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煤集团方庄一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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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焦煤集团方庄一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目 录应急救援工作例会制度1应急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制度2重大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3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制度7预防性安全检查制度23应急宣传教育制度25应急培训制度27应急预案管理制度29应急预案演练与评估制度34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制度37应急投入保障制度38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管理制度46应急救援档案管理制度47应急救援责任追究与奖惩制度 49矿山救护队管理制度51 / 应急救援工作例会制度为更好的学习、贯彻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加强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提高人员管理水平,与时准确的指导和解决应急救援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订应急救援工作例会制度。

2、一、会议安排:应急救援工作例会由安全副矿长主持在每月25日召开(与矿质量标准化同时召开),特殊情况下另行通知。二、参加人员:参加应急救援工作例会人员必须是各应急救援机构负责人员和各成员机构正职参加,如因有事不能参加,必须向安全副矿长请假,批准后方可由副职替代。三、会议容1、传达上级部门有关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2、通报矿井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3、汇报近段应急救援管理工作。4、对本阶段应急救援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对下月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四、会议要求1、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如因有事不能参加,必须向安全副矿长请假。2、与会人员手机必须设为震动,并做好会议记录。3、

3、应急救援管理机构安排专人负责到会人员签到,并做好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4、要求各分管负责人、与相关人员认真落实会议精神与容,切实落实各级岗位责任制。5、凡在会议上面安排的各项工作,必须保质保量完成,出现一次没有按期完成的,对责任部门罚款500元,并作出通报批评。6、无顾不参加会议每次罚款100元,迟到罚款50元。7、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应急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制度为加强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规应急管理制度,提高应对风险和防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强化落实各级各单位人员落实应急岗位责任制,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一、基本职责。

4、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组织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具体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管理和考核工作,综合监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对履职不到位人员进行责任追究。二、组织领导。由矿党政主要领导总牵头,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实施,党政综合办公室、劳资科、安全监察科、工会等部门相关人员参加,组成应急职责履行情况检查组,协调监督有关单位落实应急职责。三、检查形式。应急职责履行情况检查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的形式开展检查,每季度例行检查不少于一次。另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突击检查,突击检查以检查人、财、物、车辆等与应急救援工作关系密切的单位和个人职责履行情况。四、检查容。以应急岗位责任制落实为检

5、查重点,查应急值守人员在岗情况,查应急备用物资储备情况,查应急备用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情况,查应急救援预案贯彻执行情况。五、结果运用。针对查出的一般性问题,下发定期整改通知书,定时间、定责任人、定措施进行整改。针对查出的较大问题,由检查组安排专人跟踪督办,并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相应责任追究。对于查出的严重不履职行为,提交矿党政班子研究给予党、政纪处分。重大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各类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与时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

6、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令)、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豫政201254号,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矿井安全重大隐患是指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八条第二款所列15种隐患。矿井有重大隐患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制定防措施,与时排除隐患。第三条 切实加强对现场重点部位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做到标本兼治、防患于未然。第二章隐患排查机构第四条 矿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由矿长担任组长,各分管的副矿长、总工程师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职能科室科长、基层区队队长、书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科,负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小组的具体工作,安全监察科科长兼

7、任办公室主任。第五条 矿长对矿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且负直接责任,各分管的副矿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分管围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各业务部门负责实施本职围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第六条 安全生产隐患实行矿、职能科室、基层区队、班组四级管理和监控,且各级隐患排查机构均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记录,把存在的问题、整改期限、整改落实情况、检查人、整改负责人等详细记录在案。第七条 各职能科室要成立以科长为组长的隐患排查组,对自己分管的工作监督检查,督促整改落实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隐患记录要齐全。第八条 各基层区队成立以队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小组,负责本区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整改。第九条 安全

8、生产隐患排查工作要落实到班组,班长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负责,每班要填写隐患排查记录。第三章 隐患排查第十条 矿井安全生产隐患,按照可能发生事故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程度不同分为A、B、C、D、E五级: A级:难度大,矿无法解决,需要集团公司解决的隐患。B级:难度较大,基层区队解决不了,集团公司业务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C级:有一定难度,需由矿协调解决的隐患。D级:难度不大,需由矿各业务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E级:难度小,由区队可以直接解决的隐患。第十一条 由矿长负责每月组织一次由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每月组织召开一次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会议。查出的隐

9、患登记建档,并按“五定”原则限期整改,按期未整改的将严厉处罚。隐患排查与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相结合。第十二条 除全矿围由矿长每月组织的隐患排查工作外,各职能部门必须每月组织1次业务围的隐患排查工作,基层区队每班由跟班队长(班组长)负责组织隐患排查。第四章 隐患治理第十三条 矿井安全生产隐患的种类分为: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火灾、水害和其它。第十四条 重大隐患由矿安全隐患排查小组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整改的容、期限、下井人数、整改作业围,并组织实施。第十五条 A、B、C级隐患由信息员与时汇报给矿调度中心、安全质量监察科。A、B级隐患由矿向集团公司写报告,由集

