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房屋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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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银行房屋借款合同 导语:房屋抵押和房屋按揭都是以房屋作为担保主债务的履行而取得贷款,都不需要转移对按揭标的或抵押物的实际占有与使用。下面和一起来看银行房屋借款合同,欢迎参考借鉴! 银行房屋借款合同 贷款人(甲方)_借款人(乙方)_甲方与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第一章 贷款金额、期限及利率第一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经审查同意向乙方发放住房贷款(以下称贷款),金额为人民币_(大写)_(小写)。第二条 贷款用于乙方购买坐落于_市(县)_区(镇)路(街)_号_房间的现(期)房物业,建筑面积_平方米。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贷款挪作他用。第三条 贷款

2、期限为_年_月。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第四条 贷款利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为月息千分之一,利息从放款之日起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规定执行,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第二章 贷款的发放第五条 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_号和_号担保合同生效(或登记备案)后,以乙方购楼款的名义将贷款分_次划入售房者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以购买本合同第二条所列之房产。(1)_年_月_日,金额_元;(2)_年_月_日,金额_元;(3)_。第六条 本合同签订后且在贷款发放前,如乙方与售房者就该房产有关质量、条件、权属等事宜发生纠纷,本合同即告中止。由甲方视上述纠纷解决情况在一年内决定是否解除或继续履行本合同

3、。第七条 贷款发放后,借款人与售房者就该房产有关质量、条件、权属等其他事宜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贷款人无关,借款合同应正常履行。第三章 贷款的归还第八条 甲乙双方商定,自_起乙方用下列方式归还贷款本息:_。第九条 乙方按月归还贷款本息的,应自借款之日起于每月_日归还,每期金额_元,共_期;乙方按季归还贷款本息的,应自借款之日起于每季度第_个月的_日归还,每期金额_元,共_期。_乙方按_归还贷款本息的,应自借款之日起于_归还,每期金额_元,共_期。第十条 乙方应在甲方开设存款账户,并保证在每期还款日前存入当期足额还本付息的存款,同时授权甲方于每期还款日从该存款账户中以第八条规定的方法扣收贷款本息。

4、第十一条 乙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未按约定的时间归还,甲方将按国家规定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_罚息。第十二条 乙方不按期支付贷款利息时,甲方对乙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第十三条 乙方需提前还款的,提前还款额应为当期应付本息之整倍数,并在还款日_日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即为不可撤销,并作为修改本合同的补充通知。第十四条 乙方如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息,对提前还款部分,仍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方法计收贷款利息,不计退提前还本部分贷款的利息。第十五条 乙方如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贷款本息,甲方则不计良乙方提前还款部分的贷款利息。第十六条 除非下列事项已在甲方感到满意的情况下获得完满解决,否则甲方有权

5、在任何一项或多项事情发生时,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要求乙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1)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2)乙方本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被宣告死亡或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3)乙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乙方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4)乙方连续三个付款期或在本合同期内累计六个付款期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5)根据_号担保合同的约定,因担保人(物)发生变故致使担保人须提前履行义务或甲方提前处分抵(质)押物的;(6)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贷款本息的行为。第十七条 发生本合同项下第十六条

6、第(1)(2)(3)(4)(6)项规定的情形时,致使甲方宣布本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_号担保合同同时到期,贷款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履行保证义务或提前处分担保物。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第十八条 乙方如要将本合同项下之债务转让给任何第三人,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在受让人和甲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继续有效。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任一方需变更本合同条款,均须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意见,同时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第五章 争议的解决第二十条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解决。(1)提交_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2)

7、提交_仲裁委员会裁决。第二十一条 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第六章 费用及其他第二十二条 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及实际支出,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手续费、公证费、房产过户手续费及其他相关税费,全部由乙方负责支付。第二十三条 乙方如不依本合同的规定付足应付的任何款项、费用,使甲方决定以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由此而引起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为保障本身利益先行垫付的费用,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追讨,并从甲方实际支付之日起计收活期存款利息。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_。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_份,具有同等效力。_方各执一份。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

8、方共同签盖章,并自_号和_号担保合同生效(或登记备案)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_乙方(签章)_负责人(签)_借款人住所:_贷款人住所:_电话:_电话:_身份证号码:_传真:_存款账号:_邮政编码:_邮政编码:_年_月_日_年_月_日签订地点:_签订地点:_ 银行房屋借款合同 抵押权人:(贷款人)抵押人:(借款人)担保人:(担保人)第一条 总则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 年 月 日会同担保人签订本房产授揭贷款合同(下称“合同”),抵押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签订立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全部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合同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

9、押物业之部分楼款、担保人同意承担该笔贷款之担保责任。经三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应予遵照执行。第二条 贷款内容一、贷款金额:人民币 元整。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此笔贷款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帐户。二、贷款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个月。三、贷款利率:月息 %,如遇国家利率调整,贷款利率相应调整。第三条 还本付息一、本合同项下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以分期付款等额偿还的方式还本付息、期数 期,每期应缴付本 元、息 元(不包括利率调整带来之应级金额变动),首期还款。二、抵押人必须在抵押权人处开生存款帐户,抵押人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

10、一切费用,可照付该帐户,若因此而引致该帐户发生透支,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之责。三、如果抵押人未能按规定及时缴付本息时,抵押人必须立即期款及逾期利息。抵押权人并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加200以上的罚息。抵押人所欠利息,按日累积计收。第四条 提前还款一、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同规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项时,需提前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抵押权人并经认可,且应给予抵押权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个月利息之补偿金。二、在下列所述之任何情况下,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还部分或全部实际货款额,及或立即追讨担保人。、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违反本合同之任何条款。、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有不正当或违法经营。、抵押人及或担

11、保人发生任何之重大变化而影响其履行本合同条款能力。、抵押人舍弃抵押房产。第五条 手续费及其它费用一、抵押贷款手续费:抵押人按贷款金额的缴付手续费,在贷款日一次性付清。抵押权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予退还该笔手续费。二、抵押贷款文件及保管费:抵押人在贷款日一次性付¥ 元整。三、公证费用及抵押登记费用:有关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证及抵押等费用,全部由抵押人支付。四、由于抵押人及或担保人的原因引致抵押权人采取正当行为而引起的费用概由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负责偿还,且该项费用自发生之日起至收到之日止,同样按日累积计收利息。第六条 房产抵押一、本合同项下的房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担保人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内抵押人全部权益抵

12、押,包括:、房产物业建筑期内(售房单位发出入伙通知书日期之前)抵押人之权益抵押。、售房单位发出入伙通知书后抵押人之房产物业抵押。二、抵押房产物业登记、物业建筑期之购房权益抵押应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处办理抵押备案。抵押人之“房产买卖合同”及由售房单位出具之“已缴清楼价款证明书”等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物业建成入伙即办理房产物业抵押登记,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由担保方负责办妥并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三、抵押房产物业的保险、抵押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抵押权人指定的险种投保。保险标的为本合同项下之抵押房产。保金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房产金额之全险。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及损失概由抵押人承担。、保险单上必须注明抵押权人为保险第一受益人,且不得附有任何有损于抵押权人权益和权力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之金额(除非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保单正本由抵押权人执管。、若上述保险赔偿金额数,不足以赔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欠款时,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追偿,直到全部收回。、倘该房产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者,则保单项下赔偿金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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