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委托合同5篇

上传人:s9****2 文档编号:562161102 上传时间:2023-01-23 格式:DOC 页数:24 大小:41.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交易委托合同5篇_第1页
第1页 / 共24页
交易委托合同5篇_第2页
第2页 / 共24页
交易委托合同5篇_第3页
第3页 / 共24页
交易委托合同5篇_第4页
第4页 / 共24页
交易委托合同5篇_第5页
第5页 / 共2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交易委托合同5篇》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交易委托合同5篇(2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交易委托合同范本5篇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而委托人则按约支付报酬的协议。大陆法各国民法对委托合同的限制不尽相同。按多数国家的法律规定,委托合同的标的既包括法律事务,也包括非法律事务;合同内容可以是有偿的,也可是无偿的。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交易委托合同范本5篇,欢迎借鉴参考。 交易委托合同范本5篇(一) 甲方:_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乙方委托甲方买卖如下商品: 一、合同标的: (1)买卖品名: (2)买卖数量: (3)品质规格: (4)买卖价格范围: (5)包装

2、: 二、委托买卖期限: 三、甲方责任: (1)甲方按照乙方每次最终传真件标明的品种、价格、数量、买卖期限,在甲方所属的中国钢铁产业网发布买卖公告。 (2)确定中标人后,乙方按照公告公布的合同与中标人签定购销合同且交易双方分别向我网交纳相当于合同总额 %的履约保证金后即意味着甲方已完成乙方的委托交易。甲方向乙方收取合同总额的 %的委托佣金。甲方佣金的取得从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购销合同的签定,由乙方与中标人自行签定,甲方起中介作用。在乙方与中标人签定的购销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如出现经济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在委托甲方买卖前,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

3、对委托买卖的品种、数量、价格、品质要求、招标期限等内容进行确认。乙方的最终传真件标明的价格和数量作为委托甲方买卖的依据。 (2) 经过甲、乙双方确认的关于每次买卖价格、买卖品种和数量等内容的传真件,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在甲方公告后,乙方不得对委托甲方的买卖价格和数量进行任何变动。 (4) 乙方自行与中标人签定购销合同,并向我网交纳相当于合同总额 %的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合同总额的 %的委托买卖佣金,并允许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5) 对于乙方与中标人出现的贸易纠纷,乙方可委托甲方进行调解。 五、声明及保证 乙方在此确认,甲方所属的中国钢铁产业网是乙方在合同

4、委托期限内的合法委托买卖代理单位,并严格按照合同条款交纳保证金及佣金。 六、协议期限 (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协议期限届满时,双方可就延期问题重新协商。 七、协议的终止 (1)本协议因以下任何原因而终止: 本协议期限届满; 经双方协商同意终止本合同; (2)本协议的提前终止不应影响合同双方于本协议提前终止日之前根据本协议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八、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1)如合同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

5、法律。 九、其他: (1) 甲、乙双方的委托交易合同一经签定,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合同条款的修改,都必须经过甲、乙双方的同意,并以文字的形式加以确认。 (2)本协议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3)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4)本协议对每一方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 (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培训合同 审计鉴定合同 委托投资合同 委托书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

6、人代表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开 户 行: 开 户 行:帐号: 帐号: 交易委托合同范本5篇(二) 甲方:_ 住所:_ 邮编:_ 业务电话:_ 传真:_ 乙方:_ 住所:_ 邮编:_ 业务电话:_ 传真: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期货交易服务的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委托 第一条乙方委托甲方按照乙方交易指令为乙方进行期货交易;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并按照乙方交易指令为乙方进行期货交易。 第二条甲方根据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执行乙方交易指令。甲方有义务将交易结果转移给乙方,乙方有义务对交易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由于市场原因乙方交易指令部分或者全部无法成交,除双方另有

7、书面约定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二章保证金 第三条乙方开户的最低保证金标准为_元。乙方资金不足_元的,甲方不得为乙方开户。 保证金可以现金、本票、汇票和支票等方式支付,以本票、汇票、支票等方式支付保证金的,以甲方开户银行确认乙方资金到帐后方可开始交易。 第四条乙方可根据期货交易所规则以可上市流通国库券或者标准仓单等质押保证金。同时,乙方授权甲方可将其质押物转质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置。 第五条乙方应当保证其资金来源的合法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资金来源说明,乙方对说明的真实性负保证义务。必要时,甲方可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证明。 第六条甲方有权根据期货交易所的规定或者市场情况调整保证金比例。甲方调整保证金

8、,以甲方发出的调整保证金公告或者通知为准。 第七条在甲方有理由认为乙方持有的未平仓合约风险较大时,有权对乙方单独提高保证金比例。在此情形下,提高保证金通知单独对乙方发出。 第三章强行平仓 第八条乙方在下达新的交易指令前或者在其持仓过程中,应随时关注自己的持仓、保证金和权益变化。 第九条甲方以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方式)来计算乙方期货交易的风险。 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方式)的计算方法为:_(由甲方、乙方约定)。 第十条乙方因交易亏损或者其他原因,交易风险达到约定的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条件)时,甲方将按照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方式向乙方发出追加保证金的通知,乙方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及时追加

