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评审管理办法(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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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急预案评审管理办法(一)合法性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充分体现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预防与处臵相结合等应急管理工作原则。(二)可行性原则。认真进行风险评估,全面分析应急资源5需求与现状,力求应急措施明确具体,符合处臵_实际,便于操作。(三)简便性原则。内容完整,格式规范,重点突出,结构严谨,条理清楚,表述准确,简便易行,科学实用。(四)协调性原则。加强与应急预案涉及部门的沟通,增强上下级应急预案之间和同一层面应急预案之间的协调。第十六条应急预案编制部门和单位应成立预案编制工作小组,吸收预案涉及主要部门和单位业务相关人员、有关专家及有现场处臵经验的人员参加。编制工作小组组长由应急

2、预案编制部门或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担任。第十七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在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基础上进行。(一)风险评估。针对_特点,识别事件危害因素,分析事件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提出控制风险、治理隐患的措施。(二)应急资源调查。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调用的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必要时对本地居民应急资源情况进行调查,为制定应急响应措施提供依据。第十八条市级总体应急预案由市应急办牵头负责_编制;市级专项应急预案由市级专项应急预案牵头部门商责任部门负责编制;市级部门应急预案由市级有关部门负责编制。

3、县(区)人民政府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6预案编制,参照市级应急预案编制程序,结合各地实际情况进行编制。单位和基层_应急预案由单位和基层_负责编制和_评审。重要基础设施经营管理单位、重点风险源企业等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时,应邀请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应急管理人员、相关行业协会人员、相邻单位及居民代表、应急专业技术专家等参加。第十九条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意见,与相邻预案做好衔接。涉及其他单位职责的,应当书面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必要时,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单位和基层_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要求或实际需要,征求相_民、法人或其他_意见。第

4、二十条重大活动应急预案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原则,由主办或承办单位负责制定。由市委、市政府主办或承办的大型活动应急预案,参照市级专项应急预案编制程序办理。由市级相关部门、单位主办或承办的大型活动应急预案,参照市级部门应急预案编制程序办理。第四章审批、备案和公布第二十一条预案编制牵头单位应将预案送审稿及有关单位复函和意见采纳情况说明、编制工作说明等有关材料送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因保密等原因需要发布应急预案简本的,应当将应急7预案简本一并报批。第二十二条应急预案审核内容主要包括预案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是否与有关应急预案进行了衔接,各方面意见是否一致,主体内容是否完备,责任分工是否合理明确,应

5、急响应级别设计是否合理,应对措施是否具体简明、管用可行等。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总体应急预案必须经本级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以本级人民政府名义印发;专项应急预案应当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必要时经本级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或专题会议审议,以本级人民政府_(室)名义印发;部门应急预案应当经部门有关会议审议,以部门名义印发,必要时,可以由本级人民政府_(室)转发。单位和基层_应急预案须经本单位或基层_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签发,以编制单位名义印发。重大活动应急预案由活动主办或承办单位印发。第二十四条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印发(转发)后的_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单位备案:总体应急预案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6、;专项应急预案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备案;部门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涉及需要与所在地政府联合应急处臵的驻地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备案;重大活动应急预案应在活动举办前_天报所在地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备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五条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应急预8案,确需保密的按有关保密规定执行。第五章应急演练第二十六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建立应急演练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模拟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_开展人员广泛参与、处臵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达到检验预案、完善预案、磨合机制、锻炼队伍的目的。第二十七条应急预案演练应当坚持“

7、统一规划,分项实施,突出实战,适应需求”的原则,按照计划准备、_实施、评估总结三个阶段进行。第二十八条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至少每_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地震、洪涝、滑坡、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易发区域所在地政府,重要基础设施和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供油、交通、通信、广播电视等生命线工程经营管理单位,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_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品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和医院、学校、图书馆、车站、机场、码头、体育馆、商场、宾馆、休闲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或管理单位等,每年至少_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第二十九条市、县应急办应根据辖区

