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行政给付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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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 不属于行政给付的内容行政执法的内容一、 行政执法的内容:1、制定规范性文件 2、行政检查 3、行政许可 4、行政奖励 5、行政物质帮助 6、行政处罚7、行政征收:税收征收和行政收费 8、行政确认 9、行政裁决 10、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和即时强制11、行政法律责任追究(行政处分)二、 法治1、是法律至上的一个原则 2、是一种秩序 3、是对人们权利义务的一种平衡 4、是一种社会存在的状态和形式上 5、是社会发展目标和过程的统一:相对完备的法律和制度;高于其他社会规范的地位;相对比较完善的法律实施体制;高素质的执法队伍三、1、法治的两大支柱:分权和制衡;程序 2、国家权力

2、: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2、严格程序对法治的意义:有利于形成正常的社会秩序和法律秩序;有利于实体法的实现;有利于监督和制约权力;有利于树立法律的权威第二章: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一、行政权的三个特性:单向性;强制性;主动性二、行政执法基本原则的特征:普遍性;特殊性;有效性三、确立职权法定原则的依据:1、“职权法定原则”是由我国民主宪政的国家性质所决定 2、宪法为确立职权法定奠定基础(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3、相关法律、法规都对职权法定作了具体规定四、确立法律优先原则的依据:1、我国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人民的意志至高无上) 2、宪法(保障公民的权利实现) 3、行政执法的复杂性(以

3、法律的规定为准则)五、确立公平、公正原则的依据:1、宪法(各民族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人权理论 3、行政执法的客观实际六、贯彻公平、公正原则的要求:1、同一适用法律条文和程序 2、同等情形,同样对待 3、遵循行政执法惯例规则 3、不同情形,结果不同(包括适当性、必要性选择当事人损失最小的方式、合比例个人所造成的损害与社会获得的利益之间的比例)八、确立比例原则的依据:1、法律的正义价值观 2、宪法 3、行政执法的法律目的和客观实际的需要九、贯彻比例原则的要求:1、达到相应的目的或目标是必要的 2,利益衡量(公益大于私益) 3、执法必须给行政相对人造成最小的损害原则 4、可以用间接强

4、制手段和方式实现执法目的1、保护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 2、为公民、组织提供说理场所 3、可以抑制行政权的滥用十一、确立救济原则的依据: 1、宪法2、现实情况的需要 3、行政法学理论合法执法、合理执法、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责权一至十三、合法执法把握的要求: 1、把握执法主体的合法性(主体须依法定方式和程序产生,并依法取得行政执法权) 2、执法内容的合法性(执法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范的规定) 3、执法程序的合法性十四、合理执法: 1、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 2、要求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不得违背法定目的,必须合理公正 3、遵十五、程序正当: 1、行政公开(政府文件公开、行政执法行为公开、结果公开)

5、 2、听取意见 3、保障相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得到救济的权利 4、回避 循比例原则(执法的事实根据是否合理、执法尺度是否合理、合法与合理的关系是否兼容)十六、高效便民: 包含对办事质量与速度两方面的要求1、时限 2、积极履行法定职责 3、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相对人十七、诚实守信:1、行政执法机关提供信息要全面、准确、真实 2、行政执法活动应当具有信赖表征十八、责权一致: “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1、确立法治政府权力 2、确立一套政府责权一致的指标体系 3、创建纠错机制(政府要承担责任包括三种:对错误行为要予以纠正 对违法行为要追究责任 以行政

6、救济制度保障政府承担责任)第三章 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权的行使主体,指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外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的行政组织二、 行政执法主体的特征: 1、必须是一个特定行政组织 2、依法具有行政执法职责 3、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实施行政执法活动(要求行政组织能够独立自主的表达自己的意志,并按照自己的意志从事特定的行政执法行为 4、可以独立承担法律后果三、 : 从体系分:中央行政机关、地方行政机关行政机关 职权内容:外部管理机关(行政主体)、内部管理机关:办公机关/咨询机关职权归属:政府、部门四、 1、依法行政主体:公共行政的担当者,但不一定承担其

7、行为的法律后果 行政执法主体:担当行政事务,享有权利义务并承担其行为责任的组织体五、 界定行政执法主要的必要性:1、为了明确纲要的适用对象 2、为了构建合理有序的行政组织制度 3推动公共行政改革六、 政府作为行政执法主体的工作范围:1、涉及重要自然资源保护管理的情形 2、涉及重要不动产确权登记的情形 3、涉及重大民事纠纷裁决的情形 4、涉及实施选定强制措施的情形七、 部门 成为行政执法主体的程序:1、法定设立程序 2、核定编制、配备执法人员 3、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告程序、批行政执法主体具有的法定职权和职责(权) 2、以自己名义参加复议和诉讼活动,实施行政执法行为九、 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的法律

