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域社会变革与租佃关系——以16—18世纪赣南山区为中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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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域社会变革与租佃关系以1618世纪赣南山区为中心一、引言 关于“永佃权”之产生,国内学者已经从经济发展与阶级斗争角度进行了大量的论述,“永佃权”基本被视为生产力发展的结果与地主佃农之间阶级斗争的产物。但是,在明清时期的许多地区,佃户与地主围绕“永佃权”进行的频繁激烈地斗争可能是地区自身独特性格发展的产物,而并非单纯的经济发展和阶级斗争可以解释。早在20世纪40年代,傅衣凌先生就对明末清初闽赣毗邻地区频繁发生的佃农抗租风潮表示困惑,他强调不能单纯地从阶级斗争出发来理解其原因,而应从社会经济角度进行探讨。傅先生并据此强调闽赣毗邻地区具有独特的历史地位,应单独进行研究。此后,许多学者对这一地区颇具

2、特色的租佃斗争与租佃关系进行了探讨。如卞利的研究重点在于通过解读民间文书来重新认识租佃关系,但由于缺乏对社会层面的深入解析,因而并不能圆满地解释赣南地区永佃关系的产生与发展。森正夫研究此一地区租佃斗争的着眼点则在于观察闽赣边界的地域社会特征,并注意到许多有意思的社会现象,例如闽西的抗租组织“长关”与赣南的“客纲”、在城地主与在乡“地域社会论”是1980年代以来日本学界提出的重要学术观点,主张重点研究地方社会的秩序以对抗“阶级分析方法”与“国家社会”二元的分析框架。参考山田贤中国明清时代“地域社会论”的现状与课题(太城裕子译),暨南史学(第二号),1999年6月;常建华:日本八十年代以来的明清地

3、域社会研究述评,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8年第2期。本文借用“地域社会”概念指称赣南地方社会,旨在强调赣南社会具有自身的发展逻辑,并不意味着笔者完全同意日本“地域社会论”的观点。关于永佃关系的研究,以杨国桢先生的明清土地契约文书研究最为出色,参考所着明清土地契约文书研究,第91122页,人民出版社1988年。梁治平则从习惯法层面对永佃关系进行了深刻阐述,并认为应以“永佃关系”来代替史学界通行的“永佃权”的提法,见所着清代习惯法:社会与国家,第96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本文考虑到史学界习惯,为了表述方便,文中一些地方仍使用“永佃权”一词,但在行文中一律用“”标出。傅衣凌:明末清初闽赣

4、毗邻地区的社会经济与佃农抗租风潮,载明清社会经济史论文集,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338380页。卞利:清代江西契尾初探,江西师范大学学报1988年第1期;江西永佃权产生的时间问题考辩,江西师范大学学报1989年第3期;清代前期江西赣南地区的押租制研究,中国农史1998年第3期;清代江西赣南地区的退契研究,中国史研究1999年第2期。 土豪的冲突、商业活动与乡村土豪的关系等等,但森正夫虽然指出了租佃斗争折射出来的地域社会特征,但对两者关系及地域社会的特征如何形成并未仔细探讨。此后,日本学者草野靖从较长的时期和较广的空间考察了江、闽、广交界处山田开发过程和“山寇”、“田兵”运动的特点,由此揭示明

5、末清初这一地区的主佃对抗,是要求对租田增收再分配的地主与佃户为确立田面权(永佃权)而引起的斗争。草野靖强调从中国历史自身特征出发来研究明清租佃关系,并主张越出“租佃关系”的范畴,把视野扩展到旧中国契约关系的整体结构上,这一方法论上对于认识永佃关系的形成有极大的启发,但因未将其置于地域社会变革的长过程中来理解,有关阐释仍显得薄弱。至今为止,傅衣凌先生感到困惑的“明末清初闽赣毗邻地区频繁的抗租风潮何以发生?”这一问题仍未得到很好的解释。人们有理由追问,如果频繁激烈的抗租风潮是这一地区独特的地域性格使然,那么,到底是什么因素导致了该地区独特的地域性格?要很好回答这一问题,必须从地域社会变革角度,结合

