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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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开江县农业局2017年农业防汛救灾工作应急预案一、工作目的为切实抓好2017年洪涝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洪涝灾害对农业生产造成的损失,保障我县农业生产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二、工作原则21坚持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树立农业自然灾害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的思想。22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实行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一把手负责制,属地管理,分级负责。23农业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三、编制依据编制本预案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2、防汛条例等法律、法规。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开江县范围内突发性洪涝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五、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任务1组织机构县农业局设立农业防汛救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全县农业洪涝灾害突发事件的处置和灾后恢复工作。由县农业局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局下属单位和局机关相关股室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农业局农业防汛救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行政办公室。2县农业局防汛救灾领导小组职责21负责协调、指导全县农业防汛救灾突发事件的处置和灾后恢复工作;研究制定全县农业生产防汛救灾预案。22组织开展全县农业洪涝灾情调查和统计,建立农业灾情报告制度。23分析研究,提出全县农业生

3、产防汛救灾的意见和建议。24组织和指导灾区抗灾救灾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25组织机关干部和科技人员深入灾区开展科技服务和生产救灾。26开展生产救灾的宣传工作。27争取和筹集生产救灾经费和救灾种子、化肥等物资,提出分配意见。28对各乡(镇)生产救灾工作进行指导。3县农业局防汛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31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32与县气象、水利、民政等部门密切协作,采集天气、水文灾情等信息,供领导参阅。33与各乡镇灾情统计部门共同对洪涝灾情进行核实,掌握灾情动态;负责全县农业洪涝灾害灾情信息上报工作。34及时了解各乡镇抗灾救灾行动情况,掌握防汛抗灾救灾动态,供领导参阅,

4、并提供给有关部门。35负责生产救灾文字信息综合工作。36对领导小组派往灾区检查指导抗灾救灾工作的机关干部和科技人员进行具体工作安排和联络工作。37参与救灾资金、物资的发放工作,并对资金、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解和核查。38负责处理好其它日常工作。4县农业局防汛救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防汛救灾工作。41局农业产业科教股:负责全县农业防汛抗灾救灾新闻宣传报道等工作。42局财务室:争取和筹集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物资,并根据领导小组分配意见,将资金、物资发往受灾地区,争取和落实农业抗灾基础设施项目及灾后恢复重建项目。43县农技站、植检站、土肥站:及时指导各乡镇做好灾后农技服务和

5、恢复生产等工作,收集和反映种植业灾情。负责农作物病虫草害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负责防汛救灾种子、肥料的筹集和储备工作,做好灾后恢复的土壤墒情和养份动态监测等工作。44县农机发展股:指导各乡镇及时组织农机人员和农机具投入排涝、抗灾抢险和灾后恢复生产服务工作。45县经作站:核查、收集和反映蔬菜灾情。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搞好蔬菜余缺调剂,组织检查蔬菜大棚等设施的受损情况,帮助菜农做好病虫防治和灾后恢复生产等工作。46县种子管理站:负责做好灾后补改种种子质量的检验检测,确保救灾种子质量和农业生产安全。47局纪检组:负责防汛救灾资金、物资的监督使用,查处贪污、挪用农业救灾资金、物资等违纪违法案件,

6、负责局属单位捐赠救灾钱款、物资管理和重点帮扶对象的联系工作。5预防、预警5. 1预警信息来源县气象局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县水务局、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水情、汛情、灾情信息,各乡镇农业洪涝灾害发生情况。5. 2信息采集5.2.1采集途径:县农业局与县气象局、水务局、防汛抗旱指挥部、民政局等部门保持稳定畅通的信息交换渠道,定期和不定期的会商。5.2.2采集内容:气温、降水、光照等气候条件;水文、汛情等水文资料;农业洪涝灾害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农作物受灾、成灾、绝收面积;农作物损失程度;农田及农业基础设施毁损情况;农业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对策措施等。5.3信息报送5.3.1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

7、。农业洪涝灾害发生后,县农业局应立即向县人民政府和市农业局报告。造成重大损失的突发事件,县农业局可直接报省农业厅,并同时报市人民政府。5.3.2农业洪涝灾害信息应立即上报,灾害仍在发生和延续期间,应坚持日报制度。因不可控因素一时难以掌握详细农业重大洪涝灾害信息的,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核查,并于3日内补报详情。5.3.3一般性农业洪涝灾害信息,应定期逐级上报。6灾情信息发布县农业局应协助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做好洪涝灾害信息发布工作。局属相关部门认真核实农业洪涝灾害,需对外发布的,交由县政府指定的专门部门发布,未经授权,不得自行发布。7预警报告获悉县气象、水务部门的洪涝灾害预测预报。应立即发出

8、农业洪涝灾害预警。8灾害预防81组织思想准备。县农业局成立农业防汛救灾工作办公室和防汛抢险突击队伍,局属各单位依据职能成立相应的组织或确定专人抓生产救灾工作,不断完善农业防汛抢险组织,落实责任制。加强宣传,强化农业部门和农民的防洪减灾意识,做好防大灾抗大灾的思想准备。82工作准备。县农业局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农田设施、农业机电设备的加固和防护措施,并配合水务部门做好相关基础设施的维修、加固、改造,增强农田及各类农业基础设施抗御灾害的能力。83预案准备。根据农业洪涝自然灾害的发生规律,研究制定关键时段、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农业防汛抗灾救灾、恢复生产措施。指导洪涝灾