9、保证金或者采取减仓措施。否则,甲方有权在事先未通知的情况下,对乙方的部分或者全部未平仓合约强行平仓,直至乙方的交易风险达到约定的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条件)。乙方应承担强行平仓的手续费及由此发生的损失。 第十一条只要甲方选择的平仓价位和平仓数量在当时的市场条件下属于合理的范围,乙方承诺不因为强行平仓的时机未能选择最佳价位和数量而向甲方主张权益。 前款所称“合理的范围”指按照期货经纪业的执业标准,已经以适当的技能、小心谨慎和勤勉尽责的态度执行强行平仓。 第十二条除非乙方事先特别以书面形式声明并得到甲方的确认,甲方对乙方在不同期货交易所的未平仓合约统一计算风险。当乙方保证金不足使乙方交易风险达到

10、约定的风险控制条件时,甲方有权停止乙方开新仓,并可对乙方持有的未平仓合约进行平仓。 乙方在甲方实际控制若干交易帐户时,甲方有权对其合并计算风险。 第十三条由于期货交易所编码规则的不同,乙方可能在不同的期货交易所将拥有不同的交易编码。在这种情况下,乙方在不同的交易编码下同时存在盈利和亏损时,在亏损部分未得到充分填补前,乙方不得要求提取盈利部分。 第四章通知事项 第十四条甲方采取_(甲方、乙方约定方式)向乙方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书、强行平仓通知书。 甲方在每一交易日闭市后按照_(甲方、乙方约定方式)向乙方发出每日交易结算单。 甲方按照_(甲方、乙方约定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提供上月交易结算月报。 第十五

11、条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每日交易结算单、交易结算月报的记载事项有异议的,应当(按照甲方、乙方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约定时间内未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视为乙方对记载事项的确认。 第十六条甲方或者乙方要求变更本章的约定事项,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对方确认后方生效。否则,由此造成的通知延误或者损失均由该方负责。 第五章指定事项 第十七条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授权的指令下达人的交易指令。乙方授权下列人员为乙方的指令下达人:_。 第十八条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授权的资金调拨人的调拨资金指令。乙方授权下列人员为乙方的资金调拨人:_。 第十九条乙方以下列通讯地址和号码作为乙方与甲方业务往来的唯一有

12、效地址和号码: 地址:_;邮编:_;电话:_;传真:_。(双方可以约定其他通讯方式) 第二十条乙方如需变更其指令下达人、资金调拨人或者变更业务往来方式,需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按规定程序确认后方生效。乙方未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第六章指令的下达 第二十一条乙方交易指令可以通过书面、电话、电脑等方式下达。书面方式下达的指令必须由乙方或者其指令下达人签字。电话、电脑等方式下达指令的,甲方有权进行同步录音或者用其他方式保留原始指令记录。乙方同意,电话录音、电脑记录等业务过程中形成的记录与书面指令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可以约定采用某种指令下达方式)。 第二十二条甲方有权审核

13、乙方的指令,包括保证金是否充足,指令内容是否齐全和明确,是否违反有关法规和交易所规则等,以确定指令的有效和无效;当确定乙方的指令为无效指令时,甲方有权拒绝执行乙方的指令。 第二十三条乙方在发出指令后,可以在指令未成交或者未全部成交之前向甲方要求撤回或者修改指令。但如果该指令已经在期货交易所成交,乙方则必须承担交易结果。 第二十四条乙方若申请套期保值头寸,应当按照相关期货交易所的规定提供相应的文件或者证明,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有效承担责任,甲方应协助乙方申请套期保值头寸。 第七章报告和确认 第二十五条甲方对乙方的期货交易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只要乙方在该交易日进行过交易或者有持仓,甲方均应在每个交易

14、日闭市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发出显示其帐户权益状况或者成交结果的交易结算单。 第二十六条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提出异议后,甲方应根据原始指令记录和交易记录及时核实。当对与交易结果有直接关联的事项发生异议时,为避免损失的可能发生或者扩大,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异议时,有权将发生异议的未平仓合约进行平仓。由此发生的损失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 第二十七条甲方的交易结果不符合乙方的交易指令,或者强行平仓不符合约定条件,甲方有过错并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闭市前重新执行乙方交易指令,或者恢复被强行平仓的头寸,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八章现货月份平仓和实物交割 第二十八条乙方应当在甲方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出交割申请。乙方申请交割,应符合期货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的实物交割申请。 第二十九条乙方应当在甲方统一规定的期限前,向甲方提交足额的交割资金或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