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涉及车辆承运货物损失的现场查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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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七章 涉及车辆承运货物损失的现场查勘第一节 涉及车辆承运货物损失的现场查勘的基本要求一、查勘货物的装载情况发生承运货物的损失应现场查勘货物的装载情况(如装载货物是否超重、超长、超高、超宽等),确定货物的装载是否符合安全运输的规定。 案例22:超载时撞人免赔案案例简介: 年月日,项某驾驶临海市晟星铜业管件有限公司浙J.P0971号货车从路桥向临海方向行驶,途中由于货车装载的铜管严重超过货车的标准载重量,刹车不及遂将行人李某撞伤。经交警部门认定,该车驾驶员违章超载,车辆载重货物超过标准的40%,在经路口人行横道时,没有注意避让行人,造成交通事故。该车曾于年月日,向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

2、司投保机动车辆保险,该车的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金额为万元。理赔经过:车子在保险期间内,根据保险合同条款第条规定“保险车辆装载必须符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有关机动车辆装载的规定,使其保持安全行驶技术状态”;保险合同条款第条规定,被保险人不履行第条之规定,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因此根据这一条款台州中心支公司做出了拒赔,理由是该车出险时超载,使货车处于不安全行驶状态,不属于保险责任的范围。简单点评:该案例要求保险从业人员对保险条款有深入熟练的认识,在判案时做到有理有据,增强说服力。同时须严格对损失承运货物的载重情况,如:装载货物的重量、长度、高度、宽度等,必须严格审定是否符合国家安全运输要求。二、实地查勘

3、受损财产的具体损失情况实地查勘受损财产的具体损失情况。如:测量受损物资的长宽高、面积;仔细清点受损物资的数量(或重量)、种类(或型号)、生产厂家等,分门别类做好详细记录。并将损坏情况进行实地拍照,相片必须清晰的反映所有的损失项目、程度。案例23:深入细致的查勘作风案例简介:被保险人余某于2002年4月通过银行按揭贷款在某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了一台柳特LZT5175厢式货车,并于同月在保险公司投保了车损险,三责险、货损险等八个险种,其中货损险保额20万元。保险期限从2002年4月18日到2003年4月17日。2002年6月26日上午,余某电话向保险公司报案,称其驾驶的标的车在外地的一下长坡处因道路不

4、熟,下坡措施不当,造成标的车倾覆,标的车及车上货物严重受损,车上两人受伤。因出险地距承保地公司较远,故承保公司委托当地兄弟保险公司代为查勘。2002年7月15日,余某手持出险地交警事故责任认家书及调解书和当地保险公司定损单前往我司索赔。交警认定余某负全责。当地保险公司确定车损15000元,货损近16万元,三者路产损失2000元。因事故损失巨大,承保公司极其重视,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此案进行调查,发现此案在货损方面存在诸多疑点:1、货损高达十多万元,定损人员却能在当天就确定损失,且没有与承保公司联系就确定,其行为非常草率。查勘报告很简单,事故调查经过几乎与客户所写的出险经过完全一致,可见查勘人员对

5、事故原因并没有进行深入的调查与分析,甚至连标的车是否超载都没有提及,如此种种,与事故所造成巨大损失所应涉及的大量调查工作的工作量极其不相衬。2、从货损定损报告来看,极其简单草率。货损定损单上注明,车上装运2000件农药,受损1513件,每件36元;牛仔布135件计17295米,受损95件计10050米,每米原价15元,扣残值4元。经仔细核对货单及现场照片发现,由于农药为箱装,每件内有20小瓶,事故不可能造成每件内每一瓶农药都受损,肯定有一部份可未受损坏的,而定损员并没有将这部份剔除。受损牛仔布有的仅仅受潮,有的仅仅沾一点点农药,这些布有很大的利用价值。查勘定损员没有注意到这些,而是粗略地扣了每