6、实际的租佃关系与租佃斗争进行深入探讨。本文以16至18世纪的赣南山区为中心,尝试从明中期以来的地方社会变革的角度探讨租佃斗争和主佃关系的演变过程,重新审视和解读明中期以来闽赣毗邻地区的租佃关系和租佃斗争。二、山区开发、流民活动与社会动乱 明初赣南给人的印象是“地旷人稀”,曾任石城县训导的杨士奇曾形容说:“赣为郡,居江右上游,所治十邑皆僻远,民少而散处山溪间,或数十里不见民居。”洪武初年安远典吏杨宵远的薄敛疏亦言:“及行查乡曲,一望林峦,非拾级登峰,丹岩绝壑,即穿坑度垇,鸟道羊肠。臣不禁涕涟,寸心如碎。乃知安远者,万顷山冈一线田而已矣!”赣南“地旷人稀”状况在明中期以后逐渐改变。明中期以后,大量

7、原属于里甲编户的民人脱离里甲体制,逃亡各地,形成全国性的大规参考森正夫的三篇系列长文十七世纪福建宁化县(黄通抗租反乱)(一)、(二)、(三),名古屋大学文学部研究论集59、62、74(1973)、(1974)、(1978)。森正夫的研究并不局限于宁化一地,而是以黄通抗租为中心兼及研究了的赣南石城、宁都、瑞金(即后来的宁都直隶州)三县的抗租斗争。草野靖:(明末清初期田面变质闽江广三省交界地带场合),熊本大学文学部论丛(1),1980年,第2661页。草野靖关于租佃关系的学术见解,参考岸本美绪的相关介绍,见所着明清土地契约文书,载明清时期的民事审判与契民间契约,法律出版社1998年,第303一30

8、4页。杨士奇:送张玉鸣序,东里志卷五,四库全书本。杨霄远:薄敛疏,同治赣州府志卷六六,艺文明文。 模流民运动,并一直持续到清初。赣南因其“地旷人稀”的生态状况,自然成为明清流民活动的重要场所。学者们已经指出,大规模的流民是明清时期赣南山区的开发的主体。明末清初,社会动乱加剧,赣南流民活动达到高峰,特别是由于顺治年间的动乱使赣南一度极为萧条,所谓“赣南自围困以来,广逆叠犯,死亡过半,赤地千里”。因而,朝廷和地方官有招民开垦的措施。这样又引起更多的流民进入赣南开发垦荒。经过清初流民迁入高潮,至清中期赣南流民活动基本停息。自明中期开始的几个世纪的流民活动,使赣南一改明初时的荒凉景象,至清中晚期已变得

9、人烟稠密,户口日胜,如宁都州“国家承平百年,休养生息。四关居民数万户,丁口十万计”,州城人口多达10万。偏僻的长宁县,至光绪年间,“无地不垦,无山不种,今户口益稠”。有必要指出,自明中期以来赣南山区活跃的流民运动,是和经济作物的种植,商品经济的发展,山区市场的发育同步发展,互为动力的。建立在村落增多,人烟渐密和经济作物普遍种植的基础上,赣南山区市场体系渐渐发育。清代墟市数量比明代增加不少,如赣州府嘉靖年间墟市总数206,乾隆时增至281,石城、定南、龙南、长宁、信丰、雩都、会昌等县增长尤为明显。除雩都外,以上几个县基本都是与闽、粤两省相邻的边界县。墟市数量增加和市场的繁荣,是市场体系趋于完善和

10、成熟的表现。赣南的大庾县位于明清时期着名的大庾岭商路的北端,该商道通过赣江支流章水,沟通赣江,从而与全国的市场体系发生了联系。赣南的瑞金汀州、筠门岭潮州以及散处于各县山隘的许多通道参考李洵试论明代的流民问题,社会科学辑刊,1980年第3期,明代流民运动中国被延缓的原始资本积累过程,中国古代史论丛(第2辑),福建人民出版社,1981年;曹树基:中国移民史(第五、六卷),福建人民出版社,1997年。参考曹树基明清时期流民和赣南山区的开发,中国农史1985年第4期。内阁汉文题本,粮饷类,南赣总兵胡有升,顺治六年七月一日。可以肯定,清初官府有多次招抚流民来赣南开垦的举动。顺治六年,南赣总兵胡有升有题本

