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第七届法律文化节之模拟法庭竞赛比赛规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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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第七届法律文化节之模拟法庭竞赛比赛规则第一条 比赛组织、地点与宗旨(一)举办单位四川师范大学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由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主办,四川师范大学学生会、分团委、四川师范大学法律协会承办。(二)比赛地点和联系方式比赛地点: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07613)联系方式:比赛书面材料提交至:法学院分团委办公室电子材料提交至电子邮箱(三)比赛宗旨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竞赛旨在提高法学学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帮助未来的法律职业者,在学校课堂与课本学习之外,在模拟的实战现场获取法律实务经验;培养法学专业大学生的合作意识、创新意识和综合能力;同时鼓励各班级同学加强沟通,互相

2、切磋,增强自己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积累经验,促进法律思维和法律人综合素质的培养及法庭辩论活动的研究与发展。该项活动也是为贯彻国家提出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而进行的教学创新探索,实现我校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培养更多的法律人才的目的。第二条 比赛题目(一) 出题大赛题目由大赛组委会提供案件及相关材料(涉及案件的主体材料、证据等)(二) 题目的修正各参赛队伍对于比赛题目中的事实如有不明之处,报名截止日前,到法学院分团委办公室请组委会澄清或规定对题目进行修正。第三条 参赛资格与队伍组成(一)参赛队伍与参赛队员资格参赛队伍由我校法学院学生组成,其中2023级学生方有参赛资格,2023级和2023级可

3、参与辅助工作,参与各参赛队准备过程,学习观摩比胜过程。(二)队伍组成与挑选各参赛队伍由各班自愿报名组成,每队7人各设队长一名,并自行联系指导老师领队,由队长组织本队队员。参赛队伍一经组委会拟定,其队员不得更换。(三) 指导与征询本比赛所有相关赛务,涉及案件分析、课题研究、书状撰写以及言词辩论,皆应由参赛队员单独或合作完毕。参赛队员可以接受老师以及其它人员的指导。老师的指导可以涉及为参赛队员讲解有关的法律基本知识,提供有关的资料和训练辩论技巧。但案件的分析、法律意见的形成、法律书状的撰写和出庭比赛必须由参赛队员独立完毕。参赛队伍也可以向其他专家和学者进行征询,但征询内容以法律基本知识为限。参赛队

4、伍也可运用图书馆、网络或其它渠道进行相关资源的搜寻与运用,但不得抄袭或抄袭。如有违反学术规范的抄袭行为,有关参赛队的资格将被取消。第四条 报名与队伍编号(一)报名方式各队应于2023年11月13日之前,将报名表填妥送达法学院分团委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二)队伍编号参赛队伍完毕报名手续后,组委会应以适当方式拟定赛队编号,以决定该队书状制作及言词辩论时的身份。第五条 评审(一)评审席的组成评委由法学院的老师担任。书状评审五位,对所有书状分别独立打分。每场口头评审三位,担任模拟法庭法官。每场口头评审应推选一人担任审判长。(二)评审的回避各队的指导老师不得担任评审。任何参赛队不得为本队或其他队的胜负

5、以任何形式向评审施加影响。如有发现有上述行为者,有关参赛队在该场赛事中的成绩记为0分。(三)评审讲评评审于比赛结束后讲评时,得对两队的整体表现进行评述,而不宜针对相关的法律争议进行说明与解答。但冠军赛除外。(四)评分细则详见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第六条 书状(一)书状的提交期限、份数与互换书证应于2023年11月20日前提交,迟交者或未提交者依罚则相关规定解决。各队应提交原告方与被告方纸版书状一式八份,交至法学院分团委办公室,以备书状评审及言词辩论所需。同时,各队应向组委会电子邮箱提交电子版本书状。组委会以电子邮件方式代为互换各场比赛双方之书状。(二)书状格式书状(涉及封面与内文)长宽标准为