8、各部门、各单位上报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统筹安排本级政府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指9导和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演练计划,并派员参加、指导演练活动。第三十条应急预案演练前,_实施演练的部门、单位必须制定应急预案演练方案。演练方案应包括演练名称、演练队伍及人员、演练装备、器材、物资保障标准、演练经费来源、演练程序与方法、演练目标等内容。应急预案演练方案应当在演练开始前_天报同级人民政府应急办备案。第三十一条应急演练_单位应当_演练评估。评估主要内容包括:演练执行情况,预案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指挥协调和应急联动情况,应急人员处臵情况,演练所用设备装备的适用性,对完善预案、应急准备、应急机制、应急措施等方面的意

9、见和建议。鼓励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第三十二条应急预案演练对周围人民群众正常生产和生活可能造成影响的,应在演练_日前公示告知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应急办。第六章评估和修订第三十三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第三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修订应急预案:(一)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三)面临的风_生重大变化的;(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六)在_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

10、大调整的;(七)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第三十五条应急预案修订涉及_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臵程序、主要处臵措施、_分级标准等重要内容的,修订工作应参照本办法规定的预案编制、审批、备案、公布程序_进行。仅涉及其他内容的修订,由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将变更部分报本级应急办备案。第三十六条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等,可以向有关预案编制单位提出修订建议。第七章培训和宣传教育第三十七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通过编发培训材料、举办培训班、开展工作研讨等方式,对与应急预案实施密切相关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救援人员等_开展应急预案培训。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将应急预案培训作为应急管理培训

11、11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公务员培训、应急管理干部日常培训内容。第三十八条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的牵头部门应在应急预案批准发布_个工作日内,将该应急预案的要点解读、宣传通稿和应急预案简本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其他应急预案,由起草部门或单位编制应急预案简本,做好宣传解读工作。应急预案宣传普及材料要通俗易懂、好记管用,免费向公众发放。第八章_保障第三十九条建立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评比考核机制,将其纳入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内容。对未按照规定编制、修订应急预案的,或未按应急预案规定履行相关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当

12、事人责任。第四十条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应急预案管理,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相关具体工作,将应急预案规划、编制、审批、发布、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或部门预算统筹安排。第九章附则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_年_月_日起施行。第四篇。应急预案评审指南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为了贯彻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_号),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评审工作,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以下简称导则),编制本指南。评审方法应急预案评审

13、采取形式评审和要素评审两种方法。形式评审主要用于应急预案备案时的评审,要素评审用于生产经营单位_的应急预案评审工作。应急预案评审采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种意见进行判定。对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项目,应给出具体修改意见或建议。(一)形式评审。依据导则和有关行业规范,对应急预案的层次结构、内容格式、语言文字、附件项目以及编制程序等内容进行_,重点_应急预案的规范性和编制程序。应急预案形式评审的具体内容及要求,见附件1。(二)要素评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导则和有关行业规范,从合法性、完整性、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操作性和衔接性等方面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为细化评审,采用列表方式分别对应急预案的

14、要素进行评审。评审时,将应急预案的要素内容与评审表中所列要素的内容进行对照,判断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指出存在问题及不足。应急预案要素分为关键要素和一般要素。应急预案要素评审的具体内容及要求,见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关键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必须规范的内容。这些要素涉及生产经营单位日常应急管理及应急救援的关键环节,具体包括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_机构及职责、信息报告与处置和应急响应程序与处置技术等要素。关键要素必须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实际和有关规定要求。一般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可简写或省略的内容。这些要素不涉及生产经营单位日常应急管理及应急救援的关键环节,具体包括应急预案中的编制目

15、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单位概况等要素。评审程序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一)评审准备。成立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落实参加评审的单位或人员,将应急预案及有关资料在评审前送达参加评审的单位或人员。(二)_评审。评审工作应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主持,参加应急预案评审人员应符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要求。生产经营规模小、人员少的单位,可以采取演练的方式对应急预案进行论证,必要时应邀请相关主管部门或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讨论并提出会议评审意见。(三)修订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应认真分析研究评审意见,按照评审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评审意见要求重新_评审的,生产经营单位应_有关部门对应急预案重新进行评审。(四)批准印发。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论证,符合要求的,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评审要点应急预案评审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结合生产经营单位工作实际,按照导则和有关行业规范,从以下七个方面进行评审。(一)合法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及有关部门和上级单位规范性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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