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约谈工作制度(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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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约谈工作制度为进一步树立和实践科学监管理念,加强监管部门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交流和沟通,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督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自律规范,规范食品生产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实现有效监管、和谐监管,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推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约谈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约谈目的帮助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分析可能存在的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督促企业不断规范食品生产加工行为;向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宣传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质监系统的监管职能,督促企业不断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意识;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改正违法生产行为;达到政企沟通、缓解

2、矛盾,体现监管与服务的职能。二、约谈情形(一)国家发布的食品安全信息和安全问题涉及到我市相关企业,经确认后需要进行约谈的。(二)获证企业证后监管及日常巡查中,发现存在质量安全问题,责令整改到期后,拒绝改正或整改不到位的。(三)监督检查中发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存在管理不规范问题,存在较大质量隐患,需要提醒自查自纠,且经二次以上警告仍不整改的。(四)因违法违规行为被立案查处,当事人认识不到位,需要教育、督促整改的。(五)当年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被确定为失信或严重失信。(六)被消费者_投诉存在违法生产行为的。(七)在各级部门的监督抽查检验中,产品连续_次以上抽检不合格或经责令整改后复查仍不合格的。(八)有

3、证据表明故意降低食品价格进行行业内恶性竞争,可能导致市场混乱或产品质量下降的。(九)其他有必要进行约谈的情形。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存在上述行为,本局认为可通过约谈提高监管工作成效,可适时开展约谈工作。三、约谈人员(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参加约谈的人员应为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受权人或质量管理负责人等重要岗位从业人员,其他需要约谈的人员。(二)发生吊销、撤销、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文件违法行为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属约谈对象。四、约谈内容(一)通报约谈企业违法违规及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责成其查找产生问题的原因,责令其限期整改;帮助企业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并对企业今后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提出

4、要求。(二)了解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的整改和应对措施。(三)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进行警示教育,宣传监管职能和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企业作为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及要求。(四)其他与企业质量管理、政府管理工作相关事宜。(五)向企业了解行业发展动向,及时发现行业性、区域性的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工作。(六)其他需要约谈的内容。五、工作要求(一)本局下达乐清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约谈通知书约谈被约谈企业,通知书上应注明被约谈企业名称、约谈事项、约谈时间、约谈地点等内容。约谈通知书可通过传真、邮寄等方式送达,被约谈企业接到通知书后立即反馈回执信息。(二)约谈时,约谈企业要派

5、两人以上进行约谈,专人做记录,乐清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约谈记录表由约谈人和被约谈人签字后存入监管档案,必要时可将约谈内容形成约谈纪要发送有关企业。(通知书和记录表式详见附件)。约谈工作由承担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的内设机构负责人进行,必要时可由分管局领导约谈;对存在违法添加违禁物品或添加剂、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复查不合格等行为或严重问题,后果特别严重的,则由局主要领导约谈。(三)帮助企业分析、查找存在的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时,可邀请有关业务科室、检验机构等参与。(四)约谈涉及重大问题,需要局领导参加的,应至少提前两天报告并经局领导同意。(五)被约谈企业应严格按照约谈要求,对约谈指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并在

6、约谈后_日内以书面形式将整改报告报约谈部门。(六)约谈不得变相增加企业负担,参加约谈人员不得有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行为。通过约谈,对拒不采取纠正措施的约谈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实施重点监管。约谈不影响行政处罚的执行。(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对约谈内容有异议的,有权进行陈述或申辩。约谈企业须充分听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意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提出的事实、理由成立的,约谈企业应当采纳。(八)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约谈的,予以通报批评,必要时追究具体责任人员和分管领导的责任。(九)食品生产监督管理科科及各基层质监机构要做好宣传工作,并及时告知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保障制度顺利实施。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

7、施。本制度由乐清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第二篇。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普查工作总结根据省政府_开展全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普查工作的部署,在市局和市政府的关心支持领导下以及相关部门的配合下,经过近半年时间的不懈努力,按预定计划完成了我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普查工作任务。本次普查工作开展比较顺利,调查也较彻底,初步摸清了我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基本情况。家底基本摸清,问题基本查明,后续工作亟待跟进。现将普查工作总结如下:一、基本情况本次普查工作得到了_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工商、卫生、农业、统计、食品药监等有关部门给予了全力的帮助和支持,特别是镇、街道、村委会在普查第一线做了大量的协调联络工作,使普查工作得以顺

8、利完成。普查任务下达后,我局迅速成立了普查领导小组及普查办公室,落实乡镇普查工作联络人员_名,确定了普查方案。本次普查共出动普查人员_人次,普查_个镇和_个开发区。本次普查涵盖了我市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以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食品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与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生产企业,对于界定不清或介于可普查可不普查之间的小作坊、小摊店、前店后坊等,一律进行了普查。普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区域分布、企业数量,企业规模、资质、性质、生产品种、卫生状况、执行标准、生产条件、检验能力、原料控制、技术力量、体系建立等。并对所有被普查企业的地理位置用卫星定位仪进行了精确定位。本次普查到全市