6、米4元的残值,且没有对其受损的程度进行细分,导致大部份好的布匹都按受损严重的布匹确定损失。农药与牛仔布的型号也没有认真核对就确定其单价。由此得出货物的损失中有很大的水份!3、仔细询问车主(被保险人),车主不知道受损货物的去向及处理情况,只知受损货物由货主处理去了,货主在没有告知车主货物的去向及处理情况,就向车主索赔货损16万元。面对这种较为被动的情况下,承保公司一方面积极稳住客户,一方面派出查勘员到事故发生地、交警队、货源地及受损货物处理地实地进行查勘,行程2000余公里,最终查明以下情况: 首先,委托机构为一四级机构,没有处理此类事故的经验及技能,在没有认真查勘现场及清点货物情况下就匆忙确定

7、损失。其次,货源地调查,标的车共装布5吨,农药近20 吨,共计25吨,属严重超载。农药每件30元,牛仔布每米只有12元。第三,受损货物处理地调查,了解到该批货物已经与当地经销商处理掉了。其中受损农药按30%处理给经销商,布匹95件中有79件受损很轻(后按扣残80%),16件受损较重(后扣残20%),而且大部份牛仔布还做成成品衣服出口到菲律宾。通过现场查勘及询问现场有关人员,了解到事故是由于标的车制动失灵所致。在了解了以上情况和掌握了确切的证据后,我司于2002年9月派出查勘员与被保险人一起往交警队处理事故,在货损的重新调解谈判中,保险公司据理力争,并出具了调查取得的有关货物单价、受损程度及受损

8、货物的处理情况等方面的有力证据,在事实面前,货主只得同意按保险公司按实际情况确定的6万余元的货物定损结果,为客户挽回了近10万元的损失。在保险公司最后的缮制核赔中,保险公司又根据车险有关条款,对标的车超载及制动失灵情况对所有损失给于了扩大50%的免赔处理。最终保险公司合计赔付被保险人35000余元。评述:1、对代查勘案件,承保公司要时刻与受委托公司保持联系,及时关注案件的进展,受委托公司也应将查勘情况及时反馈给承保公司,同时受委托公司应认真对待委托案件,切不可草率查勘定损,以免给承保公司带来更大的损失。2、对于大宗货物的损失,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认真对货物做分门别类地清点,确定损失程度。在没

9、有最终确定货损之前应慎重安排保管、处理受损货物,有条件的话还可以为货物及时寻找销售渠道,以减少货物损失。3、大宗货物的损失,还一定要仔细调查货源地装载情况、型号、价格等信息,并掌握相关证据,对于受损货物的处理情况更要做到心中有数,以便能精确地确定残值。 4、对于货损,一方面要严防车主与货主串通起来欺骗保险公司,另一方面,还要积极参于车主与货主之间的谈判,帮助车主减少损失,这样更有利于赢得客户,提高公司的服务品质。 三、现场收集承运货物的相关资料现场必须收集承运货物的运单、调拨单、货物发票等货物的相关资料。案例24:货物运输理赔案案例简介:被保险人诸暨市华润环保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在我司杭州分公司

10、投保货物运输险,2004年7月6日,该车驾驶员向我分公司报案,称该公司委托杭州富日物流有限公司运输的环保设备,在杭州至四川峨眉山途中,因震荡碰撞造成损失。客户报损约3万元。理赔经过:接报案后我司理赔人员立即赶往现场进行查勘,发现该设备因震荡碰撞,造成变压器、油箱散热波纹板断裂,在拍摄了标的物受损的照片后,要求被保险人对标的设备进行测试。因收货地没有相应的测试仪器和技术人员,我司要求将受损标的物退回生产厂家进行测试。但客户找各种理由百般推脱。客户的种种表现引起了理赔人员的警觉,随即要求被保险人提供相关的发货清单,货物发票等单证,被保险人迟迟不愿提供。后我司理赔人员直接与生产厂家联系,证实该设备为

11、其生产,但型号有出入。两者价格相差近万元。为防止客户私下通过关系,取得伪造单证,理赔人员直接从生产厂家收集了该设备的出厂单证、发票,堵死了被保险人想从非正常渠道获取虚假证明的路。根据国内水路、陆(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我司最后给予了1.6万元的赔付。简单点评:通过上述案例,告诫我们查勘现场必须收集承运货物的运单、调拨单、货物发票等货物的相关资料。这样可以客观地反映客户投保标的的真实数量、单价以及有无超载等保险责任,以便最后确认该标的是否属保险责任范围。四、现场确定受损货物的包装和配载情况现场应确定受损货物的包装和配载情况,以便确定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案例25:装载危险物品拒赔案案情