8、意义:规范行政执法活动,方便行政诉讼活动,保障相对人合法权益十、 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构成要件:组织要件/法律要件(一) 组织要件:1、行政机关的成立必须经有权机关批准并经法定程序产生;2、组织活动和管理,必须有组织法律规范的规定;3、有法定编制并按编制配备人员;4、有独立的行政经费;5、具备办公地点和必要的办公条件;6、经政府公报或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成立 (二) 法律要件:1、享有执法权;2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执法行为;3、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十一、 行政执法主体的取得:(一)途径: 1、依宪法和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取得(取得依据是宪法和组织法的有关规定) 2、依其他法律、法规授权取得 (二)取

9、得方式:1、依法批准或依法设立 2、授予设立(一)、1、行政执法主体的职权:即行政执法权,是行政执法主体行使权力的体现它是国家权力的一种形式 2、其权力结构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合同;行政监督等 13695958831十三、 联合执法中的职责: 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和效率原则;执行职能分离制度、调查制度、表明身份制度、告知制度、说明理由制度、听证制度、程序制度、救济制度(它本质还是单独执法)十四、 行政执法主体的责任形式:1、撤销行政决定 2、通报批评 3、改组 4、罢免 5、撤消机构行政执法人员责任形式: 1、行政处分(警告、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10、2、剥夺行政执法资格(吊扣或收缴执法证、调离执法岗位) 3、经济追偿十五、补救形式: 1、承认错误 2、赔礼道歉 3、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4、履行职务 5、撤消违法决定6、纠正不当 7、返还权益等职责是保证职权实现的手段和措施;由行政主体确定;职权由立法主体授权第四章行政执法证据1、概念: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来自于刑事诉讼法二、行政执法证据特征:1、获取主体的特定性(证据的制作、收集或取得主体必须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2、产生目的的行政性(为了行政执法,其他目的不能成为证据) 3、来源渠道的多元性( 4、行政程序的法定性 5、证明对象的多重性三、行政执法证据属性:

11、1、客观性 2、关联性(指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具有客观的联系) 3、合法性(指证据是按照法律的要求和法定程序取得的)证据合法性的依据:(1)是否符合法定形式,(2)证据的取得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章的要求,(3)是否有影响证据效力的其他违法情形四、树立正确的行政执法证据观:P881、客观、公正、科学地制作、收集或取得证据 (使事实被证据清楚的证明;使事实有充分的证据支持;在法定程序中收集、制作或取得证据,被告不得自行收集证据)3、所有证据均具有可核查性1、证据的学理分类: (1)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间接证据的规则:经查证属实;与事实存在客观联系;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明体系;与事实之间协调一

12、至,没有矛盾;所得出的结论具有唯一性 (2)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3)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 (4) 本证和反证 (5)主要证据和次要证据六、各类行政执法证据的使用规则: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笔录1、书证:使用规则(必须有原件/复印件、影印件、抄录件必须注明出处,并经原件提供人或保管人证明/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形式工件/专业性的要有文件说明材料/以记录形式制作的书证,必须具备包括制作人、提供人等签名或盖章等完整形式)2、物证:实体特证、痕迹物证、微量特证、气味物证等3、证人证言:(1)证人在行政执法程序中就其所了解的情况的陈述(2)证人证言的使用规则:

13、对证人主体资格进行审查/有正确的表达意思能力/人身自由和健康权不受限制或侵害的情况下/具备一定的形式要件4、视听资料:(1)录音录像磁带、电影胶片、电脑磁盘或其他高科技设备存储信息5、鉴定结论:(1)专门鉴定部门借助鉴定人的专门知识、技能和经验接受他人的委托对专门性问题作出的判断性意见(2)使用规则:指派与接受指派的关系/有利害关系的应申请回避/签定人有权了解为鉴定所需的材料,认为材料不全的有权拒绝作出鉴定结论/有义务接受质询/属于言词证据/不具有当然优于其他种类证据的证明力的属性6、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1)、勘验是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定职权主动进行的行政执法活动,所有行为必须是法律法

14、规授权(2)、勘验对象当属于本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管理事项,超越职权的不具有证明力; (3)主体必须具有相应的勘验能力勘验全过程包括勘验时间、地点、人员、勘验对象、勘验方法和程序外,一些特殊的还包括现场气候、温度、湿度、能见度等不境情况况下对行政执法证据的制作、收集和取得,行政主体不存在被动性、独立性、中立性可言(1)、获取行政执法据的程序:有资格的人,不能非法所得,取证应两名执法人员参加(2)、的时限:事后补证行为具有不正当性和合法性(“先取证后行为”应当是依法行政的常识(3)、行政执法证据的登记保存和保全:先行登记保存,并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证据保全可采取扣押、封存、拍照、摄像等方法进行(4)、行政执法中的当事人举证:指行政当事人依照行政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承担的对特定事实主动提交证据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的行为2、行政执法证明资料的证据力审查(1)审查证明资料并确定其证据力的法律意义:A、证据力指证据之所以成为证据而在法律上允许其作为证据的资格B、未经审查的资料不得做为证据(2)、关于行政执法证据力的审查方法:A、区分证明资料的不同属性并进行审查和判断的方法;B、根据待确认资料与已确认资料的内在联系进行审查和判断的方法(主要审查其关联性);C、对非法证据进行严格排除的审查和判断方法(非法证据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确认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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