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压类特种设备综合知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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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压类特种设备综合知识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王文齐江泽民总书记语录 像锅炉这类压力容器,它的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的安全,切不可稍有疏忽。 对锅炉这种产品,从制造到安装,每一个环节都必须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不合格的绝不允许出厂和使用。运行中的锅炉,也必须定期严格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1999年1月16日,江泽民总书记专门就宁夏等地发生3起锅炉爆炸事故,对锅炉压力容器质量检验和安全问题所作的重要指示。 什么是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摘自特种设备

2、安全监察条例第二条)国务院第412号令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对压力管道的设计、安装、使用、检验单位和人员资格认定,场(厂)内机动车辆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许可保留行政审批并设定行政许可。特种设备的两个基本特征: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 特种设备的分类 1、承压类: 锅炉 压力容器(含气瓶、医用氧舱、罐车等) 压力管道。 2、机电类: 电梯 起重机械 客运索道 大型游乐设施 厂(场)内机动车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003年3月11日朱镕基总理签发国务院第373号令颁布。 2003年6月1日起施行。 全面规范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及其安全监察的专门法规

3、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及其作业人员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 进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 制裁各种特种设备生产、使用中违法行为的法律武器。 第一讲:锅炉的使用与管理第一节 对锅炉的一般要求 锅炉是一种在高温高压下运行的承压设备,一旦发生事故,特别是爆炸事故,将造成设备本身和周围设施的巨大破坏。对锅炉这类设备实行国家监察有着悠久的历史,工业国家起步于19世纪初,我国1955年成立了第一个专门的国家锅炉安全监察机构,并于1960年颁布了第一个蒸汽锅炉规程,1982年国务院颁布了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直至2003年颁布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为我国的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制定了法律依据,为

4、搞好锅炉的安全运行,国家相继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程,规范,标准,主要有: A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B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C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D低压锅炉水质 E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规则 F锅炉房设计规范 G锅炉定期检验规则 一关于锅炉的定义和分类 1、锅炉的定义 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摘自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八条) 2、锅炉的分类 由锅炉的定义可以

5、看出,锅炉分为三大类: 蒸汽锅炉: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升的承压蒸汽锅炉。 介质的出口形态为蒸汽。(使用最广泛) 热水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 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 的承压热水锅炉。 介质的出口形态为热水。(常用于取暖) 有机热载体锅炉:所用介质是一种有机化合物,又称导热油。由于导热油有底压力高温度的特点,工业生产中常用于为加热 装置提供热能。 锅炉的分类方法还有很多,按照不同的方法可以有不同的分类: 按使用方式分类: 固定式锅炉和移动式锅炉。 按用途分类: 电站锅炉,工业锅炉,采暖锅炉,机车锅炉,船舶锅炉。 按压力分类: 低压锅炉,中压锅炉,高压锅炉,超高压

6、锅炉,亚临界锅炉,超临界锅炉。 按蒸发量分类: 小型锅炉(D75t/h)。 按结构分类: 火管锅炉,水火管锅炉,水管锅炉。 按燃料分类: 燃煤锅炉,燃油锅炉,燃气锅炉,电加热锅炉,原子能锅炉。 按燃烧分类: 层燃炉,沸腾炉,室燃炉。 按循环分类: 自然循环,多次强制循环,直流锅炉。 按安装分类: 快装锅炉,组装锅炉,散装锅炉。3、锅炉的工作参数 反映锅炉工作特性的基本参数,包括锅炉产生蒸汽的数量(蒸发量)和质量(压力,温度)两个方面的指标。 蒸发量:蒸汽锅炉每小时所产生的蒸汽数量,称为蒸发量,用以表示其产汽的能力。常用的单位是“吨/小时”(t/h)。通常我们所称的几吨锅炉指的就是蒸发量。 蒸汽

7、压力P与蒸汽温度t: 锅炉加热后体积膨胀对筒壁产生的压力,单位是兆帕(MPa)。 饱和蒸汽温度与压力是一一对应的。 热功率: 热水锅炉每小时出水有效带热量,称为热功率,常用的单位是“兆瓦”(MW)。 0.7兆瓦1吨/小时蒸汽的热量 4、锅炉爆炸的机理 锅炉内的水吸收热量后,由液体状态向气体状态转化,体积膨胀,由于锅筒是密闭容器,蒸汽不能自由膨胀,而被迫压缩在锅筒内,因而对筒壁就产生压力,当这个压力超过筒壁的承受极限,造成筒壁破坏,聚集在筒内的蒸汽能量瞬间释放,形成爆炸,同时,锅内高温液体遇大气后急剧膨胀,汇同瞬间释放的压力,形成强大的冲击波,从而对周围设施造成破坏。大气压力下蒸发成蒸汽1千克水

