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请假制度暂行.doc

上传人:鲁** 文档编号:562129842 上传时间:2022-09-16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20.5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请假制度暂行.doc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请假制度暂行.doc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请假制度暂行.doc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请假制度暂行.doc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请假制度暂行.doc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请假制度暂行.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请假制度暂行.doc(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请假制度 一、病假(一)请假手续1、请假请病假七天以上的,须本人持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诊断证明、医疗专家出具的病休意见,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审批表,经单位批准、重要领导签字后方可休假。2、续假请病假两个月以上的,须本人每月到单位(本人的确不能回单位的,单位须派人面见本人核算病情)办理续假手续后方可继续休假。病休期满恢复工作后,不是由于过于劳累旧病复发或另患其他疾病,而是原串疾病本来就没好,恢复工作一年内又续假的,其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3、医务鉴定请病假半年以上的,单位须对请假者进行医务鉴定。经县级以上医务鉴定部门鉴定能坚持正常工作,但本人拒不上班的,按旷

2、工论处。经鉴定符合病退条件的,办理病退手续。经鉴定因病不能正常工作,但又未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可准其继续休假;每满半年再进行鉴定,符合条件的准予继续休假。超过国家规定医疗期仍不能上班的,根据国家规定予以辞退或解聘。(二)病假待遇1、基本工资工作人员病假不满两个月的,发给基本工资。工作人员病假两个月以上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基本工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基本工资照发。工作人员病假半年以上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试用期人员

3、请病假的,以其试用期工资为基数计发病假工资;其试用期相应延长。2、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执行统一津补贴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保存其生活性补贴。对工作性补贴,病假不满三十天的,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发放;三十天以上的,不再发放。执行绩效工资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保存其基础性绩效工资。对奖励性绩效工资,病假不满三十天的,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发放;三十天以上的,不再发放。3、补贴一年内病假累计不满三十天的,根据单位规定执行;三十天以上不满两个月的,享受全年补贴的50%;两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全年补贴。4、其他一年内病假累计两个月以上不满半年的,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半年以上的,不参与当年年度

4、考核,不拟定考核等次,不计算连续工龄,不晋级晋职。二、事假(一)请假手续1、工作人员按规定享受国家各类法定休假,原则上不再安排事假。若因特殊情况确需请事假的,各单位在从严控制的前提下可给予适当,并严格规范请假手续。2、请事假须事由充足,本人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审批表,经单位研究批准、重要领导签字后方可休假。(二)事假待遇1、基本工资一年内事假累计不满十天的,根据各单位规定执行;十天以上不满三十天的,天天扣发本人日基本工资50%(日基本工资=月基本工资/22天,下同);三十天以上的,停发本人基本工资。事假期间如遇国家规定的法定休假日不予扣发。2、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执行统一津补贴的行政机关

5、工作人员,在事假期间,不享受工作性补贴。以生活性补贴,事假不满十天的,享受100%;十天以上不满二十天的,享受60%;二十天以上不满三十天的,享受40%;三十天以上的,不再享受。执行绩效工资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事假期间,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对基础性绩效工资,事假不满十天的,享受100%;十天以上不满二十天的,享受60%;二十天以上不满三十天的,享受40%;三十天以上的,不再享受。3、补贴一年内事假累计十五天以上不满三十天的,享受全年补贴的50%;三十天以上的,不享受全年的补贴。4、其他一年内事假累计十五天以上不满三十天的,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三十天以上的,不参与当年年度考核,不拟定考

6、核等次,不晋级晋职。三、其他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等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履行休假手续后休假。国家法定节日假、公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四、旷工(一)下列情况视为旷工: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在请假中伪造病历、提供假证明、假材料等弄虚作假查证属实的;请假期满未办理续假手续而继续休假的逾期部分;未办理销假手续的逾期部分。(二)出现旷工行为的,停发工资、补贴补贴和福利待遇,年度考核拟定为不合格,不晋级晋职,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事业单位人员旷工连续十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二十天以上的,根据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予以解聘;机关行政人员旷工连续十五天以上

7、或一年内累计三十天以上的,根据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予以辞退五、严格请销假制度(一)工作人员休假、请假,必须做好工作的衔接,不得贻误所承担的工作。(二)请假原则上由本人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休假。请假期满后需续假的,须及时办理续假手续。(三)请假三十天以上的,须经单位研究批准并加盖公章、重要领导签字后,到主管部门备案。(四)休假期满,须及时办理销假手续。请病假者销假时,住院治疗的还须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治疗交费结算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交单位审验存档。(五)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考勤登记备案制度,每月初将上月考勤记录好,经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存档,将其作为评先树优、年度考核、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六)各单位要按照批准权限,严格把关审批,认真贯彻请销假制度,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得准假。(七)不认真执行请销假制度,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六、附则此前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附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审批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审批表时间: 年 月 日姓 名请假类型请 假事 由时 间共 天(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科(部)室意 见年 月 日分管领导意 见年 月 日重要领导意 见年 月 日备 注事由:应注明请假因素。类型:应注明请什么假(公假、事假、病假、婚假、产假等)。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演讲稿/致辞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