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掘方面处罚规定

上传人:新** 文档编号:562142060 上传时间:2023-03-16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5.9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开、掘方面处罚规定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开、掘方面处罚规定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开、掘方面处罚规定》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开、掘方面处罚规定(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开、掘方面处罚规定1、贯通巷道透口前,不加固或不按贯通措施执行的,罚跟班队长、班长各 50 元,单位100元,造成事故的从严处理。2、锚杆托盘不贴顶、没压住钢带梁的,每根罚责任者 20元。3、锚杆外露长、外露短,每根罚责任者 50元。4、锚杆锚固力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每根罚责任者50元,罚单位100元。5、顶帮锚杆超过作业规程规定而不及时打,罚跟班队长、班长各 50元。6、锚喷巷道喷浆厚度不符合作业规程要求的,罚跟班队长、班长各 50元。7、喷浆时未对巷内的电缆、管路及设备进行保护的,罚跟班队长、班长及责 任者各50元。8、锚喷巷道两帮出现“赤脚”,“穿裙”的,罚跟班队长、班长及责任者各50元。9、锚喷巷道喷浆后出现露网、露锚杆现象的,罚跟班队长、班长及责任者各50元。10、锚索施工时,锚索间排距必须符合作业规程、措施规定,否则罚跟班队长、班长及责任者各50元。11、锚索外露长超过措施规定的,罚班组长、操作者各50元。12、锚索角度不符合措施规定的,罚班组长、操作者各50元。13、锚索预紧力达不到措施要求的,罚区队跟班领导 50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营销创新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