。根据实施方案,本项目钻孔在取样后进行封闭处理,可确保生产安全。符合对矿山基建可能影响的具有保护价值的动、植物资源,应优先采取就地、就近保护措施。本项目为详查项目,仅进行钻探,对周边生态环境扰动较小。本环评提出,对周边具有保护价值的动、植物资源,优先采取就地、就近保护措施。符合对矿山基建产生的表土、底土和岩石等应分类堆放、分类管理和充分利用。对表土、底土和适于植物生长的地层物质均应进行保护性堆存和利用,可优先用作废弃地复垦时的土壤重构用土。本项目仅为详查,工作区等建设内容简单,工程量小,产生的表土较少,废土石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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