11、曰:“臣方逐一招抚,将行各县,有司履亩劝农,假贷牛种,可望稍稍开垦。”(内阁汉文题本,粮饷类,南赣总兵胡有升,顺治六年五月十日)。又,“而赣州、南安二府所属县分,奉圣旨招徕逃亡,民人开垦耕种至六年之后,方议征收钱粮”(内阁汉文题本,粮饷类,江西巡抚朱延庆,顺治六年七月五日)。道光宁都直隶州志卷一田赋志。光绪长宁县志卷三风俗参考笔者硕士论文清代赣南市场研究(南昌大学,1998年)第二章,亦可参考刘石吉明清时代江西墟市与市镇的发展(台湾“中央研究院”经济所,第二次中国近代经济史会议论文,1989)中所附统计表格,笔者所统与其稍有出入。关于大庾岭商路的繁荣,可参考邓振胜古大庾岭商路的历史和现状,江西

12、地方志通讯1985年第2期;周秋生:古梅岭和梅岭路初探,江西经济史论丛第一辑,江西师大地方史研究室编;胡水凤繁华的大庾岭商道,江西师范大学报1992年第4期。 则使赣南与临近的福建、广东、湖南地区不断进行交流。由于赣南山区的开发是在外部市场的刺激下进行的,不仅山区的各种经济作物运销外部市场,而且本地生产的粮食也和全国性的更大的区域市场格局息息相关。与人口迁入、土地开发和商品经济发展相伴随的,是赣南社会动乱频繁的历史过程。明中期以后赣南地方政府面对的严重的问题,就是如何对付边界“盗区”的盗贼活动。特别是流民开发所形成的新区域,更是盗贼的天下,而与此相邻的土着常被流民攻杀。例如:“上犹县崇义、上保

13、、雁湖三里,先年多被贼杀戮,田地被其占据;大庾县义安三里,人户间被杀伤,田地贼占一半;南康至坪一里,人户皆居县城,田地被贼阻荒”;“谢碧,(龙南)高砂堡人。(嘉靖)二十七年,岑贼李监入寇,碧集乡兵御之。斩俘众多,大获功赏。监怀仇,招纳亡叛,碧与战,被杀。族属死者三百余人,妻罗氏被掳死节”。类似记载,充斥方志,由于盗贼问题严重,自弘治年间起,明王朝专门设立南赣巡抚来对付四省边界的盗贼问题。流民持续的进入使清初赣南出现了“土着少而流寓多”的情况。康熙二十三年赣州府志这样描述赣州府:“且赣五方杂处,土着凋零,吴楚闽粤之民及远方贸易走险者聚集斯地。”瑞金亦是“土着”少于“流寓”:“兼之界连闽、粤,土着

14、十之二三,流寓十之六七,主弱佃强。”石城县则是“主常不胜客”。“邑生齿不繁,率抚、吉、闽建之民,辐辏踯躅,主常不胜客。”康熙十五年任兴国知县黄惟桂说:“兴邑地处山陬,民多固陋,兼有闽广流氓侨居境内,客家异籍,礼义罔闻。”流民的大量进入,表明流民势力渐强,成为足以和土着抗衡的重要力量。赣南亦因此在清初出现了土着与流民之间的族群冲突,流民与土着成为清初赣南社会的两大重要力量。与此相应,赣南的主佃关系也出现了转折性的变化。本人曾对赣南商道、商品流通、市场体系作过简要的探讨,参考拙文大庾岭商路边缘市场内陆市场,南昌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00年第1期。王守仁:立崇义县治疏,王阳明全集卷十,上海古籍出

15、版社1997年,第350页。道光定南厅志卷五人物。关于南赣巡抚与四省边界的社会秩序变动,参考唐立宗:在“盗区”与“政区”之间:明代闽粤赣湘交界的秩序变动与地方行政的演化,“国立”台湾大学文史丛刊之八,“国立”台湾大学出版委员会20m年出版;饶伟新:明代赣南的社会动乱与闽粤移民的族群背景,厦门大学学报2000年第4期。康熙续修赣州府志卷一疆界。同治瑞金县志卷一六,转引自康雍乾时期城乡人民反抗斗争资料,中华书局1979年,第80页。熊懋官:尹邑侯去思碑,道光宁都直隶州志卷三十一之三,艺文。张尚瑗:请禁时弊详文,康熙潋水志林卷十三,国朝申文。文中的“客家”一词是笔者发现的在赣南地方文献中最早出现的“客家”。关于明清赣南族群关系,参考拙文国家认同与土客冲突:明清赣南族群关系,中山大学学报2002年第4期。三、主佃关系演变与租佃斗争 早在成化年间,赣南当地大户就有招佃仆耕种的做法:“南、赣二府地方,地广山深,居民颇少。有等豪富、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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