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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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审计方案 审计日记 审计报告要求及范文一、审计方案(一)审计方案是指审计机关为了能够顺利完成审计任务,达到预期审计目的,在实施审计前对审计工作所作的计划和安排。审计方案包括审计工作方案和审计实施方案。(二)审计工作方案是审计机关为了统一组织多个审计组对部门、行业或者专项资金等审计项目实施审计而制定的总体工作计划。审计工作方案由审计机关编制。审计实施方案是审计组为了完成审计项目任务,从发送审计通知书到处理审计报告全过程的工作安排。审计实施方案由审计组编制。(三)组织行业审计、专项资金审计或其他统一审计项目时,既要编制审计工作方案,又要编制审计实施方案,二者不能相互代替。

2、实施行业审计、专项资金审计或其他统一审计项目以外的审计项目时,只需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四)审计工作方案应当具备办法规定的审计工作目标、审计范围、审计对象、审计内容与重点、审计组织与分工、工作要求等内容。审计工作方案应当侧重指导性。为方便工作开展,提高执法效率和审计质量,审计机关在编制审计工作方案时可后附行业审计、专项资金审计或其他统一审计项目所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一般规范性文件的目录。(五)审计实施方案应当具备办法规定的编制依据、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内容重点及审计步骤方法、预定审计时间、审计组组成及分工、编制日期等内容。审计实施方案应当明确具体,侧重针对性、可操作

3、性。(六)审计实施方案按照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在审前调查的基础上编制。对规模较小、业务简单的审计项目,可以直接确定审计范围、内容和重点。审前调查应当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采取合适调查方式,投入适当人力时间,了解基本情况,收集相关资料。审前调查过程应当用文字、图表、文字图表相结合等书面形式予以记载,并根据办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作为立项类材料归档。二、审计日记(七)审计日记是审计人员以人为单位按时间顺序反映其每日实施审计全过程的书面记录。审计日记应当当日边审计边即时编写。不得多人共1份日记,不得多天记1次日记,不得事后补编日记。(八)审计日记应当保持连续性,记载审计实施全过程。审计实施全过程是指

4、审计组按照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步骤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进行审计查证,直到向审计机关提交审计报告为止的过程,不包括审计计划、审前调查、审计实施现场结束后的归档等环节。(九)审计日记应当具备办法规定的审计项目名称、审计人员姓名、审计分工、实施审计的日期、审计工作具体内容、索引号、页次等要素。审计日记应当具备办法规定的审计事项的名称、实施审计的步骤方法、审计查阅的资料名称和数量、审计人员的专业判断和查证结果等具体内容。审计日记应当简明扼要,真实完整,突出以下重点:1当日的审计步骤和审计方法;2当日查阅的会计资料名称、数量及来源;3当日审计的主要内容;4当日查证结果,并对相关问题做

5、出专业判断。(十)审计日记要与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证据有明晰的对应关系。审计日记是审计实施全过程的记录。审计人员实施审计时,对被审计单位违纪违规行为及对审计结论有重要影响的审计事项,要在编写审计日记的基础上,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对于其他审计事项(包括核实有关基本数据),审计人员不编制审计工作底稿,以审计日记记载查证过程和结果。审计日记和审计工作底稿的对应关系要通过索引号加以注明。对审计工作底稿记载的被审计单位违纪违规问题及对审计结论有重要影响的审计事项,应当后附相关证据。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的对应关系要通过索引号加以说明。其他审计事项以审计日记记载审计事项的查证过程和结果,必要时可以后附审计证据

6、。审计日记和审计证据的对应关系要通过索引号加以说明。(十一)审计日记其他人不得删改。三、审计报告(十二)审计报告应当具备办法规定的审计依据、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被审计单位会计责任、实施审计的基本情况、审计评价意见、被审计单位违纪违规事实和定性处理处罚决定及依据、意见和建议等内容。(十三)审计报告应当以第三人称书写。(十四)实践中,审计报告一般可以分如下几部分,按下列顺序编写:1首部:(1)审计报告的开头部分包括:审计依据、审计工作开展情况、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的划分。审计依据:对审计法规定的审计事项,审计依据一般可表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的具体条款。如对某国有企业

7、的审计,审计依据可表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条;对政府交办的审计事项,审计依据可表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第二款;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审计范围、审计方式、审计实施的起止时间等。一般可表述为,审计机关组织审计组从年月日至月日,以现场审计(送达审计)的方式,对被审计单位年度财政财务收支(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的划分:一般可表述为,被审计单位对其提供的与审计相关的会计资料、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2正文:(1)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一般包括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性质、管理体制、财政财务隶属关系、财政财务收支状况及人员编制情况。(2)审计评价审计评价是

8、对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评价,超出审计职责范围、审计过程未涉及、审计证据不充分、评价依据标准不明确的不评价。审计评价要根据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目标做出。对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的评价是审计评价的总体要求,具体到审计项目而言,是对真实、合法、效益进行评价,还是仅评价真实、合法,要视具体情况而定。(3)审计查出问题及处理处罚意见该部分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可以逐个依如下要求,按下列顺序进行表述:第一,以定性的方式概括指出审计查出的问题是什么问题;第二,对违纪违规问题进行实事求是的描述。要明确表述出违纪违规行为主体、行为时间、行为地点、行为内容、行为金额、

