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三岔镇高山小学办学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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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邑县高山小学办学章程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保障学校依法办学和自主管理,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大邑县高山小学,简称:高山小学,英文表述为:“GAOSHAN PRIMARY SCHOOL”,是一所公立全日制小学校。学校地址:大邑县高山社区街道1号,邮政编码:611334。电话:88221603第三条:本校由大邑县教育局举办,经大邑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批准,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本校是一所实施小学教育的全日制教育

2、机构,核定办学规模为6个教学班,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四条:办学思想:以人为本,以爱育人,办学理念:和而不同,美美与共。办学目标:办一所人和校美、有爱有品、花园式的精致学校。学生培养目标:培养品行美、身心健、善学习、爱劳动、慧创新,并能传递正能量的和美少年。办学理念、价值追求:和而不同 美美与共校训:和气和睦 美心美行校风:和谐发展 美人美己教风:和爱润生 德美艺精学风:和乐共进 美益求美校徽:高山小学校徽诠释:(1)、主体图案由变形字母“G 、S”组成,“G 、S”是汉语拼音“gaoshan”(高山)的拼音缩写,突出了学校所处地域名称。字母 “G”似红心,又似太阳,周围线条似太阳

3、的光芒,象征我校教师爱心育人;字母 “S”似绿叶,象征我校的学生。图案象征了学生在教师的关爱下,用心回报,整体表达了寸草春晖的寓意。(2)、下方是中文“高山小学”和英文“GAOSHAN PRIMARY SCHOOL”的字样,与主体图案组成完整的校徽。(3)、整个图案呈红、绿、蓝三色,鲜艳醒目,象征着我校师生在爱的润泽下,充满活力,蓬勃向上,和谐发展,体现了我校“以人为本,以爱育人”的办学理念和“爱的教育”的办学特色。第五条:学校在教职工中大力倡导人与人之间相互理解、尊重、关心、协作、促进,共同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塑造个体,实现个体价值。树立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根本,以教师的可持续发展为

4、动力,以学校的和谐发展为目的的价值取向。崇尚育人在于育心,育心在于育爱的工作方式。第六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奖惩制。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第七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党支部监督、教代会民主参与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学校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并定期通过学校教职工、学生家长、学生会议和社区调查等形式听取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办好人民满意的学校。学校设有校长办公室、教导处等组织和部门,各负其责,和谐共管,坚持校务公开制度。第八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副校长和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协助校长管理学

5、校各项工作。学校校长的聘用原则为教育局党组考核任命,副校长和学校中层的聘用原则是由学校推荐,教育局党组考核任命。第九条:学校党支部是学校的政治核心,应积极发挥其在贯彻执行教育方针和学校政治工作中的核心、监督作用。第十条: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均须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学校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依法保障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其组织机构及相关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第十一条:学校少先队组织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要认真搞好自身建设,配合党政全

6、面贯彻教育方针,在教育青少年学生,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其组织机构及相关事项依照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第十二条:学校行政会和教代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决策学校重大事项,研究布置全校性工作。第十三条:学校依据上级核定的编制数,聘用符合条件的教职工。第三章 教育教学管理第十四条: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教育教学工作,必须牢固树立“教学为中心”的思想。第十五条:学校德育工作坚持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线,以行为规范养成教育与训练为抓手,以“爱的教育”为特色,切实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健康的心理、博爱的情怀,提高学生辨别是非、自我教育的能力。第十六条:学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以爱育人”的办学理念,

7、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面向全体,让每个学生的特长得到发展,让课堂充满生命活力,让校园成为师生的乐园。第十七条:学校教导处是学校教育教学教科研管理的职能部门,每学期要根据学校工作计划确定教育教学教研管理目标和质量目标,制定教育教学教研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在严格计划管理的同时,要狠抓过程与结果管理。第十八条:学校以班级为教育教学工作基本单位,班主任是班集体的组织者、教育者、指导者,并负有协调本班级各科教育教学工作和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之间联系的责任。学校实行班主任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第十九条:学校注重少先队组织的建设,要求中队辅导员具有较高的工作水平,广泛开

8、展有特色的少先队活动,并在活动中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第二十条:学校严格执行上级颁布的课程计划、课程标准、教学计划,积极探索课程管理,开发校本课程。第二十一条:学校实行统一规范的测试制度,每学期期末组织语文、数学、英语、科学测试,其它科目通过考查评定成绩。学生成绩实行等级制。小学调研测试、毕业测试由上级命题,测试科目按上级要求定。第二十二条:努力改进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与学生素质评价标准,既重结果,又重过程,坚持发展性评价,运用多种方式力求对教师和学生的评价全面、公正、准确。第二十三条:学校要加强档案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收集整理各类教育教学档案,实行专人负责。由教导处直接指导教师个人专业发

