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生物技术学院学生综合考评及评优评奖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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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南高校生物技术学院学生综合考评及评优评奖实施细则(试 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本细则依据西南高校学生综合考评方法(试行)(西校2007247号)、西南高校学生嘉奖方法(试行)(西校2007248号)和西南高校学生奖学金评定方法(试行)文件(西校2007249号),结合学院教学管理规定制定实施。其次条:本实施细则适用对象:西南高校生物技术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第三条:学院成立综合考评及评优评奖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学生工作和教学工作的学院领导、学院团委书记、年级辅导员、班主任组成。各专业成立由班、团干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学生考评小组。第四条:综合考评及评优评奖工作每年开展一次,与学校德育考评、评优评

2、奖工作同步进行。各专业应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初评,初评工作须在辅导员、班主任的指导下公开、公允、公正地进行。学院综合考评及评优评奖领导小组对各专业上报的初评结果进行审核、公示,并上报学校学生工作处。其次章 综合考评的内容和计分标准第五条:综合考评成果由德育考评成果、课堂学习成果、综合素养加扣分三部分组成,三部分成果之和为综合考评成果。第六条:学生德育考评成果满分30分,其中政治看法(7分)、思想品德(7分)、文明行为(5分)、法纪观念(7分)、心理素养(4分),其中学生考评小组评2/3分,班主任评1/3分。第七条: 课堂学习(70分)课堂学习包括专业课、公共课两部分(不包括任选课和二专业课程

3、)(各科成果总和课程门数)70%第八条:综合素养加扣分的内容及其评价方法(一)任职类加分1、担当院团委副书记,学生会正(副)主席依据工作看法、工作成效等加0-2分,由学生会主席团和团委书记评分(主席团相互评分取平均值与团委书记评分再取平均值)。2、担当院团委、学生会正(副)部长依据工作看法、工作成效等加0-1.5分,由学生会主要干部和主席团评分(学生会主要干部相互评分的平均值和主席团成员评分的平均值再平均)。3、担当学生党支部正(副)书记和党支部委员依据工作看法、工作成效等加0-1.5分,由支部书记负责评分。4、担当正(副)班长、团支书依据工作看法、工作成效等加0-1.5分。采纳团委学生会和班

4、级考评小组分别测评方式进行评分(团委学生会评分占40%,班级考评小组评分占60%),由班级辅导员、班主任组织实施。5、担当其他班级干部(包括寝室长、小组长)依据工作看法、工作成效加0-0.5分;由学生会主要干部和班级测评小组负责评分(团委学生会评分占40%,班级考评小组评分占60%)。6、担当辅导员或班主任助理依据工作看法、工作成效等加0-0.5分;由所在年级辅导员或班级班主任评分。7、担当学校其他组织及社团干部,依据西南高校综合考评方法,供应相关证明材料,由学院评优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后加0-1.5分。8、对同一学年任多职的,取最高分职务进行评定。9、学生干部受通报指责或警告以上处分的,不加任职

5、分;干部若有其他违纪行为和不文明行为,经群众检举和查证属实的,参考情节的轻重确定任职加分。(二)宣扬类得分1、学院网页上发小通讯0.05分/篇;在院刊上发表文章加0.15分/篇;在校报级发表文章加0.25分/篇;在校级以上的刊物上发表文章加0.5分/篇;(以上文章数量假如大于3项,则以3项计算) 2、如所发表的文章属摘抄或通讯稿的,则按同级别加分分值的1/2加分。3、所发表的文章如是由二人合作完成的,分值按6:4的比例安排;如由三人及以上合作完成的只取前三名按6:3:1的比例安排。发表的文章如属一稿多投的状况,限加最高分。4、宣扬类各项得分可累计,但总得分不超过2.5分。(三)竞赛类得分1、获

6、院级竞赛第一、二、三名的分别加0.75、0.5分、0.25分/人次。2、获校级竞赛第一、二、三名的分别加1.5分、1分、0.5分/人次;若评奖是名次,按第一名视为一等奖,其次、三、四名视为二等奖,第五、六、七、八视为三等奖;获激励奖的加0.2分/人次。3、获省市级竞赛第一、二、三名的分别加分3、2、1分/人次;其余奖项加0.5分/人次。4、获国家级竞赛第一、二、三名的分别加5分、4分、3分/人次;其余奖项加1分/人次。5、竞赛类计分依据活动嘉奖设置,实行有“名”取“名”、无“名”按“等”的原则,既无“名”又无“等”的,依据参赛的级别,参照竞赛类得分1-6条加分。6、以团体为单位参与竞赛获奖的,

7、成员按相应等级得分的1/2进行计分。7、同类竞赛限取最高分,不进行累计;竞技类累计总得分不超过10分。以上各项多次得分者,同一竞赛取最高分,非同一竞赛累计(文艺竞赛、体育竞赛分别不超过5分)。(四)科研类得分1、学生主动参与老师科研活动累计时间超过30天并供应证明材料的,加0.5分,不累加。2、学术论文被SCI、EI收录:第一作者加7分,其次作者加3分,第三及后序作者加1.5分;在国内核心期刊(以国内核心期刊书目为准)发表学术文章:第一作者加4分,其次作者加2分,第三及后序作者加1分;其他期刊(具有国家正式刊号):第一作者加1.5分,其次作者加1分。第三及后序作者加0.5分。同一论文多处发表不

8、累计加分,不同论文可累积加分,但加分累计不超过7分。3、学生参与老师科研活动,备战“挑战杯”、“含弘杯”胜利申报立项,进入校初赛环节,该作品参与者加1分/人次;获奖者按以下标准另外加分 :获奖等级国家级市 级校 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激励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激励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激励奖加分分值75433210.510.70.50.25同一项目获多级嘉奖时按最高奖项加分,多人合作项目第一作者按分值的100加分,其次作者按分值的50加分,第三作者及其一下作者按分值的20加分。以上都须供应证明材料(多人共同申报的专利加分参照此条)。4、学生若有科技独创并供应相应材料的,依据实际状况加1.5-5分/人

