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救车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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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抢救车管理规定为规范抢救车管理,确保抢救车时刻处于有效状态,有 效、快捷地进行危重患者的抢救,特制定本规定。一、配置原则医务科会同护理部、门急诊、设备科、药剂科等相关部 门论证评价抢救车的配置,并制定各病区抢救车配置清单, 门急诊、特殊检查科室抢救车配置清单。二、全院各病区必须配备抢救车;三、门急诊、特殊检查科室(CT室、X光室、B超、心电图 室)配备抢救车;四、管理职责1、医务科:根据心肺复苏的急救需求及医院的实际情况, 统一确定抢救车药品、仪器种类、数量,制定并悬挂抢救车 药品、物品标准配置目录、抢救药物儿童剂量换算表。2、护理部:本着醒目、应用便捷、避免阳光直晒的原则明 确抢救车的摆放位

2、置;规定抢救车内药品及仪器设备的摆放3、药剂科:依照抢救车药品物品标准配置目录要求为科室配 置抢救车内药品,并组织每月检查。4、设备科:按照抢救车药品物品标准配置目录要求为科室 配置抢救车内设备,并组织每月检查。5、 各病区管理要求:抢救车内药品及物品及限抢救时使用; 抢救药品、物品做到”五定”,即定品种数量、定放置位置、 定专人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三无”,即无 责任性损坏、无药品变质、无过期失效;“二及时”,即及时 检查维修、及时领取补充。6、抢救车不得任意挪用、占用或外借; 7、抢救车的开启与封存:抢救车的打开条件仅限于抢救患 者和每月(间隔时间31天)的定期检查;首次封存

3、前,护 士长和专管护士按基数检查、整理药品和物品,核对无误后 用一次性编码锁封存,记录封存日期及编码,封存有效期为 一个月;抢救车每班交接并记录在在抢救车药品物品交按记 录单,护士长和专管护士每月共同全面检查、清洁 1次,并 记录在抢救车药品物品月检查记录表;抢救车药品物品交接 记录和抢救车药品物品月检查记录表由护理部制定,各科室 使用记录要求保存,保存期限为 1年;使用全院统一的一次 性编码锁,编码锁应保完整,损坏或疑有损坏的需经双人重 新清点、补齐抢救药品和物品后封存,并记录在抢救车药品 物品交接记录单上。8、药品有效期管理:抢救药品近效期 2 个月内的,在瓶体 底顶部贴红色标识;近效期

4、1个月内的、印字模糊不清的药 品,科室填写申请单,凭药品实物到药房领取对应的长效期 药品同时将药品实物交药房。9、抢救车标识管理:抢救车内药品、物品标识实行全院统 一标配。10、抢救车使用后管理:抢救车使用实行谁使用谁负责,必 须在本班内及时整理、补充完整,双人核对后重新封存,并 记录在抢救车药品物品交接记录单和口头医嘱记录本。11、氧气瓶管理:固定位置存放并悬挂满瓶及“四防标识” 使作时须固定;氧气瓶 24 小时处于备用状态,当氧气瓶内 压力低于 0.2MPa 时电话通知后勤保障科取回重新充氧或更 换,严禁在科室现场充装气体。12、交接问题:每周一由抢救车专管护士负责测试氧气瓶压 力,吸氧装置是否齐全完好,其他班次负责查看白班是否测 试氧气瓶压力,吸氧装置是否齐全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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