9、害多发地区的农业生产结构调整,适应性种植,提高农业生产避灾抗灾能力。84物资、技术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要的种子等救灾物资。积极培训、推广农业防汛减灾技术,组织开展农业防汛减灾技术攻关。农机行业管理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农机设备、配件及救灾用油的贮备和供应。9适时防控91及时组织抢收已成熟的农作物;对没有成熟和来不及抢收的农作物,因地制宜地采取保护措施。92洪涝灾害前,局属各部门要协助当地政府及时做好人员、设备的转移工作。六、灾害分级和应急响应根据洪涝灾害实行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一把手负责制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农业洪涝灾害发生后,县农业局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协调、指

10、导全县农业洪涝灾害的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根据农业洪涝自然灾害发生范围、强度和受灾、绝收面积,灾害分级为四级,并相应启动四级应急响应。1一级应急响应11一次突发性洪涝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级响应:发生特大洪涝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耕地总面积的15以上,且受灾面积达到1万亩以上。全县农作物绝收面积达到0.2万亩以上。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一级响应的农业洪涝灾害。12一级响应行动1.2.1县农业局局长主持召开洪涝灾情通报和生产救灾动员会,局属各单位中层干部参加,并及时将灾情报告县委、县政府和市农业局。1.2.2县农业局生产救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紧急运转,从有关单位抽调人员2小时内到岗。1

11、.2.3密切监视灾情动态。县农业局灾害信息网络系统紧急启动,灾情统计上报工作立即展开,并实行日报告制。联系乡镇的工作人员在12小时内赶赴所联系的乡镇,调查了解和核查灾情。1.2.4县农业局紧急部署生产救灾工作,研究提出支持灾区恢复生产意见,并向灾区紧急派出救灾工作组和专家指导组,指导灾区农业救灾工作,组织动员,指导各地农业机械参与抢险救灾,实施排涝等服务工作。1.2.5请求县政府紧急下拨农业防汛救灾资金、物资,帮助灾区调剂、调运恢复农业生产所需救灾物资。2二级应急响应2.1一次突发性洪涝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响应:农作物受灾面积占耕地面积的25,受灾面积达2万亩。全县农作物绝收面积达到

12、0.5万亩以上。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二级响应的农业洪涝灾害。2.2二级响应行动2.2.1县农业局生产救灾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通报灾情,部署救灾工作,并将灾情报告县政府和市农业局。2.2.2县农业局生产救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紧急运转,并从有关单位抽人办公。2.2.3县农业局灾情统计上报工作立即展开,并实行日报告制。联系乡镇的工作人员紧急赶赴所联系的乡镇调查了解和核查灾情。2.2.4加强灾情调度。根据灾区救灾工作需要,派出救灾工作组或专家指导组,指导灾区农业救灾工作,组织动员、指导各地农业机械参与抢险救灾,实施排涝等服务工作。2.2.5请求县政府紧急下拨农业生产防汛救灾资

13、金、物资,帮助灾区调剂、调运恢复农业生产所需救灾物资。3三级应急响应31一次突发性洪涝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三级响应:全县农作物受灾面积累计达到5-6万亩。全县农作物绝收面积达到1万亩以上。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三级响应的农业洪涝灾害。32三级响应行动3.2.1县农业局生产救灾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通报灾情并将灾情报告县政府和市农业局。3.2.2县农业局生产救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开始运转,并从有关单位抽人办公。3.2.3要求受灾乡镇农业站及时核查灾情,定期上报。3.2.4根据灾区救灾工作需要,派出专家指导组,指导灾区农业救灾工作。3.2.5对灾区恢复生产,提出指导性意见,

14、并争取省政府和市农业局下拨部分农业生产救灾资金。3.2.6根据灾区要求,帮助灾区调剂、调运救灾种子等物资。4四级应急响应41一次突发性洪涝灾害出观下列情况之一的,为四级响应:某一区域发生较大洪涝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累计达到3-4万亩。某一区域发生较大洪涝自然灾害,农作物绝收面积累计达到1-2万亩。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四级响应的农业洪涝自然灾害。42四级响应行动县农业局生产救灾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通报灾情,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灾情调度和农业救灾、农业生产恢复工作的指导,要求联系受灾地区和乡镇的工作人员赶赴所联系的乡镇,调查了解灾情,并将核实的灾情按规定程序报告县政府

15、和县农业局。七、应急解除当洪涝灾害结束后,农业生产恢复正常时,县农业局应宣布应急解除。后期处置1善后处置11县农业局要积极协助各乡镇人民政府,调动电排灌设备和农业机械,进行堵口复堤,农田排涝,疏通渠道,抢整、修复损毁农田和各类农业基础设施。12在发生一、二、三级响应洪涝灾害的情况下,县农业局向灾区派出工作组或专家指导组,帮助、指导灾区农民及时做好补改种工作。13局属各部门帮助、指导灾区农民加强农作物田间管理,以便更快恢复生产。2协商救助2l根据灾区需求,及时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区域间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化肥、地膜、农药、饲草料、柴油等多种农业生产资料的调剂、调拨。22积极与金融部门协商,落实灾后农业生产恢复所需贷款。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农业损失、农业设施装备财产损失的保险赔付工作。八、应急保障1资金保障处置农业洪涝灾害突发事件所需资金来源:省政府和省农业厅、县政府拨付的农业生产专项救灾资金以及其它资金。2物资保障在洪涝自然灾害易发期,局属各部门应储备一定数量的农业抗灾救灾物资。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相关单位要及时开辟绿色通道,优先保证各类农业防汛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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