9、次。5、不同科研类得分可累计,但总得分不超过10分。6.学生获得学校创新基金资助,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一般课题负责人分别赐予0-1、0-0.7、0-0.5的加分,课题参与者都赐予0-0.2的加分。课题累计不得超过3分。(五)集体获奖类得分1、所在寝室当学年被评为国家级文明寝室的,寝室长加1.5分,成员每人加1分;被评为市级文明寝室的,寝室长加1分,成员每人加0.5分;被评为校级文明寝室标兵的,寝室长加0.5分,成员每人加0.25分;被评为院级文明寝室的,寝室长加0.25分,成员每人加0.125分。2.获得先进班集体(团支部)院级 班长、团支部书记各加0.5 班、支委各加0.4 成员各加0.2校

10、级 班长、团支部书记各加1.0 班、支委各加0.8 成员各加0.4市级 班长、团支部书记各加2.0 班、支委各加1.5 成员各加1.0国家级 班长、团支部书记各加3.0 班、支委各加2.0 成员各加1.53、当年度班集体、团支部、寝室受通报以上处分的,所在集体的学生干部在不加任职分的基础上扣1.5分/人次,学生党员扣1分/人次,一般学生扣0.5分/人次。个人获荣誉嘉奖,除本细则有详细规定外,不得随意加分,特别状况应报学院综合考评及评优评奖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六)其他1、主动参与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小分队并仔细总结、供应总结报告的,队员加0.2分/人次,副队长加0.4分/人次,队长加0.5分/

11、人次。被评为市级、校级、院级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的,分别再加1分、0.5分、0.25分。2、通过英语六级考试的,当年度加0.5分;大二年级通过英语四级考试或通过计算机二级以上考试的,当年度加0.25分/项(同一学年通过英语四六级考试的,不重复加分)。3、参与校运动会和新生运动会但未获奖的学生,每人加0.2分。4、参与学院文艺演出的演职人员:演员:中秋晚会,毕业晚会加0.1分/人次,迎新晚会加0.2分/人次;职员:中秋晚会,毕业晚会,迎新晚会加0.1分/人次。5、行课期间不假离校,经查证属实,扣1分/次,且一切后果自负。6、不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在寝室运用大功率电器证明属实的,扣1分

12、/次。7、对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按以下标准扣分:违纪处分类别学院通报指责学校通报指责警告严峻警告记过留校察看扣分分值1245710对于一学期内违纪多次者,累计扣分。本部分若遇特别状况,由辅导员组织考评小组探讨确定。各年级辅导员有权组织本年级同学依据专业详细状况探讨后提出增加加分或扣分项目,但应提交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综合素养加分应由学生本人依据第八条所列条款照实申报并供应相应证明材料,学生考评小组审查后确定。总得分为第八条各部分得分的和值,但最高不超过20分。扣分由学生考评小组依据事实干脆扣除。第九条:各专业综合测评分统计工作完成后应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学生个人对综合测评分假如有异议的,

13、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考评领导小组在接到申诉后三天之内进行审查、做出处理看法并通知学生本人。此处理看法为综合测评最终处理看法,并作为学生评优评奖的重要依据。第三章 综合奖、单项奖评奖及奖学金评定方法第十条:学院综合奖、单项奖的评定依据西南高校学生嘉奖方法(试行)和西南高校学生奖学金评定方法(试行)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组织实施。第十一条:学生考评小组由各班班长、团支书以及8个学生代表组成,学生代表由全班同学民主投票选举,按票数凹凸并由班主任和学院考评领导小组商讨后定10个人为班级最终考评小组。考评小组在给各位同学评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然后求平均分。第

14、十二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奖学金原则上以班为单位评比。第十三条:依据综合测评分由高到低按所在班级排名前40%选出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必需是2007-2008学年担当学生干部并表现优秀),采纳差额投票的方式按所在集体总人数3%的比例选出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获得的票数应在所在集体实到人数的半数以上。获得半数以上票数的候选人不足额,可按缺额人数的5/3,以综合测评分由高到低的依次增列候选人,进行补选);投票工作应在全体学生的参与和监督下完成。评比出优秀学生干部后,依据综合考评分由高到低按所在班级排名前20%选出三好学生候选人,采纳差额投票的方式按所在集体总人数7%的比例选出三好学生(已评出的优秀

15、学生干部不占此列),当学年有必修课重修或补考的不得参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第十四条:学生奖学金分为一等、二等和三等。评定程序:学院在综合考评的基础上,依据学生综合考评成果凹凸,形成一、二、三等奖学金的初名单,经学院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学生填写西南高校学生奖学金登记表,由学院汇总后保送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确定评定结果。第十五条:学院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将在各专业产生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基础上,依据其综合素养状况,举荐优秀个人参评校优秀学生标兵。第十六条:综合测评分排名前70%的学生具有参评各种个人单项奖的资格。评定个人单项奖时,首先由学生本人依据西南高校学生嘉奖条例的各项要求提出申请,班级考评小组成员统计专业申报状况后征求同学看法,产生候选名单,通过考评并按相应比例投票选举产生个人单项奖获奖学生。该学年必修课中有两门重修的学生不得参评单项奖。第十七条:同一学生不得同时参评综合奖和单项奖,但可以参评两项单项奖(不超过两项)。综合奖、单项奖的公示、申诉、上报等工作按西南高校学生嘉奖方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实施。第十八条:以下状况假如有据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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