9、行为结果等。有关表述应明确具体,不宜过于简单;第三,明确列出定性依据。定性依据一般要具体列出法律法规规定的全称、文号、条款、条款内容;第四,违纪违规问题依法应予处理处罚的,明确列出处理处罚依据。处理处罚依据一般要具体列出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财政财务收支规定的全称、文号、条款、条款内容。并根据上述依据提出处理处罚意见。原则上,审计决定书做出的处理处罚决定应与此意见保持一致。需要移送处理的,提出移送处理的意见。(4)建议:建议并不是审计报告的必备要素,仅在确有必要时提出;确有必要的,所提建议要根据审计查出的问题,突出针对性,注重可操作性,便于被审计单位采纳。被审计单位无处理处罚事项,审计机关不

10、需要做出审计决定的,审计机关可在此部分要求被审计单位加以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书面反馈审计机关。(十五)审计报告应当真实、全面地反映审计成果。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后,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做如下处理:1被审计单位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没有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审计人员应当在审计业务用纸审计组对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的说明(具体格式见鄂审法函200224号文件)中予以书面说明;2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有异议的,审计组应当进一步研究、核实:(1)审计组认为被审计单位异议不能成立、决定不予采纳的,应当在审计组对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的说明中予以书面说明;(2)审计组认为被审计单位异议能够成立,确有必要

11、修改审计报告的,应当在审计组对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的说明中予以书面说明,并对审计报告进行修改。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的审计报告应予原样保留,不得遗弃、增删或修改;(3)对审计报告中的审计查出问题、定性、处理处罚意见做出修改的,应当将有关修改情况,按照湖北省审计厅厅机关审计执法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鄂审法函200319号)的要求,在表一、表二中予以记载。3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的审计报告和采纳被审计单位意见修改后的审计报告都应当按规定送交专职机构复核并存档。附件:1审计工作方案实例 2审计实施方案实例 3审计日记实例(12) 4审计报告实例 二四年七月二十九日附件1审计工作方案实例根据审计法和XX省预

12、算执行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的规定,按照省人大、省政府要求,为了组织实施好年省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审计目标 年省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方针,紧紧围绕我省经济工作中心,继续坚持综合财政审计思路,改进审计方法,深化审计内容,在强化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性审计基础上,加大对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案件的查处力度,积极探索效益审计,在严肃财经纪律,整顿和规范财政经济秩序,推进财政改革,强化预算约束,促进省直部门依法理财,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通过审计,达

13、到以下目标:一是服务财税改革,促进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和收支两条线等财政改革措施的完善和落实;二是服务政府决策,揭露和反映财政财务收支中的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为省政府加强财政管理,进行宏观决策提供依据;三是服务人大监督,如实向人大报告我省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为省人大强化省级财政监督,促进依法治省服务。二、审计范围和对象主要对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性及财税改革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审计,重点问题进行追溯或延伸审计。确定审计对象的原则:一是具体组织预算执行的财政部门;二是参与组织预算执行的地税、国库部门;三是年实行部门预算的省直部门(

14、单位)(其中:实行规范部门预算试点的10个省直部门为必审对象);四是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所涉及的省直部门(单位);五是财政专项资金、罚没收入和预算外资金比较多、有执收执罚权的省直部门和单位;六是多年未审计或审计从未涉及到的部门和单位;七是省人大、省政府及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所涉及的部门和单位。按照以上原则,确定省级预算执行审计对象如下: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发改委、经贸委、交通厅、外经贸厅、科技厅、农业厅、省残联(以上为年10个规范部门预算试点单位)、省地税局、国库湖北省分库、环保局、民宗委、计生委、质量技术监督局、检察院、广电厅、供销社、省农科院、省政府驻深圳办年纳入其他财政财务收

15、支审计范围的行业审计项目是: 4个县(市)财政决算及县域财政管理状况审计(财政处)、全省扶贫资金行业审计(农业处)、全省收支两条线贯彻落实情况审计(行财处)三、审计的内容和重点(一)省财政厅1审查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收付等财政改革措施的落实情况。(1)部门预算。重点审查财政部门对省政府29个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部门预算的编制、批复及执行情况。编制部门预算的内容是否完整,收支预算的项目是否明确和具体,是否符合部门(单位)的实际,有无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细化、不科学,脱离实际,导致部门无法有效执行的问题;是否严格按照部门预算批复和执行,有无随意调整部门预算的项目和金额、违规追加等问题,并分析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2)政府采购。重点审查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执行情况。是否按照省政府规定编制采购预算,并列入省级预算下达到部门单位;有无应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而未纳入的问题;采购的范围是否符合规定,政府采购预算制度是否健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对政府采购执行机构的监管是否严格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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