12、简介:1999年6月15日,松阳县第三运输有限公司向我丽水中支公司投保一部东风大货车,车牌号为浙Kj0589.根据投保人所提供的行驶证,保险公司按照普通大货车费率档次为其办理了车辆综合险,并附加车上货物责任险,并约定对保险车辆的危险程度增加需加保费的特别说明。1999年9月19日,该车运载一罐装硫酸时不慎将一行人撞伤,车辆冲入路肩下,导致硫酸罐脱落,硫酸泻入路边鱼塘中,造成鱼塘中部分鱼死亡、藕绝收,投保人遂就车辆损失、伤者损失、道路损失、鱼塘损失及货物损失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理赔经过:鉴于此案的特殊性,丽水中心公司对该车的有关情况作了调查。据了解,该车投保时为普通大货车,出事时车上加装的硫酸罐

13、系为硫酸厂运载硫酸时由硫酸厂提供,但未经过国家安全部门的安全技术性检测。经咨询运管所,装运硫酸的车辆需具备以下条件:驾驶员需持经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装载硫酸的罐体需经国家有关部门对其安全技术性能指标检测合格。(两证投保人均无法提供)根据车管所的规定,在普通大货车上临时加装罐体无需办理车型变更手续,如长期使用则需变更。但具体期限并无规定。根据有关因素的分析,我公司做出了拒赔的决定。根据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解释(保监发199927号)(以下简称解释)明确规定“普通载货车加装罐体按专用罐车计费”。因此投保人即使没有改变车型,但其风险程度与液罐车应属同一档次。另外解释中有“对于兼有两类使用性质的

14、车辆,按高档费率计费。”同理,普通大货车兼运硫酸罐则应按高档费率即液罐车费率计费。投保人危险增加后没有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补缴保费,违反了被保险人义务,理应拒赔。简单点评:该案例值得借鉴的地方是:一、在保险合同订立前,应向客户做出详细的保险条款的解释,当事故发生后,可以减少或避免争论的发生。二、处理事故后,应及时确定受损货物的包装和配载情况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五、现场向货物受损方了解货物的保险情况现场向货物受损方了解货物的保险情况,是否还投保了货物运输保险或承运人责任保险,如有,详细查明承保情况。案例26:油罐车燃料油泄漏案情:2005年1月11日7时30分,李某驾驶鲁E-33266斯

15、太尔油罐车在南二路躲避事故车辆时发生侧翻,致罐内MT-100燃料油外泄,投保人在我东营中心支公司投保了国内公路货物运输险,接报案后,查勘员立即赴现场查勘,经核实属保险责任。理赔经过:接到报案后,东营中心支公司查抄件确定此车已承保国内公路货物运输险,立即调度查勘人员赶到现场,确认现场情况属实,并由交警处理事故现场。查勘人员查看了货物运单、发票、发货单,标明货物名称为MT-100燃料油,单价每吨2150元,发货数量59.8吨。为减少损失,公司查勘员积极协助客户进行现场施救,于当日下午13:30分在垦利海科燃料化工厂卸掉剩余燃料油后,并经专业鉴定部门检验,所拉油品确认为MT-100燃料油,残余数量为

16、5.96吨。点评:在整个查勘过程中,查勘员认真核实标的车所运货物起运时检验单、运单、发票,运回后检验受损货物与运单所述一致,残余数量准确,故现场属实,属保险责任。查勘时的积极实施施救既为客户减少了损失,也为公司赢得了利益。 六、及时向上级汇报有关损失情况根据现场查勘的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有关损失情况。如遇到受损物资不尽快处理,损失程度会不断加重的情况(如易腐、易烂的物资等)、必须立即请示上级,尽量现场确定损失数量及损失程度,避免加大损失。案例27:冰冻食品货损案案情简介:济南市某冷饮食品公司在我司投保了国内陆路货物运输险,2004年7月20日午12时,该公司货物冷藏车在运输冰淇淋、雪糕、瓶装冷饮等食品去销售点途中,在经四路附近拐弯时因躲避情况,不慎引起车辆侧翻,致车内货物外泄。接报案后,公司立即派遣查勘员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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