6、A4规格,全文应以计算机打字撰写,装订则应以订书钉装订,不得使用封胶、穿孔活页或其它方式。字形应使用宋体,字体大小为小四号。行距以一点五倍宽为标准。封面需注明“队伍编号”与原告方(控方)、被告方(辩方)。(三)原告方书状的内容原告方(控方)的书状,应至少记载下列事项:a)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及理由;b)以比赛题目及其附件所提供的资料为限,运用证据证明所主张的事实,并进行进一步的法律分析,论证己方主张的法律根据;c)对他方主张的事实、证据及法律根据提出辩驳意见;并提出理由和根据。d)所有引用的学术观点和根据应当以脚注方式注明出处。(四)被告方书状的内容被告方(辩方)的答辩状,应至少记载下列事项:a)

7、答辩的事实及理由;b)以比赛题目及其附件所提供的资料为限,运用证据证明所主张的事实,并进行进一步的法律分析,论证己方主张的法律根据;c)对他方主张的事实、证据及法律根据提出辩驳意见;并提出理由和根据。d)所有引用的学术观点和根据应当以脚注方式注明出处。(五)书状的修改书状于提交后不得修改。除非系内文整页漏印,以致影响整份书状的完整性,且经主办单位核准后方得补齐。但应依相关罚则扣减其书状成绩。(六) 书状纲要提交书状的同时,各队应当提交一份书状纲要,以方便评委了解书状之基本观点。纲要内容为书状的重要论点和论据,范围不得超过书状内容,超过部分视为无效。该纲要长宽标准为A4规格,全文应以计算机打字撰

8、写,字形应使用宋体,字体大小为小四号。行距以一点五倍宽为标准。昂首需注明“队伍编号”与原告方(控方)、被告方(辩方)。页数不得超过2页第七条 言词辩论(一) 原则比赛双方应于辩题所拟定的事实基础上进行法律辩论,模拟审判程序。(二)言词辩论程序辩论程序一方面由原告方(控方)陈述其理由,另一方面由被告方(辩方)陈述其答辩理由。法官可于双方陈述时介入提出问题。于陈述阶段完毕后,即进入双方答辩阶段,最后“总结陈述”阶段,此程序仍由原告方(控方)先行陈述,继之由被告方(辩方)进行答辩,两方于总结陈述时,不得提出新论点,违反规定者,庭长决定对于该部分应不予采纳。言辞辩论程序各部分的时间分派如下表所示:原告

9、方(控方)陈述:由原告方(辩方)代表进行陈述,15分钟;被告方(辩方)陈述:由被告方(辩方)代表进行陈述,15分钟;原告方(控方)提问和被告方答辩:原告方(控方)提问(不超过5分钟),被告方(辩方)就问题进行答辩(15分钟);被告方(辩方)提问和原告方(控方)答辩:被告方(辩方)提问(不超过5分钟),原告方(控方)就问题进行答辩(15分钟);原告方(控方)总结陈述:原告方(控方)针对对方陈述和答辩进行辩驳和总结性陈述,5分钟;被告方(辩方)总结陈述:被告方(辩方)针对对方陈述和答辩进行辩驳和总结性陈述,5分钟。注:提问答辩阶段采用一问一答方式进行,法官可在辩论阶段随时提出问题或者打断、阻止选手

10、辩论,但应注意一视同仁,公平对待。此外,评审提问时间不计算在比赛时间之内,但选手回答问题时间计算在比赛时间之内。 (三) 队员间的沟通言词辩论进行中,场上队员间的讨论或沟通皆须以纸笔方式传递讯息。但正在发言的队员不得与任何队员进行任何形式的沟通与讯息传递,若经发现,评审得加以制止,并扣分。(四) 时间限制与逾时解决言词辩论的各部分应于限定期间内完毕。若时间限制已至而评审正在发言,待评审发言结束后立刻终止该程序,进入下一阶段;若系参赛队员正在发言,审判庭应强制其停止发言,并进入下一阶段。各部分程序的时间限制,若得评审允许,可以延长,但以一次不超过三分钟为限,同时应当注意一视同仁、公平对待。延时不