9、展档案建设。要充分发挥档案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当注重教育科研工作,设立教育科研专项经费,加大教育科研的奖励力度,提高教师队伍的科研素质。第二十五条:学校重视学生劳动技术实践教育,培养学生现代信息技术能力,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综合实践活动,提高服务自我、服务他人、服务社会的责任感和知识、技术、能力。第二十六条:学校重视安全教育管理,组织师生学习安全防范常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第二十七条:学校重视体育与健康教育,加强体育与健康教学工作。学校重视美育教育,培养学生有较高的审美能力、艺术欣赏力和一定的艺术表现力。学校每学年举办艺术节、召开运动会,培养学

10、生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第二十八条:学校注重发挥教育资源的优势,坚持学校资源向社区开放,组织学生参与社区活动,努力把学校建成社区文化事业发展的中心。第四章教职工第二十九条:学校必须依法维护、保障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学校教职员工必须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维护学校的荣誉和利益,严格遵守学校的章程和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第三十条:学校教师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利,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义务。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做到期初有计划,期末有小结,学年有专题总结或教育教学论文。第三十一条:学校依据办学规模,核定编制

11、,设岗定员。教职员工应执行学校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计划,完成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的任务。第三十二条: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第三十三条:学校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鼓励并支持教师从事教育科研、学术交流学历提高和参加进修或其它方式的培训。第三十四条:学校在保障教职员工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的基础上,努力改善教职员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第三十五条:学校每(期)年对教职员工的德、能、勤、绩按学校考核方案进行客观、公正、准确的考核评价并予公示且挂钩奖惩。第三十六条:学校教师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和学校建设等方面成绩优秀的,由学校予以表彰、奖

12、励。对有突出贡献的教职员工,可按程序报请上级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学校对违犯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或违反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或在工作中产生错误或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或不尽职尽责的教职员工予以教育、批评或处分或离岗培训、辞退等处理。对因重大过失造成学校经济损失的,学校有依法追偿的权利。学校对重大工作失误实行倒查责任追究。第三十七条:学校依法维护退离休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第三十八条:教师、职工认为合法权益受到学校侵犯或对所受处理不服的,可向教代会提出申述意见,并可向上级机关提出申诉,直至按法定程序提起诉讼。第五章学生管理第三十九条:凡按有关规定被本校招收或转入本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本校学籍。学校依据教育

13、局关于学生学籍的管理规定,加强学生学籍管理。第四十条:学校坚持全面正确地评价学生,正面地引导、激励学生。学校对取得优异成绩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学生给予表彰与奖励。对违反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的学生予以教育、批评。第四十一条:学校要按照国家教育资助政策,建立健全学校资助工作制度,要强化资助宣传,强化管理,切实保证教育资助实现“应帮尽帮,应助尽助”的目标,确保“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困难而失学”。第四十二条:学生有下列权利:(一)接受平等教育。对学校或教师不公正待遇,有权提出申诉。(二)在学习成绩和操行评语等评定上获得公正评价。(三)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四)参加教育教学计

14、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五)参加社区活动,为社区服务,享用社区设备实施及图书资料,为社区群众带去文艺节目表演。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二)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立志成才。第六章后勤财务管理第四十三条:学校必须规范收费行为,严肃收费纪律,按照上级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法向学生收取规定费用,严格落实收费制度,杜绝一切违规收费行为。第四十四条:坚持后勤工作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原则,强化服务育人的意识。第四十五条:加强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严肃财经纪律

15、,坚持勤俭办学,搞好经费的预算、执行和决算。大型项目按规定程序实行招投标制度。第四十六条:加强校舍、校产的管理,严防公物流失和浪费。第四十七条:学校按校园文化建设整体规划,按步骤合理进行基本建设和维护管理,分步创设符合学校特点的净化、绿化和美化的文明校园。第四十八条: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坚持做好防火、防盗、防电、防毒、防病工作,坚持抓好饮食卫生,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师生和财产的安全。 第四十九条:加强伙食团管理,积极听取教职工、学生、家长意见。第七章 附 则第五十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及行业主管部门政策文件执行如有抵触,以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主管部门规范性文件为准。第五十一条:本章程的修订由学校校长提出,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校务会议通过,报县教育局核准后生效。第五十二条:本章程由高山小学教代会负责解释。第五十三条:本章程经自2021年4月28日经高山小学第7届第1次教代会审议,校务会议通过,并报大邑县教育局同意备案,自2021年5月1日起正式生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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