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坤城市广场建设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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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审批编号: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项 目 名 称: 鸿坤城市广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青岛鸿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青岛洁瑞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日期: 2016年05月12日国 家 环 境 保 护 部 制19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1、本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本表一式四份,一律打印填写。2、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段作一个汉字)。3、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4、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5、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6、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

2、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7、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8、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意见,无主管部门的项目,可不填。9、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鸿坤城市广场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青岛鸿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栋联系人穆妮妮通讯地址青岛平度市东阁街道办事处人民路557号联系电话13210072796传真邮政编

3、码266000建设地点平度市南村镇双泉路东、东环路西侧立项审批部门平度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文号平发改字2016151号建设性质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房地产开发经营K7010占地面积(平方米)61887绿化面积(平方米)18659总投资(万元)27751.5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515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86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18年1月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由来青岛鸿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投资27751.5万元建设鸿坤城市广场建设项目,本项目位于平度市南村镇双泉路东、东环路西侧,总占地面积61877 m2,总建筑面积95014 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409

4、47.67 m2,商业建筑面积40339.05m2,其它配套服务设施13727.28m2。拟建设15栋住宅楼(1#3#为5F ,5#10#为6F,11#12#、15#18#为11F)、商业楼2栋(19#为5F,20#为2F)、商业网点及等,其中1#3#住宅楼的一、二层为商业网点用房,沿住宅区西侧、北侧、东侧设置沿街网点(2F)。小区内总停车位3903个,非机动停车位3273个,机动停车位630个(地面停车位158个,20#楼屋顶停车位99个,地上车库停车位373个)。本项目不设卫生室,商业楼、商业网点内不设娱乐、餐饮等项目。本项目商业区所有商铺内均有预留烟道,商业区内若日后增设餐饮、娱乐等项目

5、,需另行环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需做环境影响报告表。青岛鸿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特委托我单位承担其鸿坤城市广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我单位经过现场勘察及工程分析,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二、产业政策、规划及环保政策符合性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该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的“淘汰类”和“限制类”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平度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青岛鸿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鸿坤城市广场建设项目备案的通知(平发改字2016151号)

6、,本项目已取得平度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2、规划符合性本项目位于平度市南村镇双泉路东、东环路西侧,根据成交确认书(平国土储确认字201578号)、15061号地块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规划条件)及附图通知书,可知该项目用地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可兼容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设施用地,项目建设符合当地的规划。3、与山东省环境保护厅鲁环发2012263号文件符合性分析表1:建设项目与鲁环函2012263号符合性一、是否符合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本原则符合性分析(一)是否符合建设项目立项和环评审批程序规定1.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首先向发展改革等项目审批部门报送项目建议书,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申请

7、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已取得平度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平发改字2016151号)2.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可直接申请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3.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必须首先向发展改革等项目备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后方可申请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二)是否具备建设项目审批的必备条件1.项目是否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相关技术规范及环境保护部和省环保厅的有关要求是 否2.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是否符合所在地县级以上生态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是 否3.建设项目所在地是否完成减排任务,建设项目是否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或是否有无主要污染物排放的证明文件

8、是 否4.是否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是 否(三)是否符合项目建设与规划环评相协调的要求1.各类园区必须依法开展规划环评工作,并将园区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要求作为审批入园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对已建成但未完成规划环评审查的各类园区,其产业结构不明确、功能区划不清晰、环保设施不完善的,不予审批入园建设项目本项目为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在上述范围之内2.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必须进入工业园区。化工石化、纺织印染、铅锌冶炼、铅蓄电池制造、皮革鞣制、电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集中处理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金属排放的新上项目应按规定进入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开发区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各类产业集

9、聚区、工业园区,否则不予审批(四)是否符合建设项目审批的限制性要求1.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坚决杜绝已被淘汰的项目以所谓技术改造、拉动内需为名义上项目该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限制类和淘汰类,为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对于污染物排放量大、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项目,其环评文件必须在产业规划环评通过后方可进行环评审查工作,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本项目不属于“污染物排放量大、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项目3.对于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的建设项目、没有总量指标

10、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符合总量控制要求4.对于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有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可能污染水体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改建、迁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其他涉及到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一级重要生态功能区的建设项目要从严把握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风景名胜区一级重要生态功能区(六)是否符合区域、流域和企业限批要求1.区域限批或从严审批。本项目不属于“区域限批”、“流域限批”、“企业限批”项目2.流域

11、限批或从严审批。3.企业从严审批。(七)是否符合南水北调流域的有关要求项目所在地位于青岛市平度市,不涉及南水北调流域由上表可见,本项目满足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鲁环函2012263号)中关于建设项目审批原则的要求。三、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10.28);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1998253号令,1998.11.29);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令第33号,2015.06.01);5、关于印发的通知(鲁环函2012263号);6、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

12、;7、成交确认书(平国土储确认字201578号);8、15061号地块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规划条件)及附图通知书;9、平度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青岛鸿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鸿坤城市广场建设项目备案的通知(平发改字2016151号)。四、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鸿坤城市广场建设项目。2建设性质:本项目为新建项目。3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平度市南村镇双泉路东、东环路西侧。项目东邻东环路、隔路为新世纪花园居民区,南邻道路、隔路为沿街商铺,西邻双泉路、隔路为沿街商铺,北邻道路、隔路为沿街商铺。具体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项目周边环境关系图见附图2,项目场界现状图见附图3。 4建设内容本项目总建筑面积95014m2,

13、拟建设15栋住宅楼(1#3#为5F ,5#10#为6F,11#12#、15#18#为11F)、商业楼2栋(19#为5F,20#为2F)、商业网点及其它配套设施等,按主体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分类如表2所示,平面布置图详见附图4。表2:项目工程一览表序号工程类别工程名称数量备注1主体工程住宅楼15栋(1#3#为5F ,5#10#为6F,11#12#、15#18#为11F)40947.67m2,拟建商业楼2栋(19#为5F,20#为2F)40339.05m2,拟建商业网点2辅助工程配套设施13727.28m2,拟建3环保工程废气处理设施拟建废水处理设施拟建噪声处理设施拟建固废处理设施拟建绿化拟建5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如下表:表3:项目主要经济技术一览表项目内容单位数值规划用地面积m261887总居住户数户406总居住人数(3.2人/户)人1299总建筑面积m29501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m292895其中商业建筑m240339.05住宅建筑面积m240947.67地上车库建筑面积m210503.89服务用房建筑面积m21104.49地下建筑面积m22119其中住宅设备夹层m2897.3商业设备用房m21221.7容积率1.5建筑密度%29.3绿地率%30.15商业占比43.4日照间距系数1.6停车位个3903其中非机动车停车位个3273机动车停车位个630其中地上车库车位个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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