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科安全管理规定

上传人:汽*** 文档编号:562096654 上传时间:2023-08-10 格式:DOC 页数:15 大小:31.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通风科安全管理规定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通风科安全管理规定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通风科安全管理规定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通风科安全管理规定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通风科安全管理规定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通风科安全管理规定》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通风科安全管理规定(1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通风科安全管理规定 通风管理制度 一、各矿每年在安排生产计划前必须进行矿井通风能力的核定工作,保证矿井不超通风能力生产。 二、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改变矿井采区以上通风系统必须制定通风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三、生产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必须安装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其中套作为备用,备用主要通风机必须能在0mi内启动。生产矿井现有的2套不同能力的主要通风机,在满足生产要求时,可继续使用。主要通风机必须设专职司机看管。每小时填写1次运行记录。主要通风机房必须安装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轴承温度计等仪表和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反

2、风操作系统图、司机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应悬挂上墙。 四、改变主要通风机的工况时,必须有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主要通风机必须在合理工况范围内运行。2台及其以上主要通风机联合运转的矿井,要制定相应的通风安全技术措施,报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 五、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时,必须制定停风安全措施;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工作人员先撤到进风巷道中,并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由矿长或矿技术负责人决定全矿井是否停止生产、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出。 六、各煤矿企业要从供电系统、机电设备、日常管理方面加强管理,严禁主要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的无

3、计划停电停风。主要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一旦出现无计划停风停电,必须按事故追查。 七、生产矿井主要通风机及其附属装置必须具备反风功能,并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矿井反风演习报告报煤矿企业和当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八、矿井必须严格执行测风制度,每10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采掘工作面及其它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测风站必须悬挂记录牌。通风部门应将测风报表报矿长和矿技术负责人。矿井测风报表应计算矿井有效风量率,矿井、采区及采掘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矿井内、外部漏风率等。 九、加强井巷维修,保持巷道设计断面,保证通风畅通和行人安全。 十、没有形成负压通风系统的采煤工作面不得回采;严禁在独头巷道利用

4、局部通风机通风回采;采煤工作面必须确保两个安全出口;严禁采煤工作面利用采空区通风(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法规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十一、矿井必须构筑可靠的控制风流的风门、风桥、风墙、风窗,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巷之间的联络巷,必须砌筑永久性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道正向永久风门和道反向风门。采区进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应砌筑永久性风墙,确需行人、通车的联络巷应设置永久风门,永久风门不得少于两道。非自动风门必须互相连锁。 永久调节风窗的调节窗应在上部设置,调节板灵活可靠。带风窗的永久风门不得少于两道。 永久风桥通风断面不得小于原巷道的五分之四,其坡度不大于30,呈流线型。永久密闭和临时密闭的质量

5、要符合通风质量标准的要求。 十二、采煤工作面投产时,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对采煤工作面的通风、防尘、监测监控等系统进行验收,不符合规定不准生产。 十三、掘进巷道在施工前必须在作业规程中编制局部通风设计,掘进工作面拉门时,必须由矿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对工作面的局部通风装备进行验收。十 四、采、掘工作面应实现独立通风。如实现独立通风确有困难时,可采用串联通风,串联通风的次数不得超过1次。对于串联通风,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技术人批准后实施。 瓦斯管理制度 一、瓦斯检查点的布置 瓦斯检查点的布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应包括矿井及采区回风、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

6、地点以及有人作业的地点都必须纳入检查的范围。 二、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检查制度 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安全员、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下井,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瓦斯检查工入井还必须同时携带光学瓦斯检测仪。 2、重点检查内容 a队长以上干部下井,应检查沿途瓦斯情况,瓦斯超限必须及时汇报矿调度并盯在现场处理,干部填卡必须填清沿途和工作面瓦斯情况。 b工程技术人员、班组长、硐室值班人员、流动电钳工、安全员负责本队组工作责任范围内或本人工作地点的巷道、硐室和使用或检修中的机电设备附近2米范围内巷道空气中的瓦斯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调度室汇报组织

7、处理。采煤队跟班付队长(或班长)下井必须将便携式瓦斯检测仪悬挂在本工作面的上隅角位置。 d采、掘机司机下井必须将便携式瓦斯检测仪设置于采、掘机规定的位置上。爆破作业过程中;爆破工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并及时认真填写记录; f瓦斯检查员应对所负责区域每个检查地点的瓦斯、二氧化碳、温度进行检查,另外对有一氧化碳气体涌出的地点还应检查一氧化碳气体,并负责检查所管辖范围“一通三防”设施的运行情况。 g生产队组当班工长应每班三次对工作面的瓦斯情况进行检查,对瓦斯涌出异常地点应随时进行检查,对瓦斯检查员提出的整改方案要积极组织实施。h通风科干部检查过程中遇到瓦斯检查员必须审查瓦斯检查巡回图表,审查瓦斯

8、检查员是否按计划巡回路线进行检查;同时检查现场的“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执行情况。 3、问题处理 各检查人员发现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限后,必须立即与现场带班人员取得联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汇报矿调度,督促协助通风科进行处理。 三、瓦斯循环检查制度 、检查次数 对有人工作的采掘工作面及使用中的瓦斯抽放钻场、抽放泵房,每班瓦斯、二氧化碳的检查次数不得少于三次。瓦斯涌出异常的工作面设专人经常检查, 本班无人工作的采掘工作面及临时停风地点栅栏处风流中瓦斯、二氧化碳的检查次数每班至少检查一次;临时闭处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天至少检查一次;可能涌出或积聚瓦斯和二氧化碳的硐室或巷道的瓦斯和