8、1725倍体 积 膨 胀常压锅炉与承压锅炉的区分: 常压锅炉顶部有一个向上通向大气的管子,直径大小由锅炉的大小不同而不同。承压锅炉是一个密闭的设备; 常压锅炉无安全阀、压力表。承压锅炉必须安装安全阀、压力表。 常压锅炉不会产生蒸汽。产蒸汽的必是承压锅炉。二、关于锅炉设计方面的要求蒸规第7条规定:“锅炉的设计必须符合安全、可靠的要求。” 这是对锅炉设计的原则要求,即安全、可靠。锅炉的设计能否达到安全、可靠的要求,关键在于结构是否合理,受压元件的强度是否足够。锅炉设计时,期结构是否符合规程的要求,直接关系到锅炉的安全运行。分析锅炉爆炸事故原因发现,许多爆炸事故是由于结构不合理而引起的,尤其是一些“

9、土锅炉”站的比重相当大。例如我市的三起锅炉爆炸事故。因此,除蒸规中对锅炉的设计提出了一些基本的要求外,国家还制定了一系列的技术标准。要求有关设计单位必须执行。 三、关于锅炉出厂时所附带技术资料方面的要求蒸规第8、9条对锅炉出厂时所应附带技术资料提出了基本的规定。锅炉出厂时所附带的技术资料时锅炉登记建档所必须的。它是锅炉设计制造质量的一个检查和见证,也是锅炉安装、使用、维护修理的依据。具体资料如下: 1、锅炉总图,主要受压部件图。 2、受压元件的强度计算书。 3、安全阀排放量的计算书。 4、锅炉质量证明书(包括出厂合格证,金属材料证明,焊接质量证明和水压实验证明) 5、锅炉安装说明书和使用说明书

10、。 6、锅炉产品铭牌。 7、检验检测机构的监检证书。 四、关于锅炉安装方面的要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十七条规定:“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依照本条例取得许可的单位进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即可施工。”告知的目的: 对安装单位及其安装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核; 对拟安装锅炉的设计、制造的合法性进行审核; 对辖区内锅炉的增减情况获得直接的信息; 指定技术机构对锅炉的安装质量进行监督检验。告知必须由安装单位办理。 五、关于对使用单位

11、的要求蒸规第16条规定:“锅炉的使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锅炉设备的安全管理,按照本规程的要求做好锅炉的使用管理工作。锅炉的使用单位应根据锅炉的结构型式,燃烧方式和使用要求制订保证锅炉安全运行的操作规程和防爆、防火、防毒等安全管理制度以及事故处理办法,并认真执行,锅炉的使用单位应制订和实行锅炉及其安全附件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制度,对具有自动控制系统的锅炉,还应建立定期对自动仪表进行校验检修的制度。”这是对使用单位提出的一些最基本的要求,锅炉设备管理人员的职责是:1. 对司炉工人、水质化验人员组织技术培训和进行安全教育;2. 参与制定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3. 对锅炉房各项规章

12、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4. 传达并贯彻主管部门及锅炉安全检查机构下达的安全指令;5. 督促检查设备维护保养和定期检验计划的实施;6. 解决锅炉房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或及时向负责人反映。 六、关于司炉工的要求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锅炉、压力容器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这一条规定了司炉工必须持证上岗,没有合格的司炉工,锅炉不得投入使用。司炉工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并取得操作证才能独立操作锅炉。由于锅炉是承压的特种设备,司炉工人

13、必须具备一定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术,才能保证锅炉的安全运行。由于司炉工素质底下,操作不当而引发的锅炉事故屡见不鲜。例如洛阳毛粘厂事故。 四.关于锅炉的修理改造1、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17条:“锅炉受压元件的重大修理,如锅筒(锅壳)、炉胆、回燃室、封头、炉胆顶,管板、下脚圈、集箱的更换、挖补、主焊缝的补焊、管子胀接改焊接以及大量更换受热面管子等,应有图留样和施工技术方案。修理的技术要求可参照锅炉专业技术标准和有关技术规定。修理完工后,锅炉的使用单位应将图样、材料质量证明书、修理质量检验证明书等技术资料存人锅炉技术档案内。”明确了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什么是锅炉的重大修理,这是在实际工作中经常遇到的问题,由于重大修理要有施工方案,还要到当地锅炉安全监察机构进行报批,所以规程对重大修理的范围做了规定。第二,明确了修理中的技术要求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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