10、团公司协调解决;C级隐患由矿领导协调后,由安全质量监察科给相关部门下达指令,限期整改,并跟踪落实;D级隐患由安全质量监察科直接给相关部门下达指令,限期整改,并跟踪落实;E级隐患由信息员与时通知相关区队进行处理,安排现场瓦检工、安检员监督落实。第十六条 将所有排查到的隐患统一汇总(注明检查人员、检查时间、已处理的问题),上报安全质量监察科。 第十七条 安全质量监察科建立安全隐患管理台账,并将A、B、C、D级隐患纳入到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网安全隐患闭环管理系统,并跟踪落实,直至问题整改结束。第十八条 安全监察科对矿井各生产系统进行检查,查出的问题每班由安监员负责督促落实整改。第十九条 职能科室查出的问

11、题由职能科室下发整改通知单,并督促落实整改,跟踪复查。第二十条 基层区队和班组查出的问题要求当班整改,当班整改不了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限期整改。第二十一条 隐患整改结束后的验收工作:重大安全生产隐患(A、B级)整改结束后应自检验收,自检合格后,应逐级申请,由上级或安全生产监察部门组织验收;较大隐患(C级)限期整改后,由整改责任人负责监督检查和整改验收,验收合格后报矿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备案;一般隐患(D、E级)由矿安全质量监察科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签字备案。第五章 隐患上报第二十二条 安全生产隐患的报告与上报:凡在我矿生产区域出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无论是大是小,第一发现人必须与时汇报矿调度室与

12、有关科室,以便与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严防事故隐患的扩大;调度室接到隐患报告后,要立即通知各有关部门和区队,并指定有关人员现场跟班盯岗落实整改,直至隐患消除;在日常检查和每月安全大检查的基础上,由安全监察科负责确认每月矿井存在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并将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整改情况按期向集团公司书面上报一次,上报文件必须由矿长签字审核。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未得到整改落实之前,必须每次上报,直到整改落实为止。第六章 相关要求第二十三条 各系统、部门要注重排查工作,杜绝“以检代排”。隐患排查是基于问题发生频率、影响围、危害性质等特点,在动态掌握、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对问题进行系统诊断和管理分析,采取综合

13、治理措施是有效消除共性问题、倾向问题、深层问题和重大问题的手段。各单位要对排查的目的、组织、形式、容、方法和问题的成因分析、治理措施、整改评价、跟踪管理、效果考核等方面提出明确规定,加强排查过程管控,彻底杜绝“以检代排”现象。第二十四条 特殊时期(如节日期间、安全活动日期间等)要不定期对矿井各生产系统进行隐患排查。第二十五条 各职能部门应对隐患整改进行监督,并履行以下职责:1、对各基层单位上报的隐患必须与时赴现场勘查,明确隐患整改的责任单位,督促协助责任单位进行整改;2、督促隐患责任单位落实整改责任人,制定整改方案和应急处理预案;3、督促、责令隐患单位限期整改或暂停产、停业整改。第七章 附则第

14、二十六条 本制度与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规章制度相抵触时,以上级行文为准。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制度为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消除安全隐患,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一、瓦斯爆炸事故检测监控制度1、瓦斯爆炸事故预防管理(1)加强通风管理,合理选择最佳通风系统,采用分区通风,尽量避免角联通风。(2)正确分配风量,按实际需风量给每个用风地点进行调风,使每个工作面都有足够的风量。(3)加强对通风设施的管理,正确选择通风构筑物,防止漏风。回采工作面应采用上行通风。(4)在掘进工作面禁止使用扩散通风。临时停风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切

15、断电源、禁止人员入。停工区瓦斯浓度达到3%或者其它有害气体超过规定时,必须予以封闭。(5)停工地区恢复作业时,必须按照正规瓦斯排放程序进行排放瓦斯,没有总工程师审批的排放措施不得进行排放工作,排放时必须按照排放措施进行。(6)严格执行矿井制定的瓦斯检查制度,与时发现和处理瓦斯积聚和瓦斯超限。(7)矿井总回风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8%时,通风科、通风队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8)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0.8%或CO2超过1.5%,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并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制定措施进行处理。(9)工作面的风流控制必须可靠,巷道必须保持设计断面或不得小于设计断面的2/3,并设专职瓦斯检查员进行巡检。(10)掘进工作面通风必须实行“三专两闭锁”。(11)矿井瓦斯容易积聚的地点有:采煤工作面的上隅角和采空区边界;顶板冒落的空洞;低风速巷道的顶板附近以与停风的盲巷中。瓦斯检查员要加强对这些地点的检查,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瓦斯积聚并与时处理积聚的瓦斯。(12)加强对瓦斯检查的管理。完善各项瓦斯管理制度,瓦斯检查员必须遵守瓦斯检查制度、巡回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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