9、二氧化碳的浓度,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防火墙(密闭)外栅栏处、挡风墙外的瓦斯浓度每周至少检查一次。 2、循环路线 每月月初由瓦斯队队长负责制定瓦斯(二氧化碳)巡回检查图表,生产中根据巷道变化及时更改; 瓦检员必须按规定的检查路线,进行正规循环检查,不得逆着检查路线检查。 3、班中三次检查时间规定: 对有人工作的采掘工作面或作业地点第一次检查汇报在接班后的一个半小时内完成;第二次检查汇报在班中前后一小时内完成;第三次检查汇报在本班到点前一个小时内完成;对无人工作的工作面的检查,按设计循环路线进行。 无特殊情况,瓦斯检查员不得随意改变检查路线以及提前或推后检查时间。 通风科长必须每月审查一次瓦斯检查

10、巡回图表(月中变更也要及时审查),发现问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四、瓦斯检查员现场交接班制度 、瓦斯检查员要在现场交接班,不得私自改变交接班地点,更不得在井外交接班。 2、交接班时,瓦斯检查员要分别在对方瓦斯检查循巡图表上签字认可,不得 代签; 同时交班人要向接班人交待清楚当班工作地点的通风瓦斯情况和所存在的隐患以及下一班需要注意的问题;如当班存在隐患,未处理完毕,当班瓦斯员不得离岗。 3、接班后,当班瓦斯检查员要按时进入规定的检查地点,中途不得逗留。 五、坚持“三检查”、“三汇报”、“三对口”相互制约制度 1、瓦斯检查员下井要带好瓦斯检查巡回图表。 2、瓦斯检查员每检查完一次,都要及时在巡回

11、图表上填写检查路线、检查时间和相应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及通风设施、监测设施和防尘、隔爆设施使用管理情况;同时向通风调度进行汇报,并将检测内容填定在指定的“瓦斯记录牌板”上。当光学瓦斯检查仪与瓦斯传感器在同一位置的读数误差超过有关规定时,要 以读数较大者为准,同时要及时向通风科汇报。 3、瓦斯检查员要按规定进行检查、填写、汇报,不得推迟,不得两次或三次一起汇报,也不得虚报、谎报数据。通风调度员在接听瓦斯检查员的汇报时必须听清、问清,及时将汇报时间、检查时间、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及通风设施、监测设施和防尘、隔爆设施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记录在“通风调度台帐”或调度日志上,要求记录清晰、完好,以防数据虚假

12、。 4、通风队值班干部,每班班后必须审查“瓦斯检查巡回图表”,并在瓦斯检查巡回图表上签名和签注审阅时间,若发现问题,要查明原因后,对责任者进行处理。 5、生产队组当班跟班干部要在“瓦斯检查循环图表”上签字,对图表上及瓦斯检查员所反映和提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处理。 六、瓦斯日报审阅制度 1、通风科每天将一个圆班内所有采掘工作面和其它特殊工作地点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进行综合,填写到“瓦斯检查日报表”上(每个检查点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取一个圆班的最大数值)。 2、通风科值班干部要认真审核当日“瓦斯检查日报表”的内容,在确认日报表准确无误后,报送通防副总、总工程师、矿长进行审核。对瓦斯、二氧化碳浓 度

13、偏高或涌出异常的地点,通风科要制定具体措施,及时组织处理。 七、瓦斯临界状态的处理 1、采掘工作面检查点瓦斯浓度达到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安全值的95时,称为瓦斯临界状态。 2、各种瓦斯测量仪器中有一种测得瓦斯浓度达到规定安全值的5%,即称此点达到瓦斯临界状态。 、采掘工作面的测点中有一点达到瓦斯临界状态,该工作面就必须停止生产,切断电源。 4、通风科必须及时查明达到临界值的原因并组织处理,处理完毕后,采掘工作面方可恢复生产。 八、瓦斯检查仪器的使用、管理、校验制度 、本制度中的仪器包括。光学瓦斯检测仪、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2、仪器发放范围。全矿队级以上下井干部、各生产队组副职和工程技术人员、工

14、长、硐室值班人员、流动电钳工、采掘机司机、安全员、监控工、瓦斯检查员。 3、瓦斯检查仪器必须分类统一编号,集中管理。上架仪器必须完好。待修、待充电仪器必须分置于各自区域内。 4、正常使用的仪器必须按规定10天送襄垣调校中心调校一次,半年送长治市煤矿安全仪器检测中心检定一次,调校记录存档保管。仪器检修人员做好仪器的日常检修工作,保证仪器准确可靠,误差在规定范围以内,仪器上架完好率要保持10%。 5、发放人员每班提前半个小时,对准备入井的仪器进行一次详细的检查: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外观是否完好 仪器是否可以正常开机使用零点、充电电压是否符合要求发放的仪器是否在使用有效期内光学瓦斯检测仪光学瓦检仪是

15、否漏气 药品是否失效仪器配件是否齐全光谱、刻度是否清晰 不完好、超过使用期限、误差超标或存在其它影响使用因素的仪器不得发放。使用人员领取仪器后,要检查其完好情况,不合格仪器要立即更换。 防尘管理制度 一、建立完善防尘洒水系统,符合规程第1条之规定,没有防尘管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防尘用水水压、水量应满足使用要求,且均应过滤。 二、矿井综合防尘实行计划管理。通防科每月要编制详细的防尘作业计划,主要内容包括:新安(拆除)防尘管路;喷雾设施,隔爆设施安装、煤层注水、冲刷巷道工作,测尘点布置等。月末要有计划完成情况总结,资料必须齐全、完整,并保存一年以上。 三、生产、机运、安全、通防等部门要有综合防尘部门责任制。采掘区队的兼职防尘员及有关岗位工种都要建立综合防尘岗位责任制,并有严格的奖惩制度和考核办法。 四、严格例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商业计划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