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物品使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四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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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险物品使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一、危险物品定义接触后对人体健康造成急性或慢性不良影响的物品。二、危险物品分类放射性物品;化学性物品、_炸性物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和溶解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物品;腐蚀物品等。三、放射性物品库安全检查管理制度(一)库房值守人员应定时对放射性物品库及安全防范设施进行安全巡查,并做好值守记录。(二)库房保管员应定期对放射性物品帐物进行盘库,并做好相应记录。(三)单位安全主管负责人对放射性物品库的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并做好记录,检查记录至少保存一年。(四)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放射性物品库的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并做相应记

2、录,检查记录至少保存一年。(五)重大保卫工作或重要节假日前,对放射性物品库进行检查,并做相应记录,检查记录至少保存一年。(六)发现库内放射性物品丢失、被盗事故或案件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并及时经保卫处向上级环保和公安部门报告。四、化学性物品管理制度(一)各相关科室、实验室使用危险化学物品时必须严格遵守此管理规定。(二)_化学试剂的采购由药剂科指派专人负责,并到公安机关办理审批开证手续。(三)全院_化学试剂由药剂科采取专人、专柜、专账、“双人双锁”集中存放_库管理,实验室不得存放_化学试剂;全院_化学试剂存放库房按市公安局要求,统一配置_视频监控装置,并与市公安局联网监控。(四)各使用

3、单位领取_化学试剂前,须填写_化学试剂使用申请表,详细注明实验名称,使用数量(仅限一个课题或实验),实验完成时间等内容,领用人及科室负责人签字;领用_化学试剂时,需有两人领取并签字;领取数量应为一次实验用量。(五)使用_化学试剂过程中必须建立详细完整的使用记录,包括:使用时间,实验内容,每次使用数量,使用者等内容;工作完成但_化学试剂未用完时,必须及时退还药剂科并办理相关手续;_化学试剂使用空后其原包装物必须退还药剂科。(六)各相关科室、实验室应落实“危险化学物品安全专人管理”的规定:1、科室要有副主任以上人员担任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负责人,负责实验室危险化学物品安全管理和自查工作,并在医院保卫科

4、备案。2、实验室要设安全员专人负责本实验室危险化学物品的日常管理和安全自查,并在保卫科备案。(七)各相关科室、实验室应落实危险化学物品安全管理规定,并结合自身特点制定相关安全管理细则,张贴在科室和实验室显著位置,并在保卫科备案。(八)各相关科室、实验室建立危险化学物品自查制度:1、科室、实验室安全员应每日进行负责检查,并填写自查记录,每周汇总一次。对于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向本科室负责人汇报。2、科室、实验室负责人每周进行自查,并有书面记录。3、保卫科负责监督各科实验室的自查工作,每半年检查一次,并填写检查记录。4、药剂科负责对_化学试剂使用情况的日常管理和检查。5、保卫科设专人与医务处联合,负责

5、对各部门单位使用_化学试剂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抽查。如发现违纪情况,科室负责人及当事人将承担处罚和由此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直至追究刑事责任。(九)科室、实验室建立报告制度,发现不安全隐患应及时向保卫科报告,并有详细的报告记录。危险物品使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二)一、具有易燃、_、腐蚀、有毒等性质;在生产、贮运使用中能引起人身伤亡、财产损毁的物品,均属危险物品。二、危险品必须按其性质和贮运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能配装的危险品,必须严格隔离。三、危险物品的装卸和运输,必须指派责任心强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承担。四、装运人员应按危险品性质,配带相应的防护用品,搬运时轻拿轻

6、放,严禁撞击和拖拉、倾倒,所用扳手等工具应为铜、铝合金。五、液体危险品无聊装卸时,要严格执行防静电的有关规定。往贮罐内输送物料前,必须认真检查输料管路,输送泵和电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并按要求启闭阀门,并随时检查液位,防止溢料,往铁桶内灌装物料前,要认真检查桶是否完好,灌装时要认真负责,灌装毕桶盖应拧紧,防止跑、冒、滴、漏、洒落地面的无聊要及时处理,清理干净,不得留有残液。六、危险品仓库、货场,必须严格执行出入库发放制度。七、危险物品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等情况,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八、装运易燃、_危险物品机动车,应悬挂“危险品”信号,罐车要挂接静电导链。九、储

7、存易燃、_物料的库房、货场区的附近,不准进行封焊、1维修、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进行这些作业,必须经批准,采取安全措施,派员进行现场监护,备好足够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后,应当对现场认真进行检查,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十、库区、场区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_物品和杂务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棉纱、抹布、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和及时处理。十一、装卸易燃、_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倒置和摩擦,不准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_可靠的接地装置。十二、进入库区、场区的汽车、拖拉机必须带火罩

8、,并不准进入库房。十三、库房、货场区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彻底进行安全检查。十四、库房、货场根据灭火工作的需要,备有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十五、二种性质相互抵触的危险物品,不得同时装运和同库存放。十六、易燃、_液化气体(液氨等),使用时瓶内物质不得用净,要留有余压,防止物料窜入。十七、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十八、在危险品仓库、货场的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十九、对散落、渗漏在车辆上的易燃、_、腐蚀性物品,必须即使清除干净。二十、危险物品装卸前,应检查仓库、货区、车体应干燥,车内不得留有残渣