9、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各类作坊、摊店等总数为_家,其中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_家,属流通领域或餐饮消费领域的各类作坊、面点店_家。_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中,大型企业_家;中型企业_家;小型企业_家。二、全力以赴开展普查工作开展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普查,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我局没有普查工作经验,人手不足,加之时间紧迫,工作任务十分繁重。面对这项艰巨的任务,全局干部职工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全员发动,全力以赴,通过不懈努力,终于完成了普查工作。主要做法和措施有如下_个方面:1、积极_和落实各项工作我局作为负责全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职能部门,对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十分重视,接到普查任务以后,立即成立了普查工作

10、领导小组及普查人员队伍,随后召开部署普查工作会议,确定普查方案,明确由局长负总责,分管局长具体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_协调,处理普查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确定了以监督科、质检所、稽查大队为骨干,其他科室分片负责的基本模式,抽调人员建立起一支专职普查队伍。将全市划分为六个片,组成六个专门小组,分片包干开展工作。在各镇及开发区的大力支持下,落实普查工作联络员_人,构建镇村两级普查工作联系网络,这对今后开展监管工作具有积极的意义。2、加强有效宣传工作我局通过报刊、电视、电台积极宣传本次普查的目的、意义,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及时_全体普查人员学习培训省政府_开展全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普查工作_和全省

11、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思想认识和行动的高度统一。同时加强与各镇分管领导的沟通汇报,及时将上级的要求和在基层了解到的情况进行沟通。通过广泛的宣传报道,普查工作家喻户晓,取得了企业对政府普查工作的理解、信任和支持。3、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普查工作我局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普查工作。一是迅速制定普查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分工,明确每一阶段工作要求,对参加普查人员进行全面培训,保证普查工作对象统一、内容统一、标准统一、方法统一、格式统一、时间统一。二是迅速组建六支普查队伍,构建镇村两级普查工作联系网络,发挥基层协管员和联络员地熟、人熟、企业熟的优势,保证了进村入企业顺利,也确保了普查工作的准确性。三是开展普

12、查试点工作。按照普查要求,我局按企业规模大、中、小确定了几家试点。通过试点,掌握了普查方法、填表要求以及普查所需时间等,并及时完善普查工作方案。四是给予必要的物质保障。为提高普查的工作效率,我局为各普查小组配备了数码相机、_仪等设备,局办公室及时调整用车计划,保证普查用车。五是不断加大检查、督查力度,强力推进普查工作。我局领导十分重视这次普查,在每周的局长碰头会和每月的局务会议上都把普查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讨论研究。_月份省局也对我局普查工作进行了实地督查。在普查过程中,我局根据企业暴露出的问题,在普查的同时做好服务和规范工作。具体做到三个结合:一是普查与宣传质量标准和法律法规相结合,使企业

13、加深对负有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认识;二是普查与监管相结合,对企业不规范的行为及时告知,对存在有严重问题的要求限期整改;三是普查与服务相结合,为企业改善生产环境、完善生产条件、执行标准、出厂检验以及需要申领许可证等方面提供现场咨询服务,解答他们的疑难问题。三、普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1、本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普查存在一定局限性本次普查虽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在实施过程中采取了一系列保证普查质量的措施,但普查结果仍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一是缺少普查工作经验。二是季节性食品生产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影响了普查材料的完整性。三是有些小型加工企业无财务报表,其产量、销售额、利税等只能估算,但因其市场份额极小

14、,统计误差不大。四是个别小企业不肯配合,一定程度影响了普查的准确性和普查进度。2、部分小型企业存在食品质量安全隐患普查结果显示,我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以小型企业为主,一是在_家企业中,小型企业有_家,而且在地域上也十分分散,给有效监管增加了难度。二是部分小型企业质量、卫生和法律意识淡薄,从业人员素质不高。三是生产环境和生产条件较差,生产场所布局不尽合理,设施简陋。四是部分小型企业因技术人员缺乏,对食品生产标准既不懂也不会用,仍然按传统习惯_生产,随意性很大。五是原材料控制不严,进货只凭感观、图便宜。六是部分小型企业因缺乏检验设备,其产品出厂不能检验或仅凭感官检验,产品质量难以保证。3、普查中发现

15、部分小作坊式加工点存在无工商营业执照或无卫生许可证情况,我们已将有关汇总情况移交工商或_部门查处。通过普查,我们深深体会到,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责任重大,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是民族素质和综合国力的体现,能否认真解决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能否从源头上把住食品质量安全关,直接关系到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地位,关系到我市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安全生产责任约谈工作制度(试行)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_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_第493_)等法律法规及中心安全工作问责制度等相关规定,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各部门安全责任意识,规范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提高安全工作执行力,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安全工作责任约谈,是指中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工作_,以致影响安全管理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一定损失的部门负责人、有关职工约见谈话,分析问题或事故发生原因和安全生产状况,研究工作措施,并进行约谈告诫。第三条约谈对象(一)发生问题或事故单位的部门负责人;(二)负有业务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人;(三)认为有必要约谈的其他人员;约谈对象要准时参加约谈,不得委托他人。第四条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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