11、得超过两次。(五)录音与录像承办单位可以就比赛事务进行录音盒录像,且无向参赛者提供该影音数据的义务。参赛队伍录音录像需征得对方队伍及主办单位的批准,并需遵循从承办单位的规定。(六)展示品的使用言词辩论时,双方不得使用书状中所附证据以外的任何展示品,涉及图画、文字、声音各种形式的展示品,一切的陈述及答辩限于口头说明方式为之。第八条 赛程 (一)采用淘汰制,4进2两场比赛,每场比赛获胜队获得进入决赛的资格。 (二)赛场规则 每场比赛时间为120分钟(三)书状规定各队提交的各类书状应各自备份并保存电子文档,以备书状评审及言词辩论所需。第九条 计分方式(一) 书状评分“最佳书状奖”由专门的评审匿名负责

12、书状的评分。书状评审针对书状的内容进行评审,评审所给予分数为各队该份书状的原始分数。若书状有违规情形,则应依相关的罚则自原始总分中扣除一定的分数。扣除后的分数为该份书状的实际分数。(二)言词辩论评分言词辩论的计分方式,依言词辩论评分单上所记载的项目以及相关说明给予分数,各队所获得的总和得分即为该场言词辩论的分数。(三) 比赛胜负的鉴定标准比赛各方上场队员言词辩论评分之和为各方最终比赛得分。得分高者为该场比赛胜方。胜负的鉴定应于比赛当场计算分数并在决定复赛或下一轮比赛前公布。第十条 罚则(一)书状逾期自提交书状期限届满之日起,每迟交一日加扣五分,逾期提交书状三天以上者,丧失参赛资格。参赛队伍所交

13、的书状局限性主办单位规定数量者,书状分数扣五分,主办单位得代为复印补足。若队伍所交的书状与规定格式不合者,每一不合格处扣书状分数一分,同一类别的错误最多计算五次,不同类别的错误计算次数不限。书状内容如经主办单位确认有抄袭、抄袭等情形的,取消该队参赛资格。(二)书状不符合形式规定组委会将于书状提交截止日期后24小时内对参赛队所提交的书状进行形式审查,并将明显不符合形式规定的书状发回修改。自截止日期届满之时起算,书状分数每迟交一日加扣五分,迟延三天以上者,丧失参赛资格。(三) 出席义务的违反与罚则出席义务涉及赛前准备程序中的出席义务和言辞辩论程序的出席义务。所谓赛前准备程序,涉及赛务会议以及其它与

14、赛务有关由组委会召集的会议。于赛前准备程序迟到的队伍,迟到超过一小时的,以缺席论。迟到队伍对于其不在场时所作成的决议,除有严重影响其利益的情形并经组委会认可而重新表决者外,不得异议。于赛前准备程序缺席的队伍,对于当次会议所作成的决议,除有严重影响其利益的情形并经组委会认可而于下次会议重新表决者外,不得异议。参与言词辩论程序迟到者,每迟到十分钟,每张评分单上扣其团队成绩分数十分。迟到达一小时者,视为弃权,依缺席罚则解决。参与言词辩论缺席者,视为放弃比赛,比赛另一方自动获胜。(四)冠军赛的到场义务与缺席罚则各队皆须于冠军赛时到场欣赏比赛,每队最少需有两名队员到场。缺席或局限性两名队员参与的,除向组委会说明理由并经组委会核准外,视为该队放弃比赛评奖资格,涉及该队及其队员的奖项不再颁发。(五) 申诉程序对于所受处罚有所不服者,得以书面方式记载不服的理由,送交组委会秘书处。若组委会认为申诉有理由,得撤消处罚;若认为申诉无理由,则将该申诉驳回并告知申诉队伍驳回理由。对于组委会的驳回不得再次提出申诉。第十一条 奖励办法(一)模拟法庭大赛冠军 奖金200元及荣誉证书(二)最佳书状奖 奖金100元及荣誉证书(三)最佳辩手奖 奖金100元及荣誉证书此外 本次比赛表现优秀的同学入选学院模拟法庭训练营,优先推荐参与明年全省模拟法庭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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