9、。二十一、装卸危险物品严禁使用明火灯具照明。二十二、机械作业时机具应能防止产生火花,随时检查齿轮泵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二十三、可燃液体贮罐应设液面计,带有阻火器的放空管,并且随时检查,使其运行正常。危险物品使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三)一、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等性质;在生产、贮运使用中能引起人身伤亡、财产损毁的物品,均属危险物品。二、危险品必须按其性质和贮运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能配装的危险品,必须严格隔离。三、危险物品的装卸和运输,必须指派责任心强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承担。四、装运人员应按危险品性质,配带相应的防护用品,搬运时轻拿轻放,严禁撞击和拖拉

10、、倾倒,所用扳手等工具应为铜、铝合金。五、液体危险品无聊装卸时,要严格执行防静电的有关规定。往贮罐内输送物料前,必须认真检查输料管路,输送泵和电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并按要求启闭阀门,并随时检查液位,防止溢料,往铁桶内灌装物料前,要认真检查桶是否完好,灌装时要认真负责,灌装毕桶盖应拧紧,防止跑、冒、滴、漏、洒落地面的无聊要及时处理,清理干净,不得留有残液。六、危险品仓库、货场,必须严格执行出入库发放制度。七、危险物品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等情况,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八、装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机动车,应悬挂“危险品”信号,罐车要挂接静电导链。九、储存易燃、易爆物料

11、的库房、货场区的附近,不准进行封焊、1维修、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进行这些作业,必须经批准,采取安全措施,派员进行现场监护,备好足够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后,应当对现场认真进行检查,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十、库区、场区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易爆物品和杂务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棉纱、抹布、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和及时处理。十一、装卸易燃、易爆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倒置和摩擦,不准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十二、进入库区、场区的汽车、拖拉机必须带火罩,并不准

12、进入库房。十三、库房、货场区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彻底进行安全检查。十四、库房、货场根据灭火工作的需要,备有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十五、二种性质相互抵触的危险物品,不得同时装运和同库存放。十六、易燃、易爆液化气体(液氨等),使用时瓶内物质不得用净,要留有余压,防止物料窜入。十七、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十八、在危险品仓库、货场的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十九、对散落、渗漏在车辆上的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必须即使清除干净。二十、危险物品装卸前,应检查仓库、货区、车体应干燥,车内不得留有残渣。二

13、十一、装卸危险物品严禁使用明火灯具照明。二十二、机械作业时机具应能防止产生火花,随时检查齿轮泵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二十三、可燃液体贮罐应设液面计,带有阻火器的放空管,并且随时检查,使其运行正常。危险物品使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四)为了加强对易燃、_、放射性物质以及剧度的化学危险物品使用、贮存、运输的安全管理,确保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一、化学危险品的种类:1.爆炸品。易于燃烧和爆炸的物品、受到高温、摩擦、冲击或其它物质接触发生作用后剧烈反应而引起爆炸,如_、_等。2.氧化剂。有强烈的氧化性能,本身虽不燃烧,但在空气中遇酸类或潮湿,强热或易燃物、可燃物接触,即能分解引起燃

14、烧和爆炸,如孝铵、过氧化钠。3.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经过压缩后的气体具有因受热、撞击或气体膨胀而发生爆炸的危险,如氧气、氢气、液氨、液化气。4.自燃物。未与明火接触,但在适当温度的空气中能发生氧化作用,放出热量而引起燃烧、如黄磷、硫化铁等。5.遇水燃烧物品。遇水能发生剧烈反应,产生氢气或其他易燃气体而引起燃烧的物品,如电石、家属钠等。6.易燃液体。易欲燃烧和挥发,其闪点(引火点)在摄氏四十五以下,或稍高于摄氏四十五度的液体物质,如汽油、乙醚等。7.易燃固体。引火点较低、受热、冲击、摩擦或氧化剂接触,能引起急剧及连续性的燃烧或爆炸,如赤磷、硫磺等。8._品。具有强烈的杀害性,少量侵入人、畜体内或

15、接触皮肤即可造成中毒或死亡,如三氧化砷、_等。9.腐蚀物品。具有强烈腐蚀性,对人身和其它物品能因腐蚀作用而发生破坏现象,甚至引起燃烧和死亡,如硫酸、烧碱等。10.放射性物品。能放射出一种或多种穿透力很强,人们感觉不能察觉到的放射线,如钴60、硝酸钍等。二、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1.易燃_物品的管理:(1)易燃_物品应储存在符合安全防火条件好的地点,使用时应在无任何火种的排风良好处进行。(2)使用汽油、苯及醚类等易燃液体时,禁止明火,严禁在灼热物上放置。(3)禁止将易燃物质用明火蒸馏和加热,其沸点低于100者(如苯、汽油、乙醚、二硫化碳、乙醇、甲醇)在水浴或蒸汽浴上加热,其沸点高于100者可用油浴或沙浴等加热蒸馏,水浴、油浴也不准采用明火。(4)绝对禁止在杯皿中沸和蒸发可燃物质,蒸发可燃物质之液体必须利用能避免其蒸汽逸入空气中的装置,其加热器安排及方法必须遵守实验室安全规则。(5)饱和蒸汽压力较大的液体、醋酸、醚类、二硫化碳以及丙酮,不允许放在烧瓶中,应放在坚固的容器中。(6)在有易燃、_气体、粉尘的室内,所有电气设备和照明都应采用防爆型的设备和装置。(7)化学易燃品的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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